上篇解開心靈的束縛


    生命的自由與解脫,根本在於心靈的自由與解脫。


    可是對於心靈,又有什麽可說的呢?


    誰可曾見過自己或是他人的心靈是什麽樣子?有何實質可以把握?


    心靈,到底是什麽?難道不正是我們自己嗎?


    當我們說一個人變了,難道根本上是在說他的相貌、年齡等外在的東西嗎?其實最終還是在說這個人的心變了。


    心靈是生命的主宰,包括大腦和大腦所產生的思想,也都是為心靈服務的。


    而心靈,雖然無形無相,卻是我們生命的本質。


    我們其實生活在心靈的世界,外在的世界,是我們心靈世界的映射。


    同樣的風景,不同的心靈會有不同的感受,人們看似生活在同一個世界,其實每個人都生活在不同的心靈世界裏。


    心靈最終極的追求是什麽?


    自由,快樂,幸福。


    自由是第一位的,沒有自由,就沒有快樂和幸福。


    快樂和幸福是自由綻放的花朵,是自由之花散發的甜蜜和芬芳。


    什麽是自由?


    心靈不被任何東西所束縛,能夠時時刻刻作為自己的主宰,就是自由。


    而非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這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心靈成為心靈自己的主宰,與心靈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是人們對於自由本質的兩種認知,前一種認知導向解脫,後一種認知導向束縛。


    心靈成為心靈自己的主宰,意味著,心靈可以免受一切欲望的誘惑,而保持自己的獨立性。


    而心靈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意味著,心靈可能會在欲望的誘惑下,去做看似有利其實卻有害的事,如果去做了,則必然會承受那有害的後果。


    心靈,想要獲得自由,首先需要對自由的本質有清晰的認知。


    將自由認知為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必將實現心靈的自由。


    將自由認知為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必將導致心靈陷入欲望的牢籠。


    當樹立了自由的正見——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接下來,心靈需要對自己的本質進行認知和體證。


    生命自由之路,亦即心靈自由之路,隻需要做三件事:


    1、樹立心靈自由的正見——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


    2、認知體證心靈的本質;


    3、恆久溫習以上兩項內容,在任何情況下均能恆久保持以上這兩項正確的認知和體證。


    關於第一件事,通過理證即可輕鬆實現。


    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有所為有所不為,隻做對心靈自由真正有益的事情,不做對心靈自由實際上有害的事情,其結果必然會通向心靈終極自由。


    關於第二件事,不僅需要理證,更需要體證。


    認識心靈的本質,就是認識自己生命的本質。


    認識自己生命的本質,如果你的體證結果與理論明顯不同,那麽理論就是無效的。


    認知心靈的本質,理論上如何認知呢?


    有一種方法,叫理體不二,就是理論上建立的同時,就在當下進行體認。


    當下就可以體認的理論,就是真實的。


    這和認知外在世界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認知外在的世界,僅靠我們的感官是得不到真實地認知的。


    認知內在的世界,卻隻能依靠我們自己的心靈。


    心靈自己對自己的認知,隻能依靠心靈自己,沒有可以借助的儀器,別人的指導、分析、經驗等或許有一定的參考作用,但驗證這個步驟,隻能由自己的心靈來完成。


    心靈怎樣認知自己呢?——內觀。


    “觀”在這裏是一種比喻,就像眼睛看外麵的世界一樣,心靈向內自己“看”自己,而這個“看”並不是用眼睛看,但“看”的過程和功能是相似的。


    心靈自己向內“觀”自己,之所以可以實現,正是由於心靈本具這樣的能力。


    如果心靈像眼睛一樣,不能自己“看到”自己的話,內觀的方法就無法實行。


    心靈之所以被稱為心靈,正是因為心靈可以“看到”自己,比如你很清晰地知道,你心裏是高興還是悲傷,是痛苦還是快樂,這裏的知,就是“觀”的結果。


    隻不過,明顯的情緒,不需要仔細的“觀”,因為你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它,而對於情緒背後那個更深的心靈真相,則需要集中注意力更加仔細地去“觀”,就像科學家用顯微鏡去看微觀下的世界一樣。


    “空談誤國,實幹興邦”,理清了思路,明確了方向,找到了方法,那麽就“擼起袖子加油幹”吧。


    下篇照見心靈的自由


    下麵讓我們一起來內觀我們的心靈。


    我們的心靈,就像是無形的大海,沒有形體,沒有實質,沒有內外,沒有邊際,沒有大小。


    當它平靜的時候,好像是一個空無,雖然是一個空無,但並不妨礙你眼觀諸色,耳聽諸聲。


    當它不平靜的時候,情緒就像是海麵升起的波浪,有的大,有的小,有的粗,有的細,喜、怒、憂、思、悲、恐、驚,種種變化不可勝數,正是這些變化構成了生活中至為豐富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


    那麽平靜和不平靜,那一種狀態將導向心靈自由呢?


    答案其實很清楚,平靜的心靈,導向心靈自由。


    原因何在?


    這是因為,情緒,是生滅法,而平靜,卻有著永恆的品質。


    更是因為,情緒,帶來的是束縛的牢籠,而平靜,卻擁有解脫的智慧。


    情緒,僅僅是微小的波浪,而平靜,則是無邊的大海。


    解脫,是心靈成為心靈自己的主宰。當心靈被情緒所主宰,就相當於“局部”主宰了“整體”,“整體”就被“局部”所束縛了,隻有迴到“整體”主宰“局部”的時候,心靈才能實現自主和自由。


    心靈隻要明白了這一點,就可以將注意力放迴到整體,而整體的深處其實是平靜的,就像是海麵上雖然海浪滔天,但海底卻是深沉的平靜與祥和。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思想。


    思想,來自於心靈的認知和經驗。


    它很像是心靈,但其實隻是心靈的影子。


    笛卡爾說:我思故我在。


    這句話有很多個解讀的角度。


    如果這句話中的“我”,指的是心靈的話,就還沒有表達出最深層的本質。


    如果這句話中的“我”,指的是心靈的影子——思想或思想投射的那個主體的話,這句話則表達了真理的某一個麵。


    但我們經常把“思想”當成了自己的本質。


    思想其實是心靈的遊戲。


    自由的心靈,不僅需要從情緒裏解脫,更需要從思想裏解脫。


    從情緒裏解脫相對容易,因為情緒的變化非常快,你可以很快恢複平靜。


    而思想,常常被當成偉大的知識和非凡的智慧而被人們所認同。


    所以從思想裏解脫,比從情緒裏解脫困難的多。


    心靈必須清晰地看到,思想僅僅是自己的影子,而非自己的本來。


    或者這樣說,你可以沒有思想而仍然活著。


    但你不能沒有心靈而仍然活著。


    最本質的那個東西是一直都在的,是無法被丟棄的。


    即使是身體,也可以丟棄,但心靈,就是你自己,你如何丟棄你自己呢?


    當然,你也可以丟棄你自己,但你會發現,你所丟棄的,都是本來就不屬於你的東西,丟棄到最後,你會發現,你會變成更大的自己,直到整個宇宙都成為了你自己,但你卻沒有“這就是我”的想法。


    “我”的想法,是“局部”從整體中“分離”而產生的獨立感,這其實是一種錯覺。當局部迴歸整體,“我”就成為了多餘,因為隻有整體存在,沒有其他的相對物存在,“我”這個概念就失去了它的意義。


    在“我思故我在”的基礎上再深入一步,就會來到“心靈故心在”。


    心,即是生命存在的本體和本質。


    靈,即是心所具有的作用和表現。


    心靈,即是對生命本質的表達,集“體、相、用”於一體。


    心就是靈,靈就是心,心靈就是靈心,靈心就是心靈。


    什麽是靈?靈,空也,明也,覺也,通也。


    靈,集靈空、靈明、靈覺、靈通於一體。


    也就是說,空、明、覺、通,集這四大本質於一體,即是靈,即是心。


    空——心靈,沒有形體,沒有實質,沒有大小,沒有內外,沒有邊際,這種性質與虛空類同,因此以“空”名之。


    明——心靈,雖無形體,雖無實質,雖然“空”,但可以認知自己,可以認知萬物,這種本質,就像是光明可以驅散黑暗能讓眼睛看到世界一樣,因此將這種性質取名為“明”。


    覺——“明”是能“明”的本質,覺,是明的作用,是“明”發生作用的當下,如同眼睛看見了東西,看是眼睛的“明”,即能看東西的功能,見是眼睛的“覺”,即看見了具體對象的“見”。心靈覺知萬物、感受萬物的當下,表現出的這種作用,名之為“覺”。


    通——心靈,不僅能夠覺知萬物,更可以通達萬物,傳遞心靈的信息,正如古人所說“心有靈犀一點通”,這種通達萬物傳遞信息的能力,名之為“通”。


    在古人的論述裏,比較強調“空、明、覺”,而對於“通”則論述較少,這是因為,“通”,可通達萬物,表現出來的“相”和“效果”是非常神奇的,超越了人們通常的認知,比如人們常說的“特異功能”、“神通”、“靈通”等,而一旦心靈執著於“神通”、“靈通”,就會被其束縛而不能解脫,但並非心靈本身沒有“通”的能力。


    當今世界是通信時代,是信息時代,是互聯網時代,“通”不僅在物理世界是一種高科技,在我們的心靈世界,“通”也是一種高科技。


    對於自由的心靈,則可以憑借“通”的能力,通達萬事萬物,繼而成就人世間的事業。


    但對於心靈自由而言,“空、明、覺”這三項就已經足夠。


    其中“空”是占據主導地位的,或者說,雖然心靈的真相是“空、明、覺”同時具足,但對於心靈自由而言,“空”仍然是需要認知和體證的側重點,這是因為人們通常把“空”執著為“實”的緣故,作為對治法,所以特別強調“空”。


    為了避免人們執著“空”,或者把“空”絕對化,在認知心靈“空”的本質的同時,也需要認知心靈“明”的本質。


    心靈,即是空而明,明而空。


    空而明,明而空,體現在作用上,即為“覺”。


    在覺知外在世界以及內心世界的同時,保持心靈的空而明,明而空,即是“正覺”,這樣也就實現了心靈自由——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


    第三件事,就是恆久地溫習“心靈自由就是成為自己心靈的主宰”以及“在覺知外在世界以及內心世界的同時,保持心靈的空而明,明而空”。


    這種以心靈向內觀察自己的本質,開發心靈本有智慧的方法,被稱為“內觀”,亦稱為“觀照”。


    其實這也正是古今中外的聖哲所共同推許的方法。


    在做第三件事——“恆久溫習”的時候,會遭遇一些“敵人”,這些所謂的“敵人”是心靈久遠以來所熏染的習氣,比如貪、嗔、癡、慢、疑等。


    這些習氣來自於心,發生於心,同樣的,也要降服於心,消散於心。


    《金剛經》所言“降服其心”就是指降服這些帶有習氣的心——妄心。


    降服妄心的方法,《金剛經》總結為“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即“空”其心,空去所有的執著,看清心靈的本質,安住於心靈的空明,即可降服妄心。


    “恆久溫習”的內容,既是方法也是目標。


    這個目標並非是去達成一個什麽新的目標,而隻是迴到心靈真實的自己。


    簡單地說,心靈自由之路,就是認識你自己,安住你自己,主宰你自己。


    認識你自己——內觀自心,明了自心,見證自心。


    安住你自己——降服妄心,安住真心。


    主宰你自己——認識你自己,然後安住你自己。


    生命自由之路就是這樣簡單,我們無需借助任何的宗教名相,同樣可以實現心靈的自由,而且因為少了宗教的束縛,可以讓我們更輕鬆地實現心靈自由。


    來吧,朋友,讓我們一起在心靈的天空裏自由地飛翔吧!


    2015/12/28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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