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約前280年-前233年),後世人尊稱其為“韓非子”或“韓子”,戰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今hen省zz市新鄭市)人。戰國末期帶有唯物主義色彩的哲學家、思想家和散文家,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
韓非師從儒家學派代表人物荀子,但觀念與其不同,沒有承襲儒家思想。“喜刑名法術之學”、“歸本於黃老”,繼承並發展了法家思想,成為戰國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韓非身為韓國的公子,多次向韓王上書進諫,希望韓王勵精圖治,但韓王置若罔聞,始終都未采納。這使他非常的悲憤和失望,遂著書多篇闡述了其法治思想,秦皇讀後推崇備至,仰慕已極。為了見到韓非,下令攻打韓國。韓王被迫派韓非出使秦國。然而韓非在秦國卻未被信任和重用,後被李斯離間而下獄,不久死於獄中。
韓非把法家的思想提高到了宇宙論的高度,從而構成了一種完整的理論係統。著有《孤憤》《五蠹》《內儲說》《外儲說》《說林》《說難》等文章,後人收集其作品整理編纂成《韓非子》一書。韓非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製的中央集權製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韓非死後,其法家思想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為秦國治國經要,幫助秦國富國強兵,最終統一六國。
別名:韓子、韓非子
所處時代:戰國
民族族群:華夏族
出生地:韓國新鄭(今屬河南)
出生日期:公元前 280年
人物生平
早年經曆
韓非出身韓國宗室,約韓厘王十五年(前280年)出生於戰國末期韓國的都城新鄭的一個貴族之家。
韓厘王二十年(前275年),韓國難深重。韓非始讀“家有之”的商、管之書和孫、吳之書,也讀各類雜書。
韓桓惠王十年(前262年),秦將白起率兵攻韓,一下攻取五十城。韓國上黨郡守降趙。韓國統治層開始分崩離析。在此前後,青年韓非開始上書,這個曆程約為五年。
韓桓惠王十五年(前257年),韓非痛恨治理國家不能尋訪任用賢明的人才,反而提拔浮誇之人在有實際功績的人之上,於是開始埋頭著述。
韓桓惠王十九年(前253年),荀子離開稷下後,來到楚國,春申君任命其為蘭陵令,繼續受徒教學。在此前後,韓非投奔荀子門下,“學帝王之術”,同學者有李斯等人。
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治思想的重大貢獻,對於清除貴族特權、維護法律尊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儒家講究“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更把它發展成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有權勢的人也不徇情。
韓非主張以法為教,意思就是除了製訂法律以外,還必須要宣傳法律,普及法律知識,讓廣大人民群眾遵守法律,運用法律,使整個社會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風氣。以法為教是秦代施行政策,加強思想法製,鞏固中央集權的標誌之一。
韓非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曆史發展階段的需要,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製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在韓非死後,各國國君與大臣競相研究其著作《韓子》,秦始皇在他的思想指引下,完成統一六國的帝業。韓非法治思想在後世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特別是其“法、術、勢”相結合的理論。韓非“以法為本”的主張得到現實的實踐,成為當代的主流思想。
韓非之學成為法家,其最高理想為“君無為,法無不為”,認為法行而君不必憂;臣不必勞,民但而守法,上下無為而天下治。但其學說過於尊君,為後世所詬病。
文學成就
韓非有輕微口吃,但卻是文筆流暢的優秀作家。韓非精於“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歎不如。韓非的《孤憤》《五蠹》《說難》《說林》《內儲》五書,十萬餘言,字裏行間,歎世事之難,人生之難,閱盡天下,萬千感懷。
韓非的文章說理精密,文鋒犀利,議論透辟,推證事理,切中要害;構思精巧,描寫大膽,語言幽默,於平實中見奇妙,具有耐人尋味、警策世人的藝術效果。韓非還善於用大量淺顯的寓言故事和豐富的曆史知識作為論證資料,說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體現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對社會人生的深刻認識。在他文章中出現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豐富的內涵,生動的故事,成為膾炙人口的成語典故,至今為人們廣泛運用。《韓非子》中有寓言故事三四百則,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等。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蘊含著深雋的哲理,憑著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啟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這些取材於社會見實,曆史人物曆史事件或民間故事的寓言,都是韓非子對社會現象深入仔細觀察後提煉出的。這些生動的故事,雖然出自特定的環境,但蘊含著深刻的哲理,其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以智慧和啟迪。
韓非的寓言淺近而深刻,幽默而冷峻,他把莊子以寓言說理的方法進一步發展,多了一些切近現實的因素,堪稱先秦諸子文章中的瑰寶。他的寓言形象而生動地反映了複雜紛紜、變化萬千的現實生活,大至時代更迭、國家興亡,小至個人榮辱,曆代王候,征夫思婦均納於筆下,可謂跨越時空、巨細無疑。其內容之廣泛、事件之紛,形象之眾多,均堪稱先秦寓言之最。
韓非師從儒家學派代表人物荀子,但觀念與其不同,沒有承襲儒家思想。“喜刑名法術之學”、“歸本於黃老”,繼承並發展了法家思想,成為戰國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韓非身為韓國的公子,多次向韓王上書進諫,希望韓王勵精圖治,但韓王置若罔聞,始終都未采納。這使他非常的悲憤和失望,遂著書多篇闡述了其法治思想,秦皇讀後推崇備至,仰慕已極。為了見到韓非,下令攻打韓國。韓王被迫派韓非出使秦國。然而韓非在秦國卻未被信任和重用,後被李斯離間而下獄,不久死於獄中。
韓非把法家的思想提高到了宇宙論的高度,從而構成了一種完整的理論係統。著有《孤憤》《五蠹》《內儲說》《外儲說》《說林》《說難》等文章,後人收集其作品整理編纂成《韓非子》一書。韓非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製的中央集權製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韓非死後,其法家思想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為秦國治國經要,幫助秦國富國強兵,最終統一六國。
別名:韓子、韓非子
所處時代:戰國
民族族群:華夏族
出生地:韓國新鄭(今屬河南)
出生日期:公元前 280年
人物生平
早年經曆
韓非出身韓國宗室,約韓厘王十五年(前280年)出生於戰國末期韓國的都城新鄭的一個貴族之家。
韓厘王二十年(前275年),韓國難深重。韓非始讀“家有之”的商、管之書和孫、吳之書,也讀各類雜書。
韓桓惠王十年(前262年),秦將白起率兵攻韓,一下攻取五十城。韓國上黨郡守降趙。韓國統治層開始分崩離析。在此前後,青年韓非開始上書,這個曆程約為五年。
韓桓惠王十五年(前257年),韓非痛恨治理國家不能尋訪任用賢明的人才,反而提拔浮誇之人在有實際功績的人之上,於是開始埋頭著述。
韓桓惠王十九年(前253年),荀子離開稷下後,來到楚國,春申君任命其為蘭陵令,繼續受徒教學。在此前後,韓非投奔荀子門下,“學帝王之術”,同學者有李斯等人。
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治思想的重大貢獻,對於清除貴族特權、維護法律尊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儒家講究“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更把它發展成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有權勢的人也不徇情。
韓非主張以法為教,意思就是除了製訂法律以外,還必須要宣傳法律,普及法律知識,讓廣大人民群眾遵守法律,運用法律,使整個社會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風氣。以法為教是秦代施行政策,加強思想法製,鞏固中央集權的標誌之一。
韓非的法治思想適應了中國一定曆史發展階段的需要,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製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論指導作用。在韓非死後,各國國君與大臣競相研究其著作《韓子》,秦始皇在他的思想指引下,完成統一六國的帝業。韓非法治思想在後世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特別是其“法、術、勢”相結合的理論。韓非“以法為本”的主張得到現實的實踐,成為當代的主流思想。
韓非之學成為法家,其最高理想為“君無為,法無不為”,認為法行而君不必憂;臣不必勞,民但而守法,上下無為而天下治。但其學說過於尊君,為後世所詬病。
文學成就
韓非有輕微口吃,但卻是文筆流暢的優秀作家。韓非精於“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歎不如。韓非的《孤憤》《五蠹》《說難》《說林》《內儲》五書,十萬餘言,字裏行間,歎世事之難,人生之難,閱盡天下,萬千感懷。
韓非的文章說理精密,文鋒犀利,議論透辟,推證事理,切中要害;構思精巧,描寫大膽,語言幽默,於平實中見奇妙,具有耐人尋味、警策世人的藝術效果。韓非還善於用大量淺顯的寓言故事和豐富的曆史知識作為論證資料,說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體現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對社會人生的深刻認識。在他文章中出現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豐富的內涵,生動的故事,成為膾炙人口的成語典故,至今為人們廣泛運用。《韓非子》中有寓言故事三四百則,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等。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蘊含著深雋的哲理,憑著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啟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這些取材於社會見實,曆史人物曆史事件或民間故事的寓言,都是韓非子對社會現象深入仔細觀察後提煉出的。這些生動的故事,雖然出自特定的環境,但蘊含著深刻的哲理,其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以智慧和啟迪。
韓非的寓言淺近而深刻,幽默而冷峻,他把莊子以寓言說理的方法進一步發展,多了一些切近現實的因素,堪稱先秦諸子文章中的瑰寶。他的寓言形象而生動地反映了複雜紛紜、變化萬千的現實生活,大至時代更迭、國家興亡,小至個人榮辱,曆代王候,征夫思婦均納於筆下,可謂跨越時空、巨細無疑。其內容之廣泛、事件之紛,形象之眾多,均堪稱先秦寓言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