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個冒險者叫約翰,他武藝高強,與可靠的同伴們一起打入魔界,擊敗了魔王。正當他們歡唿慶祝的時候,從他們身後突然衝來一名黑暗騎士,以一往無前的氣勢挺著鋒利的騎槍向約翰衝鋒而來。


    約翰隻感覺渾身僵硬,能輕鬆擊敗魔王的他卻被一個普通黑騎士的氣勢所奪。而視線的邊緣,他的可靠同伴們也消失無蹤。約翰隻能眼睜睜地看著鋒利的槍頭衝到了眼前。。。。。。


    “啊~~~~~~~!”約翰絕望地大吼一生,發現自己渾身酸痛,被子扭曲地裹著四肢,以一種不雅的姿態躺在地上。不過還好,小小的客房裏就他一個人,沒人分享他的不雅。


    經過簡單的整理,約翰打開了屋門。


    此時,早起的太陽剛剛升至遠處叢林的林梢,林中尚有薄薄的霧氣沒有散盡,在陽光和樹枝的作用下化成一道道涇渭分明的晨光。迎著晨光,鎮民已經忙碌起來,有的背著土豆口袋去集市,有的推著小車去河邊提水。衣著光鮮的富人還沒起床營業,忠於職守的士兵已經開始巡邏了,當然,他們偶爾會溜到酒館喝一杯再走。


    酒館有兩處房屋,靠西邊的是老板住所,地下室是酒窖。靠北邊這個分上下兩層,底層是喝酒的地方,隻有四張桌子,酒客太多的時候就隻能坐外邊空地的那幾張桌子了。而上層就是老板分出的三間客房。約翰從靠樓梯的那間出來,站在那兒扶著木柵欄好一會兒,才慢吞吞地從樓梯下來到外麵的桌子旁找了把椅子坐下來。


    老板滿臉橫肉坐在他那間屋子下麵曬太陽,所以過來接待的是個滿臉痘痘的胖侍女。


    “隻有蘋果大麥粥,或者吃烤土豆,你自己選。”


    約翰點了兩個烤土豆,因為他實在吃不慣蘋果粥那個酸酸甜甜的味兒。


    吃完早飯,就要工作了。約翰是個拿錢辦事的雇傭兵,鑒於此地太平,雇傭兵幹的多是送信送快遞的活計,或者找個荒郊野外客串一把強盜。約翰正是一名光榮臨時信使。住店的這個小鎮叫維多蘭,往東南邊挺遠的地方有個城堡,是個鄉村貴族老爺的地盤。老爺的信是不可能讓他一個小小傭兵去送的,讓他幫忙送信的是城堡的馬夫,一個幹巴的小老頭,給他遠方的弟弟送信。


    而他的弟弟,住在維多蘭鎮的東北麵特別遠的諾林鎮,經營者個什麽藥店,總之是個容易打聽的地方。


    寄信人在東南,收信人在東北,那為什麽不直接從二者中間走個直線呢?因為兩處隔著一座沒怎麽開發的山,這山沒什麽名字,裏麵叢林遍布,有幾處溪流縱橫流出,交通實在不方便。而且附近的領主們對這座山控製力薄弱,導致這裏麵長年駐留著一幫專業的強盜和偷獵者,還有做兼職劫道工作的雇傭兵。


    約翰不想跟這幫同行打交道。他又不是某一本小說裏的“平民劍神”亨利,沒法長劍一出大殺四方。同行們也不會尊老愛幼,都恨不得少個搶飯碗競爭者。於是約翰隻剩下兩條路可走,一條是向東再向東北繞很遠,從一個馬場補給後再向西穿越一部分叢林到達目的地;另一條就是現在這個,路途近補給方便,就是路過的居住點多所以不得不繞來繞去。


    先結賬後吃飯,約翰離開了酒館。酒館的兩處房屋和中間的空地,用木頭柵欄連成了外牆,隻有東麵有個出口。門口立柱那裏站著兩個人,沒精打采地靠在門柱上閑聊。約翰沒搭理他們,他們也沒搭理約翰。這兩人叫什麽什麽兄弟,是酒館老板養的小混混,平時看門攬客,有喝酒鬧事的就挺身而出。這兩人總把人看低,路人不去喝酒就被他們罵一句窮鬼。


    約翰也是個窮鬼,兜裏也就六十多個銀幣和一把銅子。他早就想買匹馬了,但是一匹普通的代步馬也得四百多銀幣,而且買迴來還要保養,不吃精飼料又走不得遠路。就好像故事書裏“平民劍神”亨利說的:“對我來說,馬就是代步的工具,下馬的我所向無敵!”


    不過就在他向北走,準備繞過維多蘭修道院離開的時候,他被人攔住了。


    一個披著綠色罩袍胸口有個盾徽的士兵攔住了約翰。


    “你,幹什麽的?”


    “我是送信的,從沃倫堡送到諾林鎮。”


    “把武器放在地上,然後去那邊等著。”士兵指了指不遠處的畫著綠菜花的帳篷,“一會兒戒嚴戒除再來認領武器離開。”


    “軍爺,不知這裏出了什麽事?”


    “少廢話,不該問的別問!”


    約翰隻好丟下武器,走向了綠菜花帳篷。那邊已經有幾個人影了,有站著有坐著。有個戴著一頂米黃色南瓜形狀帽子、身穿綠色和藍色裝飾的老大爺正坐在帳篷門口的椅子上,在那裏伏在桌子上寫些什麽。


    約翰剛一靠近,一些意味不明的目光頓時掃了過來,又快速地收斂而去,看得約翰莫名其妙。然後一個坐在地上的大光頭——看穿著也是個傭兵——衝他說到:“新來的,到這兒來!安東尼大人有話要問。”然後他一臉的橫肉哆嗦兩下,飛快地起身,到老頭旁邊點頭哈腰地說:“大人,又來了一個。”


    看來這個老頭就是“安東尼大人”。在這片國度,能被稱為【大人】的人,至少也是個貴族,值得被一幫粗野的傭兵敬畏。約翰趕緊踏著小碎步,離桌子還有幾米遠的時候,也來個點頭哈腰,順便膝蓋也打了個小彎兒,活像個清廷的奴才。“大人,我叫約翰,是個傭兵。”


    老頭抬頭看了他幾眼,約翰則保持著燦爛的笑容和微躬的身形,也滿眼敬畏地觀察著安東尼大人。這就是個老頭嘛,除了衣服和帽子精致華麗昂貴些,額頭有抬頭紋,兩個大眼袋撐著兩條死魚眼,鼻梁也不高聳,整張臉就像一條鯰魚。鼻子下邊有兩撇白胡子,鬆弛的寬下巴有一些白色卷毛,感覺沒什麽特殊的了,看不出年輕時候是不是什麽美男子。。。


    東西方的賢者都曾說過人不可貌相之類的話,但約翰敢在心裏說,刨出去那身穿戴,這就是一個老農,嗯,細皮嫩肉的那種。


    安東尼大人可不知道麵前這個人的心理活動,他又不是傳說中的大法師,也不會什麽讀心術。他隻是看了一陣約翰的相貌穿著,確定了他不是個慣犯通緝犯之類的角色。然後拿著炭筆在桌子上的草紙上寫一些字,大概就是登記吧。這事辦完後,他說:“在旁邊等一下,人齊了之後還有命令。”


    約翰趕緊又點頭哈腰了幾次,最後讓安東尼大人像趕蒼蠅一樣揮了揮手趕到了一邊去。約翰也一屁股坐在地上,看了看周圍的幾個人,然後發呆。


    之後又過來了兩個人,也是大光頭“接待”的。也沒人敢跟他搶這個工作,不知道他是什麽身份,但發現安東尼大人並不生氣,別人也不知他的深淺,暫時不敢惹他。


    登記完了這兩個人,老頭站了起來。其他人也挺有眼色地一起站起來。大光頭站在人群的最前麵。


    老頭說:“我是維多蘭的亞爾曼大人的書記官,安東尼。接下來有個任務需要你們去做。不要想著拒絕!亞爾曼大人賞罰分明,並與附近幾個領主關係都不錯。所以這個任務必須完成。”他那張鯰魚的臉上露出嚴肅的神色,“一個殺人犯,叫公羊,藏在鎮子西南的黃樹林裏。找到他,並把他幹掉,拿他的頭來當信物。”


    約翰嘴裏發苦。這種追查殺人犯的事一般都是衛兵去做,現在臨時把傭兵派過去,肯定不是什麽順風的差事,更何況這種跟亡命徒打交道的事哪裏有送信安全?


    其它人也是小聲議論或者幹脆一言不發地嚴肅站著。但是大光頭卻在那裏激將,什麽什麽對方就一個人啦,什麽什麽賞錢大大的有,什麽什麽亞爾曼大人兵多將廣啦。大家迫於形勢,也隻能照著命令做就是了。


    於是就有了更多的諮詢。


    “大人,不知道兇手有何特征?”


    “大人,賞錢怎麽算?”


    安東尼大人倒是很痛快:“直接殺死犯人的得兩個金幣,參與圍攻的其它人每個人拿五百銀幣。”


    兩個金幣?!傭兵們眼睛發紅,氣息也粗了起來。按照維多蘭的匯率,一個金幣值六百五十銀幣,足夠傭兵吃喝玩樂大半年了。對於約翰來說,五百銀幣足夠換把好劍,而且還是兩把。要知道他腰間這條破玩意才值六十銀幣好麽。


    “至於特征。公羊是他的綽號,他有發黃的毛發,小眼睛尖鼻子尖下巴,下巴也有像山羊的胡子。就算他把頭發和胡子都剃光了,眉毛你們也能認出來。他殺了七個在附近巡邏的衛兵,被人目睹記住了相貌和蹤跡。他是個獨行俠,黃樹林也沒有什麽大型野獸,你們二十個人聚在一起已經足夠幹掉他了。”


    在這樣的鼓勵下,傭兵們一致叫好,領迴了自己的武器,浩浩蕩蕩地向西南的黃樹林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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