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夏、商、周、秦女性地位
曆史直播:我用天幕改變曆史 作者:殼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啊這,所有人都沉默了。
天幕你其實可以不用解釋的這麽明白的。
而且對於母係社會,他們也真的沒有那麽好奇的。
所以,要不這個話題直接略過行不行。
……
略過是不可能略過的,虞美人要繼續講。
[母係社會的出現,是隨著原始農業及家畜飼養的出現的。
而在當時,作為其發明者的婦女在生產和經濟生活中、在社會上受到尊敬,取得主導地位和支配地位。
在當時的婚姻習俗,自然也不是大家認知中一夫一妻多妾製,而是走婚製。
男不娶女不嫁,通過暮至朝離的走訪來實現男女雙方的結合。
男女雙方各自在所屬的母係大家庭中生產和消費, 承擔養育後代的義務。
走婚的雙方在性關係和經濟關係上互不獨占,這就是走婚。
母係社會的家庭構成就是以女子為主,女子的哥哥或者弟弟就負責照顧女性的孩子。
而男性呢,不需要照顧自己的孩子,隻要照顧自己母係血脈中的孩子就行了。]
虞美人個人還是更喜歡現代婚姻的,但這並不妨礙她講述母係社會的家庭。
但虞美人能接受,卻不代表著其他人能接受啊。
他們幾乎是震驚的對著天幕所說,那樣的一個社會,也太驚世駭俗了吧。
這這這……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震驚的,因為走婚這件事在中原是不常見,但不代表少數民族就沒有。
所以,見識過的人直接理直氣壯反駁,“這是異族的習俗,虞姑娘你就是要生搬硬套,也不能如此。我華夏怎麽會有這樣的習俗。”
……
虞美人對此也早有準備,畢竟在現代都有還保持著走婚習俗的少數民族呢,老祖宗們知道怎麽了。
[哦,這裏補充一點,中原這樣的婚姻習俗是在秦漢時期逐漸銷聲匿跡的。
走婚也因此,逐漸變成了獨屬於少數民族的婚姻習俗。
言歸正傳,母係社會到底是怎麽迴事,我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
後來隨著生產力和經濟發展,加上原始社會農業的發展,男人天生的體力優勢在勞動中顯現出來,男性開始在社會生產和社會經濟中起主導作用。
也是因此,社會重心逐漸朝著男性轉變,社會的話語權也被男性掌握。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女性的身份雖然有所降低,但並不是十分離譜。
在夏商時期就是這樣,它並不是一個完全的母係社會,女性的地位也確實有所降低,但透過“嫦娥奔月”等故事,我們也能夠看到,那個時候的女性並不是不敢反抗的。
雖然是神話,但也可以說,嫦娥本身奔月的這一行為,表明了當時女性的勇氣,一個敢於碾碎性別壓迫和多妻製度的女勇士。]
虞美人知道,自己說完嫦娥奔月是代表女性反抗精神的神話時,肯定有人發懵。
因為這不是一個愛情神話嗎?
就跟牛郎織女鵲橋相會一樣的虐戀。
但實際上,虞美人說的是另一版本。
是屈原的《天問》中說的:“後羿成為射日英雄後,對嫦娥有不忠行為,和河伯的妻子發生曖昧關係,因而引起嫦娥極大的不滿,一氣之下就離開後羿跑到天上去了”這一版本。
虞美人簡單將這一版本的故事講了講,總結:
[對於那個時期,現代的學者是這樣評價的:“人類所經曆過的最偉進的革命之一。
並不需要侵害到任何一個活著的氏族成員。隻要有一個簡單的決定,規定以後氏族男性成員的子女應該留在本氏族內,而女性成員的子女應該離開本氏族,而轉到他們父親的氏族中去,就行了。這樣就度除了按女性計算世係的辦法和母係的維承權。”
“這一革命持續時間很長,直到夏王朝建立前夕還在進行。在夏建國前後,母係製殘餘勢力仍與父權製頻頻糾纏,東下馮遺址既有母子合葬基,又有父子合葬基,即是明顯反映。
兩者的爭鬥關係有時表現得十分尖銳。
所以,母係社會這一信息我們是從而得知的呢?
沒錯,還是墳墓考古,沒辦法,夏商時期的史料實在是太少了。
到了商朝,女性,尤其是貴族女性,是可以獨立經營田產、擁有一定財富的。
而在軍事和祭祀上,女性也是有話語權的。
這裏玩特別提一下,在那個時期,祭祀並不隻是單單的宗教活動。
在當時,祭祀活動高於一切政事。
所以可想而知,在祭祀活動中都能擔當主祭的婦女,在政事上的地位了吧。
其中比較典型的人物,就是商朝婦好(zi),她是商王武丁60多位妻子中的一位,但並非我們討論她的主要內容。
因為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她在武丁時期,還是一位傑出的女政治家,軍事統帥,同時還主持著當時的祭祀活動,是中國曆史上第一位有據可查的女英雄。
這不比她是誰誰誰的妻子更重要。
但在這裏還是要講,商朝女性雖然在各個領域都有一席之地,甚至地位並不低。
但透過對她們的稱唿,變成了“母x”、“婦x”,大家也能夠窺見女性身份的轉變。
而到了周朝,就變成了女性要遵從“三從四德”。
《禮記.喪服.子夏傳》記載:“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這是“三從”。
《周禮.天官.九嬪》,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這是“四德”。
女性執政就變成了牝雞司晨,“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嗬嗬。
我就想說,婦言是咋了你了,多了根棍曉得你高貴了咋?
周朝之後,就是亂世,亂世嘛,別的不敢說,婦女改嫁還是不受什麽限製的,哪裏像之後,你別說寡婦改嫁了,就是未婚夫死了你也得給我守活寡。
而秦朝,女性地位跟商朝肯定是不能比的,但在秦律中卻也有明確說明。
首先婚姻自主完全ok,什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全沒有。
女子還可以擁有自己的小金庫,睡虎地秦簡就記錄了這樣一段問答:“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妻媵臣妾、衣器當收不當?不當收。”
翻譯過來就是,如果丈夫犯罪,妻子提前向朝廷舉報,不僅不會坐牢,就連原本擁有的財產和奴婢都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天幕你其實可以不用解釋的這麽明白的。
而且對於母係社會,他們也真的沒有那麽好奇的。
所以,要不這個話題直接略過行不行。
……
略過是不可能略過的,虞美人要繼續講。
[母係社會的出現,是隨著原始農業及家畜飼養的出現的。
而在當時,作為其發明者的婦女在生產和經濟生活中、在社會上受到尊敬,取得主導地位和支配地位。
在當時的婚姻習俗,自然也不是大家認知中一夫一妻多妾製,而是走婚製。
男不娶女不嫁,通過暮至朝離的走訪來實現男女雙方的結合。
男女雙方各自在所屬的母係大家庭中生產和消費, 承擔養育後代的義務。
走婚的雙方在性關係和經濟關係上互不獨占,這就是走婚。
母係社會的家庭構成就是以女子為主,女子的哥哥或者弟弟就負責照顧女性的孩子。
而男性呢,不需要照顧自己的孩子,隻要照顧自己母係血脈中的孩子就行了。]
虞美人個人還是更喜歡現代婚姻的,但這並不妨礙她講述母係社會的家庭。
但虞美人能接受,卻不代表著其他人能接受啊。
他們幾乎是震驚的對著天幕所說,那樣的一個社會,也太驚世駭俗了吧。
這這這……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震驚的,因為走婚這件事在中原是不常見,但不代表少數民族就沒有。
所以,見識過的人直接理直氣壯反駁,“這是異族的習俗,虞姑娘你就是要生搬硬套,也不能如此。我華夏怎麽會有這樣的習俗。”
……
虞美人對此也早有準備,畢竟在現代都有還保持著走婚習俗的少數民族呢,老祖宗們知道怎麽了。
[哦,這裏補充一點,中原這樣的婚姻習俗是在秦漢時期逐漸銷聲匿跡的。
走婚也因此,逐漸變成了獨屬於少數民族的婚姻習俗。
言歸正傳,母係社會到底是怎麽迴事,我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
後來隨著生產力和經濟發展,加上原始社會農業的發展,男人天生的體力優勢在勞動中顯現出來,男性開始在社會生產和社會經濟中起主導作用。
也是因此,社會重心逐漸朝著男性轉變,社會的話語權也被男性掌握。
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女性的身份雖然有所降低,但並不是十分離譜。
在夏商時期就是這樣,它並不是一個完全的母係社會,女性的地位也確實有所降低,但透過“嫦娥奔月”等故事,我們也能夠看到,那個時候的女性並不是不敢反抗的。
雖然是神話,但也可以說,嫦娥本身奔月的這一行為,表明了當時女性的勇氣,一個敢於碾碎性別壓迫和多妻製度的女勇士。]
虞美人知道,自己說完嫦娥奔月是代表女性反抗精神的神話時,肯定有人發懵。
因為這不是一個愛情神話嗎?
就跟牛郎織女鵲橋相會一樣的虐戀。
但實際上,虞美人說的是另一版本。
是屈原的《天問》中說的:“後羿成為射日英雄後,對嫦娥有不忠行為,和河伯的妻子發生曖昧關係,因而引起嫦娥極大的不滿,一氣之下就離開後羿跑到天上去了”這一版本。
虞美人簡單將這一版本的故事講了講,總結:
[對於那個時期,現代的學者是這樣評價的:“人類所經曆過的最偉進的革命之一。
並不需要侵害到任何一個活著的氏族成員。隻要有一個簡單的決定,規定以後氏族男性成員的子女應該留在本氏族內,而女性成員的子女應該離開本氏族,而轉到他們父親的氏族中去,就行了。這樣就度除了按女性計算世係的辦法和母係的維承權。”
“這一革命持續時間很長,直到夏王朝建立前夕還在進行。在夏建國前後,母係製殘餘勢力仍與父權製頻頻糾纏,東下馮遺址既有母子合葬基,又有父子合葬基,即是明顯反映。
兩者的爭鬥關係有時表現得十分尖銳。
所以,母係社會這一信息我們是從而得知的呢?
沒錯,還是墳墓考古,沒辦法,夏商時期的史料實在是太少了。
到了商朝,女性,尤其是貴族女性,是可以獨立經營田產、擁有一定財富的。
而在軍事和祭祀上,女性也是有話語權的。
這裏玩特別提一下,在那個時期,祭祀並不隻是單單的宗教活動。
在當時,祭祀活動高於一切政事。
所以可想而知,在祭祀活動中都能擔當主祭的婦女,在政事上的地位了吧。
其中比較典型的人物,就是商朝婦好(zi),她是商王武丁60多位妻子中的一位,但並非我們討論她的主要內容。
因為除此之外,更重要的,她在武丁時期,還是一位傑出的女政治家,軍事統帥,同時還主持著當時的祭祀活動,是中國曆史上第一位有據可查的女英雄。
這不比她是誰誰誰的妻子更重要。
但在這裏還是要講,商朝女性雖然在各個領域都有一席之地,甚至地位並不低。
但透過對她們的稱唿,變成了“母x”、“婦x”,大家也能夠窺見女性身份的轉變。
而到了周朝,就變成了女性要遵從“三從四德”。
《禮記.喪服.子夏傳》記載:“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這是“三從”。
《周禮.天官.九嬪》,指“婦德、婦言、婦容、婦功”。這是“四德”。
女性執政就變成了牝雞司晨,“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嗬嗬。
我就想說,婦言是咋了你了,多了根棍曉得你高貴了咋?
周朝之後,就是亂世,亂世嘛,別的不敢說,婦女改嫁還是不受什麽限製的,哪裏像之後,你別說寡婦改嫁了,就是未婚夫死了你也得給我守活寡。
而秦朝,女性地位跟商朝肯定是不能比的,但在秦律中卻也有明確說明。
首先婚姻自主完全ok,什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全沒有。
女子還可以擁有自己的小金庫,睡虎地秦簡就記錄了這樣一段問答:“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妻媵臣妾、衣器當收不當?不當收。”
翻譯過來就是,如果丈夫犯罪,妻子提前向朝廷舉報,不僅不會坐牢,就連原本擁有的財產和奴婢都不會受到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