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離浩一行人在邊鎮紮紮實實休息了四天。好吃好睡下,幾人的身體眼見著恢複了起來,原本深陷的臉頰開始豐滿,胸腹間曆曆可數的肋骨開始隱身於新增的肌肉和脂肪之下。每個人的精神也大不相同,臉色都開始變得紅潤起來,不再是慘灰的菜色。當然想要幾天就把身體完全吃迴來是不可能的。
與此同時口袋裏的錢與各人的身體狀況成反比地急劇減少著,這種生活不得不結束了。第五天時,一行人離開了邊境小城,重新啟程,按鍾離浩提出的計劃,返迴護北城。
荒原上沒有路,他們隻能按著大致的方向向北方行進。高原上大風依然在肆虐,將沙石卷在半空中,然後肆意地打在人的臉上。鍾離浩一行八人艱難地行走在斯特恩荒原上。身上少了沉重的背包,比來時輕鬆多了,此外還多了兩個美女夥伴同行,男性的驕傲使隊伍的士氣高昂。
當晚,他們找到一個可以躲避大風和沙塵的淺溝露宿了一晚,在小鎮的舒適生活如曇花一現,很快就逝去了,艱苦的生活才是這個末世的本來麵目。
第二天一早再次啟程時,遠方出現了一大群饑民搶匪,鍾離浩忙讓大家停下來。對方的人數實在有點多,足有五六十人,正在圍攻一個黑衣武士。
那個黑衣武士步法輕盈,在幾十個盜匪中間來迴穿行。盜匪們基本上打不著他,卻連連有人中劍倒地。黑衣武士使的是一柄輕盈的武士刀,刀光閃閃之下,盜匪們的攻擊或者被他躲開或者被他輕鬆格擋,基本全都落空了。有時候他被打中,卻是因為要拚力刺殺某個對手,不得已露出了破綻。
鍾離浩不禁心向往之,大家也看得入神,佩服不已。
這個劍客的打法跟夏克國的百戰勇士完全不同。百戰勇士靠力量取勝,他們使用長長的重武器,攻擊範圍大,攻擊力高,但是攻擊速度相比這個武士就要慢得多。黑衣武士純以快和巧取勝。他的劍速非常高,短時間內可以攻擊多次,而且也可以格開很多攻擊。不過他的單次傷害就小得多,要殺死或者擊倒一個對手時,就需要冒險進攻。
越來越多搶匪被打倒在地。隨著人數的減少,戰鬥更是變成了單方麵屠殺。不多一會全部搶匪都被放倒。黑衣武士雖說也被搶匪們打中了幾下,不過他都盡量避開了要害部位,沒有什麽大礙。那個武士自己簡單包紮處理了一下傷口,向鍾離浩這邊望了望,飄然離開。
大家從頭到尾看完了這場打鬥後,都有些悵然。
“走吧。”良久,鍾離浩提醒大夥。眾人這才緩過勁來,跟在鍾離浩後麵繼續上路。
目睹了百戰勇士和這個黑衣武士兩種截然不同的武技和戰法,鍾離浩感觸頗多,他需要時間來整理消化。鍾離浩沒有經過嚴格的格鬥和劍術訓練,不過從結果上看,他覺得人多對戰時,百戰勇士的打法更好,而一對一的話,百戰勇士很有可能打不過這個劍士。當然,鍾離浩對於武功還是門外漢,這樣的認識是不是真的正確,他也不知道。
因人選擇打法,這個道理,鍾離浩用基本的邏輯思維能力,就能夠知道肯定是對的,關鍵是如何選擇。更讓鍾離浩頭痛的事情是,在沒有人教的情況下,無論哪種打法,想要練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們覺得這個黑衣武士與青石城的百戰勇士相比如何?”鍾離浩問身邊的隊友。
皮包骨搶先說道:“這個黑衣武士打得太憋氣了,若是百戰勇士,估計十幾招就把那些搶匪全打倒了。”
桑樹附和道:“嗯,若是有三個百戰勇士,就算是麵對這五六十個搶匪,應該會比三個黑衣武士來得強吧。”聽得出來,他的態度比皮包骨略保留些。
滕古沉默著沒有說話,隻是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
阿拉米德雖然從沒有練過武,但提了一個尖銳的問題:“那你們說三個黑衣武士對三個百戰勇士,哪邊會勝出呢?”
“當然百戰勇士……吧。”皮包骨脫口而出自己的觀點,但最後卻似乎動了下腦子,變得不是那麽肯定。
小不點看向鍾離浩沒有說話。
鍾離浩道:“兩種打法應該是各擅勝場。皮包骨和桑樹確實說得對,在人多的戰鬥中,我認同百戰勇士更有效,特別是兩軍對陣時,”說著說著,鍾離浩似乎迴憶起什麽來,“兩軍對陣時,”他重複了一句,接著道:“如果排成對戰陣形,百戰勇士肯定能打贏黑衣武士。然而,亂戰的話,特別是一對一時,百戰勇士卻未必能贏得了。”
“那咱們練哪種啊?”小不點得不到確定的答案,追問道。
“咱們離他們的水平差得太遠了。嗬嗬。”鍾離浩自嘲地笑道說,不管哪種,能練到他們的水平才是最重要的。“倘若我們能夠練到他們的一半,哪怕四分之一,我想我們就可以在邊境之地立足了吧。”
看阿柯和佩琴沒有說話,鍾離浩轉頭問她們:“你們有什麽想法嗎?”
阿柯迴答得很幹脆:“沒有。”
佩琴猶豫了一下,細聲細氣地說道:“我父親說,小巧功夫難練。”
皮包骨聽了高興起來:“那我就練百戰勇士好了。”
大家邊走邊聊,興致漸漸高了起來。說著說著,眾人仿佛一下子就練成了高手,展望起將來如何欺負沙盜和盜匪起來。
鍾離浩有些失笑,但也沒有把話題拉迴來,反而與大家一起胡扯起來。路途的艱辛似乎也被扔在了身後。
與此同時口袋裏的錢與各人的身體狀況成反比地急劇減少著,這種生活不得不結束了。第五天時,一行人離開了邊境小城,重新啟程,按鍾離浩提出的計劃,返迴護北城。
荒原上沒有路,他們隻能按著大致的方向向北方行進。高原上大風依然在肆虐,將沙石卷在半空中,然後肆意地打在人的臉上。鍾離浩一行八人艱難地行走在斯特恩荒原上。身上少了沉重的背包,比來時輕鬆多了,此外還多了兩個美女夥伴同行,男性的驕傲使隊伍的士氣高昂。
當晚,他們找到一個可以躲避大風和沙塵的淺溝露宿了一晚,在小鎮的舒適生活如曇花一現,很快就逝去了,艱苦的生活才是這個末世的本來麵目。
第二天一早再次啟程時,遠方出現了一大群饑民搶匪,鍾離浩忙讓大家停下來。對方的人數實在有點多,足有五六十人,正在圍攻一個黑衣武士。
那個黑衣武士步法輕盈,在幾十個盜匪中間來迴穿行。盜匪們基本上打不著他,卻連連有人中劍倒地。黑衣武士使的是一柄輕盈的武士刀,刀光閃閃之下,盜匪們的攻擊或者被他躲開或者被他輕鬆格擋,基本全都落空了。有時候他被打中,卻是因為要拚力刺殺某個對手,不得已露出了破綻。
鍾離浩不禁心向往之,大家也看得入神,佩服不已。
這個劍客的打法跟夏克國的百戰勇士完全不同。百戰勇士靠力量取勝,他們使用長長的重武器,攻擊範圍大,攻擊力高,但是攻擊速度相比這個武士就要慢得多。黑衣武士純以快和巧取勝。他的劍速非常高,短時間內可以攻擊多次,而且也可以格開很多攻擊。不過他的單次傷害就小得多,要殺死或者擊倒一個對手時,就需要冒險進攻。
越來越多搶匪被打倒在地。隨著人數的減少,戰鬥更是變成了單方麵屠殺。不多一會全部搶匪都被放倒。黑衣武士雖說也被搶匪們打中了幾下,不過他都盡量避開了要害部位,沒有什麽大礙。那個武士自己簡單包紮處理了一下傷口,向鍾離浩這邊望了望,飄然離開。
大家從頭到尾看完了這場打鬥後,都有些悵然。
“走吧。”良久,鍾離浩提醒大夥。眾人這才緩過勁來,跟在鍾離浩後麵繼續上路。
目睹了百戰勇士和這個黑衣武士兩種截然不同的武技和戰法,鍾離浩感觸頗多,他需要時間來整理消化。鍾離浩沒有經過嚴格的格鬥和劍術訓練,不過從結果上看,他覺得人多對戰時,百戰勇士的打法更好,而一對一的話,百戰勇士很有可能打不過這個劍士。當然,鍾離浩對於武功還是門外漢,這樣的認識是不是真的正確,他也不知道。
因人選擇打法,這個道理,鍾離浩用基本的邏輯思維能力,就能夠知道肯定是對的,關鍵是如何選擇。更讓鍾離浩頭痛的事情是,在沒有人教的情況下,無論哪種打法,想要練成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們覺得這個黑衣武士與青石城的百戰勇士相比如何?”鍾離浩問身邊的隊友。
皮包骨搶先說道:“這個黑衣武士打得太憋氣了,若是百戰勇士,估計十幾招就把那些搶匪全打倒了。”
桑樹附和道:“嗯,若是有三個百戰勇士,就算是麵對這五六十個搶匪,應該會比三個黑衣武士來得強吧。”聽得出來,他的態度比皮包骨略保留些。
滕古沉默著沒有說話,隻是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
阿拉米德雖然從沒有練過武,但提了一個尖銳的問題:“那你們說三個黑衣武士對三個百戰勇士,哪邊會勝出呢?”
“當然百戰勇士……吧。”皮包骨脫口而出自己的觀點,但最後卻似乎動了下腦子,變得不是那麽肯定。
小不點看向鍾離浩沒有說話。
鍾離浩道:“兩種打法應該是各擅勝場。皮包骨和桑樹確實說得對,在人多的戰鬥中,我認同百戰勇士更有效,特別是兩軍對陣時,”說著說著,鍾離浩似乎迴憶起什麽來,“兩軍對陣時,”他重複了一句,接著道:“如果排成對戰陣形,百戰勇士肯定能打贏黑衣武士。然而,亂戰的話,特別是一對一時,百戰勇士卻未必能贏得了。”
“那咱們練哪種啊?”小不點得不到確定的答案,追問道。
“咱們離他們的水平差得太遠了。嗬嗬。”鍾離浩自嘲地笑道說,不管哪種,能練到他們的水平才是最重要的。“倘若我們能夠練到他們的一半,哪怕四分之一,我想我們就可以在邊境之地立足了吧。”
看阿柯和佩琴沒有說話,鍾離浩轉頭問她們:“你們有什麽想法嗎?”
阿柯迴答得很幹脆:“沒有。”
佩琴猶豫了一下,細聲細氣地說道:“我父親說,小巧功夫難練。”
皮包骨聽了高興起來:“那我就練百戰勇士好了。”
大家邊走邊聊,興致漸漸高了起來。說著說著,眾人仿佛一下子就練成了高手,展望起將來如何欺負沙盜和盜匪起來。
鍾離浩有些失笑,但也沒有把話題拉迴來,反而與大家一起胡扯起來。路途的艱辛似乎也被扔在了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