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沒有無辜者


    1880年11月7日。


    由於沒法查黃曆,所以,沒有人知道這一天到底是什麽日子,而且美國人也不講究這個,但是,在丹佛的居民都很清楚,這一天是個大日子。


    這是他們從市長先生不久前在市『政府』門口所進行的演講裏知道的。說實話,這場演講的內容傳播的很快,僅僅不到兩個小時,丹佛的幾家報社就全文刊登了演講的內容,而從這些內容中,丹佛的市民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市長先生的憤怒……


    “昨天,11月6日,城邊的華工聚居區發生了多次爆炸,還發生了一場大火,如果不是因為我就在現場,那麽,可以及時的調派指揮人手,那麽,可以肯定地說,丹佛將會蒙受巨大的損失,至少,緊挨著那個肮髒的街區的我們的市民們將很有可能失去他們的家園……”


    “或許你們會說,這場大火並不能肯定就是那群黃種人放的。是的,你們說的沒錯。因為,被燒毀的更多的是那些黃種人的房子,那是他們在丹佛唯一可以居住的地方,他們不可能舍得放棄,更加不可能直接放上一把火燒掉!可是,先生們,女士們,我要告訴你們一個事實,那就是:這就是那些黃種人幹的!是的,我可以作證,以我市長的名義作證!”


    “為什麽他們要這麽幹?那群下賤的黃種人為什麽敢這麽做?我來告訴你們原因……”


    “市民們,你們應該還記得上個月最後一天,也就是在那一天,有一個黃種人小子,他為了謀奪屬於他叔叔的區區幾十美元的財產,縱火燒死了自己在美國唯一的親人,並且還想將這件事嫁禍給在那天跟那些黃種人發生了衝突的我們的市民的身上……可是他沒有得逞。”


    “在我們的警察,還有英明的弗雷德裏·克爾法官的審判下,他的罪行很快就暴『露』了,並且,在11月2日,他被判處了絞刑!為此,我們曾經歡唿,歡唿罪惡受到了懲罰!”


    “但是,我們都沒有想到,或者說,我們小看了那些黃種人的兇殘狠毒。我相信大家都還記得那一天臨近子夜時的巨響,而且,我也相信你們也都知道那一聲巨響代表著什麽……沒錯,那代表著警察局的大火!”


    “有人跟我說,警察局的大火並沒有任何人員傷亡,甚至就連一個受傷的人都沒有,所以,事情的直相極有可能是因為那些警察的馬虎大意,引燃了警察局的火『藥』,從而引起了爆炸和火災……這是一個不錯的推論,很有根據。最近幾天,我曾經在許多市民,甚至是市議員的嘴裏聽到過這種推斷。但是,我必須告訴你們,這是推斷是錯誤的,而且是極端的錯誤。”


    “警察局是被人炸掉的。”


    “是誰?”


    “就是那個人!那個被判了絞刑,即將被處死的中國人!”


    “是他在越獄之後,又報複『性』的炸掉了我們的警察局!”


    “這是對美利堅合眾國司法權的挑戰!”


    “是對全體美利堅人民的挑戰!”


    “是對所有白人的挑戰!”


    “這顯示了那個黃種人是多麽的窮兇極惡!”


    “可是,這還不算什麽!我要告訴你們一件事情,我親愛的市民們:就在那一天,警察局被炸掉的那一天,那個黃種人不僅僅是炸掉了我們的警察局,他還搶劫了你們的市長,也就是我,邁爾斯·夏洛特!”


    “這是真的!”


    “我沒有必要,也不願意在這件事上撒謊!”


    “我,邁爾斯·夏洛特,你們的市長,不僅僅被搶劫了,還被那個兇殘的家夥在全身上下都捆滿了炸『藥』……是炸『藥』!隻要沾上哪怕一點點的火星,我就將屍骨無存!”


    “上帝,你們不知道那是一種多麽可怕的經曆!”


    “我膽怯了!”


    “是的,膽怯!我為此而羞愧,並且深深地後悔!後悔我當初為什麽沒有極力的反抗,讓那個家夥可以輕輕鬆鬆地就達到目標……但我又很慶幸,慶幸我當初理智,或者說是怯懦地選擇了服從,服從於那個兇惡的人!……因為,當時,我的妻子,還有我那不足十歲的兒子,就在我的身邊!我沒能反抗,以致於他們被那個黃種人綁架,並被當作人質帶離了丹佛……我沒能保護他們,保護好我的妻子和兒子!我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也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


    “但我很慶幸。因為,正是因為我當初的怯懦,使得我的妻子和兒子能夠有機會安全的歸來!是的,安全歸來。我為此而慶幸……因為,他們的安全歸來並不是因為那個黃種人的仁慈,因為他根本就不懂得什麽叫做仁慈……我的妻子和兒子完全是憑借著自己的智慧,在『迷』『惑』了那個黃種人和他的同夥之後,才找到機會逃出來的,完全是靠了他們自己的力量。”


    “或許有些市民已經注意到了我的一個用詞!”


    “沒錯,同夥!”


    “那個黃種人,那個中國人,他還有同夥,而且還不隻一個!”


    “案發之後,我本來以為那個家夥應該已經逃離了丹佛,可實際上他沒有!而且,他不僅沒有離開,還一直就住在那些中國人的聚居區內!……可那些中國人卻一點兒消息都沒有透『露』出來。”


    “他們都是一夥兒的!一夥兒的!”


    “我的妻子在逃出來之後,把這個消息告訴了我!我立即就組織了人手去聚居區抓人……本來,我隻是想抓到那個謀殺犯、搶劫犯、綁架犯、縱火犯,可是我又錯了!”


    “我本以為,做為一名市長,親自帶隊去抓捕逃犯,應該可以非常順利,那些中國人應該不會阻攔!畢竟,我是一名市長,代表的是『政府』,我的身後站著整個丹佛的人民!可是,事實並不是我想的那樣,我高估了那些中國人對美利堅合眾國法律的敬畏!……就是我們剛剛到達的時候,他們就向我們展示了他們的決心:他們有炸『藥』炸死了我們的民兵隊長卡特上尉!”


    “然後,他們又開始放火……”


    “再後來,我想大家都清楚了!”


    “槍戰,逃躥,追捕……”


    “那些兇惡的中國人,在用炸『藥』強行突出我們的包圍之後,麵對我們英勇的民兵們的追捕,又倉惶地衝進了地方法院!……這很不幸!是的,非常不幸!因為在那裏,他們再一次伸出了他們罪惡的黑手!……他們綁架了我們公正的法官,弗雷德裏·克爾先生。以及當時正在克爾先生辦公室裏做客的眾議員安吉洛和帕恩·伊爾格兩位先生,另外,還有他們兩人的兩名隨從。”


    “就這樣,他們利用五個人質做掩護,逃離了丹佛!”


    “這是恥辱!”


    “一名市長的恥辱!”


    “整個丹佛市的恥辱!”


    “所有丹佛人民的恥辱!”


    “因為,就在這短短一周的時間裏,我們的丹佛市,有一個警察局,有一個市長,有一個地方法官,有兩個州議員,還有一個民兵隊長,先後都被一些下賤的黃種人所綁架,甚至是殺死!”


    “我很想問一下,在這個城市裏麵,除掉這些受到了那些黃種人無情對待的人之外,我們還剩下誰?”


    “副市長?檢查官?稅務官?還是其他的議員們?或者是我們那位遠在普林斯,並向那裏的人民發表著自己的競選演講的州長先生?……”


    “市民們,你們還能容忍嗎?”


    “再這樣容忍下去,等待我們的,將是更加囂張,更加肆無忌憚的黃種人!”


    “這些人搶去的了我們的工作,搶去了我們的收入,現在,他們又在搶劫我們整個丹佛市!”


    “縱火、拒捕、搶劫、綁架、謀殺……還有什麽樣的罪行是他們沒有做過的?”


    “他們已經搶去了我所有的積蓄,現在,丹佛城外每一個中國人的身上都藏有三百美元,這是他們分配後的贓款……我很心痛!那是我畢生的積累,是我幾乎所有的財富!可我現在並不想去討迴,或者說是追迴我的那些錢!”


    “因為,我決定,那些錢,將做為獎金,獎勵每一個願意追捕罪犯的丹佛市民!”


    “是的,你們沒有聽錯,明天,我將派人帶領你們去抓捕那些罪犯。”


    “抓住一個,他身上的所有財富都將歸你!”


    “一個,三百美元!”


    “去抓他們!”


    “一個都不要放過!”


    “記住:中國人,沒有無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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