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教官和顧問經常指責埃及飛行員技術欠佳,缺乏進取精神,不能恰當地運用蘇軍樣式的技術。蘇聯人不可一世的態度使其顧問與埃及學員之間的關係產生了裂痕。據傳當蘇聯飛行員在首次大規模衝突中慘遭失敗,埃及人反而樂不可支,因為這為他們自身的低劣表現找到了藉口。
停火:1970年8月在此期間,蘇聯、埃及、美國和以色列的外交人員一直在幕後進行談判。羅傑斯建議首先停火三個月。然後進行有關以色列撤出占領的土地和阿拉伯國家承認以色列的談判。1970年7月23日,納賽爾總統在一次講話中宣布接受這一建議,以色列聯合政府就這一建議進行了辯論,隨後梅厄總理也於7月31日接受了這個建議。
建議中有一條規定,即8月8日停火協定生效後,不得再將其他部隊派往運河沿岸的停火地帶。8月2日,埃及在停火協定生效前將至少6個新的飛彈發射陣地部署至距運河20英裏的範圍內。以色列再次集中突擊了這些前沿防空係統,以免飛彈陣地進一步擴大。
在戰鬥的最後一個星期裏,以色列在突擊地對空飛彈陣地的過程中,在埃及上空又損失了一架“鬼怪”式飛機和幾架其他型號的飛機,它們大多是被飛彈擊落的。在接下來的四天裏,當埃及部隊將10—15個地對空飛彈發射陣地部署到運河區時,以色列持續進行了猛烈的突擊。突擊活動一直持續到8月8日淩晨一時左右停火生效時才算停了下來。
分析在整個消耗戰的過程中,以色列戰鬥機一直沿運河巡邏,並在戈蘭高地上空飛行。“幻影3c”式飛機掩護突擊行動,並充當了主要的截擊機。“幻影”飛機的主要武器是30毫米德發航炮,然而在戰爭進行的過程中,為了達成戰術上的突然性,以及在航炮火力範圍以外實施攻擊,飛彈(特別是aim-9“響尾蛇”式和以色列製造的“蜻蜓”式飛彈)的使用次數增多了。美製f-4“鬼怪”式飛機是主要的攻擊機,但偶爾也作為戰鬥機和截擊機使用,以色列的“鬼怪”式飛機多次在夜間截擊入侵者,並擊毀兩架由蘇聯飛行員駕駛的米格-21“魚窩j”式飛機。不僅“幻影”和“鬼怪”式飛機擊落過多架阿拉伯國家的飛機,而且據說有一名“天鷹”式飛機的飛行員曾擊落兩架敘利亞的米格-17型飛機。
埃及和敘利亞駕駛“魚窩”式戰鬥機的飛行員進行了報複,他們為執行突擊任務的米格-17和蘇-7b戰鬥轟炸機護航。阿拉伯國家的飛行員接受了訓練和戰鬥中的教訓,技術水平逐漸有所提高。
蘇聯的米格-21mf的飛行員擊傷了一架以色列的“天鷹”式飛機,但在接下來進行的大規模戰鬥中卻損失慘重。1970年7月30日,以色列人有目的地誘使蘇聯戰鬥機落入圈套,擊落四架最新型的“魚窩j”式截擊機,並擊傷了一架,而自己無一損失。
在這次戰爭中,以色列或阿拉伯空軍在空戰中究竟使用了什麽樣的戰術,幾乎從來沒有人向外界透露過。由於運河沿岸作戰地域麵積有限,雙方的雷達警戒網一般都能發現從中高空入侵的敵機,因而作戰雙方均廣泛採用低空活動的戰術。
蘇聯顧問教給阿拉伯空軍要依靠地麵雷達和指揮控製網引導戰鬥機發起突然襲擊。由於人們公認以色列飛行員在格鬥時技高一籌,因此阿拉伯飛行員都不願進行機動空戰。
以色列飛行員在訓練中強調突襲機動和積極主動的戰術。他們常常放出誘餌,以贏得戰術優勢。埃及的一名米格-21飛行團長承認:
“在消耗戰中,以色列空軍非常喜歡運用伏擊戰術。他們先是派出兩架飛機從中空入侵,很快即被我雷達發現,於是我們緊急出動4架或8架米格機去攻擊他們。但他們另外還有十幾架戰鬥機超低空在雷達死角內跟蹤而來。當我們爬高實施攻擊時、他們便急躍升至我們身後,突然發起攻擊。我們團就曾三次領教過這種戰術,損失了米格飛機。”
不管是以色列使用的早期型號的“響尾蛇”和“蜻蜓”式飛彈,還是埃及和敘利亞使用的“環礁”飛彈,都是專用於攻擊諸如轟炸機一類的無法實施機動的飛機的。因而,用這類飛彈攻擊那些確信無疑為無法實施機動的目標是十分有效的。在大負荷機動的格鬥中,以色列空軍使用的主要武器則是航炮,通常在首先進行突襲之後,或是充當誘餌的飛機發現來襲的攻擊機,並且有時間做出反映時,使用這種武器。
要想根據任何一方的材料準確判定空中作戰中損失的飛機數量是十分困難的。他們各自宣布的擊落對方飛機的數量,與各自承認的被擊落的飛機數量之間存在很大差異。以色列承認,在三年的戰鬥當中僅損失了4架戰鬥機,而聲稱擊落的對方飛機數量達100架以上,如果這是事實,那麽僅在空戰中雙方的戰損比即達25比1。鑑於“幻影”或“鬼怪”式飛機的性能並非明顯優於米格-21,因此,出現這種一邊倒的比率,主要的原因是飛行員的技術高、採用了先進的戰術和正確使用武器。
以色列又聲稱,至少有36架飛機被他們的防空炮火和美製“霍克”地空飛彈擊落,同時也承認有22架飛機被對方地空飛彈和高炮擊落。
與此相反,埃及說他們的防空部隊僅在1970年7月一個月裏就擊落了21架以色列飛機。從1967年6月的六天戰爭到1970年6月8日停火,這一整個戰爭期間,埃及、敘利亞、約旦和阿拉伯遊擊隊則聲稱擊落了總數為300架以上的以色列飛機。
停火:1970年8月在此期間,蘇聯、埃及、美國和以色列的外交人員一直在幕後進行談判。羅傑斯建議首先停火三個月。然後進行有關以色列撤出占領的土地和阿拉伯國家承認以色列的談判。1970年7月23日,納賽爾總統在一次講話中宣布接受這一建議,以色列聯合政府就這一建議進行了辯論,隨後梅厄總理也於7月31日接受了這個建議。
建議中有一條規定,即8月8日停火協定生效後,不得再將其他部隊派往運河沿岸的停火地帶。8月2日,埃及在停火協定生效前將至少6個新的飛彈發射陣地部署至距運河20英裏的範圍內。以色列再次集中突擊了這些前沿防空係統,以免飛彈陣地進一步擴大。
在戰鬥的最後一個星期裏,以色列在突擊地對空飛彈陣地的過程中,在埃及上空又損失了一架“鬼怪”式飛機和幾架其他型號的飛機,它們大多是被飛彈擊落的。在接下來的四天裏,當埃及部隊將10—15個地對空飛彈發射陣地部署到運河區時,以色列持續進行了猛烈的突擊。突擊活動一直持續到8月8日淩晨一時左右停火生效時才算停了下來。
分析在整個消耗戰的過程中,以色列戰鬥機一直沿運河巡邏,並在戈蘭高地上空飛行。“幻影3c”式飛機掩護突擊行動,並充當了主要的截擊機。“幻影”飛機的主要武器是30毫米德發航炮,然而在戰爭進行的過程中,為了達成戰術上的突然性,以及在航炮火力範圍以外實施攻擊,飛彈(特別是aim-9“響尾蛇”式和以色列製造的“蜻蜓”式飛彈)的使用次數增多了。美製f-4“鬼怪”式飛機是主要的攻擊機,但偶爾也作為戰鬥機和截擊機使用,以色列的“鬼怪”式飛機多次在夜間截擊入侵者,並擊毀兩架由蘇聯飛行員駕駛的米格-21“魚窩j”式飛機。不僅“幻影”和“鬼怪”式飛機擊落過多架阿拉伯國家的飛機,而且據說有一名“天鷹”式飛機的飛行員曾擊落兩架敘利亞的米格-17型飛機。
埃及和敘利亞駕駛“魚窩”式戰鬥機的飛行員進行了報複,他們為執行突擊任務的米格-17和蘇-7b戰鬥轟炸機護航。阿拉伯國家的飛行員接受了訓練和戰鬥中的教訓,技術水平逐漸有所提高。
蘇聯的米格-21mf的飛行員擊傷了一架以色列的“天鷹”式飛機,但在接下來進行的大規模戰鬥中卻損失慘重。1970年7月30日,以色列人有目的地誘使蘇聯戰鬥機落入圈套,擊落四架最新型的“魚窩j”式截擊機,並擊傷了一架,而自己無一損失。
在這次戰爭中,以色列或阿拉伯空軍在空戰中究竟使用了什麽樣的戰術,幾乎從來沒有人向外界透露過。由於運河沿岸作戰地域麵積有限,雙方的雷達警戒網一般都能發現從中高空入侵的敵機,因而作戰雙方均廣泛採用低空活動的戰術。
蘇聯顧問教給阿拉伯空軍要依靠地麵雷達和指揮控製網引導戰鬥機發起突然襲擊。由於人們公認以色列飛行員在格鬥時技高一籌,因此阿拉伯飛行員都不願進行機動空戰。
以色列飛行員在訓練中強調突襲機動和積極主動的戰術。他們常常放出誘餌,以贏得戰術優勢。埃及的一名米格-21飛行團長承認:
“在消耗戰中,以色列空軍非常喜歡運用伏擊戰術。他們先是派出兩架飛機從中空入侵,很快即被我雷達發現,於是我們緊急出動4架或8架米格機去攻擊他們。但他們另外還有十幾架戰鬥機超低空在雷達死角內跟蹤而來。當我們爬高實施攻擊時、他們便急躍升至我們身後,突然發起攻擊。我們團就曾三次領教過這種戰術,損失了米格飛機。”
不管是以色列使用的早期型號的“響尾蛇”和“蜻蜓”式飛彈,還是埃及和敘利亞使用的“環礁”飛彈,都是專用於攻擊諸如轟炸機一類的無法實施機動的飛機的。因而,用這類飛彈攻擊那些確信無疑為無法實施機動的目標是十分有效的。在大負荷機動的格鬥中,以色列空軍使用的主要武器則是航炮,通常在首先進行突襲之後,或是充當誘餌的飛機發現來襲的攻擊機,並且有時間做出反映時,使用這種武器。
要想根據任何一方的材料準確判定空中作戰中損失的飛機數量是十分困難的。他們各自宣布的擊落對方飛機的數量,與各自承認的被擊落的飛機數量之間存在很大差異。以色列承認,在三年的戰鬥當中僅損失了4架戰鬥機,而聲稱擊落的對方飛機數量達100架以上,如果這是事實,那麽僅在空戰中雙方的戰損比即達25比1。鑑於“幻影”或“鬼怪”式飛機的性能並非明顯優於米格-21,因此,出現這種一邊倒的比率,主要的原因是飛行員的技術高、採用了先進的戰術和正確使用武器。
以色列又聲稱,至少有36架飛機被他們的防空炮火和美製“霍克”地空飛彈擊落,同時也承認有22架飛機被對方地空飛彈和高炮擊落。
與此相反,埃及說他們的防空部隊僅在1970年7月一個月裏就擊落了21架以色列飛機。從1967年6月的六天戰爭到1970年6月8日停火,這一整個戰爭期間,埃及、敘利亞、約旦和阿拉伯遊擊隊則聲稱擊落了總數為300架以上的以色列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