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孤憤第十一
作者:【先秦】韓非
智術之士[1],必遠見而明察[2],不明察,不能燭私[3];能法之士[4],必強毅而勁直[5],不勁直,不能矯奸[6]。
注釋:
[1]智術之士:精通統治術的人,指精通法術的政治理論家。智,通“知”,通曉,明了。術,統治臣民的策略和手段。[2]遠見:看得遠,目光遠大。明察:觀察得分明,指眼光敏銳,能透徹地察見事物。[3]燭:照見,洞察。私:隱私,陰情,指私下的勾當、營私舞弊的陰謀詭計。[4]能法之士:能夠執法的人,指積極推行法治的政治實踐家。[5]強毅:剛強堅毅,堅定果斷。勁直:剛勁正直,指執法嚴明。[6]矯:矯正,糾正。奸:邪惡,指違法亂紀的罪惡活動。
原邊注:
“遠見而明察”應是政治家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之一。
“強毅而勁直”應該是清官的固有品性。
人臣循令而從事[1],案法而治官[2],非謂重人也[3]。重人也者,無令而擅為[4],虧法以利私[5],耗國以便家[6],力能得其君[7],此所為重人也[8]。智術之士明察,聽用[9],且燭重人之陰情[10];能法之士勁直,聽用,且矯重人之奸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11]。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12],不可兩存之仇也[13]。
注釋:
[1]循:遵循,按照。令:命令。從事:參與政事,辦理公事。從,參。事,職事,職務。[2]案:通“按”,按照。治官:治理政事,履行職責。官,官職,職務。[3]非謂重人也:不是我所說的重人啊。重人,權臣,擅自操縱大權的人。下文的“貴重之臣”“當塗之人”“邪臣”“大臣”“重臣”等都是指這種人。[4]無令:沒有命令,這裏指無視法令。擅為:擅自行動,即專斷獨行。擅,擅自,獨自,自作主張。[5]虧:虧損,損害,破壞。利私:使私家得利,即謀取私利。[6]耗:損耗。便家:便利私家,與上文“利私”的意義相同。便,利。家,指大臣的私家,參見《有度》注。[7]力:力量,指權力,權勢。得:得到,引申為掌握,控製。[8]為:通“謂”,說。[9]聽用:指被君主聽信任用。聽,聽從,聽信。用,任用。[10]且:將。陰情:隱私,私下的勾當。[11]在繩之外:比喻不為法律所容,要受到法律製裁。繩,木工用的墨線,比喻法律的準繩。[12]是:這,這樣。智法之士:“知術能法之士”的省稱,統指法術之士。當塗:當道,當權,掌權。塗,通“途”,道路。[13]不可兩存:不可並存,即勢不兩立。
原邊注:
明察正直、公正執法的“智法之士”與違法亂紀、以權謀私的“貴重之臣”是“不可兩存之仇”,這是由其品性(品質性格)決定的。
當塗之人擅事要[1],則外內為之用矣[2]。是以諸侯不因[3],則事不應[4],故敵國為之訟[5];百官不因,則業不進[6],故群臣為之用;郎中不因,則不得近主,故左右為之匿[7];學士不因[8],則養祿薄禮卑[9],故學士為之談也[10]。此四助者[11],邪臣之所以自飾也[12]。重人不能忠主而進其仇[13],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燭察其臣[14],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15]。
注釋:
[1]擅事要:獨攬處理國家政務的機要大權。擅,獨攬,據有。事,指政事。要,機要,關鍵。[2]外:國外,指其他諸侯國。內:國內,指臣子,即下文提到的“百官”“郎中”“學士”等。為之用:給他使用,為他效勞。之,他,指當塗之人。[3]不因:指不依靠當塗之人。因,憑借,依靠。[4]事不應:事情不被答應,指外交事務辦不成。應,應承,接受。[5]敵國:力量匹敵的國家,指“諸侯”。為之訟:給他歌功頌德。訟,通“頌”,頌揚。[6]業不進:職位不能提升。業,職業,職務。[7]“郎中不因”三句是說:郎中如果不依附當塗之人,就不能接近君主,(現在靠他當上了君主身邊的侍從,)所以那些君主身邊的侍從都為他隱瞞罪行。郎中,君主的侍從官,主管通報和警衛工作。左右,君主身邊的侍從,此指“郎中”。為之匿,為他隱瞞罪行。匿,隱瞞。[8]學士:有學問的人,指儒生。[9]養祿薄:給養薪俸微薄,指經濟待遇低。禮卑:禮節上的待遇低下,指政治待遇低。[10]談:說話,指說好話、吹捧。[11]四助:四種輔助,指諸侯、百官、郎中、學士這四種為當塗之人效勞的幫兇。[12]邪臣:奸臣,指當塗之人。飾:掩飾,粉飾,偽裝。[13]進:推薦。仇:仇敵,即上文提到的與重人“不可兩存”的“智法之士”。[14]越四助:指衝破這四種輔助勢力製造的假象。越,越過,超出。[15]弊:通“蔽”,蒙蔽。大臣:指重人。重:指權勢大。
原邊注:
當權者之所以可使國內外之人為他效勞,都是因為權勢具有可使人獲利的性能。錢權交易、權色交易之類,也都是權勢性能的滋生物。
凡當塗者之於人主也[1],希不信愛也[2],又且習故[3]。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惡[4],固其所自進也[5]。官爵貴重[6],朋黨又眾[7],而一國為之訟[8]。則法術之士欲幹上者[9],非有所信愛之親、習故之澤也[10],又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11],是與人主相反也。處勢卑賤[12],無黨孤特[13]。夫以疏遠與近愛信爭,其數不勝也[14];以新旅與習故爭[15],其數不勝也;以反主意與同好爭[16],其數不勝也;以輕賤與貴重爭[17],其數不勝也;以一口與一國爭[18],其數不勝也。法術之士操五不勝之勢[19],以歲數而又不得見[20];當塗之人乘五勝之資[21],而旦暮獨說於前[22]。故法術之士奚道得進[23],而人主奚時得悟乎[24]?故資必不勝而勢不兩存[25],法術之士焉得不危[26]?其可以罪過誣者[27],以公法而誅之[28];其不可被以罪過者[29],以私劍而窮之[30]。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31],不戮於吏誅[32],必死於私劍矣。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者[33],必信於重人矣[34]。故其可以功伐借者[35],以官爵貴之[36];其不可借以美名者[37],以外權重之[38]。是以弊主上而趨於私門者[39],不顯於官爵[40],必重於外權矣[41]。今人主不合參驗而行誅[42],不待見功而爵祿[43],故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而進其說[44]?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45]?故主上愈卑,私門益尊。
注釋:
[1]凡:凡是,所有的。[2]希不信愛:很少不被信任和寵愛。希,同“稀”,少。[3]且:而且。習:熟悉,親近。故:故舊,老關係。習故,熟悉的老關係。[4]若夫:至於那。即:就,靠近,迎合。心,心意,心理。同乎好惡(hàowu):在好惡方麵與君主相同,即君主喜愛的也喜愛、君主憎惡的也憎惡,指投合君主的好惡。乎,於,在。好,喜愛。惡,厭惡。[5]固其所自進:本來就是他們用來取得進用的手段。固,本來。其,他們,指當塗之人。自,由,從。進,進身,向上爬。[6]官:官職。爵:爵位,君主國家所封的貴族等級。貴:顯貴,地位高。重:重要,指職務重要、權力大。[7]朋黨:同黨,黨羽。[8]一國:全國,指國內的百官、郎中、學士等人。訟:通“頌”,頌揚。[9]則:而,可是。法術之士:即知術能法之士。幹上:求取君主任用。幹,求。[10]所信愛之親:被信任寵愛的親密關係。親,親愛,親近。澤:恩澤,指交情。[11]阿(ē):偏袒,曲從,迎合。辟:通“僻”,邪惡,這裏指重人的罪惡。[12]處勢:所處的地位。勢,勢位,地位。[13]孤特:孤獨。[14]其數不勝也:按常規來說是不會取勝的。數,定數,常規,情理。[15]新旅:新到的旅客,比喻陌生而交情不深厚的人。旅,客。[16]反主意:違反君主的心意,就上文“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而言。同好:投合君主的愛好,就上文“同乎好惡”而言。[17]輕:輕微,指職務不重要。賤:卑賤,指地位低。[18]一口:一張嘴,形容法術之士的“無黨孤特”。一國:全國,指當塗之人“朋黨又眾,而一國為之訟”。[19]操五不勝之勢:處於這五種不能勝利的形勢下。操,掌握,引申為占據。勢,形勢。[20]以歲數:用年來計算,形容時間長,就是長年累月的意思。數,計算。不得見:指不能見到君主。[21]乘:趁著,憑借。資:資助,憑借的條件。[22]旦暮:早晨和晚上,指每時每刻。說(shui):進說,勸說。於前:指在君主麵前。[23]奚道:何由,靠什麽。奚,何,什麽。道,由,從。得進:得到進用。[24]奚時得悟:什麽時候能夠醒悟。[25]資必不勝:憑借的條件一定不能得勝。勢不兩存:客觀的形勢決定不可能(與當塗之人)同時並存。[26]焉得:怎麽能,哪裏能夠。[27]以:用,憑借。誣:誣陷,陷害。[28]公法:國家的法令。誅:殺。[29]被:加。[30]這句是說:派遣刺客來暗殺他。私劍,私門豢養的刺客。窮,窮盡,指結束生命。[31]是:這樣。明:明了,精通。逆主上:違背君主,即上文所說的“矯人主阿辟之心,是與人主相反也”。逆,違背,不迎合。[32]不戮於吏誅:不被殺於官吏的懲處。戮,通“戮”,殺害。[33]這句是說:拉黨結派、緊密勾結來蒙蔽君主,花言巧語、歪曲事實來使權臣得利的人。比周,勾結。弊,通“蔽”。曲,歪曲,指歪曲事實、顛倒是非。便,利。[34]信於重人:被重人信任。[35]可以功伐借者:可以用功勞作為借口的。功伐,功勞。借,憑借,借助,借口。[36]貴之:使他們顯貴,指提高他們的地位。[37]借以美名:用美好的名聲作為憑借。[38]外權:其他國家諸侯的勢力。重之:重用他們,使他們擔任重要的職務。[39]趨:奔走,投奔。私門:指重人的門下。[40]顯於官爵:因加官進爵而顯貴。顯,顯貴,地位高。[41]重於外權:由於外國勢力而得到重用。[42]合:會合,指把言與事、名和實放在一起比較,看是否符合。參驗:檢驗,驗證。合參驗,(用事實來)比較驗證。“合參驗”是韓非提倡的一種考核辦法,即所謂的形名術。行誅:行使刑罰。[43]待:等。見功:見到臣下的功勞。爵祿:此處用作動詞,給予爵位俸祿。[44]安:哪裏,怎麽。蒙:蒙受,冒著。[45]乘利:處在有利的時機。
夫越雖國富兵強[1],中國之主皆知無益於己也[2],曰:“非吾所得製也[3]。”今有國者雖地廣人眾,然而人主壅蔽[4],大臣專權,是國為越也[5]。智不類越,而不智不類其國,不察其類者也[6]。人主所以謂齊亡者[7],非地與城亡也,呂氏弗製而田氏用之也;所以謂晉亡者[8],亦非地與城亡也,姬氏不製而六卿專之也[9]。今大臣執柄獨斷[10],而上弗知收[11],是人主不明也。與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與亡國同事者[12],不可存也。今襲跡於齊、晉[13],欲國安存,不可得也。
注釋:
[1]越:古代南方的一個諸侯國,範圍包括今浙江大部和江蘇、江西的部分地區,公元前473年攻滅吳國後遷都琅琊(在今山青島黃島區),後為楚所滅。[2]中國:指當時中原地區各諸侯國。[3]製:控製。[4]壅:阻塞,隔絕,此處用作被動。壅蔽,被蒙蔽。[5]這句是說:這樣,他的國家就成為越國了。也就是說,他的國家和越國一樣,不能加以控製了。[6]“智不類越”三句是說:知道自己的國家不像越國那樣遙遠而無法控製,卻不知道自己的國家被大臣專權已不像自己的國家了,這是不明了自己的國家與越國的相似之處啊。智,通“知”。類,類似,相似。[7]主:當作“之”。齊:諸侯國名。西周初,周武王把齊國封給薑太公呂尚,以後為呂尚後代世襲,故為呂氏之國。齊簡公四年(公元前481),田常殺死了齊簡公而擁立齊平公,自己任相國,於是齊國的政權完全為田氏控製,呂氏之君名存實亡,所以韓非稱之為“齊亡”。亡:滅亡,指不能控製政權。[8]晉:諸侯國名,侯爵。西周初,周公滅唐,成王把此地封給自己的弟弟叔虞,叔虞的兒子燮因唐城南有晉水,改稱為晉侯。周是姬姓,晉國為姬姓世襲,所以為姬姓之國。晉頃公十二年(公元前514),趙氏、韓氏、魏氏、智氏、範氏、中行(háng)氏等六卿以國法誅滅晉國的宗族,奪取了姬氏宗族的封地,各任命自己的兒子為大夫。這樣,晉國的政權完全控製在六卿手中,晉侯已名存實亡。[9]卿:諸侯國內的高級官爵,在公之下,大夫之上。六卿,指晉頃公(公元前525—公元前512年在位)、晉定公(公元前511—公元前475年在位)之時的範氏、中行(háng)氏、智氏、趙氏、韓氏、魏氏六大家族,由於這六氏釀成了晉國的滅亡,所以一般所稱之“六卿”往往是指這六氏。專:獨占。[10]執:掌握。柄:權柄,指國家大權。[11]收:指收迴權力。[12]事:行,做事。[13]襲跡於齊晉:沿著齊國、晉國的老路走,指重蹈覆轍。襲,因襲,沿著。跡,蹤跡。
原邊注:
君主不能控製政權就是亡國之君。為了說明這一問題,韓非既著眼於地理作橫向類比,又著眼於曆史作縱向對照,再著眼於現實以“死人”喻說。其連類博喻以明其意,於此可見一斑。
凡法術之難行也,不獨萬乘[1],千乘亦然[2]。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3],人主於人有所智而聽之[4],因與左右論其言,是與愚人論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賢也,人主於人有所賢而禮之[5],因與左右論其行,是與不肖論賢也[6]。智者決策於愚人,賢士程行於不肖[7],則賢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論悖矣[8]。
注釋:
[1]獨:單,隻。萬乘(shèng):萬輛兵車,指擁有萬輛兵車的諸侯國,泛指強大的諸侯國。[2]千乘:擁有千輛兵車的諸侯國,泛指較小的諸侯國。亦:也。然:這樣。[3]不必:不一定。智:智慧,聰明。[4]這句是說:君主在人們中間發現了自己認為是有智慧的人而聽取他們的意見。所智,被認為有智慧的,指君主心目中的聰明人。[5]禮:禮遇,尊重。[6]不肖:不賢,指沒有道德和才能的人。[7]“智者決策於愚人”二句是說:有智慧的人要由愚蠢的人來裁決自己的計謀,有德才的人要由無能之輩來評定自己的品行。決,決斷,判斷,裁決。策,計策。程,衡量,度量,品評。行,德行,品行。[8]羞:感到恥辱,受恥辱。論:論斷。悖:謬誤,荒謬。
原邊注:
所謂“左右不必智”,則未必皆愚。韓非為了表達自己的觀點,便不顧上文所言而推斷說“與左右論其言,是與愚人論智”。從邏輯上來說,此論證顯然無效。
外行評價內行、無德者評價有德者之事所在多有,可見韓非揭示的是社會通病。
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絜固身[1],其智士且以治辯進業[2]。其修士不能以貨賂事人[3],恃其精潔[4];而更不能以枉法為治[5];則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聽請謁矣[6]。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7],求索不得[8],貨賂不至[9],則精辯之功息[10],而毀誣之言起矣[11]。治辯之功製於近習[12],精潔之行決於毀譽[13],則修智之吏廢[14],則人主之明塞矣[15]。不以功伐決智行[16],不以叁伍審罪過[17],而聽左右近習之言,則無能之士在廷,而愚汙之吏處官矣[18]。
注釋:
[1]修士:道德修養高尚的人,指法術之士。且:將。以精絜固身:以廉潔來約束自己,即保持自身的廉潔。精,通“清”(用鬆皋圓之說),清白。絜,通“潔”,廉潔。固,堅持,約束。身:自身。[2]智士:有智慧的人,指法術之士。治辯:辦事分明,指不枉法,即下文的“不能以枉法為治”。辯,通“辨”,分辨,分明。進業:使自己的功業有所長進。[3]貨賂:財物賄賂。事:侍奉,奉承。[4]恃:依仗,依靠。[5]根據上下文,“更”字上脫“其智士”三字。枉法:違法。[6]不聽請謁(yè):指不接受私下的說情請托。請,請求。謁,請求,拜托。“不事左右”指修士而言,“不聽請謁”指智士而言。修士廉潔,所以不用貨賂侍奉左右;智士治辯不枉法,所以不聽請謁。[7]行非伯夷:品行並不像伯夷那樣清高廉潔。伯夷,古人心目中的清高廉潔之人,韓非也沿襲了這種說法。[8]求索不得:索取的東西沒有得到。求索,求取,索取,這裏指私下的要求和勒索。[9]貨賂不至:財物賄賂沒送到。[10]精辯之功息:指修士、智士的功業被抹殺。精辯,指上文的“精絜”和“治辯”。息,止息,消滅。[11]毀:詆毀,毀謗。誣:誣蔑,誣陷。[12]製:控製。近習:親近的人,指君主身邊的親信。[13]決於毀譽:指根據君主左右親信的詆毀或吹捧來判斷。決,判斷。毀譽,詆毀和稱譽。[14]修智之吏:品德好、有智慧的官吏。廢:廢除,罷免。[15]則:而。明:明察,聰明。[16]決:判斷。智行:智慧和品行。[17]這句是說:不通過多方麵的比較檢驗來審查罪行和過錯。叁伍:三與五,表示多而錯雜,引申為將多方麵的情況放在一起加以比照檢驗。[18]汙:貪汙,腐敗。處官:在官位上。
原邊注:
受賄之事在古代官場上司空見慣,而並非限於“人主之左右”。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中,人們為了不吃虧或者想多得利,就會千方百計地向有權者行賄。結果,也就沒有了公正,不願送禮行賄的修智之士得不到任用,得到重用的就隻能是那些奉承拍馬、大搞腐敗的人。
究竟是“以功伐決智行”“以叁伍審罪過”,還是隻聽“左右近習之言”,實是區別君主是英明還是昏庸的分水嶺。
萬乘之患,大臣太重[1];千乘之患,左右太信[2]:此人主之所公患也[3]。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與相異者也[4]。何以明之哉[5]?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6];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傑使能[7],臣利在朋黨用私[8]。是以國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勢而臣得國[9],主更稱蕃臣而相室剖符[10]。此人臣之所以譎主便私也[11]。故當世之重臣,主變勢而得固寵者[12],十無二三[13]。是其故何也[14]?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當死亡也[15]。智士者遠見而畏於死亡,必不從重人矣;賢士者修廉而羞與奸臣欺其主[16],必不從重臣矣。是當塗者之徒屬[17],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汙而不避奸者也[18]。大臣挾愚汙之人[19],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侵漁[20],朋黨比周,相與一口[21],惑主敗法[22],以亂士民,使國家危削[23],主上勞辱[24],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於上[25],臣有大罪於下,索國之不亡者[26],不可得也。
注釋:
[1]“萬乘之患”二句:患,禍害。重,指權勢重。[2]左右太信:對身邊的近臣太信任。[3]公:共同。[4]與相異:當作“相與異”,不相同。[5]明:說明。[6]事:職事,指官職。[7]豪傑使能:對豪傑使用其才能。[8]用私:任用自己的臣屬,指任用黨羽。[9]勢:權勢,指君主的權力和威勢。[10]更稱蕃臣:改稱臣屬。更,改變。蕃,通“藩”,屬國,封建王朝給諸侯王的封國。蕃臣,從屬國的臣子,受封的臣屬。相室剖符:相國剖分信符,指執政大臣掌握了政權,行使君主的權力,用信符任命官吏、發號施令,即上麵所說的“主失勢而臣得國”。相室,指相國,是國內最高的執政大臣。剖符,古代用符作為君臣間的憑證。君主任命官吏、分封領地、調兵遣將時,把符分成兩半,一半留在朝廷,一半交給官吏作為憑證,這叫做剖符。剖符的大權應該是君主掌握的。剖,剖分。符,信符。[11]譎(jué):欺詐。便私:利私,謀取私利。[12]這句是說:政治形勢發生變化後,能得到原有尊寵的。主變勢,君主改變了權勢,指君權更替,新的君主掌握大權,改變了政治形勢。固,通“故”,原來的。寵,尊寵,榮耀。[13]十無二三:十個裏麵還不到兩三個,形容稀少。[14]這句是說:這種情況,它的緣故是什麽呢?是,此,這。[15]當:判決,判處。[16]這句是說:賢能的人廉潔自好而認為和奸臣一起去欺騙他的君主是可恥的。修,有修養,美好。廉,方正,正直。羞,羞恥,此處為意動用法。[17]是:這樣。徒屬:指當塗者的追隨者。徒,徒黨。屬,部屬。[18]汙:貪汙,腐敗。不避奸:不迴避邪惡,指肆無忌憚地去幹壞事。[19]挾:挾持,控製。[20]收:搜刮(錢財)。利:貪汙(錢財)。侵:侵害。漁:獵取,掠奪。[21]相與一口:互相統一口徑,指串通一氣、相互附和。一,統一。[22]惑:迷惑。敗法:敗壞法製。[23]削:指國土被其他國家侵占割削。[24]勞:勞累,勞苦。辱:恥辱,屈辱。[25]使:假使,如果。[26]索:求。
原邊注:
韓非把“人臣有大罪”,歸咎於君主的“大失”,這其實也是君主集權思想的組成部分。既然實行君主集權,那麽臣子有罪,君主就負有管理責任了。
點評:
本文主要論述法術之士的孤獨與憤慨,所以題為“孤憤”。
由於法術之士“遠見而明察”“強毅而勁直”,他們將“燭重人之陰情”,“矯重人之奸行”,所以,他們與掌握重權的“當塗之人”一定是“不可兩存之仇”。
由於“當塗之人擅事要”,因而“外內為之用”,把君主給蒙蔽了;再加上他們善於迎合君主,“即主心、同乎好惡”,所以他們受到了君主的信任和重用。至於法術之士,不但沒有“信愛之親、習故之澤”而“處勢卑賤,無黨孤特”,而且還要“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君主又不能覺悟,不但“不以功伐決智行,不以叁伍審罪過”,而且一切都“聽左右近習之言”,因此,法術之士一定鬥不過“當塗之人”,結果“不戮於吏誅,必死於私劍”。至於那些“奸邪之臣”,“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從而獲得了重人的賞識和重用,“不顯於官爵”,就“重於外權”,結果使得“主上愈卑,私門益尊”,君主也就不能不危亡了。這種極為尖銳激烈的政治鬥爭,是當時韓國朝政的真實寫照,在那動蕩不安的戰國時代,富有典型意義。因此,它對於我們了解那個時代的曆史狀況和政治現實,都具有極大的價值。
當然,奸臣有如此“大罪”,得歸咎於君主的“大失”,因為這是君主使“大臣太重”、對“左右太信”的結果。由於“臣主之利相與異”,所以君主不可不防臣下“譎主便私”,以避免“主上卑而大臣重”“主失勢而臣得國”的結局。韓非的論述語重心長,因此秦王政讀了《孤憤》之後,讚歎不絕。從這裏我們也可以看出這篇文章在當時所具有的重大現實意義。
作者:【先秦】韓非
智術之士[1],必遠見而明察[2],不明察,不能燭私[3];能法之士[4],必強毅而勁直[5],不勁直,不能矯奸[6]。
注釋:
[1]智術之士:精通統治術的人,指精通法術的政治理論家。智,通“知”,通曉,明了。術,統治臣民的策略和手段。[2]遠見:看得遠,目光遠大。明察:觀察得分明,指眼光敏銳,能透徹地察見事物。[3]燭:照見,洞察。私:隱私,陰情,指私下的勾當、營私舞弊的陰謀詭計。[4]能法之士:能夠執法的人,指積極推行法治的政治實踐家。[5]強毅:剛強堅毅,堅定果斷。勁直:剛勁正直,指執法嚴明。[6]矯:矯正,糾正。奸:邪惡,指違法亂紀的罪惡活動。
原邊注:
“遠見而明察”應是政治家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之一。
“強毅而勁直”應該是清官的固有品性。
人臣循令而從事[1],案法而治官[2],非謂重人也[3]。重人也者,無令而擅為[4],虧法以利私[5],耗國以便家[6],力能得其君[7],此所為重人也[8]。智術之士明察,聽用[9],且燭重人之陰情[10];能法之士勁直,聽用,且矯重人之奸行。故智術能法之士用,則貴重之臣必在繩之外矣[11]。是智法之士與當塗之人[12],不可兩存之仇也[13]。
注釋:
[1]循:遵循,按照。令:命令。從事:參與政事,辦理公事。從,參。事,職事,職務。[2]案:通“按”,按照。治官:治理政事,履行職責。官,官職,職務。[3]非謂重人也:不是我所說的重人啊。重人,權臣,擅自操縱大權的人。下文的“貴重之臣”“當塗之人”“邪臣”“大臣”“重臣”等都是指這種人。[4]無令:沒有命令,這裏指無視法令。擅為:擅自行動,即專斷獨行。擅,擅自,獨自,自作主張。[5]虧:虧損,損害,破壞。利私:使私家得利,即謀取私利。[6]耗:損耗。便家:便利私家,與上文“利私”的意義相同。便,利。家,指大臣的私家,參見《有度》注。[7]力:力量,指權力,權勢。得:得到,引申為掌握,控製。[8]為:通“謂”,說。[9]聽用:指被君主聽信任用。聽,聽從,聽信。用,任用。[10]且:將。陰情:隱私,私下的勾當。[11]在繩之外:比喻不為法律所容,要受到法律製裁。繩,木工用的墨線,比喻法律的準繩。[12]是:這,這樣。智法之士:“知術能法之士”的省稱,統指法術之士。當塗:當道,當權,掌權。塗,通“途”,道路。[13]不可兩存:不可並存,即勢不兩立。
原邊注:
明察正直、公正執法的“智法之士”與違法亂紀、以權謀私的“貴重之臣”是“不可兩存之仇”,這是由其品性(品質性格)決定的。
當塗之人擅事要[1],則外內為之用矣[2]。是以諸侯不因[3],則事不應[4],故敵國為之訟[5];百官不因,則業不進[6],故群臣為之用;郎中不因,則不得近主,故左右為之匿[7];學士不因[8],則養祿薄禮卑[9],故學士為之談也[10]。此四助者[11],邪臣之所以自飾也[12]。重人不能忠主而進其仇[13],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燭察其臣[14],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15]。
注釋:
[1]擅事要:獨攬處理國家政務的機要大權。擅,獨攬,據有。事,指政事。要,機要,關鍵。[2]外:國外,指其他諸侯國。內:國內,指臣子,即下文提到的“百官”“郎中”“學士”等。為之用:給他使用,為他效勞。之,他,指當塗之人。[3]不因:指不依靠當塗之人。因,憑借,依靠。[4]事不應:事情不被答應,指外交事務辦不成。應,應承,接受。[5]敵國:力量匹敵的國家,指“諸侯”。為之訟:給他歌功頌德。訟,通“頌”,頌揚。[6]業不進:職位不能提升。業,職業,職務。[7]“郎中不因”三句是說:郎中如果不依附當塗之人,就不能接近君主,(現在靠他當上了君主身邊的侍從,)所以那些君主身邊的侍從都為他隱瞞罪行。郎中,君主的侍從官,主管通報和警衛工作。左右,君主身邊的侍從,此指“郎中”。為之匿,為他隱瞞罪行。匿,隱瞞。[8]學士:有學問的人,指儒生。[9]養祿薄:給養薪俸微薄,指經濟待遇低。禮卑:禮節上的待遇低下,指政治待遇低。[10]談:說話,指說好話、吹捧。[11]四助:四種輔助,指諸侯、百官、郎中、學士這四種為當塗之人效勞的幫兇。[12]邪臣:奸臣,指當塗之人。飾:掩飾,粉飾,偽裝。[13]進:推薦。仇:仇敵,即上文提到的與重人“不可兩存”的“智法之士”。[14]越四助:指衝破這四種輔助勢力製造的假象。越,越過,超出。[15]弊:通“蔽”,蒙蔽。大臣:指重人。重:指權勢大。
原邊注:
當權者之所以可使國內外之人為他效勞,都是因為權勢具有可使人獲利的性能。錢權交易、權色交易之類,也都是權勢性能的滋生物。
凡當塗者之於人主也[1],希不信愛也[2],又且習故[3]。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惡[4],固其所自進也[5]。官爵貴重[6],朋黨又眾[7],而一國為之訟[8]。則法術之士欲幹上者[9],非有所信愛之親、習故之澤也[10],又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11],是與人主相反也。處勢卑賤[12],無黨孤特[13]。夫以疏遠與近愛信爭,其數不勝也[14];以新旅與習故爭[15],其數不勝也;以反主意與同好爭[16],其數不勝也;以輕賤與貴重爭[17],其數不勝也;以一口與一國爭[18],其數不勝也。法術之士操五不勝之勢[19],以歲數而又不得見[20];當塗之人乘五勝之資[21],而旦暮獨說於前[22]。故法術之士奚道得進[23],而人主奚時得悟乎[24]?故資必不勝而勢不兩存[25],法術之士焉得不危[26]?其可以罪過誣者[27],以公法而誅之[28];其不可被以罪過者[29],以私劍而窮之[30]。是明法術而逆主上者[31],不戮於吏誅[32],必死於私劍矣。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者[33],必信於重人矣[34]。故其可以功伐借者[35],以官爵貴之[36];其不可借以美名者[37],以外權重之[38]。是以弊主上而趨於私門者[39],不顯於官爵[40],必重於外權矣[41]。今人主不合參驗而行誅[42],不待見功而爵祿[43],故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而進其說[44]?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45]?故主上愈卑,私門益尊。
注釋:
[1]凡:凡是,所有的。[2]希不信愛:很少不被信任和寵愛。希,同“稀”,少。[3]且:而且。習:熟悉,親近。故:故舊,老關係。習故,熟悉的老關係。[4]若夫:至於那。即:就,靠近,迎合。心,心意,心理。同乎好惡(hàowu):在好惡方麵與君主相同,即君主喜愛的也喜愛、君主憎惡的也憎惡,指投合君主的好惡。乎,於,在。好,喜愛。惡,厭惡。[5]固其所自進:本來就是他們用來取得進用的手段。固,本來。其,他們,指當塗之人。自,由,從。進,進身,向上爬。[6]官:官職。爵:爵位,君主國家所封的貴族等級。貴:顯貴,地位高。重:重要,指職務重要、權力大。[7]朋黨:同黨,黨羽。[8]一國:全國,指國內的百官、郎中、學士等人。訟:通“頌”,頌揚。[9]則:而,可是。法術之士:即知術能法之士。幹上:求取君主任用。幹,求。[10]所信愛之親:被信任寵愛的親密關係。親,親愛,親近。澤:恩澤,指交情。[11]阿(ē):偏袒,曲從,迎合。辟:通“僻”,邪惡,這裏指重人的罪惡。[12]處勢:所處的地位。勢,勢位,地位。[13]孤特:孤獨。[14]其數不勝也:按常規來說是不會取勝的。數,定數,常規,情理。[15]新旅:新到的旅客,比喻陌生而交情不深厚的人。旅,客。[16]反主意:違反君主的心意,就上文“將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而言。同好:投合君主的愛好,就上文“同乎好惡”而言。[17]輕:輕微,指職務不重要。賤:卑賤,指地位低。[18]一口:一張嘴,形容法術之士的“無黨孤特”。一國:全國,指當塗之人“朋黨又眾,而一國為之訟”。[19]操五不勝之勢:處於這五種不能勝利的形勢下。操,掌握,引申為占據。勢,形勢。[20]以歲數:用年來計算,形容時間長,就是長年累月的意思。數,計算。不得見:指不能見到君主。[21]乘:趁著,憑借。資:資助,憑借的條件。[22]旦暮:早晨和晚上,指每時每刻。說(shui):進說,勸說。於前:指在君主麵前。[23]奚道:何由,靠什麽。奚,何,什麽。道,由,從。得進:得到進用。[24]奚時得悟:什麽時候能夠醒悟。[25]資必不勝:憑借的條件一定不能得勝。勢不兩存:客觀的形勢決定不可能(與當塗之人)同時並存。[26]焉得:怎麽能,哪裏能夠。[27]以:用,憑借。誣:誣陷,陷害。[28]公法:國家的法令。誅:殺。[29]被:加。[30]這句是說:派遣刺客來暗殺他。私劍,私門豢養的刺客。窮,窮盡,指結束生命。[31]是:這樣。明:明了,精通。逆主上:違背君主,即上文所說的“矯人主阿辟之心,是與人主相反也”。逆,違背,不迎合。[32]不戮於吏誅:不被殺於官吏的懲處。戮,通“戮”,殺害。[33]這句是說:拉黨結派、緊密勾結來蒙蔽君主,花言巧語、歪曲事實來使權臣得利的人。比周,勾結。弊,通“蔽”。曲,歪曲,指歪曲事實、顛倒是非。便,利。[34]信於重人:被重人信任。[35]可以功伐借者:可以用功勞作為借口的。功伐,功勞。借,憑借,借助,借口。[36]貴之:使他們顯貴,指提高他們的地位。[37]借以美名:用美好的名聲作為憑借。[38]外權:其他國家諸侯的勢力。重之:重用他們,使他們擔任重要的職務。[39]趨:奔走,投奔。私門:指重人的門下。[40]顯於官爵:因加官進爵而顯貴。顯,顯貴,地位高。[41]重於外權:由於外國勢力而得到重用。[42]合:會合,指把言與事、名和實放在一起比較,看是否符合。參驗:檢驗,驗證。合參驗,(用事實來)比較驗證。“合參驗”是韓非提倡的一種考核辦法,即所謂的形名術。行誅:行使刑罰。[43]待:等。見功:見到臣下的功勞。爵祿:此處用作動詞,給予爵位俸祿。[44]安:哪裏,怎麽。蒙:蒙受,冒著。[45]乘利:處在有利的時機。
夫越雖國富兵強[1],中國之主皆知無益於己也[2],曰:“非吾所得製也[3]。”今有國者雖地廣人眾,然而人主壅蔽[4],大臣專權,是國為越也[5]。智不類越,而不智不類其國,不察其類者也[6]。人主所以謂齊亡者[7],非地與城亡也,呂氏弗製而田氏用之也;所以謂晉亡者[8],亦非地與城亡也,姬氏不製而六卿專之也[9]。今大臣執柄獨斷[10],而上弗知收[11],是人主不明也。與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與亡國同事者[12],不可存也。今襲跡於齊、晉[13],欲國安存,不可得也。
注釋:
[1]越:古代南方的一個諸侯國,範圍包括今浙江大部和江蘇、江西的部分地區,公元前473年攻滅吳國後遷都琅琊(在今山青島黃島區),後為楚所滅。[2]中國:指當時中原地區各諸侯國。[3]製:控製。[4]壅:阻塞,隔絕,此處用作被動。壅蔽,被蒙蔽。[5]這句是說:這樣,他的國家就成為越國了。也就是說,他的國家和越國一樣,不能加以控製了。[6]“智不類越”三句是說:知道自己的國家不像越國那樣遙遠而無法控製,卻不知道自己的國家被大臣專權已不像自己的國家了,這是不明了自己的國家與越國的相似之處啊。智,通“知”。類,類似,相似。[7]主:當作“之”。齊:諸侯國名。西周初,周武王把齊國封給薑太公呂尚,以後為呂尚後代世襲,故為呂氏之國。齊簡公四年(公元前481),田常殺死了齊簡公而擁立齊平公,自己任相國,於是齊國的政權完全為田氏控製,呂氏之君名存實亡,所以韓非稱之為“齊亡”。亡:滅亡,指不能控製政權。[8]晉:諸侯國名,侯爵。西周初,周公滅唐,成王把此地封給自己的弟弟叔虞,叔虞的兒子燮因唐城南有晉水,改稱為晉侯。周是姬姓,晉國為姬姓世襲,所以為姬姓之國。晉頃公十二年(公元前514),趙氏、韓氏、魏氏、智氏、範氏、中行(háng)氏等六卿以國法誅滅晉國的宗族,奪取了姬氏宗族的封地,各任命自己的兒子為大夫。這樣,晉國的政權完全控製在六卿手中,晉侯已名存實亡。[9]卿:諸侯國內的高級官爵,在公之下,大夫之上。六卿,指晉頃公(公元前525—公元前512年在位)、晉定公(公元前511—公元前475年在位)之時的範氏、中行(háng)氏、智氏、趙氏、韓氏、魏氏六大家族,由於這六氏釀成了晉國的滅亡,所以一般所稱之“六卿”往往是指這六氏。專:獨占。[10]執:掌握。柄:權柄,指國家大權。[11]收:指收迴權力。[12]事:行,做事。[13]襲跡於齊晉:沿著齊國、晉國的老路走,指重蹈覆轍。襲,因襲,沿著。跡,蹤跡。
原邊注:
君主不能控製政權就是亡國之君。為了說明這一問題,韓非既著眼於地理作橫向類比,又著眼於曆史作縱向對照,再著眼於現實以“死人”喻說。其連類博喻以明其意,於此可見一斑。
凡法術之難行也,不獨萬乘[1],千乘亦然[2]。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3],人主於人有所智而聽之[4],因與左右論其言,是與愚人論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賢也,人主於人有所賢而禮之[5],因與左右論其行,是與不肖論賢也[6]。智者決策於愚人,賢士程行於不肖[7],則賢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論悖矣[8]。
注釋:
[1]獨:單,隻。萬乘(shèng):萬輛兵車,指擁有萬輛兵車的諸侯國,泛指強大的諸侯國。[2]千乘:擁有千輛兵車的諸侯國,泛指較小的諸侯國。亦:也。然:這樣。[3]不必:不一定。智:智慧,聰明。[4]這句是說:君主在人們中間發現了自己認為是有智慧的人而聽取他們的意見。所智,被認為有智慧的,指君主心目中的聰明人。[5]禮:禮遇,尊重。[6]不肖:不賢,指沒有道德和才能的人。[7]“智者決策於愚人”二句是說:有智慧的人要由愚蠢的人來裁決自己的計謀,有德才的人要由無能之輩來評定自己的品行。決,決斷,判斷,裁決。策,計策。程,衡量,度量,品評。行,德行,品行。[8]羞:感到恥辱,受恥辱。論:論斷。悖:謬誤,荒謬。
原邊注:
所謂“左右不必智”,則未必皆愚。韓非為了表達自己的觀點,便不顧上文所言而推斷說“與左右論其言,是與愚人論智”。從邏輯上來說,此論證顯然無效。
外行評價內行、無德者評價有德者之事所在多有,可見韓非揭示的是社會通病。
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絜固身[1],其智士且以治辯進業[2]。其修士不能以貨賂事人[3],恃其精潔[4];而更不能以枉法為治[5];則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聽請謁矣[6]。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7],求索不得[8],貨賂不至[9],則精辯之功息[10],而毀誣之言起矣[11]。治辯之功製於近習[12],精潔之行決於毀譽[13],則修智之吏廢[14],則人主之明塞矣[15]。不以功伐決智行[16],不以叁伍審罪過[17],而聽左右近習之言,則無能之士在廷,而愚汙之吏處官矣[18]。
注釋:
[1]修士:道德修養高尚的人,指法術之士。且:將。以精絜固身:以廉潔來約束自己,即保持自身的廉潔。精,通“清”(用鬆皋圓之說),清白。絜,通“潔”,廉潔。固,堅持,約束。身:自身。[2]智士:有智慧的人,指法術之士。治辯:辦事分明,指不枉法,即下文的“不能以枉法為治”。辯,通“辨”,分辨,分明。進業:使自己的功業有所長進。[3]貨賂:財物賄賂。事:侍奉,奉承。[4]恃:依仗,依靠。[5]根據上下文,“更”字上脫“其智士”三字。枉法:違法。[6]不聽請謁(yè):指不接受私下的說情請托。請,請求。謁,請求,拜托。“不事左右”指修士而言,“不聽請謁”指智士而言。修士廉潔,所以不用貨賂侍奉左右;智士治辯不枉法,所以不聽請謁。[7]行非伯夷:品行並不像伯夷那樣清高廉潔。伯夷,古人心目中的清高廉潔之人,韓非也沿襲了這種說法。[8]求索不得:索取的東西沒有得到。求索,求取,索取,這裏指私下的要求和勒索。[9]貨賂不至:財物賄賂沒送到。[10]精辯之功息:指修士、智士的功業被抹殺。精辯,指上文的“精絜”和“治辯”。息,止息,消滅。[11]毀:詆毀,毀謗。誣:誣蔑,誣陷。[12]製:控製。近習:親近的人,指君主身邊的親信。[13]決於毀譽:指根據君主左右親信的詆毀或吹捧來判斷。決,判斷。毀譽,詆毀和稱譽。[14]修智之吏:品德好、有智慧的官吏。廢:廢除,罷免。[15]則:而。明:明察,聰明。[16]決:判斷。智行:智慧和品行。[17]這句是說:不通過多方麵的比較檢驗來審查罪行和過錯。叁伍:三與五,表示多而錯雜,引申為將多方麵的情況放在一起加以比照檢驗。[18]汙:貪汙,腐敗。處官:在官位上。
原邊注:
受賄之事在古代官場上司空見慣,而並非限於“人主之左右”。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中,人們為了不吃虧或者想多得利,就會千方百計地向有權者行賄。結果,也就沒有了公正,不願送禮行賄的修智之士得不到任用,得到重用的就隻能是那些奉承拍馬、大搞腐敗的人。
究竟是“以功伐決智行”“以叁伍審罪過”,還是隻聽“左右近習之言”,實是區別君主是英明還是昏庸的分水嶺。
萬乘之患,大臣太重[1];千乘之患,左右太信[2]:此人主之所公患也[3]。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與相異者也[4]。何以明之哉[5]?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6];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傑使能[7],臣利在朋黨用私[8]。是以國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勢而臣得國[9],主更稱蕃臣而相室剖符[10]。此人臣之所以譎主便私也[11]。故當世之重臣,主變勢而得固寵者[12],十無二三[13]。是其故何也[14]?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當死亡也[15]。智士者遠見而畏於死亡,必不從重人矣;賢士者修廉而羞與奸臣欺其主[16],必不從重臣矣。是當塗者之徒屬[17],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汙而不避奸者也[18]。大臣挾愚汙之人[19],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侵漁[20],朋黨比周,相與一口[21],惑主敗法[22],以亂士民,使國家危削[23],主上勞辱[24],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於上[25],臣有大罪於下,索國之不亡者[26],不可得也。
注釋:
[1]“萬乘之患”二句:患,禍害。重,指權勢重。[2]左右太信:對身邊的近臣太信任。[3]公:共同。[4]與相異:當作“相與異”,不相同。[5]明:說明。[6]事:職事,指官職。[7]豪傑使能:對豪傑使用其才能。[8]用私:任用自己的臣屬,指任用黨羽。[9]勢:權勢,指君主的權力和威勢。[10]更稱蕃臣:改稱臣屬。更,改變。蕃,通“藩”,屬國,封建王朝給諸侯王的封國。蕃臣,從屬國的臣子,受封的臣屬。相室剖符:相國剖分信符,指執政大臣掌握了政權,行使君主的權力,用信符任命官吏、發號施令,即上麵所說的“主失勢而臣得國”。相室,指相國,是國內最高的執政大臣。剖符,古代用符作為君臣間的憑證。君主任命官吏、分封領地、調兵遣將時,把符分成兩半,一半留在朝廷,一半交給官吏作為憑證,這叫做剖符。剖符的大權應該是君主掌握的。剖,剖分。符,信符。[11]譎(jué):欺詐。便私:利私,謀取私利。[12]這句是說:政治形勢發生變化後,能得到原有尊寵的。主變勢,君主改變了權勢,指君權更替,新的君主掌握大權,改變了政治形勢。固,通“故”,原來的。寵,尊寵,榮耀。[13]十無二三:十個裏麵還不到兩三個,形容稀少。[14]這句是說:這種情況,它的緣故是什麽呢?是,此,這。[15]當:判決,判處。[16]這句是說:賢能的人廉潔自好而認為和奸臣一起去欺騙他的君主是可恥的。修,有修養,美好。廉,方正,正直。羞,羞恥,此處為意動用法。[17]是:這樣。徒屬:指當塗者的追隨者。徒,徒黨。屬,部屬。[18]汙:貪汙,腐敗。不避奸:不迴避邪惡,指肆無忌憚地去幹壞事。[19]挾:挾持,控製。[20]收:搜刮(錢財)。利:貪汙(錢財)。侵:侵害。漁:獵取,掠奪。[21]相與一口:互相統一口徑,指串通一氣、相互附和。一,統一。[22]惑:迷惑。敗法:敗壞法製。[23]削:指國土被其他國家侵占割削。[24]勞:勞累,勞苦。辱:恥辱,屈辱。[25]使:假使,如果。[26]索:求。
原邊注:
韓非把“人臣有大罪”,歸咎於君主的“大失”,這其實也是君主集權思想的組成部分。既然實行君主集權,那麽臣子有罪,君主就負有管理責任了。
點評:
本文主要論述法術之士的孤獨與憤慨,所以題為“孤憤”。
由於法術之士“遠見而明察”“強毅而勁直”,他們將“燭重人之陰情”,“矯重人之奸行”,所以,他們與掌握重權的“當塗之人”一定是“不可兩存之仇”。
由於“當塗之人擅事要”,因而“外內為之用”,把君主給蒙蔽了;再加上他們善於迎合君主,“即主心、同乎好惡”,所以他們受到了君主的信任和重用。至於法術之士,不但沒有“信愛之親、習故之澤”而“處勢卑賤,無黨孤特”,而且還要“以法術之言矯人主阿辟之心”,君主又不能覺悟,不但“不以功伐決智行,不以叁伍審罪過”,而且一切都“聽左右近習之言”,因此,法術之士一定鬥不過“當塗之人”,結果“不戮於吏誅,必死於私劍”。至於那些“奸邪之臣”,“朋黨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從而獲得了重人的賞識和重用,“不顯於官爵”,就“重於外權”,結果使得“主上愈卑,私門益尊”,君主也就不能不危亡了。這種極為尖銳激烈的政治鬥爭,是當時韓國朝政的真實寫照,在那動蕩不安的戰國時代,富有典型意義。因此,它對於我們了解那個時代的曆史狀況和政治現實,都具有極大的價值。
當然,奸臣有如此“大罪”,得歸咎於君主的“大失”,因為這是君主使“大臣太重”、對“左右太信”的結果。由於“臣主之利相與異”,所以君主不可不防臣下“譎主便私”,以避免“主上卑而大臣重”“主失勢而臣得國”的結局。韓非的論述語重心長,因此秦王政讀了《孤憤》之後,讚歎不絕。從這裏我們也可以看出這篇文章在當時所具有的重大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