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頁
逍遙遊:當莊子遭遇現實 作者:熊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有了共同認可的大前提,還要有共同認可的邏輯規範。如果連邏輯都不一樣,辯論確實就沒法進行了,是非對錯也就確實分不出來了。共同的邏輯是一切辯論的基礎,盡管邏輯能力是人的先天能力,但對邏輯的掌握程度顯然在每個人身上是不一樣的。所以,越是需要經常辯論的人越會發覺共同邏輯標準的重要性,於是墨家專門發展出了一套嚴密的邏輯學,印度佛教也發展出了一套常人視之為畏途的因明學,亞裏士多德則建立了西方第一個形式邏輯係統。
尤其是墨家,顯然不會贊同莊子這種無是無非的態度。墨家舉了一個例子:一隻動物,甲說是牛,乙說不是牛,矛盾命題不能同真,所以(即便我們不知道正確答案,也能判斷)兩個命題至少有一個是錯的。(《墨子·經上》)
但是,莊子顯然不會把這些解決方案放在眼裏,他的大前提與眾不同,邏輯規範也常常與旁人迥異。他自己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得其環中,以應無窮」,認為這樣就可以「寓諸無竟」。
也就是說,是非問題對於一般人來說就像一枚硬幣,有正麵則必有反麵,有反麵也必有正麵,你要麽站在正麵,要麽站在反麵;或者像是一根棍子,有此端則必有彼端,有彼端則必有此端,你要麽拿著此端,要麽拿著彼端;而對莊子來說,一切問題都散落在一個車輪上,而他自己恰恰站在車軸的位置,車輪不管怎麽轉,不管走到哪兒,莊子永遠都在車軸上安然應對周圍的一切,這裏沒有正反,也沒有彼此。
這道理說起來玄而又玄,我們還是找兩個問題來代入一下的好。
先問一個價值判斷的問題:嶽飛和秦檜誰好誰壞?
莊子式的迴答應該是這樣的:談不上誰好誰壞,嶽飛精忠報國而死,秦檜賣國求榮而死,從殘生害性的角度看,兩個人都是一樣的。嶽飛有嶽飛的價值觀,秦檜有秦檜的價值觀,誰的價值觀才是標準的價值觀呢,誰又有資格來做出裁定呢?請韓世忠來裁定嗎?他肯定站在嶽飛一邊。請宋高宗來裁定嗎?他肯定站在秦檜一邊……
所以儒家對莊子的這般論調深惡痛絕,譬如王夫之,講老聃、楊朱、莊周倡其首,王衍、謝鯤和其後,說什麽名義皆前識,是非一天籟,於是君可弒,國可亡,民可塗炭,一切都不影響我的悠然自得,這種思想比洪水猛獸更可怕。南齊年間,蕭鸞弒殺國君(鬱林王),當時吏部尚書謝瀹正在和客人下圍棋,聽到消息之後無動於衷,一局棋終了就迴屋睡覺了。大匠卿虞悰隻偷偷發了兩句感慨,國子祭酒江斅假裝嘔吐不去上朝,還有侍中謝朏,請求外放為地方官,到任之後寄了幾斛酒給弟弟謝瀹,附信說「多喝酒吧,莫問世事」。這些朝廷大臣把國君被弒全然不當迴事,道德感徹底淪喪了,而推究禍始,這就是因為信了老聃、楊朱、莊子、列子這些人所謂「守雌」、「緣督」之類的謬論呀。(《讀通鑑論》卷16)
孰是孰非,如果讓謝瀹等人自己發言,可能又是一番道理。莊子可能會辯說道:為什麽隻能忠於鬱林王而不能忠於蕭鸞呢,為什麽非要忠於某一個主子而不能忠於自己的本心呢……?
這樣的辯論永遠不會有明確結論的。不可否認,價值判斷確實是一個見仁見智的事,那就再找一個事實判斷的例子好了:氧氣是固體還是氣體?
莊子式的迴答應該是這樣的:談不上是固體還是氣體,固體可以轉化為氣體,氣體也可以轉化為固體,你怎麽知道氧氣就絕對不會轉化為固體呢?再說所謂固體和氣體不過是人為的劃分罷了,既然是人為的劃分,肯定就會帶有劃分者的主觀成見,你怎麽肯定他的劃分一定就對呢?也許我一覺醒來,發現方才的討論全是夢境,而我自己就是氧氣,那麽我到底是固體呢,還是氣體呢?我又怎麽知道我所認為的醒來其實隻是在夢中醒了一場夢,而並不是真正的醒來呢……?
夢,的確是莊子哲學裏很重要的一環。在夢裏,雖然他沒有變成氧氣,卻變成了蝴蝶。接下來,就該莊子夢蝶的故事了。
i 社會學與心理學的研究相當注意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的文化背景之別,但文化背景是在變的。今天我們還是集體主義嗎,這很難講,就連西方人也注意到了這個變化。2010年1-2月號的harvard business review有一篇小文,題目是china myth, china facts,認為集體主義的中國已經是一個過去的神話了。
ii 《淮南子·精神》發揮過莊子的這個意思,說還沒有人類之時萬物便已經齊備了,可見我們人類是一種物,其他事物也是物,我們不該隻把其他事物看成物。……我怎麽知道治病求活命不是糊塗呢,我怎麽知道上吊求死不是好事呢?這些事情誰能弄得清呢?所以造化生了我,活著就是了;造化讓我死,死了就是了。希望活著,這也沒錯,隻是不必貪生;厭惡死亡,這也是人之常情,但也不必阻攔死亡的到來,順其自然就好。
iii 霍布斯雖然與夢幻關聯的是所謂「異端邪教」,其實是小心翼翼地把基督教也批評了進去。
iv 對霍布森和麥卡利的觀點很有挑戰性的是,哈特曼等人分析了456份關於夢境的書麵問卷,其中沒有任何一次夢境涉及讀寫活動,隻有一個人報告夢到過運算行為。那麽,如果夢隻是一些毫無意義的神經衝動,為什麽人們最常見的讀、寫、算這三種活動並不出現在夢裏呢?(hartmann, e., 2000)我個人對這個結論相當困惑,因為我自己就清晰地夢到過讀書和寫字——我記得在最近的一次夢裏,讀的是《舊唐書》,寫的是五言和七言的排律,我還因為自己「一反常態」的才思枯竭而感到焦躁和惱火。
</br>
尤其是墨家,顯然不會贊同莊子這種無是無非的態度。墨家舉了一個例子:一隻動物,甲說是牛,乙說不是牛,矛盾命題不能同真,所以(即便我們不知道正確答案,也能判斷)兩個命題至少有一個是錯的。(《墨子·經上》)
但是,莊子顯然不會把這些解決方案放在眼裏,他的大前提與眾不同,邏輯規範也常常與旁人迥異。他自己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得其環中,以應無窮」,認為這樣就可以「寓諸無竟」。
也就是說,是非問題對於一般人來說就像一枚硬幣,有正麵則必有反麵,有反麵也必有正麵,你要麽站在正麵,要麽站在反麵;或者像是一根棍子,有此端則必有彼端,有彼端則必有此端,你要麽拿著此端,要麽拿著彼端;而對莊子來說,一切問題都散落在一個車輪上,而他自己恰恰站在車軸的位置,車輪不管怎麽轉,不管走到哪兒,莊子永遠都在車軸上安然應對周圍的一切,這裏沒有正反,也沒有彼此。
這道理說起來玄而又玄,我們還是找兩個問題來代入一下的好。
先問一個價值判斷的問題:嶽飛和秦檜誰好誰壞?
莊子式的迴答應該是這樣的:談不上誰好誰壞,嶽飛精忠報國而死,秦檜賣國求榮而死,從殘生害性的角度看,兩個人都是一樣的。嶽飛有嶽飛的價值觀,秦檜有秦檜的價值觀,誰的價值觀才是標準的價值觀呢,誰又有資格來做出裁定呢?請韓世忠來裁定嗎?他肯定站在嶽飛一邊。請宋高宗來裁定嗎?他肯定站在秦檜一邊……
所以儒家對莊子的這般論調深惡痛絕,譬如王夫之,講老聃、楊朱、莊周倡其首,王衍、謝鯤和其後,說什麽名義皆前識,是非一天籟,於是君可弒,國可亡,民可塗炭,一切都不影響我的悠然自得,這種思想比洪水猛獸更可怕。南齊年間,蕭鸞弒殺國君(鬱林王),當時吏部尚書謝瀹正在和客人下圍棋,聽到消息之後無動於衷,一局棋終了就迴屋睡覺了。大匠卿虞悰隻偷偷發了兩句感慨,國子祭酒江斅假裝嘔吐不去上朝,還有侍中謝朏,請求外放為地方官,到任之後寄了幾斛酒給弟弟謝瀹,附信說「多喝酒吧,莫問世事」。這些朝廷大臣把國君被弒全然不當迴事,道德感徹底淪喪了,而推究禍始,這就是因為信了老聃、楊朱、莊子、列子這些人所謂「守雌」、「緣督」之類的謬論呀。(《讀通鑑論》卷16)
孰是孰非,如果讓謝瀹等人自己發言,可能又是一番道理。莊子可能會辯說道:為什麽隻能忠於鬱林王而不能忠於蕭鸞呢,為什麽非要忠於某一個主子而不能忠於自己的本心呢……?
這樣的辯論永遠不會有明確結論的。不可否認,價值判斷確實是一個見仁見智的事,那就再找一個事實判斷的例子好了:氧氣是固體還是氣體?
莊子式的迴答應該是這樣的:談不上是固體還是氣體,固體可以轉化為氣體,氣體也可以轉化為固體,你怎麽知道氧氣就絕對不會轉化為固體呢?再說所謂固體和氣體不過是人為的劃分罷了,既然是人為的劃分,肯定就會帶有劃分者的主觀成見,你怎麽肯定他的劃分一定就對呢?也許我一覺醒來,發現方才的討論全是夢境,而我自己就是氧氣,那麽我到底是固體呢,還是氣體呢?我又怎麽知道我所認為的醒來其實隻是在夢中醒了一場夢,而並不是真正的醒來呢……?
夢,的確是莊子哲學裏很重要的一環。在夢裏,雖然他沒有變成氧氣,卻變成了蝴蝶。接下來,就該莊子夢蝶的故事了。
i 社會學與心理學的研究相當注意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的文化背景之別,但文化背景是在變的。今天我們還是集體主義嗎,這很難講,就連西方人也注意到了這個變化。2010年1-2月號的harvard business review有一篇小文,題目是china myth, china facts,認為集體主義的中國已經是一個過去的神話了。
ii 《淮南子·精神》發揮過莊子的這個意思,說還沒有人類之時萬物便已經齊備了,可見我們人類是一種物,其他事物也是物,我們不該隻把其他事物看成物。……我怎麽知道治病求活命不是糊塗呢,我怎麽知道上吊求死不是好事呢?這些事情誰能弄得清呢?所以造化生了我,活著就是了;造化讓我死,死了就是了。希望活著,這也沒錯,隻是不必貪生;厭惡死亡,這也是人之常情,但也不必阻攔死亡的到來,順其自然就好。
iii 霍布斯雖然與夢幻關聯的是所謂「異端邪教」,其實是小心翼翼地把基督教也批評了進去。
iv 對霍布森和麥卡利的觀點很有挑戰性的是,哈特曼等人分析了456份關於夢境的書麵問卷,其中沒有任何一次夢境涉及讀寫活動,隻有一個人報告夢到過運算行為。那麽,如果夢隻是一些毫無意義的神經衝動,為什麽人們最常見的讀、寫、算這三種活動並不出現在夢裏呢?(hartmann, e., 2000)我個人對這個結論相當困惑,因為我自己就清晰地夢到過讀書和寫字——我記得在最近的一次夢裏,讀的是《舊唐書》,寫的是五言和七言的排律,我還因為自己「一反常態」的才思枯竭而感到焦躁和惱火。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