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仲勛和吳南生還同他們商量了二月五日在友誼劇院召開平反大會的事情。這次談話長達三個多小時,習仲勛主動承擔了上屆省委的責任,令在場的人無不為之感動。當天下午,習仲勛又根據中央關於這個問題的批覆,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議,討論召開平反大會的問題。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郭鴻誌、李正天和王希哲三人給省委、習仲勛和吳南生寫了一封緊急信,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在廣州最大的會場中山紀念堂而不是原定的友誼劇院召開平反大會;二是希望習仲勛參加平反大會;三是強烈希望省委領導接見“李一哲”案件的所有成員。
為了妥善處理好這件事,二月三日晚,習仲勛開完省委一個會議後,於十一點半在省委東一樓會議室第三次接見李正天等人,談話直至二月四日淩晨二點半。習仲勛批評說,你們的緊急信,“好像文化革命時給黨委的緊急通令”。他苦口婆心地解釋和迴答了他們提出的各項問題,說明要搞民主集中製,這件事情是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他要趕到肇慶參加地委召開的貫徹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大會,實在抽不出時間。他說:“我和你們多次談話,我的時間就是那麽充裕?我已經是六十六歲的人,連續四個晚上連澡都沒有洗,你們要諒解老同誌。”對他們提出接見“李一哲”案件所有成員和有牽連人的要求,習仲勛當即答應,說明天可以找一個時間見一見。郭鴻誌等對習仲勛為這一案件所做的大量而細緻的工作深為感動,基本同意省委的意見。
四日下午,習仲勛兌現諾言,在省委組織部東湖招待所會議室接見了“李一哲”案的所有成員三十人。習仲勛與他們一一握手,並說,大家都受了一點苦頭,這也不足為奇,曆史上這一段很亂。平反會,我就不參加了,廣東人多,五千五百萬人口中有一千萬人的口糧在三十斤保護線以下,不解決不行,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要很快搞上去。我不是官僚主義者,同李正天他們談了三次話,昨天晚上談到淩晨兩點多,一連三個小時。不要說全世界,就是中國也很少吧!
但是,這些人卻仍堅持他們的意見,要求在中山紀念堂開平反大會,堅持要求習仲勛出席大會並講話。習仲勛嚴肅批評他們沒有按諾言辦事。經過他反覆做工作,終於說服他們同意省委的安排,按計劃召開平反大會。
二月六日下午,中共廣東省委在廣州友誼劇院召開有一千多人參加的群眾大會,公開為被打成“反革命集團”的“李一哲”案平反。省委書記吳南生代表省委講話,肯定他們當時提出的民主法製方麵的問題是正確的,並用一大段話闡述了省委在處理這一問題上應該吸取的教訓。李正天等三人也分別發言,一致擁護省委對於處理這一案件的決定和吳南生的講話。會場氣氛活躍。“李一哲”案件的公開平反,廣大幹部和群眾反映強烈。許多人說,省委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有錯必糾的原則,為“李一哲”案件平反,並由省委承擔責任,公開檢查錯誤,進行自我批評,是大得人心的。
會後,中共廣東省委給中共中央報送了《關於“李一哲”案件平反的情況報告》。在報告中,習仲勛和省委總結了經驗教訓。認為,首先要繼續開展對真理標準的討論,鼓勵大家解放思想,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不管是誰說的,不管是什麽本本,隻要是不符合實際的,都不能照搬,做錯了,都要糾正。這樣我們的思想才能活躍起來,才能創造一種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麵,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其次,必須堅持民主集中製的原則,當前特別需要強調社會主義民主。我們黨的事業是千百萬人的事業,應當允許人民講話,鼓勵人民去關心國家大事。人民群眾講話,講錯了不要緊,隻要有利於社會主義事業,順耳的話,刺耳的話都應該聽,隻有這樣才能集思廣益,才能生動活潑,熱氣騰騰。一個革命政黨,就怕聽不到人民的聲音,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害怕民主,是神經衰弱的表現。在這個問題上,一定要相信群眾的大多數會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有了這個根本立場,民主生活才能活躍起來,才能進一步把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為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而奮鬥。第三,一定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決不允許把人民當階級敵人對待。要學會善於處理人民內部的矛盾,而不能用錯誤的方法去激化矛盾。共產黨人採取這樣的態度,就會團結千千萬萬的人民群眾,結成浩浩蕩蕩的大軍。
對廣東“地方主義”的平反,習仲勛投入了極大的精力。廣東反地方主義先後有過兩次,涉及麵很大,傷害的幹部相當多,影響了幹部的積極性。第一次是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三年,當時,廣東省的負責人因為廣東情況特殊,沒有完全按照中央的要求開展土地改革,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對此進行了嚴厲,批評,認為廣東解放後,在土地改革中“迷失方向,在農民問題上犯了右傾錯誤”,並認為方方犯了“地方主義”錯誤。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一書記葉劍英、第二書記馮白駒、第三書記方方等分別做了檢討,方方由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三書記改任為第五書記。翌年,方方再次受到批判,並受到撤銷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五書記、廣東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等職務的處分,一大批地方幹部也受到處分和牽連。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是在一九五七年底。在整風反右期間,中共廣東省委書記馮白駒和古大存因對五十年代初的“反地方主義”提出質疑,受到批判。由此有了廣東的第二次“反地方主義”,加之有人建議在組建海南區黨委班子時過多地提名海南籍幹部,被主觀地認為存在著一個“海南地方主義反黨聯盟”,於是省委於當年十二月作出《關於海南地方主義反黨聯盟和馮白駒、古大存同誌的錯誤的決議》,報經中央批準,撤銷馮白駒省委書記和常委職務,撤銷古大存省委書記、省人委黨組副書記職務。第二年,又以古大存對其錯誤處分不做任何檢討,對處分不服為由,報經中央批準,給予古大存撤銷省委常委、副省長職務的處分。
這兩次“反地方主義”,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尤其是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是在緊接著的反右派鬥爭之後進行的,嚴重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有的搞錯了,有的處分偏重。廣東的同誌一直對兩次“反地方主義”有意見,多次提出要重新審查古大存和馮白駒的問題。
習仲勛和中共廣東省委根據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關於實事求是地解決曆史遺留問題的精神,決定對這兩次“反地方主意,講行複查,並希望地方幹部和外來幹部都要正確對待曆史的遺留問題,團結起來向前看。解決“反地方主義”問題遇到了省委幾位領導的極力反對,但習仲勛還是堅持複查這一一曆史積案。當古大存的夫人曾史文心存疑慮地問及此事時,習仲勛堅決地迴答:“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我被擠出廣東;另一種可能是把為地方主義等平反搞成。”一九七九年八月,中共廣東省委正式向全省發出《關於複查地方主義案件的通知》。《通知》指出:“當時認定古大存、馮白駒兩同誌‘聯合起來進行反黨活動’,存在一個‘以馮白駒同誌為首的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有的地方也定了一些地方主義反黨小集團。現在看來,這些結論都是不當的,應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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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郭鴻誌、李正天和王希哲三人給省委、習仲勛和吳南生寫了一封緊急信,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在廣州最大的會場中山紀念堂而不是原定的友誼劇院召開平反大會;二是希望習仲勛參加平反大會;三是強烈希望省委領導接見“李一哲”案件的所有成員。
為了妥善處理好這件事,二月三日晚,習仲勛開完省委一個會議後,於十一點半在省委東一樓會議室第三次接見李正天等人,談話直至二月四日淩晨二點半。習仲勛批評說,你們的緊急信,“好像文化革命時給黨委的緊急通令”。他苦口婆心地解釋和迴答了他們提出的各項問題,說明要搞民主集中製,這件事情是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他要趕到肇慶參加地委召開的貫徹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大會,實在抽不出時間。他說:“我和你們多次談話,我的時間就是那麽充裕?我已經是六十六歲的人,連續四個晚上連澡都沒有洗,你們要諒解老同誌。”對他們提出接見“李一哲”案件所有成員和有牽連人的要求,習仲勛當即答應,說明天可以找一個時間見一見。郭鴻誌等對習仲勛為這一案件所做的大量而細緻的工作深為感動,基本同意省委的意見。
四日下午,習仲勛兌現諾言,在省委組織部東湖招待所會議室接見了“李一哲”案的所有成員三十人。習仲勛與他們一一握手,並說,大家都受了一點苦頭,這也不足為奇,曆史上這一段很亂。平反會,我就不參加了,廣東人多,五千五百萬人口中有一千萬人的口糧在三十斤保護線以下,不解決不行,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要很快搞上去。我不是官僚主義者,同李正天他們談了三次話,昨天晚上談到淩晨兩點多,一連三個小時。不要說全世界,就是中國也很少吧!
但是,這些人卻仍堅持他們的意見,要求在中山紀念堂開平反大會,堅持要求習仲勛出席大會並講話。習仲勛嚴肅批評他們沒有按諾言辦事。經過他反覆做工作,終於說服他們同意省委的安排,按計劃召開平反大會。
二月六日下午,中共廣東省委在廣州友誼劇院召開有一千多人參加的群眾大會,公開為被打成“反革命集團”的“李一哲”案平反。省委書記吳南生代表省委講話,肯定他們當時提出的民主法製方麵的問題是正確的,並用一大段話闡述了省委在處理這一問題上應該吸取的教訓。李正天等三人也分別發言,一致擁護省委對於處理這一案件的決定和吳南生的講話。會場氣氛活躍。“李一哲”案件的公開平反,廣大幹部和群眾反映強烈。許多人說,省委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有錯必糾的原則,為“李一哲”案件平反,並由省委承擔責任,公開檢查錯誤,進行自我批評,是大得人心的。
會後,中共廣東省委給中共中央報送了《關於“李一哲”案件平反的情況報告》。在報告中,習仲勛和省委總結了經驗教訓。認為,首先要繼續開展對真理標準的討論,鼓勵大家解放思想,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不管是誰說的,不管是什麽本本,隻要是不符合實際的,都不能照搬,做錯了,都要糾正。這樣我們的思想才能活躍起來,才能創造一種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麵,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其次,必須堅持民主集中製的原則,當前特別需要強調社會主義民主。我們黨的事業是千百萬人的事業,應當允許人民講話,鼓勵人民去關心國家大事。人民群眾講話,講錯了不要緊,隻要有利於社會主義事業,順耳的話,刺耳的話都應該聽,隻有這樣才能集思廣益,才能生動活潑,熱氣騰騰。一個革命政黨,就怕聽不到人民的聲音,最可怕的是鴉雀無聲。害怕民主,是神經衰弱的表現。在這個問題上,一定要相信群眾的大多數會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有了這個根本立場,民主生活才能活躍起來,才能進一步把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為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而奮鬥。第三,一定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決不允許把人民當階級敵人對待。要學會善於處理人民內部的矛盾,而不能用錯誤的方法去激化矛盾。共產黨人採取這樣的態度,就會團結千千萬萬的人民群眾,結成浩浩蕩蕩的大軍。
對廣東“地方主義”的平反,習仲勛投入了極大的精力。廣東反地方主義先後有過兩次,涉及麵很大,傷害的幹部相當多,影響了幹部的積極性。第一次是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三年,當時,廣東省的負責人因為廣東情況特殊,沒有完全按照中央的要求開展土地改革,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對此進行了嚴厲,批評,認為廣東解放後,在土地改革中“迷失方向,在農民問題上犯了右傾錯誤”,並認為方方犯了“地方主義”錯誤。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一書記葉劍英、第二書記馮白駒、第三書記方方等分別做了檢討,方方由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三書記改任為第五書記。翌年,方方再次受到批判,並受到撤銷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五書記、廣東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等職務的處分,一大批地方幹部也受到處分和牽連。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是在一九五七年底。在整風反右期間,中共廣東省委書記馮白駒和古大存因對五十年代初的“反地方主義”提出質疑,受到批判。由此有了廣東的第二次“反地方主義”,加之有人建議在組建海南區黨委班子時過多地提名海南籍幹部,被主觀地認為存在著一個“海南地方主義反黨聯盟”,於是省委於當年十二月作出《關於海南地方主義反黨聯盟和馮白駒、古大存同誌的錯誤的決議》,報經中央批準,撤銷馮白駒省委書記和常委職務,撤銷古大存省委書記、省人委黨組副書記職務。第二年,又以古大存對其錯誤處分不做任何檢討,對處分不服為由,報經中央批準,給予古大存撤銷省委常委、副省長職務的處分。
這兩次“反地方主義”,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尤其是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是在緊接著的反右派鬥爭之後進行的,嚴重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有的搞錯了,有的處分偏重。廣東的同誌一直對兩次“反地方主義”有意見,多次提出要重新審查古大存和馮白駒的問題。
習仲勛和中共廣東省委根據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關於實事求是地解決曆史遺留問題的精神,決定對這兩次“反地方主意,講行複查,並希望地方幹部和外來幹部都要正確對待曆史的遺留問題,團結起來向前看。解決“反地方主義”問題遇到了省委幾位領導的極力反對,但習仲勛還是堅持複查這一一曆史積案。當古大存的夫人曾史文心存疑慮地問及此事時,習仲勛堅決地迴答:“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我被擠出廣東;另一種可能是把為地方主義等平反搞成。”一九七九年八月,中共廣東省委正式向全省發出《關於複查地方主義案件的通知》。《通知》指出:“當時認定古大存、馮白駒兩同誌‘聯合起來進行反黨活動’,存在一個‘以馮白駒同誌為首的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有的地方也定了一些地方主義反黨小集團。現在看來,這些結論都是不當的,應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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