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十幾天的調查了解,除了食堂和糧食問題外,還有“三七開”、評工記分、“三包一獎”、“三定”、調整社隊規模、經營管理和一二類社隊整風等幾個問題,都是群眾和幹部最關心的,也是調動群眾積極性的幾個重要問題。


    五月九日,習仲勛寫出了第二份調查報告,向中共中央並鄧小平報告了從四月二十四日起,在和尚橋公社宗寨大隊對糧食問題和“三包一獎”、分配、耕畜問題的調查情況。報告中寫道:


    (一)農村的情況和群眾情緒越來越好。根據觀察,凡是黨的政策執行得比較好、群眾生活安排妥善的地方,廣大群眾和幹部的心情是真正舒暢的,幹勁也很大。接觸過的幹部和群眾,都是有說有笑,十分親切。村子裏幾乎看不到什麽閑人,能夠勞動的老人和小孩也都參加了生產。社員白天在地裏生產,晚上還披星戴月在自留地上勞動。這是廣大群眾迫切要求多種些地、多打些糧食的一種反映。這種情緒是好的,如果群眾連這點興趣也沒有,就更談不上對集體生產的積極性了。中央十二條指示下達後,僅僅幾個月的時間,就出現了這樣好的情況,如果今後再把《六十條》堅決地貫徹下去,把幹部的工作作風好好轉變一下,農村的情況將會更好,群眾和幹部的心情就會更加舒暢,生產積極性將會更加高漲。這種趨勢已經看得很清楚了。


    (二)退賠問題是中央十二條指示的中心內容,也是徹底根除“五風”、調動群眾積極性的根本政策。隻有徹底退賠,才能取信於民。這裏退賠工作搞得很不徹底,如縣直機關、工廠、學校和公社、生產隊都占了許多土地和房屋,尚有一部分沒有退,有的退了小部分,留了大部分。退賠的現金多,實物少。王莊大隊一共退賠了三次,在退賠總額中,現金占百分之九十五點三,實物占百分之四點七。作價也不合理。三間草房實際價值一百四十五元,退賠時隻作價三十到四十五元,低於實際價值的百分之七十。


    退賠所以不徹底,首先是因為幹部對退賠的決心不大,公社以上機關更差,他們就是捨不得退。最主要的原因是群眾還沒有充分發動起來。王莊大隊最近發動群眾大搞了一下退賠,效果很好,兩三天內從社辦工廠和附近的機關、學校、商店中,清理出大批的平調實物,退給了群眾,群眾情緒大為振奮。前幾天召集群眾開會,是幹部等群眾,現在開會是群眾叫幹部,他們紛紛表示堅決搞好生產,報答黨和毛主席。退賠工作肯定要搞徹底,但是目前夏收即將到來,普遍搞有困難,可以在夏收之後,結合整風整社抓緊進行,一二類社、隊要把退賠作為主要內容。這對貫徹《六十條》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三)在生產隊的權限問題上,許多群眾和幹部提出了不少意見和要求。中央十二條指示和《六十條》都規定了生產隊的種植權,可是由於現在包產包工的辦法,是按農作物逐項逐畝的包,麥子種多少,穀子、高粱、大豆等種多少,一一都規定死了,所以生產隊的這項權利實際上並未落實。在研究“三包一獎”時,幹部和群眾對包總產的辦法特別擁護。就是因為“一包總產,生產隊就真正當家做主了”,生產隊才真正有權因地製宜,合理的種植各種作物,從根本上杜絕生產上的瞎指揮。【賀氏藏書·劉大海精校】


    在討論“四固定”時,生產隊幹部和社員都要求把牲畜所有權下放給生產隊。過去牲畜歸生產隊使用,可是又歸大隊所有,還規定了保本保質等一套清規戒律。有些牲口老了,生產隊無權處理,想用騾子換幾頭牛也不準,生下幼畜大隊還要提成。生產隊幹部和社員心裏很不踏實,常怕大隊把好的牲口調走,這一切都影響了對牲畜的愛護和使用,影響了牲畜的繁殖和發展,不利於生產。有的社員說得好:“牛是種地用,地要俺種,工要俺派,牛歸俺使,倒說不歸俺有。”牲畜歸生產隊所有,至少有四條好處:(1)可以促進幹部和社員愛畜保畜的積極性;(2)對繁殖幼畜有利;(3)可以鼓勵生產隊多買牲畜;(4)可以根據生產需要調換牲畜。從調查情況看來,把牲畜歸生產隊所有是必要的,這對迅速發展牲畜有很大好處,特別在最近幾年更有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群眾對糧食保管和分配之權也有很大意見。過去在食堂吃飯,口糧不歸群眾自己支配,非常憋氣。最近食堂已經散夥,群眾要求:口糧不出隊,指標分到戶,大隊、小隊兩把鎖,群眾監督,一月一發。對於超產糧的分配,幹部和群眾都主張:除了大隊提成部。分,餘下的全部歸生產隊保管,一部分發給社員做口糧,一部分以工分帶糧實行多勞多吃,一部分作為生產隊的儲備。


    群眾還要求休假權利得到保證。隨著“三包一獎”的實行,生產隊的“三權”落實,最近群眾要求把休假權利交給生產隊掌握。這個要求是合理的。種植計劃,農活安排由生產隊做主後,隻有生產隊才能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放假的時間。再過一二年,經營管理製度搞好、生產秩序正常後,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有忙有閑,成了十分自然的規律,勞逸結合的問題也就會得到合理的解決。


    總之,生產隊的權利越落實,就可以更加促進生產大隊基本所有製的鞏固,對農業生產的發展十分有利。害怕生產隊權利過多,會影響大隊所有製的顧慮,是沒有必要的。


    (四)從最近這一段的調查當中十分清楚地看到,公社問題最根本的是個按勞分配問題。公社化以來,在大刮“五風”、什麽都大辦的情況下,由於沒有認真地貫徹執行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原則,把高級社時期行之有效的一套製度棄置不用,結果大大挫傷了群眾的生產積極性。宗寨大隊在高級社時期,糧食和工資都是按工分配,實行多勞多得的政策。那時工分分值很高,一個工分值一角二分錢,一個勞力做十個工分就收入一塊多錢。這幾年供給製部分太大造成了工分不值錢,一個工分合八厘,一天做十個工分才八分錢。群眾說:“勞動一天,還不如母雞下一個蛋。”“幹不幹兩塊半(指每月總工分值)。”大家對種地不感興趣了,在農村呆不住了。很多農民去搞副業,大量青壯年往城裏跑。超齡學生也增加了。這就從根本上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發展,還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亂,使人們無心過日子。中央十二條指示下達以後,實行了“三七開”,這種情況已有改變,但是還不徹底。在討論分配問題時,多數群眾都傾向於實行除了包“五保戶”照顧困難戶以外,一律按工分分配的辦法。


    (五)農村一切工作歸根到底是一個“大辦農業”、“大辦糧食”問題。群眾說得好:“十二條,六十條,七十二條,千條萬條,都還不是為了多打糧食,吃飽肚子。”《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在過去大刮“五風”的情況下,不可能落實,現在有了這七十二條後,情形就不同了。有的幹部說:“六十條加上四十條正好一百條,這就徹底解決了農業生產的問題。”因此,每個社、隊都應當在整風整社的基礎上,結合當地情況,製定執行《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的具體規劃,爭取糧食早日過關。從長葛還看出了。水利是搞好農業、保證多打糧食的一個最重要的條件。全縣有一百多萬畝耕地,水澆地隻有二十多萬畝,如果三年之內把水澆地增加到全部耕地的一半,至少每人平均有一畝水澆地,就是天再旱,也能夠基本上保住口糧。因此,必須把農田水利工作經常擺到議事日程上來,不能稍有鬆懈。大躍進以來,在水利方麵確實做出了很大的成績,需要幾年的時間來消化它。要下決心在今後一定時期不搞大的水利工程,而是踏踏實實地搞群眾性的小型農田水利,主要是打土井,整修渠道,平整土地,增添排灌機械等,做到參加水利工程的勞力不出社,有的甚至不出隊。隻要把這項工作經常抓,抓到底,就給農業生產打下。了牢靠的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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