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組國會本旨,原以符速定憲法之成議,並非取消民國立法之機關,邦人君子,鹹喻此意!此令。”


    這道解散國會的命令,當然由江朝宗副署了。江雖已副署,也恐為此招憂,特通電自解道:


    “現在時艱孔亟,險象環生,大局岌岌,不可終日,總統為救國安民計,於是有本日國會改選之命令。朝宗仰承知遇,權代總理,誠不忍全國疑謗,集於主座之一身,特為依法副署,借負完全責任,區區之意,欲以維持大局,保衛京畿,使神州不至分崩,生靈不罹塗炭。一俟正式內閣成立,即行引退。違法之責,所不敢辭。知我罪我,聽諸輿論而已。”


    同一天黎通電全國,解釋自己的苦衷:


    “元洪自就任以來,首以尊重民意,謹守《約法》為職誌,雖德薄能鮮,未饜輿情,而守法勿渝之素懷,當為國人所共諒,乃者國會再開,成績尚鮮,憲法會議,於行政立法兩方權力,畸輕畸重,未劑於平,致滋口實。皖奉發難,海內騷然,眾矢所集,皆在國會,請求解散者,呈電絡繹,異口同聲。死洪以《約法》無解散之明文,未便破壞法律,曲徇眾議,而解紛靖難,智勇俱窮,亟思遜位避賢,還我初服,乃各路兵隊,逼近京畿,更於天津設立總參謀處,自由號召,並聞有組織臨時政府與複辟兩說,人心浮動,訛言繁興。安徽張督軍北來,力主調停,首以解散國會為請,迭經派員接洽,據該員複:


    ‘如不即發明令,即行通電卸責,各省軍隊,自由行動,勢難約束’等語。際此危疑震撼之時,誠恐藐躬引退,立啟兵端,匪獨國家政體根本推翻,抑且攘奪相尋,生靈塗炭,都門館善之地,受害尤烈。外人為自衛計,勢必至始於幹涉,終於保護,亡國之禍,即在目前,元洪籌思再四,法律事實,勢難兼顧,實不忍為一己博守法之虛名,而使兆民受亡國之慘痛。為保存共和國體,保全京畿人民,保持南北統一計,迫不獲已,始有本日國會改選之令。忍辱負重,取濟一時,吞聲茹痛,內疚神明。所望各省長官,其曾經發難者,各有悔禍厭亂之決心,此外各省,亦皆曲諒苦衷,不生異議,庶幾一心一德,同濟艱難,一俟秩序迴複,大局粗安,定當引咎辭職,以謝國人。天日在上,誓不食言。”


    黎、江兩人的電報,都承認解散國會是一件違法的事情,黎的電報顯然透出以解散國會為保存共和國體的交換條件。這道命令發表後,避難到上海的國會議員發表聯名通電說:


    “民國《約法》中,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江朝宗非國務員,不能代理國務總理。


    且總統受迫武人,自認非法,所有解散國會命令當然無效。”


    6年6月13日,張勳在天津德租界寓所開了一次會議,會後發表通電說:


    “比因政爭,致釀兵事。勛奉明令,入都調停。……默察各方麵之情形,大多數之心理,鹹以國會分子不良,力主解散另選。……猶憶國會前度之解散,出於首座領銜之陳請,無非為奠定大局之計。區區此心,竊符斯旨。幸大總統洞燭輿情,俯采眾議,特頒明令,解散兩院。……勛擬即應命入都,共籌國是。俟調停就緒,即商請出師各省撤迴軍隊。”


    張勳邀李經羲到段宅,請段同往北京“共籌國是”,段婉詞謝絕,張勳又到徐世昌宅進行了很長時間的密談。密談的內容是商量複辟。據外間所傳,徐向張勳提出三個條件:一、給他以攝政或類似攝政的名義,畀以全部政權;二、把他的女兒許給溥儀為皇後;三、實行君主立憲。張勳迴寓後,曾把會談的情形告訴來訪的一些複辟派分子。劉廷琛聽了大笑說:“此人真不愧為活曹操”。張勳原來是很敬重徐世昌的,但是這次識破了他的底細,一會兒想做民國的大元師,一會兒又想做“大清帝國”的攝政王和“清朝國丈”,因此由敬重的心理轉變為鄙視的心理。


    6月14日下午3時,張勳偕同李經羲、張鎮芳、段芝貴、雷震春等乘專車到北京。黎派丁槐、鈕傳善、方樞為代表,到站歡迎的還有北京軍警長官江朝宗、陳光遠、吳炳湘等。由前門車站到南河沿張宅,沿途用黃土鋪在地上,軍警夾道警戒,並分段布置辮子軍的步哨和崗位,城樓上和牆上都站有全副武裝的兵士。這是以前皇帝出巡的氣派。張勳的汽車所經路線,先派馬隊驅逐行人,東城和西城的交通斷絕達4小時之久。在警戒線內。行人不能通過,但是一切外國人卻不在此限。黎早已傳令打開中華門迎接張勳。從民國成立以來,中華門為了迎接貴賓隻打開過三次:第一次袁世凱迎接南京政府派來的宋教仁等五專使,第二次迎接孫中山,這是第三次。北京市民從門角彎裏偷看“張大帥”,隻見他頭戴瓜皮小帽,帽子中央嵌有寶石一方,腦後垂有大辮,身穿紗袍,套以佛陀金邊的玄色大馬褂,腳穿烏緞鞋。這真是一個不倫不類的大怪物。


    張勳晉京的一天,伍廷芳父子悄然離開北京。


    張勳的架子真大,到京的當天並不謁見那個望眼欲穿的總統,雖然公府正在懸燈結彩等候著他。15日晨,黎派夏壽康、鈕傳善到南河沿張宅麵邀。一直到9時,張勳才乘汽車出門,先訪王士珍,後到總統府。黎備有豐盛的筵席與張勳共進午餐,並邀王士珍、李經羲、江朝宗等作陪。張勳在宴會上用書麵提出解散國會以外的解決時局辦法五條:


    一、組織責任內閣;二、召集憲法會議;三、改良國會規製,減少議員名額;四、赦免政治舊犯;五、摒退公府僉壬。


    此時黎已經失去了抵抗,就在條文上親筆批明:“交院分別辦理”。張勳還在口頭上補提了三個條件:


    一、請將優待清室條件列入憲法;二、請訂孔教為國教;三、請批準定武軍(辮子軍)增招軍隊二十營。


    關於製憲問題,張勳主張援引民國元年南京臨時參議院的成例,由各省推派代表二人,組織憲法會議。黎也向他反提了四個條件:


    一、獨立各省取消獨立;二、天津總參謀處撤銷;三、各省軍隊撤迴原防;四、各省不得扣留中央稅款。


    張勳變成北京政府的新主人,他在謁黎後通電獨立各省說:


    “入都後,折衷各方意見,條舉磋商,如組織責任內閣、召集憲法會議、改良國會規則、減少議員額數、赦免政治舊犯、摒退公府僉壬等事,均蒙主座批準。……各省宣告脫離之始,所提條件雖有不同,而其大端要不外乎此數者。今者既經解決,則收束軍事,亟應實踐前言。電到之日,請即取消獨立名義,其軍隊已出發者,即日調迴原駐地點。勛俟布署稍定,亦當率隊歸徐。”


    同一天,王士珍、張勳、江朝宗三人聯名致函徐世昌、段祺瑞、請其勸告獨立各省取消獨立,並表示擁護李內閣的態度,康有為也同時通電獨立各省勸其取消獨立。電報中稱讚14省督軍呈請解散國會為“大有功於民國”。電報憤慨地說:“大總統以解散國會為慚德,伍總長以堅不副署為守法,各報幾以解散國會為不道,南方各省欲借解散國會興師討罪,震驚全國。豈忘國會之萬惡,而暴民應專製以亡國乎?”他又否定《臨時約法》應當繼續遵守。電報說:“《約法》非吾四萬萬之民意也,不過十七省都督之代表以兵力強為之。今十四省督軍以兵力散之,出爾反爾,乃其宜也。”


    </br>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北洋軍閥史話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丁中江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丁中江並收藏北洋軍閥史話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