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茲民國初建,所有路、電、郵、航四政,急應通盤籌劃,現擬分為三個步驟,一是恢複秩序,二是改革弊政,三是統一進行。


    代理工商總長王正廷致詞,他說工商是全國的命脈,振興工商辦法:一驅除工商的障礙;二保護現有的工商。


    民國成立後的政府主要的問題在於財政,所以財政總長熊希齡在參議院的致詞是一篇重要資料。他分析當時的財政情況,同時說明如何整頓財政的辦法。


    他說:清朝末年的財政已瀕臨破產,民國成立,因各省宣告獨立,致財政更形分裂。


    當前財政的特色,是隻有支出全無收入,而支出的費用則全賴舉借外債,實在是非常危險的情況。關於財政虧竭情形,可分為兩端:


    (甲)民國紀元以前的財政:(一)歲入不敷5400餘萬兩;(二)追加籌備經費銀2400萬兩;(三)新外債息款銀1000餘萬兩。以上三項合共不敷8800萬兩。


    (乙)民國紀元以後的財政:(一)臨時籌辦經費約銀11000餘萬兩(內分外債2080萬兩,南北補發軍餉1920萬兩,恩恤6000萬兩,建設1000萬兩)。(二)常年不敷經費,約銀17052萬兩(內分歲入減收5000萬兩,軍費增加3000萬兩,內債息款252萬兩,舊額不敷8800萬兩)。以上兩項合共不敷28052萬兩。


    由於整個情況如此,使得在財政上度支奇絀,在經濟上則金融窘迫,因此財政部隻好審度時勢緩急輕重,以決定辦法的先後,共訂八策:一為減軍費。由於民國成立前各省獨立,支出均以軍費為大宗,所以應解中央款項均為截留,故首務在節減軍費;二為成立國家銀行,以期金融複活,工商振興;三為開鑄通用銀元,廢去生銀習慣;四為改良稅則以均國民負擔,尤應先改田賦及印花所得稅,但需假以時日,契稅及酒稅則可速辦;五為籌劃鹽煙專賣;六為劃分國家稅和地方稅;七為製訂會計法規,以期出納之確當;八為整理公債以保鹽民之信用。


    從熊希齡在參議院的報告,可以看出民國成立初期財政的困難和嚴重情形。世界上沒有這麽奇怪的政府,要全靠舉外債來應付支出的。


    5月3日袁世凱批準教育總長蔡元培的建議,將京師大學堂改稱北京大學校,大學堂總監改為大學校長,任命嚴複為首任北京大學校長。京師大學堂的前身是官書局,官書局的前身是京師強學會。


    5月6日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把已瀕停業的交通銀行增資複業。交行本為梁所創辦,後來被盛宣懷所排擠而脫離,現在梁是袁的大紅人,所以收迴交行,自任總理。5月27日改組大清銀行(光緒三十三年成立,官商股各一半)為中國銀行,並定為民國政府的中央銀行,任命吳鼎昌為中國銀行監督。


    5月7日袁任命魏宸組為國務院秘書長,張國淦為銓敘局長,馮自由為臨時稽勛局長。


    5月18日袁令改大理院正卿為大理院院長,任命許世英擔任。


    北洋軍閥史話


    卅六、袁唐分手


    唐紹儀雖然是袁世凱的老朋友,但他受到北洋係軍人的排擠,前麵已經提到過。自唐正式就任內閣總理後,很有意依照《約法》規定,成為責任內閣,這一來更給反唐的人一個藉口,乃愈發在袁麵前攻擊唐,說唐挾革命黨以自重,有獨樹一幟之意。唐也聽到了這種閑言閑語,但以為袁大約不會被這種沒有見識的人所蒙蔽。可是有一天唐在袁麵前說出自己一些對政策的看法時,袁忽然很不耐煩地說:“少川,我已經老了,你就來做總統吧!”這突如其來的話,使得唐大吃一驚,才明白袁的確已對他有了芥蒂。


    唐想實踐責任內閣的願望,首先便被內務總長趙秉鈞所破壞。趙從來不出席國務院會議,他凡遇重大問題都直接向袁表示,根本不把總理放在眼內,而內務部也像一個不屬於內閣而直接承總統命令的一個部了。除了內務部外,財政總長熊希齡也遇事製肘唐紹儀。


    這要從財政困難說起,民國成立時最艱苦的,莫過於財政問題,僅北京一地,每月需款就達350萬元。每月25日發餉時,當局中人一個個如熱鍋螞蟻。在那350萬元支出中,收入隻有長蘆每月解款10萬,北方數省每月各解二三十萬,合共不到80萬元。至於全麵支出方麵:外交部217958元,內務部308950.162元,財政部5105954.732元,教育部112710.618元,陸軍部4534350.92元,海軍部232538.82元,司法部66250元,農林部46070元,工商部13700元,交通部41379.59元,合共需10679862.842元。加上每月積欠,以及拖欠應還未還外債,這個剛剛呱呱落地的中華民國,被債務已壓得氣也喘不過來了。


    清朝末年列強曾組成了一個四國銀團,統一和壟斷了中國的借款,這個銀團是英美德法四國組成的,其後日俄兩國也參加。中國有識之士一直想打破這個財團的獨占性,唐紹儀組閣時就決心要衝破這個“蛛網”,於是他逕行向比國財團簽約借1000萬鎊(南京臨時參議院隻核準借500萬鎊)。這個借款合同簽訂後,四國銀團大嘩,一方麵施外交壓力對袁政府,一方麵用種種手段脅迫比國,使這個借款合同流產。脆弱的北京政府怎經得起這種國際壓力,因此唐紹儀麵對銀行團的抗議,一方麵表示歉意,一方麵應承取消向比國借債合同。同時在民國元年5月3日與英美德法日五國銀團會議借款,銀團方麵提出兩項約束,就是所有借款的支付需由銀團監督:(一)每月預算先列表,經外國顧問官核準才能給付;(二)所有軍隊遣散,須在北京設一陸軍協會,由外國武官會同商定辦法,在武昌、南京各重要處所執行遣散,並由外國武官會同監督。每一兵繳械後即發支票一紙,自往銀行取款。唐紹儀認為這兩項辦法有損中國主權,當場拒絕,結果借款會議遂不歡而散。唐於會後召集國務院會議,報告經過,主張放棄借外債,自行強迫公債,找1000個中國富翁各買1萬元公債,如此一舉便有1000萬元了。蔡元培則認為革命士兵可以曉以大義,不必付款即可解散。宋教仁則認為當前情勢非借款不可,隻好委曲求全。其他國務員多同意宋主張,於是商定一個轉圜辦法,由財政總長熊希齡自行擔負從頭磋商的責任,並由袁世凱先約銀行團作為給銀行團麵子,然後才由熊出麵。唐對此頗抱悲觀,熊認為不妨一式,同時計劃整頓鹽政,預計每年可以增加8000萬兩,以此應付外債,足有餘裕,甚至可由洋人派一鹽政顧問以資監督。


    熊希齡獨任借款的交涉後,中國借款問題便先後在倫敦和巴黎先由銀行團談原則,最後獲得結果是六國銀團對中國大借款,條件如下:(一)大借款總額為六萬萬兩;(二)六萬萬兩分五年陸續支出;(三)大借款以滙豐(英)、德華(德)、道勝(俄)、匯理(法)、正金(日本)、花旗(美)六家銀行為代表;(四)借款用途之監督以五銀行之權限行之;(五)對於作抵之鹽稅,當以現在之關稅製度整理鹽政,並代為徵收鹽稅。


    當中國和六國銀團正在洽商大借款時,中國政府於6月20日函銀行團,希望先墊付300萬作為緊急支付。六國銀行本不欲先處理枝節問題,但中國方麵堅持要先解決小額墊款,於是由英美德法四國承允墊借300萬,不過這300萬兩墊款開支時,須照監視開支暫時墊款章程辦理。其章程是:(一)在財政部附近設立核計處,用核計員二人,一人由銀行團任用給薪,一人由中國政府任用給薪。(二)凡向銀行團提款撥款之一切支票,須經該核計員籤押。(三)中國財政部應將各項支付用途,預具說帖,送交銀行團核允,此項說帖先須經由參議院核準之後,同時刊登官報。每次開支時財政部備具應有詳細清單說帖等類送交核計員,以資查核。該核計員查對無誤,應即照章簽字支單,不得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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