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南返,是在袁世凱在北京就職大總統以後,啟程前,迎袁專使特發表《布告全國文》一篇,措辭委婉而嚴峻,把當日袁世凱種種私心完全揭露,且對當時所發生的一切,作了一個曆史的交代。這篇文告,後來許多研究近代史的人都認為是蔡元培的手筆,認為汪兆銘寫不出,宋教仁已先南返,亦寫不出。蔡文章謹嚴,章炳麟推崇蔡是“雅善修辭”。蔡專使的《布告全國文》如下:


    “培等為歡迎大總統而來,備承京津諸同胞之歡迎,感謝無已。南行在即,不及一一與諸君話別,謹撮培等近日經過之曆史以告諸君,託於臨別贈言之義。


    (一)歡迎新大總統袁公之理由:(中略)……袁公當蒞南京就臨時大總統職,為法理上不可破之條件。蓋以立法行政之機關,與被選大總統個人較,機關為主體,個人為賓體,故以個人就機關則可,而以機關就個人則大不可。且當專製共和過渡時代,當事者苟輕違法理,有以個人淩躐機關之行動,則為專製時代朕即國家之嫌疑,而足以激起熱心共和者之反對。故袁公之就職於南京,準之理論,按之時局,實為神聖不可侵犯之條件,而培等歡迎之目的,專屬於是;與其他建都問題及臨時政府地點問題,均了無關係者也。


    (二)袁公之決心:培等廿五日(原文如此)到北京即見袁公,廿六日又為談話會,袁公始終無不能南行之語。……


    (三)京津之輿論:(中略)大抵於袁公南行就職之舉甚為輕視。……所謂袁公不可離京之理由……惟北方人心未定之一義,然袁公之威望與其舊部將士之忠義,當清攝政王解職清帝退位至危逼之時期,尚能鎮攝全京,不喪匕鬯。至於今日複何疑憂?且袁公萬能,為北方商民所認,苟袁公內斷於心,定期南下,則其所為布置者,必有足以安定京津之人心而無庸過慮。……


    (四)二月廿九日兵變以後之情形:(中略)……然自有此變,而軍隊之調整,外交之應付,種種困難,急待整理;袁公一日萬機,勢難暫置,於是不得不與南京政府協商一變通之辦法。(五)變通之辦法:總統就職於政府,為神聖不可侵犯之條件;臨時統一政府之組織,不可旦夕緩也;而袁公際此時會,萬不能即日南行,則又事實不可破也。……於是孫公提議參議院,經參議院議決者,為袁公以電宣誓,而即在北京就職,其辦法六條如麻電。由此袁公不必南行,而受職之式不違法理,臨時統一政府又可以速立,對於今日時局,誠可謂一舉而備三善者矣。


    (六)培等現時之目的及未來之希望:培等此行為歡迎袁公赴南京就職也。袁公未就職,不能組織統一政府;袁公不按法就職而苟焉組織政府,是謂形式之統一,而非精神之統一,是故歡迎袁公,我等直接之目的也;謀全國精神上之統一,我等間接之目的也。今也……袁公之尊重法理,孫公之大公無我,參議院諸公主持大局而破成見,是代表大多數國民,既昭揚於天下……於是培等直接目的之不達,雖不敢輕告無罪,而間接目的所謂全國精神上統一者,既以全國同胞心理之孚感而畢達,而培等亦得躬逢其盛與有榮焉。……”


    宋教仁在蔡元培之前已先返南,宋是主張建都北京的,他曾遍遊東北,深識東北、西北的國防戰略價值,又瞭然於日俄兩帝國對中國邊疆的野心,所以他堅決主張建都北京。他的主張和孫、黃等相左,卻和章炳麟相同,和北方袁係的希望尤相吻合,所以他在北京兵變後提前南返,南京方麵的革命領袖對宋的想法多不諒解。後來袁在北京通電就職後,南京同盟會幹部又主張請黃興統兵北上,以迎袁為名,乘便掃蕩北洋軍閥和專製餘毒,這是表示由蔡元培率領的迎袁專使團任務失敗後,改由黃興以武力迎袁。討論這個問題舉行會議時,蔡元培等亦已遄返南京,都被邀參加與會,會中蔡持重,不發表意見,宋則期期以為不可。宋認為統兵北上是一著險棋,當前革命軍前鋒僅及徐州,北方各省均有北洋重兵駐守,這些北洋軍絕不會坐看革命軍北上,此次北京兵變亦是由於北洋軍對革命軍猜疑引起的,所以革命軍北上必然不可避免和北洋軍發生戰爭,這就等於說是走向南北分裂,過去半年的努力完全白費。宋的話還未講完,與會的馬君武突然站了起來,猛然把桌子一拍,大聲對宋說:“住嘴!你這個袁世凱的說客,你這個出賣南京革命事業的投機分子。”他一邊說一邊走向宋,伸手去掌擊宋麵,孫大總統和黃興把兩人隔開。宋也很生氣,認為馬不講理。宋、馬不合已醞釀很久,在這次討論對北方用兵時才爆發。


    北洋軍閥史話


    卅五、第一任民國政府


    南京方麵委曲求全,同意袁世凱在北京就臨時大總統職後,袁遂於民國元年3月8日以就職誓詞電告於參議院,原電如下:


    “南京參議院公鑒:麻(六日)電悉。所議六條,一切認可。凱以薄德,忝承推舉,勉任公僕,謹照三月初六日參議院議決第二條辦法電達宣誓。下開宣誓詞,請代公布。


    其文曰:民國建設造端,百凡待治,世凱深厚竭其能力,發揚共和之精神,滌蕩專製之瑕穢!謹守憲法,依國民之願望,蘄達國家於安全強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樂利。凡茲誌願,率履勿渝!俟召集國會,選定第一期大總統,世凱即行解職。謹掬誠悃,誓告同胞。大中華民國元年三月初八日,袁世凱。”


    這篇具有曆史性的總統宣誓文,是葉恭綽的手筆,而由梁士詒加以潤色。梁士詒這時已是袁的重要智囊,南北和議時,梁任郵傳部副大臣代理楊士琦的部務。袁在彰德未入京前,即曾遣人密告梁說:“當前情勢,南方軍事尚未結束,北方政治頭緒萬端,正賴燕孫(梁士詒字)居中策劃,請與少川(唐紹儀字)預為布置。”


    情勢演變至此,南京方麵調虎離山,想把袁世凱誘引到南京來的計劃是完全落空了,於是隻好退而求其次,便是由臨時參議院把一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起草完畢。原來當南京臨時政府剛成立時,是根據《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組成的,其後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加以修改,成為《臨時約法》。自民國元年2月7日起,至3月8日止,經過一個月的會議,終將全案通過,3月11日公布。這個《臨時約法》和《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最大不同的地方是,《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採取總統製,《臨時約法》則采責任內閣製。《臨時約法》共七章,即:一、總綱;二、人民;三、參議院;四、臨時大總統副總統;五、國務員;六、法院;七、附則。


    責任內閣製本是宋教仁所積極主張的,但南京臨時政府時期,其他革命主要幹部均不贊成。到了袁世凱做總統,又怕總統權力太大,於是匆匆忙忙地訂定《臨時約法》,想借這部《約法》來限製袁的野心妄為。結果袁把這部《約法》視同廢紙。


    從袁世凱通電宣誓的那一天起,到4月1日孫大總統解除職務止,在那20多天當中,袁在北方就不再稱“新舉臨時大總統”而稱“本大總統”,因為袁認為既已宣誓就職,當然名正言順。其實袁接收職務的手續並未完成,所以那時北京、南京各有一個政府,各有一個總統,各有自己一套政策,實在可說是中華民國誕生時的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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