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玉生產那天碰到了那個洋總督察,衣服有點舊,鬍子長著,夾點白,正在“不準吸菸”的牌子下抽菸。我招他:“認得我嗎?就是一家5口謀殺案那個。”


    四周轉來了目光。我嘻嘻地笑了。他竟然說:“是呀,就是你。”我也不管,乘機點起煙來。“好嗎?又有人死了嗎?”他隻搖搖頭,沒有作答。我隻好亂扯:“我太太進院了。早產,有細菌感染。孩子可能會癡呆呢。”他隻答:“哦。”便默默地大力抽菸。醫院員工還是來了,慢一點,總會來。也不多說,隻指示“不得吸菸,違者罰500元”的告示牌。我也就扯著督察,在醫院外的糙地站一站,曬太陽。


    “這怎辦?”他忽然問。


    “他們不會罰我們款的,我認得他。”我說。


    “不,這你們怎辦,如果生了癡呆孩子。”


    “也好呀,也很可愛呢。”


    他叉點了第二支煙。我在看樹上兩隻麻雀交談。


    “我兒子。販毒。棄保潛逃。在機場被捕,加控罪不得保釋。自殺了。”


    我精神一振:“死了嗎?”


    他又搖搖頭。我自然很失望,隻好應道:“也好。生存也不錯。死就更好。”


    他苦笑道:“真奇怪。”


    我偷偷摘了身後一朵玫瑰,用我的小把戲,“我變”地變在手中,送了給他:“鬼佬,幹嗎愁眉苦臉。你兒子要販毒,要逃,要自殺,也實在無可阻擋呀!”他奇道:“你這個奇怪有意思的小夥子。這樣你說我應該怎辦?”我答:“沒怎辦。


    怎樣怎辦呢,玫瑰花不種也不收,也沒怎辦。這樣辦,辦下去。“說得一塌胡塗,搞得洋人老皺眉。醫院員工又遠遠地向我們走來了。我低頭看,原來我們踏在”請勿踐踏,違者罰500元“的糙地上。我扯洋人:”走吧。多說無益。“他就也不多說,低頭說句再見,便雙手插著袋走了。在耀眼的冬日陽光裏,分外顯得他骨架的高大,像木偶。


    我們的孩子果真是個癡呆孩子,不大哭。愛玉和我還是喜歡得不得了,夫妻輪班,午夜和孩子玩,哄他,抱他,親他:生命真是好。午夜我還是閃著藍燈通街跑,將傷者送上生命或死亡的道路。吾妻愛玉,聽見有死人還是興高采烈,又為死人設計了綴羊皮或人造皮革的西裝大衣。癡呆孩子快樂地生長,臉孔粉紅,隻是不會轉臉,整天很專注地看著一個人,一件事,將來是一個專注生活的孩子。


    城市有火災有什麽政製爭論,有人移民又有人惶惑。然而我和愛玉還會好好地生活的:隔壁房東很快粉了喜氣洋洋的粉紅漆,園裏種了一大叢新的玫瑰與茉莉,又種了一株白蘭花樹。又住進了一個家庭,男的喜歡煮吃而女的在剪糙,修理電器。


    我們總不得不生活下去,而且充滿希望,關懷,溫柔,愛。因為希望原來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猶如上帝之於空氣與光,說有,便有了。


    李碧華-自首


    2011-04-25 16:54:36


    自首


    2009年08月27日


    這些年來,範大成東躲西藏,黑人黑戶,日子過得又奔波又痛苦。


    他逃亡六年。


    人家在網絡上消遣暢遊無阻,他才學會上網——才剛會打幾個字,馬上搜索與「通緝」相關的大小新聞案子。


    不但找新聞,找案子,找線索,最重要是找自己的名字。


    「範大成,有沒有?範大成,在不在名單上?究竟是否被圈套?被設計?那老頭死心了沒?……」


    不見。


    怎會?一定有詐。天地之大,我能躲到什麽時候?


    最近那些中港台熱點,就見到:——


    「通緝十二年,香港童黨落網。在 1997年,一名十六歲童黨因涉及七宗案件,畏罪潛逃十二年後,日前在街頭被執勤警員截查證件,揭破身份。該男子自潛逃後鮮有迴家亦無法離境,居無定所四處匿藏……」


    「重慶打黑運動戰果輝煌,兩月苦戰,摧毀了 14個主要黑社會組織,成功抓捕黑惡團夥成員 1,544人。其中有被通緝十年之犯罪份子……」


    「搶劫美容院被通緝八年之卅三歲男子,因在高雄冒充八?八風災災民搶劫便利店,警方以其身份證假偽,追查之下,揭發牽涉前案,法網難逃……」


    不管躲了多少年,被通緝者最終都得在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命運安排下,束手就擒。


    被捕重審,法官因其無悔改之心,罪加一等,不會輕判。


    範大成從小就笨,家裏有點瞧不起,父母都偏向他弟竟成。自己書念不好,農村無所事事,到城裏打工又辛苦,還常遭其它民工欺負。怪誰?自己愣頭愣腦,個子高力氣大,可少根筋,沒學好本事。廿多卅歲了,最怕吃喜酒。


    村裏歪瓜裂棗的黃狗子也娶了媳婦,雖說是大齡還缺了個門牙,她看上去不算醜,隻要不常笑或捂著嘴笑,好歹是個「老婆」。


    「我別說討老婆,連女朋友也沒有,連一份長工也找不到。」


    範大成不甘心。


    做人嘛,尤其是男人,總得自力更生,獨當一麵,幹出點成績來。起碼撈點錢,壯壯膽。


    那是 2003年一個悶熱的夏夜。


    範大成在街頭蹓躂,吃碗麵條喝瓶冷飲,已花了七塊錢。瞎轉一天,沒見上零工也賣不上力氣。在河南就是沒希望。


    不如往南邊城市跑,碰碰運氣。可路費呢?想辦法呀——看看天,看看地,看看自己,看看馬路,人來人往,車來車往……


    心念一動:


    「搶劫!」


    五塊錢買了把美工刀,在大街小巷有目的地逛了又逛。總覺男的兇悍女的潑辣連小孩也不是省油的燈。處男下海,得相好目標下手。出師未捷被抓了,如何做人?


    「先生,要不要打的?」


    一瞧,一輛摩托車停在身邊。


    再瞧,摩的師傅有點年紀,五十多,唔,不是對手。範大成道:


    「想到鄭州那頭。」


    「上車吧,晚了不好走。」老許殷懃招唿:「十塊,算便宜了。」


    「八塊。」


    不想生意溜走,馬上抓牢客人:


    「行。上車坐好。」老許啟動摩托車出發:「先生貴姓?不吱聲,有心事?」


    「免貴姓,是小範。」一說就後悔。真笨!


    明明要做他,咋的那麽老實?沒經驗就是沒經驗!


    車子一直往前走。範大成見四下無人,把心一橫拍拍老許肩膊:


    「這車子太吵了,我要下車打個電話。」


    摩托車停下來。範大成用他強而有力的手臂緊緊箍牢老許脖子,一把美工刀頂著:


    「搶劫!把值錢的東西都拿出來!」


    老許沒動。


    範大成勢成騎虎,鬆了手,卻把頭盔拿下直往他頭上砸:


    「不識相,就討打!」


    老許痛的叫起來:


    「哎呀——別,給你!」


    把身上僅有的六十塊錢掏出來,還有一個戒指一個諾基亞。


    「這手機得四百塊吶!」


    「諾基亞?四百?」


    看來是 a貨——如今當然喚「山寨」。


    範大成見豁出去動了手,好歹也撈幾百塊,一把搶去塞進口袋待要跑掉。


    「先生,行行好,錢和戒指連手機都給了,求你把駕駛證和行駛證還我吧——」


    又哀懇:


    「補領得三五天,幹不了活掙不了錢,手停口停……」


    範大成想了想,也對,搶了這些證件也沒什麽用,碰到公安截查更麻煩,扔掉不如還他。範大成算是個善良劫匪。便隨手掏出證件還給受害人。


    老許謝了又謝,急急開車走了。


    範大成在路上蹲下來,檢視他的「戰利品」,攤開一看,咦?再探探口袋,嚇?怎麽?把口袋翻出來細看——「完蛋了完蛋了?剛才還他證件,我的身份證也一併交去!」


    不會吧?


    再仔細全身檢查一遍,嚇出一身冷汗!


    他的身份證因「一念之仁」落到受害人手中,這個把柄是雙手奉上的!都怪自己少根筋,他確實一事無成,還喚什麽「大成」?肯定被舉國通緝(自視甚高吧?)……


    從此,範大成開始了逃亡生涯。


    像所有畏罪潛逃的人一樣,不敢迴家,也無法走遠,東躲西藏使假證,有上頓沒下頓過日子,頭發脫落變成半禿,沒一個晚上睡得好……


    一到網吧耗時間便下意識上網看看「通緝」名單上有沒有自己名字,會不會已布下天羅地網?受不了。


    熬不過去——算了算了, 2009年這個悶熱的夏夜,範大成投案自首。與其終有一天落網,自首還可減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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