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商君書?靳令》:“國貧而務戰,毒生於敵,無六虱,必強。國富而不戰,偷生於內,有六虱,必弱。”


    [32]《漢書?食貨誌》:“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製,除井田,民得買賣。”


    [33]《商君書?墾令》:“使商無得糴,農無得糶。……壹山澤,則惡農、慢惰、倍欲之民無所於食。無所於食則必農。”


    [34]《商君書?墾令》:“貴酒肉之價,重其租,令十倍其樸。”


    [35]《商君書?賞刑》:“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為損刑。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為虧法。”


    [36]唐德剛:《中國郡縣起源考——兼論封建社會之蛻變》,《晚清七十年》,遠流出版社1998年版,第113—133頁。


    [37]漢娜?阿倫特:《極權主義的起源》,林驤華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年版,第389頁。


    [38]語出《論語?顏淵》。


    [39]語出《墨子?尚賢中》。


    [40]約瑟夫?列文森:《儒教中國及其現代命運》,鄭大華、任菁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67頁。


    [41]餘英時:《文史傳統與文化重建》,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4年版,第187頁。


    [42]在民國學者中,胡適是自由知識分子的代表,據餘英時的考據,胡適從1926年到1941年,一直對蘇聯和社會主義抱著比較肯定的態度。參見餘英時:《重尋胡適曆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38頁。


    [43]《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3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361頁。


    [44]李劍農:《先秦兩漢經濟史稿》,讀書?生活?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199頁。


    [45]在春秋戰國時期,徵收百分之十的田租被認為是“德政”的標誌,孟子就曾說:“什一而稅,王者之政。”


    [46]《史記?平準書》:“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47]《史記?貨殖列傳》:“今有無秩祿之奉,爵邑之入,而樂與之比者,命曰‘素封’。”


    [48]顧頡剛:《漢代學術史略》,東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46頁。


    [49]林滿紅:《銀線:19世紀的世界與中國》,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頁。


    [50]《資治通鑑》胡三省註:“鹽之為利厚矣……漢武之世,斡之以佐軍興……其利居天下稅入之半。”


    [51]《史記?貨殖列傳》:“通邑大都,酤一歲千釀……此亦比千乘之家,其大率也。”


    [52]吳慧:《桑弘羊研究》,齊魯書社1981年版,第262頁。


    [53]吳曉波:《跌蕩一百年(下卷)》,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第109—113頁。


    [54]《史記?平準書》:“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餘穀諸物均輸帛五百萬匹。”


    [55]阿諾德?湯因比:《曆史研究(下卷)》,郭小淩、王皖強等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621頁。


    [56]陳直:《兩漢經濟史料論叢》,陝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09頁。


    [57]《鹽鐵論?水旱》:“卒徒工匠,以縣官日作公事,財用饒,器用備。家人合會,褊於日而勤於用,鐵力不銷煉,堅柔不和。故有司請總鹽、鐵,一其用,平其賈,以便百姓公私。雖虞、夏之為治,不易於此。吏明其教,工致其事,則剛柔和,器用便。”


    [58]《漢書?傅常鄭甘陳段傳》:“夫胡兵五而當漢兵一,何者?兵刃樸鈍,弓弩不利。”


    [59]《春秋繁露?度製》:“使諸有大奉祿,亦皆不得兼小利、與民爭利業。”


    [60]《輪台罪己詔》:“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靡費天下者,悉罷之。”“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複令,以補缺,毋乏武備而已。”


    [61]《鹽鐵論?伐功》:“用君之義,聽君之計,雖越王之任種、蠡不過。”


    [62]《鹽鐵論?本議》:“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物並收。萬物並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侔利。自市,則吏容奸。豪吏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未見準之平也。”


    [63]《鹽鐵論?刺權》:“自利害之設,三業(指鹽鐵、均輸、酒榷三業)之起,貴人之家,雲行於塗,轂擊於道,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澤,擅官市,非特巨海魚鹽也;執國家之柄,以行海內,非特田常之勢、陪臣之權也;威重於六卿,富累於陶、衛……”


    [64]《鹽鐵論?本議》:“故工不出,則農用乏;商不出,則寶貨絕。農用乏,則穀不殖;寶貨絕,則財用匱。”


    [65]《鹽鐵論?本議》:“賤即買,貴則賣。是以縣官不失實,商賈無所貿利,故曰平準。”


    [66]胡寄窗:《中國經濟思想史(中冊)》,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頁。


    [67]胡適:《1900年前的社會主義皇帝王莽》,《皇家亞洲學會華北分會會刊》1928年第59期。


    [68]柏楊:《中國人史綱》,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298—299頁。


    [69]胡寄窗:《中國經濟思想史(中冊)》,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62頁。


    [70]《漢書?食貨誌》:“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各自用為其市平。”


    [71]《漢書?王莽傳》:“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不得買賣,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裏鄉黨。”


    [72]《漢書?食貨誌》:“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併兼之路。”


    [73]1906年,孫中山在《民報》第三號上宣布革命的六大主義,其中第三條為土地國有,“均地政策為人民平等之基礎”。在《民報》第十號上,他更宣告:“中國行了社會革命之後,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


    [74]《漢書?食貨誌》:“郡有數人,皆用富賈。……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姦,多張空簿,府臧不實,百姓俞病。”


    [75]《漢書?食貨誌》:“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


    [76]唐長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三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43頁。


    [77]侯家駒:《中國經濟史》,新星出版社2008年版,第260頁。


    [78]鄒紀萬:《魏晉南北朝史》,長橋出版社1979年版,第116頁。


    [79]費爾南?布羅代爾:《15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第三卷《世界的時間》,施康強、顧良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2年版,“前言”第2—3頁。


    [80]g2:group 2,由美國經濟學家費雷德?伯格斯坦於2008年提出,即由美國與中國組成一個“集團”(group),以替代已有的g8(“八國集團”),攜手合作解決世界經濟問題。美國經濟史學家尼爾?弗格森進而創造了一個新名詞:“中美國”(chi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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