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自虜入中國,專以‘和’之字誤我大機……謀國者不可以不知也."(《南軒全集》卷34)他指出,抗金之所以屢遭失敗,是因為朝廷的抗戰決心不堅定.
他要求孝宗"誓不言和","雖折不撓",表示了抗戰到底的決心.張栻的主戰,同那些不切實際空喊抗金或寄希望於僥幸取勝者不同,他認為,要取得抗金戰爭的勝利,必須增強自己的實力,要"專務自強",其關鍵是得民心,他說:"夫欲複中原之地,先有以得中原之心,欲得中原之心,先有以得吾民心.求所以得吾民心者,豈有它哉,不盡其力,不傷其財而已矣.今日之事,固當以明大義,正人心為本."(《宋史》本傳)這樣的戰略思想,是從根本上考慮問題,不單純從軍事上考慮問題.從根本上考慮問題,就是要得到人民的支持,而要得到人民的支持,就必須愛護民力,減輕其勞役負擔,並且"不傷其財",減輕其經濟負擔,讓老百姓好好生活下去,如果不愛護民力,減輕人民負擔,使老百姓生活不下去,大後方不穩,就談不上抗金複仇.由此可見,張栻的建議是很有卓識遠見的.據《來史》記載;宋孝宗幹道元年(1165年)張栻受湖南安撫使劉珙之聘,主管嶽麓書院教事,在此苦心經營三年,使書院聞名於遐邇,從學者達幾千人,初步奠定了湖湘學派之規模.幹道五年(1169年)又由劉珙推薦,除知撫州,未及上任,又改知嚴州(今屬江西),次年招為吏部員外侍郎,並暫時兼任起居郎侍立官,兼待講.在京一年,得孝宗召對達六七次之多,所言"大抵皆修身務學,畏天恤民,抑僥幸,屏讒談."(同上)在這段時間,他做了幾件很出色的事.第一件是在宋孝宗幹道元年(1170年),虞允文認為敵勢衰弱可圖,建議派遣使者前往金國,以索取徽、欽二帝陵寢為名,要金人歸還洛陽、鞏縣等失地,"士大夫有憂其無備而召兵者,輒斥去之"(同上).獨張栻不怕打擊排斥,進見孝宗皇帝,陳述了自己不贊同虞允文貿然出兵之理由.當時的孝宗本想支持虞的建議,他問張栻:一卿知敵國事乎,金國饑饉連年,盜賊四起"(同上),張栻答對說:"金人之事臣雖不知,境中之事卻知之矣."孝宗曰:"何也?"張栻答曰:
臣切見比年諸道多水旱,民貧日盛,而國家兵弱財匾,官吏誕漫,不足倚賴,正使彼實可圖,臣懼我之未足以圖彼也.……今日當下哀痛之詔,明複仇之義,顯絕金人,不與通使,然後修德立政,用賢養民,選將帥,練甲兵……且必治其實而不為虛處,則必勝之形隱然可見"(同上).
他分析了當時的形勢,認為國內連年天災嚴重,民貧日盛,國家兵弱財匾,並且官吏荒誕很不可靠.自己沒有足夠的力量,因而沒有足以屈服敵人的實力.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修德立政,用兵養民,選將帥,練甲兵,先作好準備,使自身有了足夠的實力,才可戰服敵人,收複失地.孝宗為他的高見所折服,便否定了虞允文不切實際的錯誤意圖.
第二件事是虞允文重用史正誌為發運使,名為均輸,實際是大量掠取州縣財賦,致使遠近騷然,士大夫爭相指責其為害,張栻也向皇帝陳述其害,但孝宗因受了史正誌的蠱惑,認為隻是取之於諸郡縣的財賦,不是取之於民.張栻說:"今日州郡財富大抵無餘,若取之不已,而經用有缺,不過巧為名色取之於民耳!"孝宗矍然曰:"如卿所言,是朕假手於發運使以病吾民也."事後經過查實,確實如張栻所言,便停止了此項弊政.
第三件事是朝廷準備用宦官張說除簽樞密院事,張栻連夜起草奏疏,極陳其不可,並在第二天早朝中,當麵指責虞允文:"宦官執政,自京輔始,近習執政,自相公始".(同上)弄得堂堂宰相"慚憤不堪."接著再上奏勸阻皇帝不可用張說掌握樞密院,終於使孝宗省悟,製止了這次任命.但自此以後便和虞允文結下怨恨.
次年就將張栻排出中央政府,除知袁州(今屬江西).淳熙五年(1178年)改知江陵(今屬湖北).淳熙七年(118.年)遷右文殿修撰,提舉武夷山沖祐觀.同年八月,年僅48歲的張栻就病逝於住所.
張栻一生不僅力主抗金,反對和議.他居官期間,廉明清正,關心人民.每到任,常"問民疾苦",調查當地"利病",認真改革地方的弊政,減輕人民的負擔.
公元1171年,湘中大旱,農民大量逃亡.張栻對此種情況十分關心,當時朱熹正在興辦"社倉"(由封建國家的地方政府,組織籌劃,掌握部分必需的生活資料,在青黃不接之際貸給農民.年成不好,則利息減半,遇饑荒年則全免利息,然後用產品償還).他十分贊同這種作法,認為它能減少農民流徙,還能阻止大地主的高利剝削和土地兼併.張栻提出了"薄賦寬民"的主張.公元1169年除知嚴州,到任即訪民疾苦,首以丁鹽錢捐太重為請,得蠲是歲半輸"(《朱文公文集》卷89).他在江陵時期多次彈劾了信陽守劉大辯"估勢希賞,廣招流民,奪戶熟田",他清楚地知道劉大辯有後台支持,冒著丟官的危險,要求朝廷論其罪,表現了他"勇於從義"的無私無畏精神.張栻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清官,對貪官汙吏十分痛恨.在任荊湖北路轉運副使、知江陵期間,竟"一日去貪吏十四人",此外,他做地方官期間,還取締了一些有害於社會的惡劣習俗.如知靜江府時,剛上任即發布了《諭俗文》說:"訪聞愚民無知,病不服藥,妄聽師巫,惡僧邪說,以致害人致死."明申要對那些"班惑百姓"的"師巫"、"惡僧"重作施行,《諭俗文》又說:"訪聞鄉落愚民誘5!他人妻室販賣他處",明申對拐賣人口者要"嚴行懲治".還規定對婚喪葬禮中存在的"竭產假貸,以侈糜相誇"的有害風俗,要加以"製抑",嚴申"若有不俊,當治其尤者以正風俗."(《全集》卷15)張栻做地方官時,也十分重視倡辦教育事業,積極興辦地方學校.其中以靜江府為最,為倡辦學校,他先後為地方州府撰寫了許多《學記》,進行鼓吹.認為興辦學校的主要目的是"明人倫","人倫之在天下不可一日廢,廢則國隨之",故"有國者之於學","不可一日而忽."(《全集》卷9《袁州學記》)不僅如此,他還親身執教,帶頭示範,在主持嶽麓書院期間,為興辦教育,培養人才作出了重大貢獻.因此,他又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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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孝宗"誓不言和","雖折不撓",表示了抗戰到底的決心.張栻的主戰,同那些不切實際空喊抗金或寄希望於僥幸取勝者不同,他認為,要取得抗金戰爭的勝利,必須增強自己的實力,要"專務自強",其關鍵是得民心,他說:"夫欲複中原之地,先有以得中原之心,欲得中原之心,先有以得吾民心.求所以得吾民心者,豈有它哉,不盡其力,不傷其財而已矣.今日之事,固當以明大義,正人心為本."(《宋史》本傳)這樣的戰略思想,是從根本上考慮問題,不單純從軍事上考慮問題.從根本上考慮問題,就是要得到人民的支持,而要得到人民的支持,就必須愛護民力,減輕其勞役負擔,並且"不傷其財",減輕其經濟負擔,讓老百姓好好生活下去,如果不愛護民力,減輕人民負擔,使老百姓生活不下去,大後方不穩,就談不上抗金複仇.由此可見,張栻的建議是很有卓識遠見的.據《來史》記載;宋孝宗幹道元年(1165年)張栻受湖南安撫使劉珙之聘,主管嶽麓書院教事,在此苦心經營三年,使書院聞名於遐邇,從學者達幾千人,初步奠定了湖湘學派之規模.幹道五年(1169年)又由劉珙推薦,除知撫州,未及上任,又改知嚴州(今屬江西),次年招為吏部員外侍郎,並暫時兼任起居郎侍立官,兼待講.在京一年,得孝宗召對達六七次之多,所言"大抵皆修身務學,畏天恤民,抑僥幸,屏讒談."(同上)在這段時間,他做了幾件很出色的事.第一件是在宋孝宗幹道元年(1170年),虞允文認為敵勢衰弱可圖,建議派遣使者前往金國,以索取徽、欽二帝陵寢為名,要金人歸還洛陽、鞏縣等失地,"士大夫有憂其無備而召兵者,輒斥去之"(同上).獨張栻不怕打擊排斥,進見孝宗皇帝,陳述了自己不贊同虞允文貿然出兵之理由.當時的孝宗本想支持虞的建議,他問張栻:一卿知敵國事乎,金國饑饉連年,盜賊四起"(同上),張栻答對說:"金人之事臣雖不知,境中之事卻知之矣."孝宗曰:"何也?"張栻答曰:
臣切見比年諸道多水旱,民貧日盛,而國家兵弱財匾,官吏誕漫,不足倚賴,正使彼實可圖,臣懼我之未足以圖彼也.……今日當下哀痛之詔,明複仇之義,顯絕金人,不與通使,然後修德立政,用賢養民,選將帥,練甲兵……且必治其實而不為虛處,則必勝之形隱然可見"(同上).
他分析了當時的形勢,認為國內連年天災嚴重,民貧日盛,國家兵弱財匾,並且官吏荒誕很不可靠.自己沒有足夠的力量,因而沒有足以屈服敵人的實力.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修德立政,用兵養民,選將帥,練甲兵,先作好準備,使自身有了足夠的實力,才可戰服敵人,收複失地.孝宗為他的高見所折服,便否定了虞允文不切實際的錯誤意圖.
第二件事是虞允文重用史正誌為發運使,名為均輸,實際是大量掠取州縣財賦,致使遠近騷然,士大夫爭相指責其為害,張栻也向皇帝陳述其害,但孝宗因受了史正誌的蠱惑,認為隻是取之於諸郡縣的財賦,不是取之於民.張栻說:"今日州郡財富大抵無餘,若取之不已,而經用有缺,不過巧為名色取之於民耳!"孝宗矍然曰:"如卿所言,是朕假手於發運使以病吾民也."事後經過查實,確實如張栻所言,便停止了此項弊政.
第三件事是朝廷準備用宦官張說除簽樞密院事,張栻連夜起草奏疏,極陳其不可,並在第二天早朝中,當麵指責虞允文:"宦官執政,自京輔始,近習執政,自相公始".(同上)弄得堂堂宰相"慚憤不堪."接著再上奏勸阻皇帝不可用張說掌握樞密院,終於使孝宗省悟,製止了這次任命.但自此以後便和虞允文結下怨恨.
次年就將張栻排出中央政府,除知袁州(今屬江西).淳熙五年(1178年)改知江陵(今屬湖北).淳熙七年(118.年)遷右文殿修撰,提舉武夷山沖祐觀.同年八月,年僅48歲的張栻就病逝於住所.
張栻一生不僅力主抗金,反對和議.他居官期間,廉明清正,關心人民.每到任,常"問民疾苦",調查當地"利病",認真改革地方的弊政,減輕人民的負擔.
公元1171年,湘中大旱,農民大量逃亡.張栻對此種情況十分關心,當時朱熹正在興辦"社倉"(由封建國家的地方政府,組織籌劃,掌握部分必需的生活資料,在青黃不接之際貸給農民.年成不好,則利息減半,遇饑荒年則全免利息,然後用產品償還).他十分贊同這種作法,認為它能減少農民流徙,還能阻止大地主的高利剝削和土地兼併.張栻提出了"薄賦寬民"的主張.公元1169年除知嚴州,到任即訪民疾苦,首以丁鹽錢捐太重為請,得蠲是歲半輸"(《朱文公文集》卷89).他在江陵時期多次彈劾了信陽守劉大辯"估勢希賞,廣招流民,奪戶熟田",他清楚地知道劉大辯有後台支持,冒著丟官的危險,要求朝廷論其罪,表現了他"勇於從義"的無私無畏精神.張栻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清官,對貪官汙吏十分痛恨.在任荊湖北路轉運副使、知江陵期間,竟"一日去貪吏十四人",此外,他做地方官期間,還取締了一些有害於社會的惡劣習俗.如知靜江府時,剛上任即發布了《諭俗文》說:"訪聞愚民無知,病不服藥,妄聽師巫,惡僧邪說,以致害人致死."明申要對那些"班惑百姓"的"師巫"、"惡僧"重作施行,《諭俗文》又說:"訪聞鄉落愚民誘5!他人妻室販賣他處",明申對拐賣人口者要"嚴行懲治".還規定對婚喪葬禮中存在的"竭產假貸,以侈糜相誇"的有害風俗,要加以"製抑",嚴申"若有不俊,當治其尤者以正風俗."(《全集》卷15)張栻做地方官時,也十分重視倡辦教育事業,積極興辦地方學校.其中以靜江府為最,為倡辦學校,他先後為地方州府撰寫了許多《學記》,進行鼓吹.認為興辦學校的主要目的是"明人倫","人倫之在天下不可一日廢,廢則國隨之",故"有國者之於學","不可一日而忽."(《全集》卷9《袁州學記》)不僅如此,他還親身執教,帶頭示範,在主持嶽麓書院期間,為興辦教育,培養人才作出了重大貢獻.因此,他又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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