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君臣父子定位不易,事之常也.""三綱五常,禮之大體,三代相繼,皆因之而不能變."(《文集》)把君臣父子之位和封建倫理綱常視為永恆不變,這是直接為鞏固封建統治服務的形上學觀點.
在動靜關係上,朱熹也提出了一些合理的看法.他說:"動靜無端,陰陽無始.
今以太極觀之,雖日動而生陽,必竟未動之前須靜,靜之前又須是動.推而上之何見其端與始."(《語類》在陰陽動靜的源頭上,朱熹比周敦頤進了一步."動靜無端,陰陽無始"的看法是朱熹對動靜起源的辯證猜測,對後人具有啟迪作用.他看到了動靜之間既相矛盾又相依存.他說:"動靜二字,相為對待,不能相無,乃天理之自然,非人力所能為也."(《文集》)說明動靜之間的對立依存關係是天理之自然的規律,非人力所為.因此,"動靜相資","陰靜之中自有陽動之根;陽動之中又有陰靜之根."(《語類》)這種動靜相因的思想無疑是正確和深刻的.
但是,朱熹的動靜觀最後還是以循環論告終.他強調動靜相因,但又主張"靜主動用"和"理靜氣動".認為陰陽二氣之所以運動,是本體"理"的作用,"理"主靜而"氣"主動,"理"是客觀精神本體,因此運動是由外麵的"理"支使.這就陷入了形上學的外因論.在運動的方向上,朱熹又提出循環論的觀點.他說:
"一動一靜,循環無端".(《語類》)"蓋天地之間,隻有動靜兩端,循環不已,更無餘事"(《文集》).認為運動是以循環的形式存在的.循環論看不到事物的螺旋發展和波浪式前進的趨向,而認為隻是如木、火、土、金、水相生相剋,往複循環,永遠在原來的圈子中踏步.
綜上所述,朱熹在發展觀上是從承認矛盾對立和發展開始,最後又歸宿於形上學的不變論的.
(三)提倡"格物致知",強調"知先行後"
"格物致知"出於《大學》"致知在格物"一語,原無認識論意義,基本上是講對一般道德的體認.明確從認識論的意義上解釋"格物"的第一個人是程頤.他說:"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日窮其理而已矣."(《二程遺書》)朱熹繼承了二程的說法,並建立了更係統的格物窮理說.他說:"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大學章句補.格物致知傳》)他通過對"格物致知"的闡釋,表述了自己的認識論思想.
從認識的目的來看,朱熹講"格物致知"是為了當聖人.他說:"《大學》格物致知處,便是凡聖之關.物未格,知未至,如何煞也是凡人.須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聖賢之域."(《語類》)認為若做不到"格物致知",無論如何都是凡人,隻有達到"物格知至",方可進入聖賢之域.
"格物致知"的具體內容是"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通事故."(《文集》)這裏的"天理"主要是指仁、義、禮、智等封建道德,"人倫"、"聖言"、"事故"則是天理的闡發應用.朱熹認為,如果放棄對天理的追求,隻把精力花在草木、器用的研究上,那就如象散兵遊勇那樣,迴不到老家.他說:"兀然存心乎草木、器用之間,此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成飯也."(《文集》)在認識路線上,朱熹提出了"以身為主,以物為客"的命題.注意了認識主體和客體的區別.他說:"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語類》)這"知"是指認識能力,"理"和"物"指認識對象.他說:"格,致也,盡也","物,猶事也."窮究事物之理達到極點就是"格物"."致",推究也,"知"猶識也.推展心中的知識至於極致,就是"致知".由格物才能致知.因此,朱熹也主張向外追求知識.他說:"上而無極太極,下而至於一草一木、昆蟲之微,亦各有理.一書不讀,則缺了一書道理,一物不格,則缺了一物道理.須著逐一與他理會過."(《語類》)這是朱熹認識論中的合理部分.他主張一事一物地去窮格物理,而窮理的方法又是學、問、思、辯等形式,是一個由淺入深的過程.學與問是聞見功夫,通過讀書論學,評論古今人物,應事接物等途徑去認識物理.第二步是思辯功夫,朱熹主張"沉思","潛思"、"反覆推究"和"觸類旁通",通過分析類推,達到內心"豁然貫通"窮盡天下之理的目的.他說:"一物格而萬裏通,雖然顏子亦未至此.惟今日而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積習既多,然後脫然有貫通處耳."(《四書或問》)這裏的"脫然貫通"是建立在"積習既久",不斷積蓄知識的基礎上,含有認識飛躍的合理因素,故不可簡單地認為是神秘主義的"頓悟".
朱熹的上述合理思想,由於受其理一元論世界觀的局限,最後還是被窒息於唯心主義體係之中.他講"致知",是擴大心中的先驗認識,由於物我都統一於"太極","太極"分殊之理既在物中,又在心中,"理之在物與在吾身隻是一般."(《文集》)心中之理與外物之理是一迴事,因此,"格物"隻是把心中和心外之理結合起來的手段,是用物理去啟發心中之理,下學而上達,最後達到"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語類》)的最高境界,這是先驗主義的認識路線.要達到如朱熹所說的這種境界,純屬主觀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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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動靜關係上,朱熹也提出了一些合理的看法.他說:"動靜無端,陰陽無始.
今以太極觀之,雖日動而生陽,必竟未動之前須靜,靜之前又須是動.推而上之何見其端與始."(《語類》在陰陽動靜的源頭上,朱熹比周敦頤進了一步."動靜無端,陰陽無始"的看法是朱熹對動靜起源的辯證猜測,對後人具有啟迪作用.他看到了動靜之間既相矛盾又相依存.他說:"動靜二字,相為對待,不能相無,乃天理之自然,非人力所能為也."(《文集》)說明動靜之間的對立依存關係是天理之自然的規律,非人力所為.因此,"動靜相資","陰靜之中自有陽動之根;陽動之中又有陰靜之根."(《語類》)這種動靜相因的思想無疑是正確和深刻的.
但是,朱熹的動靜觀最後還是以循環論告終.他強調動靜相因,但又主張"靜主動用"和"理靜氣動".認為陰陽二氣之所以運動,是本體"理"的作用,"理"主靜而"氣"主動,"理"是客觀精神本體,因此運動是由外麵的"理"支使.這就陷入了形上學的外因論.在運動的方向上,朱熹又提出循環論的觀點.他說:
"一動一靜,循環無端".(《語類》)"蓋天地之間,隻有動靜兩端,循環不已,更無餘事"(《文集》).認為運動是以循環的形式存在的.循環論看不到事物的螺旋發展和波浪式前進的趨向,而認為隻是如木、火、土、金、水相生相剋,往複循環,永遠在原來的圈子中踏步.
綜上所述,朱熹在發展觀上是從承認矛盾對立和發展開始,最後又歸宿於形上學的不變論的.
(三)提倡"格物致知",強調"知先行後"
"格物致知"出於《大學》"致知在格物"一語,原無認識論意義,基本上是講對一般道德的體認.明確從認識論的意義上解釋"格物"的第一個人是程頤.他說:"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日窮其理而已矣."(《二程遺書》)朱熹繼承了二程的說法,並建立了更係統的格物窮理說.他說:"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大學章句補.格物致知傳》)他通過對"格物致知"的闡釋,表述了自己的認識論思想.
從認識的目的來看,朱熹講"格物致知"是為了當聖人.他說:"《大學》格物致知處,便是凡聖之關.物未格,知未至,如何煞也是凡人.須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入聖賢之域."(《語類》)認為若做不到"格物致知",無論如何都是凡人,隻有達到"物格知至",方可進入聖賢之域.
"格物致知"的具體內容是"窮天理,明人倫,講聖言,通事故."(《文集》)這裏的"天理"主要是指仁、義、禮、智等封建道德,"人倫"、"聖言"、"事故"則是天理的闡發應用.朱熹認為,如果放棄對天理的追求,隻把精力花在草木、器用的研究上,那就如象散兵遊勇那樣,迴不到老家.他說:"兀然存心乎草木、器用之間,此何學問!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成飯也."(《文集》)在認識路線上,朱熹提出了"以身為主,以物為客"的命題.注意了認識主體和客體的區別.他說:"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語類》)這"知"是指認識能力,"理"和"物"指認識對象.他說:"格,致也,盡也","物,猶事也."窮究事物之理達到極點就是"格物"."致",推究也,"知"猶識也.推展心中的知識至於極致,就是"致知".由格物才能致知.因此,朱熹也主張向外追求知識.他說:"上而無極太極,下而至於一草一木、昆蟲之微,亦各有理.一書不讀,則缺了一書道理,一物不格,則缺了一物道理.須著逐一與他理會過."(《語類》)這是朱熹認識論中的合理部分.他主張一事一物地去窮格物理,而窮理的方法又是學、問、思、辯等形式,是一個由淺入深的過程.學與問是聞見功夫,通過讀書論學,評論古今人物,應事接物等途徑去認識物理.第二步是思辯功夫,朱熹主張"沉思","潛思"、"反覆推究"和"觸類旁通",通過分析類推,達到內心"豁然貫通"窮盡天下之理的目的.他說:"一物格而萬裏通,雖然顏子亦未至此.惟今日而格一物焉,明日又格一物焉,積習既多,然後脫然有貫通處耳."(《四書或問》)這裏的"脫然貫通"是建立在"積習既久",不斷積蓄知識的基礎上,含有認識飛躍的合理因素,故不可簡單地認為是神秘主義的"頓悟".
朱熹的上述合理思想,由於受其理一元論世界觀的局限,最後還是被窒息於唯心主義體係之中.他講"致知",是擴大心中的先驗認識,由於物我都統一於"太極","太極"分殊之理既在物中,又在心中,"理之在物與在吾身隻是一般."(《文集》)心中之理與外物之理是一迴事,因此,"格物"隻是把心中和心外之理結合起來的手段,是用物理去啟發心中之理,下學而上達,最後達到"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語類》)的最高境界,這是先驗主義的認識路線.要達到如朱熹所說的這種境界,純屬主觀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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