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宦途多故,風波難測.當初諫議大夫柏耆將出使滄州軍前宣諭,李翱曾贊成此行.不久柏耆因擅入滄州遭到流放,賜死,李翱也因謬舉獲罪,降為少府少監,後來又被逐出朝廷,任鄭州刺史.太和五年十二月,改為桂州刺史、禦史中丞、充桂管都防禦使.李翱遭受這次打擊,心情極為沉重.他在《與翰林李舍人書》中說:
翱思逃後禍,所冀存身,惟能休罷,最愜利誌,從此永已矣,更無健羨之懷.
乞得餘年,退修至道,上可以追赤鬆子房之風,豈止於比二疏尚平子而已!
他表示自己已厭倦仕宦,想從此歸休林泉,修身養性.
大和七年(833年),改授潭州刺史.湖南觀察使.八年十二月,李翱被征還朝,任刑部侍郎.九年轉戶部侍郎,七月,任檢校禮部尚書、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使.唐武宗會昌元年(841年),李翱去世,終年70歲.後來議諡為"文",稱為文公.
李翱一生沒有任過什麽顯赫的官職,政治上也沒有什麽特別的建樹.他的仕途屢遭挫折,鬱鬱不得誌.他在當時以文章見推,而對後世的影響卻在思想上的創造.
他與韓愈等人一道,排擊佛教,致力於儒學的複興.
李翱的著作流傳下來的很少.今有《李文公集》18卷,另有他與韓癒合著的《論語筆解》2卷流傳於世.他的思想觀點主要集中在《複性書》、《從道論》、《命解》、《去佛齋》、《平賦書》、《正位》、《學可進》、《雜說》、《答朱載言》、《與陸亻參書》、《論事流表》、《疏用忠正》、《疏屏奸佞》、《疏改稅法》、《疏絕進獻》、《疏厚邊兵》等文章中.
二、重文德之治 知生民疾苦
李翱的政治主張大體上根抵儒家學說,但並不係統.他主要針對現實政治生活中的種種情勢,發表自己的看法,因此表現出鮮明的時代性.他贊成中央集權,反對藩鎮割據.李翱生活的時代,正是唐代中央政府與藩鎮勢力進行激烈鬥爭的時代.
唐憲宗即位以後,任用裴度為相,平定了當時最驕悍的割據勢力——淮西鎮吳元濟.
李翱對朝廷的這一舉措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認為這是大唐中興的先兆.但他認為,"定禍亂者,武功也;複製度、興太平者,文德也."(《新唐書》卷177《李翱傳》).
他針對當時的政治現實,提出"修文德"的六點意見:用忠正、屏佞邪、改稅法、絕進獻、厚邊兵、通雍弊.他認為"此六者,政之根本,太平之所以興."他勸憲宗說:"如不惑近習容悅之司,選用骨鯁正直之臣,與之修複故事而行之,以興太平,可不勞而功成也".如果不以這六條根本為意,那麽大唐中興就難以成功.李翱向憲宗提出自己的擔憂:"若一日不以為事,臣恐大功之後易生逸樂,而君臣進言者必曰天下既以太平矣,陛下可以高枕而為宴樂矣,若如此,則高祖、太宗之製度不可以複矣.製度不複,則太平未可以遽至矣."他滿懷信心地說,如果能將他所提出的這六條完全做到,並保持五年不變,那麽五年以後,"臣必知百姓樂康,蕃虜入侍,天垂景星,地湧醴泉,鳳凰鳴於山林,麒麟遊於苑囿"[注],這是和氣感應的結果.在這裏,他援據先儒的天人感應說,為自己的主張張目.李翱比較重要的政治主張有這樣幾點:
1.用忠正之士,屏奸佞之人.
李翱認為,國家興亡的關鍵,在於君王是否能夠信任大臣,大臣是否能以忠正輔佐君王.忠正是"百行之宗".針對有人感慨忠邪難辨,他認為辨忠邪是有辦法的,"能盡言憂國而不希恩容者,此忠正之徒也."但忠正之土往往被指責為朋黨.
他指出,"夫忠正之人,亦各自有黨類.邪臣嫉而讒之,必且以為相朋黨矣."李翱總結曆史上的經驗,說忠正之士,都是以道德仁義相往來,"邪人嫉而讒之,且以為朋黨,用以惑時主之聽,從古以來皆有之矣."如兩漢的蕭望之、周堪、劉向是忠正之士,卻被邪臣所勝,漢元帝不能辨別忠邪,任用邪臣,造成漢朝中衰.所以,能講逆耳之言的,往往是忠臣,君王要能加以分辨,"用忠正而不疑,則功德成"[注].
李翱認為用忠正就必須屏奸佞,二者是統一的,對忠正之士雖加以任用,如果"雜以邪佞",則太平必不能成.孔子說"遠佞人",李翱解釋說:言不可以共為國也."李翱認為奸佞之人也並不難於分辨:"不知大體,不懷遠慮,務於利己,貪富貴,固榮寵",這類人就是奸佞之徒.而且這類人喜歡用"甘言諂辭"來投合人主之意,"主之所貴,因而賢之;主之所怒,因而罪之;主好利則獻蓄聚斂剝之計;主好聲色則開妖艷鄭衛之路;主好神仙則通燒煉變化之術;望主之色,希主之意,順主之言而奉承之",這類人往往能得到人主的歡心.李翱警告說,君主如果信用奸佞之臣,"大則亡國,小則壞法度而亂生矣",必須加以警惕[注].
李翱關於忠正奸佞之辨是有所指的.當時朝廷中黨爭很激烈,唐代後期的朋黨政治正在形成,他也難免捲入其中.他用儒家的君子、小人之辨去分析現實政治中的黨爭,有一定的進步作用.
2.改革稅法,減輕百姓負擔.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為了解決當時的財政危機,推行"兩稅法",代替過去的租庸調製度.到唐憲宗元和末年,這種"兩稅法"產生了一係列弊病,給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從建中初到元和末四十年來稅額未變,但物價變化很大.
</br>
翱思逃後禍,所冀存身,惟能休罷,最愜利誌,從此永已矣,更無健羨之懷.
乞得餘年,退修至道,上可以追赤鬆子房之風,豈止於比二疏尚平子而已!
他表示自己已厭倦仕宦,想從此歸休林泉,修身養性.
大和七年(833年),改授潭州刺史.湖南觀察使.八年十二月,李翱被征還朝,任刑部侍郎.九年轉戶部侍郎,七月,任檢校禮部尚書、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使.唐武宗會昌元年(841年),李翱去世,終年70歲.後來議諡為"文",稱為文公.
李翱一生沒有任過什麽顯赫的官職,政治上也沒有什麽特別的建樹.他的仕途屢遭挫折,鬱鬱不得誌.他在當時以文章見推,而對後世的影響卻在思想上的創造.
他與韓愈等人一道,排擊佛教,致力於儒學的複興.
李翱的著作流傳下來的很少.今有《李文公集》18卷,另有他與韓癒合著的《論語筆解》2卷流傳於世.他的思想觀點主要集中在《複性書》、《從道論》、《命解》、《去佛齋》、《平賦書》、《正位》、《學可進》、《雜說》、《答朱載言》、《與陸亻參書》、《論事流表》、《疏用忠正》、《疏屏奸佞》、《疏改稅法》、《疏絕進獻》、《疏厚邊兵》等文章中.
二、重文德之治 知生民疾苦
李翱的政治主張大體上根抵儒家學說,但並不係統.他主要針對現實政治生活中的種種情勢,發表自己的看法,因此表現出鮮明的時代性.他贊成中央集權,反對藩鎮割據.李翱生活的時代,正是唐代中央政府與藩鎮勢力進行激烈鬥爭的時代.
唐憲宗即位以後,任用裴度為相,平定了當時最驕悍的割據勢力——淮西鎮吳元濟.
李翱對朝廷的這一舉措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認為這是大唐中興的先兆.但他認為,"定禍亂者,武功也;複製度、興太平者,文德也."(《新唐書》卷177《李翱傳》).
他針對當時的政治現實,提出"修文德"的六點意見:用忠正、屏佞邪、改稅法、絕進獻、厚邊兵、通雍弊.他認為"此六者,政之根本,太平之所以興."他勸憲宗說:"如不惑近習容悅之司,選用骨鯁正直之臣,與之修複故事而行之,以興太平,可不勞而功成也".如果不以這六條根本為意,那麽大唐中興就難以成功.李翱向憲宗提出自己的擔憂:"若一日不以為事,臣恐大功之後易生逸樂,而君臣進言者必曰天下既以太平矣,陛下可以高枕而為宴樂矣,若如此,則高祖、太宗之製度不可以複矣.製度不複,則太平未可以遽至矣."他滿懷信心地說,如果能將他所提出的這六條完全做到,並保持五年不變,那麽五年以後,"臣必知百姓樂康,蕃虜入侍,天垂景星,地湧醴泉,鳳凰鳴於山林,麒麟遊於苑囿"[注],這是和氣感應的結果.在這裏,他援據先儒的天人感應說,為自己的主張張目.李翱比較重要的政治主張有這樣幾點:
1.用忠正之士,屏奸佞之人.
李翱認為,國家興亡的關鍵,在於君王是否能夠信任大臣,大臣是否能以忠正輔佐君王.忠正是"百行之宗".針對有人感慨忠邪難辨,他認為辨忠邪是有辦法的,"能盡言憂國而不希恩容者,此忠正之徒也."但忠正之土往往被指責為朋黨.
他指出,"夫忠正之人,亦各自有黨類.邪臣嫉而讒之,必且以為相朋黨矣."李翱總結曆史上的經驗,說忠正之士,都是以道德仁義相往來,"邪人嫉而讒之,且以為朋黨,用以惑時主之聽,從古以來皆有之矣."如兩漢的蕭望之、周堪、劉向是忠正之士,卻被邪臣所勝,漢元帝不能辨別忠邪,任用邪臣,造成漢朝中衰.所以,能講逆耳之言的,往往是忠臣,君王要能加以分辨,"用忠正而不疑,則功德成"[注].
李翱認為用忠正就必須屏奸佞,二者是統一的,對忠正之士雖加以任用,如果"雜以邪佞",則太平必不能成.孔子說"遠佞人",李翱解釋說:言不可以共為國也."李翱認為奸佞之人也並不難於分辨:"不知大體,不懷遠慮,務於利己,貪富貴,固榮寵",這類人就是奸佞之徒.而且這類人喜歡用"甘言諂辭"來投合人主之意,"主之所貴,因而賢之;主之所怒,因而罪之;主好利則獻蓄聚斂剝之計;主好聲色則開妖艷鄭衛之路;主好神仙則通燒煉變化之術;望主之色,希主之意,順主之言而奉承之",這類人往往能得到人主的歡心.李翱警告說,君主如果信用奸佞之臣,"大則亡國,小則壞法度而亂生矣",必須加以警惕[注].
李翱關於忠正奸佞之辨是有所指的.當時朝廷中黨爭很激烈,唐代後期的朋黨政治正在形成,他也難免捲入其中.他用儒家的君子、小人之辨去分析現實政治中的黨爭,有一定的進步作用.
2.改革稅法,減輕百姓負擔.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為了解決當時的財政危機,推行"兩稅法",代替過去的租庸調製度.到唐憲宗元和末年,這種"兩稅法"產生了一係列弊病,給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從建中初到元和末四十年來稅額未變,但物價變化很大.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