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從思維的結構上說,荀子認為,名是思維的細胞,有了名才能下判斷,才有辭;有了名和辭,才能進行推理和論證,才有辨說.名、辭、辨說各以前麵的思維形式為前提,越來越趨於複雜.從思維的作用上說,無論名辭,還是辨說,都是為了喻實的,其中名更為根本."命不喻"然後才有期,"期不喻"然後才有說,"說不響"然後才有辨.可見,辭和說辨都是為名服務的.
既然名如此重要,那麽,製定正確的名的要領和方法是什麽呢?荀子在《正名》
篇裏提出了五條.
第一是"同則同之,異則異之".事物相同,其名也同;事物相異,其名也異.
第二是"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這是就語詞表現形式而言.如果用一個字就可以把某種實表達清楚,就隻用一個字表達;如果用單名不足以表達清楚,就用一個字以上的複名(即兼名).
第三是遍舉用"共名",偏舉用"別名".荀子說:
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有時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止.
荀子此說,不但闡述了一個製名的方法,而且也是對名的推演關係和分類理論的一個創造."推而共之,共則有共",共名沿著"共"的方向推演,是名的概括.
概括的結果,使名的外延擴大."推而別之,別則有別",別名沿著"別"的方向推演,是名的限製.限製的結果,使名的外延縮小.荀子認為,這種概括和限製又都不是無止境的."共"至一定程度則不能再"共",這就出現"無共".無共是最後的共名,也是外延最大的共名,即大共名."別"至一定程度也不能再"別",這就出現了"無別","無別"是最後的別名,也是外延最小的別名,即大別名.
所以"無共"、"無別"指對概念概括和限製的極度.荀子認為共名與別名既相區別又具有同一性,這實際上表達了概念上下間的邏輯關係."推而別之,別則有別",是說一個別名之下還有更小的別名,前者相對於後者,也就從別名轉化成了共名.
"推而共之,共則有共",是說一個共名之下還有更大的共名,前者相對於後者,就從共名轉化成了別名.那麽,處於這個推演係列中的任何一個共名或別名,除處於兩極的大共名和大別名外,它們本身既都是別名,又都是共名;既都是屬,又都是種,無不具有兩重性.對共名和別名這種邏輯關係的揭示,應是荀子的創造.
第四是"約定俗成"和"徑易不拂".荀子說:
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有固善,輕易而不拂,謂之善名.
這裏提出了三個重要的觀點.一是"名無固宜",即說表達概念的語詞與它所反映的對象之間沒有天然的、必然的聯繫.二是"約定俗成",說明名與實的關係是後天的,人為的,是社會選擇的結果.三是"名有固善",即肯定名的"約定俗成"又有其內在的合理性,這種"定"與"成"要為社會所接受又是有條件的,即要做到"徑易不拂",簡單明了而又不自相矛盾.
第五是"稽實定數".荀子說:
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狀同而為異所者,雖有可,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
"稽實定數",就是通過考察事物的多少來製定數量之名.比如說兩頭牛,它們雖然"同狀",但由於是"異所",雖可皆稱為牛,其實它們卻是兩個物體.一個人,從幼年到老年,"狀變"而"有化",但"實無別",我們就應"謂之一實".
這種"稽實定數"實質上提出了從空間("所")、時間("化")和事物的性質、屬性("狀")諸方麵去分析事物實體數量的思想.
此外,荀子還批評了"以名亂名"、"以實亂名"、"以名亂實"等"三惑"之論,捍衛了"名以指實"的原則.
荀子的性偽之分、明分使群、天人之分、虛壹而靜、名以指實等思想是荀子對於中國哲學的創造性貢獻,他的理論和學說不但影響了我們的先輩,而且還在影響著我們,並將繼續影響我們的後輩.
(廖名春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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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大儒 荀子
(約前336—前238年後)
荀子是春秋戰國"百家爭鳴"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儒家的最後一位大師.後人對荀子爭議頗大,有的說他是孔門嫡傳,有的說他是儒門異端;有的說他是法家,是黃老思想家,有的說他是經師,是專製主義理論的祖師……其實,荀子在中國思想史上的價值,荀子對儒學的貢獻,就在於他的"雜",他的"異".
一、荀子的生平事跡
人們一般都以為荀子姓荀,這其實是一個錯誤.除《史記》,先秦兩漢的著作都稱其為"孫".特別是《荀子》一書,幾乎都稱"孫".[注]韓非為葡子學生,其著作也稱"孫子".所以,稱荀是後起之說,荀子當為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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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名如此重要,那麽,製定正確的名的要領和方法是什麽呢?荀子在《正名》
篇裏提出了五條.
第一是"同則同之,異則異之".事物相同,其名也同;事物相異,其名也異.
第二是"單足以喻則單,單不足以喻則兼".這是就語詞表現形式而言.如果用一個字就可以把某種實表達清楚,就隻用一個字表達;如果用單名不足以表達清楚,就用一個字以上的複名(即兼名).
第三是遍舉用"共名",偏舉用"別名".荀子說:
單與兼無所相避則共,雖共,不為害矣……故萬物雖眾,有時而欲遍舉之,故謂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則有共,至於無共然後止.有時欲偏舉之,故謂之鳥獸.鳥獸也者,大別名也,推而別之,別則有別,至於無別然後止.
荀子此說,不但闡述了一個製名的方法,而且也是對名的推演關係和分類理論的一個創造."推而共之,共則有共",共名沿著"共"的方向推演,是名的概括.
概括的結果,使名的外延擴大."推而別之,別則有別",別名沿著"別"的方向推演,是名的限製.限製的結果,使名的外延縮小.荀子認為,這種概括和限製又都不是無止境的."共"至一定程度則不能再"共",這就出現"無共".無共是最後的共名,也是外延最大的共名,即大共名."別"至一定程度也不能再"別",這就出現了"無別","無別"是最後的別名,也是外延最小的別名,即大別名.
所以"無共"、"無別"指對概念概括和限製的極度.荀子認為共名與別名既相區別又具有同一性,這實際上表達了概念上下間的邏輯關係."推而別之,別則有別",是說一個別名之下還有更小的別名,前者相對於後者,也就從別名轉化成了共名.
"推而共之,共則有共",是說一個共名之下還有更大的共名,前者相對於後者,就從共名轉化成了別名.那麽,處於這個推演係列中的任何一個共名或別名,除處於兩極的大共名和大別名外,它們本身既都是別名,又都是共名;既都是屬,又都是種,無不具有兩重性.對共名和別名這種邏輯關係的揭示,應是荀子的創造.
第四是"約定俗成"和"徑易不拂".荀子說:
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名無固實,約之以命實,約定俗成謂之實名.名有固善,輕易而不拂,謂之善名.
這裏提出了三個重要的觀點.一是"名無固宜",即說表達概念的語詞與它所反映的對象之間沒有天然的、必然的聯繫.二是"約定俗成",說明名與實的關係是後天的,人為的,是社會選擇的結果.三是"名有固善",即肯定名的"約定俗成"又有其內在的合理性,這種"定"與"成"要為社會所接受又是有條件的,即要做到"徑易不拂",簡單明了而又不自相矛盾.
第五是"稽實定數".荀子說:
物有同狀而異所者,有異狀而同所者,可別也.狀同而為異所者,雖有可,謂之二實.狀變而實無別而為異者,謂之化;有化而無別,謂之一實.此事之所以稽實定數也.
"稽實定數",就是通過考察事物的多少來製定數量之名.比如說兩頭牛,它們雖然"同狀",但由於是"異所",雖可皆稱為牛,其實它們卻是兩個物體.一個人,從幼年到老年,"狀變"而"有化",但"實無別",我們就應"謂之一實".
這種"稽實定數"實質上提出了從空間("所")、時間("化")和事物的性質、屬性("狀")諸方麵去分析事物實體數量的思想.
此外,荀子還批評了"以名亂名"、"以實亂名"、"以名亂實"等"三惑"之論,捍衛了"名以指實"的原則.
荀子的性偽之分、明分使群、天人之分、虛壹而靜、名以指實等思想是荀子對於中國哲學的創造性貢獻,他的理論和學說不但影響了我們的先輩,而且還在影響著我們,並將繼續影響我們的後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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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大儒 荀子
(約前336—前238年後)
荀子是春秋戰國"百家爭鳴"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儒家的最後一位大師.後人對荀子爭議頗大,有的說他是孔門嫡傳,有的說他是儒門異端;有的說他是法家,是黃老思想家,有的說他是經師,是專製主義理論的祖師……其實,荀子在中國思想史上的價值,荀子對儒學的貢獻,就在於他的"雜",他的"異".
一、荀子的生平事跡
人們一般都以為荀子姓荀,這其實是一個錯誤.除《史記》,先秦兩漢的著作都稱其為"孫".特別是《荀子》一書,幾乎都稱"孫".[注]韓非為葡子學生,其著作也稱"孫子".所以,稱荀是後起之說,荀子當為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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