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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更幸福些。”後來,當他能夠用辯證的曆史觀去看待不平等現象之後,他 雖在字麵上仍然追懷太古時代的純樸,但他已能理直氣壯地宣稱:所謂 “自 然狀態”,不過是 “現在已不複存在,過去也許從來沒有存在過,將來也許 永遠不會存在的一種狀態。”因此,盧梭所說的自然人、自然社會、自然狀 態並不是曆史的真象,而隻是一種假設;人們之所以需要這種假設,是因為 有了它就可以用它和人類的現在狀態相對照。好比是給現代人提供了一麵鏡 子,讓他們端詳一番,自己本來可能是什麽樣子,現在已變成什麽樣子,將 來又可能變成什麽樣子。 於是,返迴自然在美學上的意義就表現為:當文明逐漸腐蝕著人們的心 靈時,人們怎樣才能健全地弘揚自己的天性,發揚自己的美德,培養自己的 精神,表達自己的感情,以使自己的生命之樹蓬蓬勃勃,充滿了精氣和靈氣, 顯示出非凡的活力。 在盧梭的小說中,他對這些問題作出了迴答。盡管這種迴答不是十分令 人滿意的,但那裏麵洋溢著的那種精神卻是非常迷人的。這種精神就是最本 質意義上的盧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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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感情大爆炸 《新愛洛綺絲》是盧梭的第一部小說,也是他創作中唯一能稱得上是小 說的作品。在這部著名的書信體小說中,盧梭寫了一個感人肺腑、催人淚下 的戀愛故事。之所以要用 “新愛洛綺絲”這樣一個標題,是因為盧梭筆下的 這對情人與中古時期的法國哲學家阿貝拉爾和他的好學生愛洛綺絲一樣,都 是以悲劇結束他們的戀愛的。 故事是在阿爾卑斯山麓美麗如畫的鄉間展開的。一位名叫聖·普樂的年 青人,應聘去一個貴族的家裏擔任家庭教師。他聰明、英俊、但是貧窮,他 的女學生朱麗漂亮又有錢還出身高貴。在交往的過程中,他們產生了純潔的 戀情。聖·普樂是個天生富於幻想的人。他非常敏感,可是卻沒有能力在這 個世界上為自己爭取到地位和幸福;朱麗恰好相反,她天生意誌堅強、有毅 力,又有實際才幹。她了解聖·普樂的聰明好學,欣賞他的道德高尚。與周 圍人相比,她認為聖·普樂無論從哪方麵來說都是優秀的,她也從來不怕別 人的指責,她一任他們的感發展著。 可以說,這是盧梭筆下出現的兩個活生生的 “自然人”。他們有著自然 的天性,自然的性格。在他們看來,他們的戀愛也是最自然的,他們看不出 他們的關係有什麽不對的地方。當戀愛發展到它的終點的時候,依據自然的 法則,結婚,就該是最完美的歸宿了。 在信中,他們談到了結合的想法。 “真誠的愛情的結合是一切結合中最 純潔的”,這是朱麗寫給聖·普樂的話,同樣也是盧梭對愛情的理解。然而, 當他們真的要結合到一起時,卻遭到了朱麗父母的強烈反對。要說,原因倒 是也非常簡單,因為聖·普樂不是貴族,他隻是一介平民。特別是朱麗的父 親,也甚至一想到自己的女兒要嫁給這樣一個無地位、無身份、無金錢的人, 就打心眼裏感到恥辱。 就這樣, “自然的道德”與“文明的道德”,也就是封建社會裏虛偽的 道德發生了衝突。我們知道,盧梭本人就是平民出身,他所有的生活經曆都 在告訴他,一個人的德行和他的生活地位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特權階層中的 所謂貴族,表麵上看去溫文爾雅,但在這種美麗的裝飾後麵卻掩藏著人類所 有的醜惡。而聖·普樂,這個出現在盧梭筆下又明顯地帶著盧梭的影子的平 民知識分子,品學兼優,才貌雙全,按照盧梭的人權主義原則,他是完全應 該得到朱麗的愛情的。難道在一個隻承認高貴的血統和貴族的頭銜的社會 裏,出於自然感情的真正戀愛就真得那麽見不得人嗎?等待著他們的就必然 是悲劇的結局嗎?既然貴族的頭銜那麽金貴,那麽貴族的頭銜又有什麽實在 的價值呢?盧梭在小說的寫作中產生了這樣的疑惑,又通過人物之口最終表 明了他自己的看法: 貴族,這在一個國家裏,隻不過是有害而無用的特權,你們如此誇耀的 貴族頭銜有什麽令人尊敬的?你們貴族階級對祖國的光榮、人類的幸福有什 麽貢獻!你們是法律和自由的死敵,凡是在貴族階級顯赫不可一世的國家裏, 除了專製的暴力和對人民的壓迫以外,還是什麽? 然而,盡管盧梭對貴族階級切齒痛恨,盡管他希望筆下的戀人終成眷屬, 但他還是服從了生活的真實。在那樣一個把高貴的血統視為自己的通行證的 社會裏,寫出了一個美滿、幸福的虛幻故事又有什麽意義呢? 而且,在盧梭的筆下,朱麗還不是一個純粹的 “自然人”,當她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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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暴地強迫她嫁給自己的一個朋友時,她雖然發出了“我的父親把我出賣了, 他把自己的女兒當作商品和奴隸,野蠻的父親、喪失人性的父親啊!”之類 的控訴,但是最終她還是失去了反抗家庭的勇氣,違心嫁給了服爾瑪,聖·普 樂隻好離家出走。 六年過去了,朱麗做了母親,她非常忠於她的家庭和孩子們。她曾向自 己的丈夫坦白了她對聖·普樂的戀情,服爾瑪表示信任和理解。但是,朱麗 在這個沒有愛情的婚姻中並沒有感到幸福,她始終覺得自己割捨不掉對聖·普 樂的愛戀之情,然而她又總是克製著自己,每當情不自禁的時候,她都請求 上帝幫助,但這絲毫不能解除她的不幸。 後來,服爾瑪聘請了朱麗過去的教師來到了自己的莊園,一對戀人重逢 了,可是,他們反而變得更加不幸了。他們忍受著感情的折磨,他們履行著 各自的義務,不敢越雷池一步。 一天,他們遠離了莊園,在湖上蕩舟閑遊。暴風雨來了,他們逃到了一 處斷崖上。迴憶使他們想起了許多親切的往事,朱麗也非常激動。然而,她 並沒有敢正視自己的感情,而是發了許多議論,拚命用理智的聲音來掩蓋自 己的痛苦。她用難以置信的詭辯來安慰自己: “那個長期欺騙我,也許,到 現在還欺騙你的東西就是以下的想法:幸福的夫婦生活必須建築在愛情的基 礎上。” 但是,實際的生活證明朱麗的理論是毫無根據的,她非常痛苦,卻又害 怕承認這種痛苦。她死亡的原因是非常偶然的:她救了一個落水的孩子,得 了重傷風,病沒治好就死了。死變成了她的生活道路的最合理的終結,死對 於她又不啻是一種解脫。臨終懺悔時,她說: “上帝保衛了我的名譽,也預 告了我的不幸,未來的事誰又能擔保呢!活下去,我也許就會有罪了!” 小說的主要情節就是這樣,構成小說基本衝突的,就是 “自然的道德” 與陷入偏見的社會道德之間的矛盾。 盧梭不但以朱麗和聖·普樂的命運來印證了他的學說、他的思想,而且 還把兩個世界—— “文明的巴黎”風俗習慣和野蠻人的生活習慣作了對比。 聖·普樂後來去了巴黎後,把他所見到的高等階層的生活印象告訴了朱麗: “我覺得一切自然的感情在這裏都被破壞無餘了。”他帶著悲哀和諷刺的筆 調寫道。他揭露了偽善、說荒、淫亂、女人忘記了做母親的責任,貴族沙龍 中的利己主義。最後,聖·普樂在作了一次環球旅行和訪問了一些未開化的 島嶼之後,狂熱地投入到了大自然的懷抱中,找到了自己心靈的真正歸宿。 毫無疑問,在 《新愛洛綺絲》中,盧梭對他的政治學說和哲學思想作了 一次最形象化的表述。聖·普樂與朱麗,一個出身平民一個出身貴族。由於 地位的不同,從一開始他們的不平等就產生了。聖·普樂滿心希望愛情可以 使他們平等起來,但是,他的願望終於還是落空了。因為愛情,與那個社會 裏的其它東西一樣,是沒法獨立的,它隻是文明社會中的一個齒輪和零件。 在一切都扭曲了的社會裏,真正愛情是怎麽也找不到一個適合於它生長的空 間的。所以,他們的愛情從一開始就埋藏下了悲劇的種子,最後也隻能是由 他們自己來親手掩埋這種愛情。他們隻是一味抒情,不敢行動;一味掙紮, 不敢反抗。終於,信奉自然道德的人還是成了社會道德的犧牲品。 他們是無辜的。有罪的是扼殺他們的愛情的社會。 這齣悲劇是震撼人心的。然而,在中國讀者的眼中,這無非是一個由於 門不當戶不對而引起的愛情悲劇故事,在中國傳統的小說、戲曲當中,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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