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
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
—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在《吃菜》小文中我曾說道:“我讀《舊約·利未記》,再看大小乘律,
覺得其中所說的話要合理得多,而上邊‘食肉戒’的措辭我尤為喜歡,實在
明智通達,古今莫及。”這是民國二十年冬天所寫,與《山中雜信》相距已
有十年,這個意見蓋一直沒有變更,不過這中間又讀了些小乘律,所以對於
佛教的戒律更感到興趣與佩服。小乘律的重要各部差不多都已重刻了,在各
經典流通處也有發售,但是書目中在這一部門的前麵必定注著一行小字雲“在
家人勿看”,我覺得不好意思開口去問,並不是怕自己碰釘子,隻覺得顯明
地要人家違反規條是一件失禮的事。末了想到一個方法,我就去找梁漱溟先
生,托他替我設法去買,不久果然送來了一部《四分律藏》,共有二十本。
可是後來梁先生離開北京了,我於是再去托徐森玉先生,陸續又買到了好些,
我自己也在廠甸收集了一點,如《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大比丘
三千威儀》二卷,均明末刊本,就是這樣得來的。《書信》中“與俞平伯君
書三十五通”之十五雲:
“前日為二女士寫字寫壞了,昨下午趕往琉璃廠買六吉宣賠寫,順便一
看書攤,買得一部《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共二冊十卷,係崇禎十七年
八月所刻。此書名據說可譯為《一切有部律論》,其中所論有極妙者,如卷
六有一節雲:雲何廁?比丘入廁時,先彈指作相,使內人覺知,當正念入,
好攝衣,好正當中安身,欲出者令出,不肯者勿強出。古人之質樸處蓋至可
愛也。”時為十九年二月八日,即是買書的第二天。其實此外好的文章尚多,
如同卷中說類似的事雲:
雲何下風?下風出時不得作聲。
雲何小便?比丘不得處處小便,應在一處作坑。
雲何唾?唾不得作聲。不得在上座前唾。不得唾淨地。不得在食前
唾,若不可忍,起避去,莫令餘人得惱。
這莫令餘人得惱一句話我最喜歡,佛教的一種偉大精神的發露,正是中國的
恕道也。又有關於齒木的:
雲何齒木?齒木不得太大太小,不得太長太短,上者十二指,下者
六指。不得上座前嚼齒木。有三事應屏處,謂大小便嚼齒木。不得在淨
處樹下牆邊嚼齒木。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雲:
用楊枝有五事。一者,斷當如度。二者,破當如法。三者,嚼頭不
得過三分。四者,疏齒當中三齧,五者,當汁澡目用。
金聖歎作施耐庵《水滸傳序》中雲:“朝日初出,蒼蒼涼涼,澡頭麵,裹巾
幘,進盤飧,嚼楊木。”即從此出,唯義淨很反對楊枝之說,在《南海寄歸
內法傳》卷一“朝嚼齒木”項下雲:
“豈容不識齒木,名作楊枝。西國柳樹全稀,譯者輒傳斯號,佛齒木樹
實非楊柳,那爛陀寺目今親觀,既不取信於他,聞者亦無勞致感。”淨師之
言自必無誤,大抵如周鬆靄在《佛爾雅》卷五所雲,“此方無竭陀羅木,多
用楊枝,”譯者遂如此稱,雖稍失真,尚取其通俗耳。至今日本俗語猶稱牙
刷曰楊枝,牙籤曰小楊枝,中國則僧俗皆不用此,故其名稱在世間也早已不
傳了。
《摩得勒伽》為宋僧伽跋摩譯,《三千威儀》題後漢安世高譯,僧祐則
雲失譯人名,但總之是六朝以前的文字罷。卷下有至舍後二十五事亦關於登
廁者,文繁不能備錄,但如十一不得大咽使麵赤,十七不得草畫地,十八不
得持草畫壁作字,都說得很有意思,今抄簡短者數則:
買肉有五事。一者,設見肉完未斷,不應便買。二者,人已斷餘乃
應買。三者,設見肉少,不得盡買。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錢取。五者,
設肉已盡,不得言當多買。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當道。二者,先視斧柄令堅。三者,不
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妄破塔材。五者,積著燥處。
我在《入廁讀書》文中曾說:“偶讀大小乘戒律,覺得印度先賢十分周
密地注意於人生各方麵,非常佩服。即以入廁一事而論,《三千威儀》下列
舉至舍後者有二十五事,《摩得勒伽》六自‘雲何下風’至‘雲何籌草’凡
十三條,《南海寄歸內法傳》二有第十八‘便利之事’一章,都有詳細的規
定,有的是很嚴肅而幽默,讀了忍不住五體投地。”我又在《談龍集》裏講
到阿刺伯奈夫劄威上人的《香園》與印度殼科加師的《欲樂秘旨》,照中國
古語說都是房中術的書,卻又是很正經的,“他在開始說不雅馴的話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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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
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
—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在《吃菜》小文中我曾說道:“我讀《舊約·利未記》,再看大小乘律,
覺得其中所說的話要合理得多,而上邊‘食肉戒’的措辭我尤為喜歡,實在
明智通達,古今莫及。”這是民國二十年冬天所寫,與《山中雜信》相距已
有十年,這個意見蓋一直沒有變更,不過這中間又讀了些小乘律,所以對於
佛教的戒律更感到興趣與佩服。小乘律的重要各部差不多都已重刻了,在各
經典流通處也有發售,但是書目中在這一部門的前麵必定注著一行小字雲“在
家人勿看”,我覺得不好意思開口去問,並不是怕自己碰釘子,隻覺得顯明
地要人家違反規條是一件失禮的事。末了想到一個方法,我就去找梁漱溟先
生,托他替我設法去買,不久果然送來了一部《四分律藏》,共有二十本。
可是後來梁先生離開北京了,我於是再去托徐森玉先生,陸續又買到了好些,
我自己也在廠甸收集了一點,如《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大比丘
三千威儀》二卷,均明末刊本,就是這樣得來的。《書信》中“與俞平伯君
書三十五通”之十五雲:
“前日為二女士寫字寫壞了,昨下午趕往琉璃廠買六吉宣賠寫,順便一
看書攤,買得一部《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共二冊十卷,係崇禎十七年
八月所刻。此書名據說可譯為《一切有部律論》,其中所論有極妙者,如卷
六有一節雲:雲何廁?比丘入廁時,先彈指作相,使內人覺知,當正念入,
好攝衣,好正當中安身,欲出者令出,不肯者勿強出。古人之質樸處蓋至可
愛也。”時為十九年二月八日,即是買書的第二天。其實此外好的文章尚多,
如同卷中說類似的事雲:
雲何下風?下風出時不得作聲。
雲何小便?比丘不得處處小便,應在一處作坑。
雲何唾?唾不得作聲。不得在上座前唾。不得唾淨地。不得在食前
唾,若不可忍,起避去,莫令餘人得惱。
這莫令餘人得惱一句話我最喜歡,佛教的一種偉大精神的發露,正是中國的
恕道也。又有關於齒木的:
雲何齒木?齒木不得太大太小,不得太長太短,上者十二指,下者
六指。不得上座前嚼齒木。有三事應屏處,謂大小便嚼齒木。不得在淨
處樹下牆邊嚼齒木。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雲:
用楊枝有五事。一者,斷當如度。二者,破當如法。三者,嚼頭不
得過三分。四者,疏齒當中三齧,五者,當汁澡目用。
金聖歎作施耐庵《水滸傳序》中雲:“朝日初出,蒼蒼涼涼,澡頭麵,裹巾
幘,進盤飧,嚼楊木。”即從此出,唯義淨很反對楊枝之說,在《南海寄歸
內法傳》卷一“朝嚼齒木”項下雲:
“豈容不識齒木,名作楊枝。西國柳樹全稀,譯者輒傳斯號,佛齒木樹
實非楊柳,那爛陀寺目今親觀,既不取信於他,聞者亦無勞致感。”淨師之
言自必無誤,大抵如周鬆靄在《佛爾雅》卷五所雲,“此方無竭陀羅木,多
用楊枝,”譯者遂如此稱,雖稍失真,尚取其通俗耳。至今日本俗語猶稱牙
刷曰楊枝,牙籤曰小楊枝,中國則僧俗皆不用此,故其名稱在世間也早已不
傳了。
《摩得勒伽》為宋僧伽跋摩譯,《三千威儀》題後漢安世高譯,僧祐則
雲失譯人名,但總之是六朝以前的文字罷。卷下有至舍後二十五事亦關於登
廁者,文繁不能備錄,但如十一不得大咽使麵赤,十七不得草畫地,十八不
得持草畫壁作字,都說得很有意思,今抄簡短者數則:
買肉有五事。一者,設見肉完未斷,不應便買。二者,人已斷餘乃
應買。三者,設見肉少,不得盡買。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錢取。五者,
設肉已盡,不得言當多買。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當道。二者,先視斧柄令堅。三者,不
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妄破塔材。五者,積著燥處。
我在《入廁讀書》文中曾說:“偶讀大小乘戒律,覺得印度先賢十分周
密地注意於人生各方麵,非常佩服。即以入廁一事而論,《三千威儀》下列
舉至舍後者有二十五事,《摩得勒伽》六自‘雲何下風’至‘雲何籌草’凡
十三條,《南海寄歸內法傳》二有第十八‘便利之事’一章,都有詳細的規
定,有的是很嚴肅而幽默,讀了忍不住五體投地。”我又在《談龍集》裏講
到阿刺伯奈夫劄威上人的《香園》與印度殼科加師的《欲樂秘旨》,照中國
古語說都是房中術的書,卻又是很正經的,“他在開始說不雅馴的話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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