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平常的含義上說,"群體"一詞是指聚集在一起的個人,無論他們屬於什麽民族、職業或性別,也不管是什麽事情讓他們走到了一起。但是從心理學的角度看,"群體"一詞卻有著完全不同的重要含義。在某些既定的條件下,並且隻有在這些條件下,一群人會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它非常不同於組成這一群體的個人所具有的特點。聚集成群的人,他們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轉到同一個方向,他們自覺的個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種集體心理。它無疑是暫時的,然而它確實表現出了一些非常明確的特點。這些聚集成群的人進入一種狀態,因為沒有更好的說法,我姑且把它稱為一個組織化的群體,或換個也許更為可取的說法,一個心理群體。它形成了一種獨特的存在,受群體精神統一律的支配。


    不言自明,一些人偶然發現他們彼此站在一起,僅僅這個事實,並不能使他們獲得一個組織化群體的特點。一千個偶然聚集在公共場所的人,沒有任何明確的目標,從心理學意義上說,根本不能算是一個群體。要想具備群體的特徵,得有某些前提條件起作用,我們必須對它們的性質加以確定。


    自覺的個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轉向一個不同的方向,是就要變成組織化群體的人所表現出的首要特徵,但這不一定總是需要一些個人同時出現在一個地點。有時,在某種狂暴的感情一v如因為國家大事——的影響下,成千上萬孤立的個人也會獲得一個心理群體的特徵。在這種情況下,一個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們聞風而動聚集在一起,從而立刻獲得群體行為特有的屬性。有時,五六個人就能構成一個心理群體,而數千人偶然聚在一起卻不會發生這種現象。另一方麵,雖然不可能看到整個民族聚在一起,但在某些影響的作用下,它也會變成一個群體。


    心理群體一旦形成,它就會獲得一些暫時的然而又十分明確的普遍特徵。除了這些普遍特徵以外,它還會有另一些附帶的特徵,其具體表現因組成群體的人而各有不同,並且它的精神結構也會發生改變。因此,對心理群體不難進行分類。當我們深入研究這個問題時就會看到,一個異質性群體(即由不同成分組成的群體)會表現出一些與同質性群體(即由大體相同的成分,如宗派、等級或階層組成的群體)相同的特徵,除了這些共同特徵外,它們還具有一些自身的特點,從而使這兩類群體有所區別。


    不過在深人研究不同類型的群體之前,我們必須先考察一下它們的共同特點。我們將像自然科學家一樣從事這項工作,他們總是先來描述一個族係全體成員的共同特點,然後再著手研究那些使該族係所包含的種類有所區別的具體特點。


    對群體心理不易做出精確的描述,因為它的組織不僅有種族和構成方式上的不同,而且還因為支配群體的刺激因素的性質和強度而有所不同。不過,個體心理學的研究也會遇到同樣的困難。一個人終其一生性格保持不變的事情,隻有在小說裏才能看到。隻有環境的單一性,才能造成明顯的性格單一性。我曾在其他著作中指出,一切精神結構都包含著各種性格的可能性,環境的突變就會使這種可能性表現出來。這解釋了法國國民公會中最野蠻的成員為何原來都是些謙和的公民。在正常環境下,他們會是一些平和的公證人或善良的官員。風暴過後,他們又恢複了平常的性格,成為安靜而守法的公民。拿破崙在他們中間為自己找到了最恭順的臣民。


    這裏不可能對群體強弱不同的組織程度做全麵的研究,因此我們隻專注於那些已經達到完全組織化階段的群體。這樣我們就會看到群體可以變成什麽樣子,而不是它們一成不變的樣子。隻有在這個發達的組織化階段,種族不變的主要特徵才會被賦予某些新特點。這時,集體的全部感情和思想中所顯示出來的變化,就會表現出一個明確的方向。隻有在這種情況下,我前麵所說的群體精神統一性的心理學規律才開始發生作用。


    在群體的心理特徵中,有一些可能與孤立的個人沒有什麽不同,而有一些則完全為群體所特有,因此隻能在群體中看到。我們所研究的首先就是這些特徵,以便揭示它們的重要性。


    一個心理群體表現出來的最驚人的特點如下:構成這個群體的個人不管是誰,他們的生活方式、職業、性格或智力不管相同還是不同,他們變成了一個群體這個事實,便使他們獲得了一種集體心理,這使他們的感情、思想和行為變得與他們單獨一人時的感情、思想和行為頗為不同。若不是形成了一個群體,有些閃念或感情在個人身上根本就不會產生,或不可能變成行動。心理群體是一個由異質成分組成的暫時現象,當他們結合在一起時,就像因為結合成一種新的存在而構成一個生命體的細胞一樣,會表現出一些特點,它們與單個細胞所具有的特點大不相同。


    與人們在機智的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筆下發現的觀點相反,在形成一個群體的人群中,並不存在構成因素的總和或它們的平均值。實際表現出來的,是由於出現了新特點而形成的一種組合,就像某些化學元素——如鹼和酸——反應後形成一種新物質一樣,它所具有的特性十分不同於使它得以形成的那些物質。


    組成一個群體的個人不同於孤立的個人,要想證明這一點並不困難,然而找出這種不同的原因卻不那麽容易。


    要想多少了解一些原因,首先必須記住現代心理學所確認的真理,即無意識現象不但在有機體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動中,都發揮著一種完全壓倒性的作用。與精神生活中的無意識因素相比,有意識因素隻起著很小的作用。最細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銳的觀察家,充其量也隻能找出一點支配他的行為的無意識動機。我們有意識的行為,是主要受遺傳影響而造成的無意識的深層心理結構的產物。這個深層結構中包含著世代相傳的無數共同特徵,它們構成了一個種族先天的稟性。在我們的行為之可予說明的原因背後,毫無疑問隱藏著我們沒有說明的原因,但是在這些原因背後,還有另外許多我們自己一無所知的神秘原因。我們的大多數日常行為,都是我們無法觀察的一些隱蔽動機的結果。


    無意識構成了種族的先天稟性,尤其在這個方麵,屬於該種族的個人之間是十分相似的,使他們彼此之間有所不同的,主要是他們性格中那些有意識的方麵——教育的結果,但更多的是因為獨特的遺傳條件。人們在智力上差異最大,但他們卻有著非常相似的本能和情感。在屬於情感領域的每一種事情上——宗教。政治、道德、愛憎等等,最傑出的人士很少能比凡夫俗子高明多少。從智力上說,一個偉大的數學家和他的鞋匠之間可能有天壤之別,但是從性格的角度看,他們可能差別甚微或根本沒有差別。


    這些普遍的性格特徵,受著我們的無意識因素的支配,一個種族中的大多數普通人在同等程度上具備這些特徵。我認為,正是這些特徵,變成了群體中的共同屬性。在集體心理中,個人的才智被削弱了,從而他們的個性也被削弱了。異質性被同質性所吞沒,無意識的品質占了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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