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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漫遊者:重啟蒙娜麗莎 作者:[美]威廉·吉布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外麵下著濛濛細雨,也可能是拱頂的冷凝水。她穿著白色雨衣去大堂,心想普萊爾肯定比她熟悉情況,這會兒她很高興自己穿了雨衣。她從塞滿的垃圾箱裏抓了一疊傳真件,舉在頭上免得淋濕頭發。感覺不像剛到的時候那麽冷了,這也是一樁好事。她的新衣服恐怕都算不上暖和。
上下打量這條大街,考慮究竟朝哪個方向走,她看見至少五六個幾乎完全相同的旅館門麵、排隊等客人的人力計程車、在雨水中閃著亮光的一排小商店。還有人,許許多多人,就像克利夫蘭市中心,但所有人的打扮都那麽帥氣,走路像是飄在半空中,一個個趕著要去什麽地方。隨波逐流吧——她心想,神藥來了個二次助推,載著她跳進美麗男女的河流,她甚至不需要思考。新鞋踩著地麵哢嗒作響,她舉著傳真遮住頭頂,直到她注意到——運氣越來越好——雨已經停了。
人群帶著她經過商店,她很願意過去看看櫥窗,但人群的流動令人愉快,再說其他人都沒有停下腳步,她也就滿足於匆匆經過時的驚鴻一瞥了。衣服就像擬感節目裏的衣服,但有一些款式她從來沒有見到過。
我應該活在這裏——她心想——我從一開始就應該活在這裏,而不是鯰魚養殖場,不是克利夫蘭,不是佛羅裏達。這是個地方,一個真正的地方,人們願意親自來的地方,你不需要通過擬感來的地方。重點在於,她在擬感裏沒見過這種地方,沒見過普通人的生活。對安琪這種明星,普通人的生活不是她的生活。安琪應該和其他擬感明星住在古堡裏,而不是在這裏。但是天哪,這裏多麽美麗,夜晚多麽燦爛,人群在四麵八方湧動,經過各種各樣的好東西,你隻要運氣夠好就能擁有。
艾迪呢,他卻不喜歡。他總說這兒多麽糟爛,太擁擠,房租太他媽高、警察太多、競爭太厲害。可是,她提醒自己,普萊爾提了個建議,他好像連兩秒鍾都沒等就點頭了。另外一方麵,至於艾迪為什麽這麽討厭蔓城,她有她自己的看法。他在這兒肯定搞砸過,她猜想,玩了個特大號的威爾森。要麽他不願意想起過去,要麽這兒有人警告過他,叫他別再迴來。談起蔓城,他的語氣總是那麽惱怒,他談起說他的陰謀詭計行不通的那些人也是這個口氣。認識的新朋友今晚還他媽的特犀利,明晚就是個石頭腦筋的威爾森了——死蠢,沒眼光。
她走過一家大商店,櫥窗陳列著超等級的擬感設備,全都是亞光黑的輕巧物件,光彩奪目的安琪的全息頭像飄浮在它們之上,用半哀傷的笑容目送人們經過。夜晚的女皇,好啊。
人群的河流來到一個圓環,四條街道在這裏圍繞一處噴泉交匯。蒙娜沒有想去的地方,包裹著她的那些人毫不停歇地各奔東西,隻有她最後來到噴泉前。唔,中心的圓環裏也有人,有些坐在噴泉邊的開裂水泥矮牆上。噴泉中央有一尊雕像,大理石質地,磨損嚴重,邊緣已經變得柔和,好像是嬰兒騎著一條大魚——不,海豚。假如噴泉還能運行,海豚的嘴巴似乎應該會噴水。走過坐在那裏的人們,視線越過他們的頭頂,她看見水裏漂著皺巴巴的傳真紙和白色塑料杯。
這時候,就仿佛人群在背後合為一體,他們的軀體構成一道彎曲的滑動牆壁,噴泉矮牆上麵對她的三個人跳了出來,就像一格畫麵。一個胖女孩,頭發染成黑色,嘴巴半張,像是生來如此,紅色橡膠吊帶兜著溢出來的奶子;一個馬臉金發女人,描著細細的藍色唇線,鳥爪似的手裏攥著香菸;一個男人,在寒風中光著兩條油光閃閃的手臂,嫁接的虯結肌肉仿佛岩石,人工美黑的皮膚,難看的監獄文身……
“喂,婊子,”胖女孩興高采烈地喊道,“怎麽著?居然敢在這兒瞎轉?”
金發女人用疲憊的眼睛打量蒙娜,無力地咧嘴笑笑,像是在說這不是你的錯,然後轉開了視線。
皮條客從噴泉邊躥過來,像是彈簧動力的怪物,但蒙娜已經開始行動,金發女人的表情給了她提示。皮條客抓住蒙娜的手臂,塑料雨衣的接縫裂了,給了她逃脫的機會,她左右揮動胳膊肘,擠迴人群之中。神藥起效,再一眨眼,她發現自己至少在一個街區以外了,靠著一根鋼柱,咳嗽,拚命喘氣。
但此刻神藥起了反作用,有時候就是這樣,所有東西都顯得那麽醜陋。人群中的麵孔迫切而饑渴,每個人似乎都有十萬火急的事情要辦,櫥窗的燈光冰冷而刻薄,櫥窗裏的東西在說她不可能擁有它們。某處傳來一個聲音,憤怒的孩童接連不斷地罵著無意義的髒話;等她終於意識到那個孩童是誰,也就住了口。
左胳膊很冷。她低頭一看,發現少了個袖子,左半邊的接縫一直撕到腰間。她脫掉雨衣,像鬥篷似的披在肩上;也許這樣可以不那麽顯眼。
她緊緊貼著柱子,等待一撥兒遲到的腎上腺素載著神藥碾過她;膝蓋開始發軟,她以為自己要暈過去了,但神藥使了個花招,她頂著夏日陽光蹲在了老爹的泥土院子裏,鬆軟的灰色泥地上畫著她在玩的什麽遊戲,但這會兒她隻是蹲在那裏,腦袋空蕩蕩的,視線越過龐大的魚池,彎曲的古老底盤上種著一叢黑莓灌木,一群螢火蟲的光點在那兒脈動。她背後的屋子亮著燈,她聞到烤玉米餅的香味,還有老爹一遍遍加熱的咖啡——直到調羹放進去能立起來——老爹這麽說,他在房間裏讀書,棕色的紙頁已經發脆,但沒有折過哪怕一個角,他把書保存在磨舊的塑料口袋裏,紙張有時候就在他的手裏變成碎片,他要是看到什麽想保留的內容,就從抽屜裏取出一個可攜式小複印機,裝上電池,掃描那一頁。她喜歡看著複印件新鮮出爐,獨特的味道很快消失,但老爹從來不允許她動手操作。有時候他會大聲朗讀,聲音有些猶豫,就像一個人又撿起了許久不用的樂器。他讀的不是故事,沒有結局,也不會逗人發笑。它們仿佛窗戶,窗外的風景那麽奇異;他從不解釋,多半是因為自己也不理解,也許沒有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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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打量這條大街,考慮究竟朝哪個方向走,她看見至少五六個幾乎完全相同的旅館門麵、排隊等客人的人力計程車、在雨水中閃著亮光的一排小商店。還有人,許許多多人,就像克利夫蘭市中心,但所有人的打扮都那麽帥氣,走路像是飄在半空中,一個個趕著要去什麽地方。隨波逐流吧——她心想,神藥來了個二次助推,載著她跳進美麗男女的河流,她甚至不需要思考。新鞋踩著地麵哢嗒作響,她舉著傳真遮住頭頂,直到她注意到——運氣越來越好——雨已經停了。
人群帶著她經過商店,她很願意過去看看櫥窗,但人群的流動令人愉快,再說其他人都沒有停下腳步,她也就滿足於匆匆經過時的驚鴻一瞥了。衣服就像擬感節目裏的衣服,但有一些款式她從來沒有見到過。
我應該活在這裏——她心想——我從一開始就應該活在這裏,而不是鯰魚養殖場,不是克利夫蘭,不是佛羅裏達。這是個地方,一個真正的地方,人們願意親自來的地方,你不需要通過擬感來的地方。重點在於,她在擬感裏沒見過這種地方,沒見過普通人的生活。對安琪這種明星,普通人的生活不是她的生活。安琪應該和其他擬感明星住在古堡裏,而不是在這裏。但是天哪,這裏多麽美麗,夜晚多麽燦爛,人群在四麵八方湧動,經過各種各樣的好東西,你隻要運氣夠好就能擁有。
艾迪呢,他卻不喜歡。他總說這兒多麽糟爛,太擁擠,房租太他媽高、警察太多、競爭太厲害。可是,她提醒自己,普萊爾提了個建議,他好像連兩秒鍾都沒等就點頭了。另外一方麵,至於艾迪為什麽這麽討厭蔓城,她有她自己的看法。他在這兒肯定搞砸過,她猜想,玩了個特大號的威爾森。要麽他不願意想起過去,要麽這兒有人警告過他,叫他別再迴來。談起蔓城,他的語氣總是那麽惱怒,他談起說他的陰謀詭計行不通的那些人也是這個口氣。認識的新朋友今晚還他媽的特犀利,明晚就是個石頭腦筋的威爾森了——死蠢,沒眼光。
她走過一家大商店,櫥窗陳列著超等級的擬感設備,全都是亞光黑的輕巧物件,光彩奪目的安琪的全息頭像飄浮在它們之上,用半哀傷的笑容目送人們經過。夜晚的女皇,好啊。
人群的河流來到一個圓環,四條街道在這裏圍繞一處噴泉交匯。蒙娜沒有想去的地方,包裹著她的那些人毫不停歇地各奔東西,隻有她最後來到噴泉前。唔,中心的圓環裏也有人,有些坐在噴泉邊的開裂水泥矮牆上。噴泉中央有一尊雕像,大理石質地,磨損嚴重,邊緣已經變得柔和,好像是嬰兒騎著一條大魚——不,海豚。假如噴泉還能運行,海豚的嘴巴似乎應該會噴水。走過坐在那裏的人們,視線越過他們的頭頂,她看見水裏漂著皺巴巴的傳真紙和白色塑料杯。
這時候,就仿佛人群在背後合為一體,他們的軀體構成一道彎曲的滑動牆壁,噴泉矮牆上麵對她的三個人跳了出來,就像一格畫麵。一個胖女孩,頭發染成黑色,嘴巴半張,像是生來如此,紅色橡膠吊帶兜著溢出來的奶子;一個馬臉金發女人,描著細細的藍色唇線,鳥爪似的手裏攥著香菸;一個男人,在寒風中光著兩條油光閃閃的手臂,嫁接的虯結肌肉仿佛岩石,人工美黑的皮膚,難看的監獄文身……
“喂,婊子,”胖女孩興高采烈地喊道,“怎麽著?居然敢在這兒瞎轉?”
金發女人用疲憊的眼睛打量蒙娜,無力地咧嘴笑笑,像是在說這不是你的錯,然後轉開了視線。
皮條客從噴泉邊躥過來,像是彈簧動力的怪物,但蒙娜已經開始行動,金發女人的表情給了她提示。皮條客抓住蒙娜的手臂,塑料雨衣的接縫裂了,給了她逃脫的機會,她左右揮動胳膊肘,擠迴人群之中。神藥起效,再一眨眼,她發現自己至少在一個街區以外了,靠著一根鋼柱,咳嗽,拚命喘氣。
但此刻神藥起了反作用,有時候就是這樣,所有東西都顯得那麽醜陋。人群中的麵孔迫切而饑渴,每個人似乎都有十萬火急的事情要辦,櫥窗的燈光冰冷而刻薄,櫥窗裏的東西在說她不可能擁有它們。某處傳來一個聲音,憤怒的孩童接連不斷地罵著無意義的髒話;等她終於意識到那個孩童是誰,也就住了口。
左胳膊很冷。她低頭一看,發現少了個袖子,左半邊的接縫一直撕到腰間。她脫掉雨衣,像鬥篷似的披在肩上;也許這樣可以不那麽顯眼。
她緊緊貼著柱子,等待一撥兒遲到的腎上腺素載著神藥碾過她;膝蓋開始發軟,她以為自己要暈過去了,但神藥使了個花招,她頂著夏日陽光蹲在了老爹的泥土院子裏,鬆軟的灰色泥地上畫著她在玩的什麽遊戲,但這會兒她隻是蹲在那裏,腦袋空蕩蕩的,視線越過龐大的魚池,彎曲的古老底盤上種著一叢黑莓灌木,一群螢火蟲的光點在那兒脈動。她背後的屋子亮著燈,她聞到烤玉米餅的香味,還有老爹一遍遍加熱的咖啡——直到調羹放進去能立起來——老爹這麽說,他在房間裏讀書,棕色的紙頁已經發脆,但沒有折過哪怕一個角,他把書保存在磨舊的塑料口袋裏,紙張有時候就在他的手裏變成碎片,他要是看到什麽想保留的內容,就從抽屜裏取出一個可攜式小複印機,裝上電池,掃描那一頁。她喜歡看著複印件新鮮出爐,獨特的味道很快消失,但老爹從來不允許她動手操作。有時候他會大聲朗讀,聲音有些猶豫,就像一個人又撿起了許久不用的樂器。他讀的不是故事,沒有結局,也不會逗人發笑。它們仿佛窗戶,窗外的風景那麽奇異;他從不解釋,多半是因為自己也不理解,也許沒有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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