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個渾蛋殺的。”塞利托說。
“不,不是他殺的。我剛和法醫通過話。他還無法把最終的屍檢結果給我們,但他給了我一些初步的結果。受害人死於周二下午五六點,而不是晚上十一點。他是因汽車撞擊或摔倒而引起的大麵積內傷而立即死去的。脖子被砸碎跟他的死亡沒有關係。第二天早上,當我們發現屍體的時候,屍體已經被凍僵,因此現場的法醫無法現場確定死者的死因或時間。”萊姆皺起眉頭問:“那麽,鄧肯先生,他是誰,又是怎麽死的?”
鄧肯解釋說:“他死於西切斯特北部的一場車禍,這個可憐的傢夥叫詹姆斯·皮克林。”
萊姆揚起一邊的眉毛:“繼續說。記住,我們很想知道答案。”
“我從警用對講機中得知這場車禍。救護車把屍體拖到位於揚克斯的縣醫院太平間。然後,我就把屍體從那兒偷了出來。”
萊姆對薩克斯說:“給醫院打電話。”
薩克斯撥通了電話。很快,打完電話後,她匯報說:“周一下午五點,一名三十一歲的男子在布朗克斯橋大道上,因為汽車在一塊結冰的路麵上失去控製而衝下公路。因為內傷而當場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屍體被送到醫院,但接著就不見了。醫院的人以為可能被錯送到其他醫院了,但是後來也沒找到。死者親人也不可能把屍體取走,這一點很容易想到。”
“對此我很抱歉,”鄧肯說。他看上去確實是一副很不安的樣子。“但我別無選擇。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我會還給他們的。而且,我還會支付喪葬費用。”
“那我們在死者皮夾裏發現的身份證和其他東西怎麽解釋?”薩克斯問。
“那都是偽造的,”鄧肯點點頭,“仔細檢查肯定會露餡。但我隻需要矇混幾天就行了。”
“你偷了屍體,開車將它帶到小巷裏,在他上方布置好金屬槓,讓現場看上去似乎是緩慢死亡。”
鄧肯點了點頭。
“然後你又留下了時鍾和字條。”
“沒錯。”
隆恩·塞利托問:“那麽第二十二大街的碼頭上那個人呢?你在那裏殺掉的男人怎麽解釋?”
萊姆看了一眼鄧肯:“你的血型是ab型嗎?”
鄧肯笑了笑:“你真機靈。”
“碼頭上從來就沒有受害者,隆恩。那是他自己的血。”萊姆邊上下打量著嫌疑犯邊說:“你在碼頭上留下字條和時鍾,又把血濺在周圍和夾克上——那是你扔進河裏的。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劃痕。你在哪兒抽血的?你自己弄的嗎?”
“不是,我在新澤西一家醫院抽的血。我告訴他們我要動手術,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
“這就是為什麽血液中會有抗凝血劑。”貯存起來的血液通常會添加稀釋劑,以防止血液凝固。
鄧肯點點頭:“我在想,你們到底能不能查出來。”
萊姆問:“那塊破碎的指甲呢? ”
鄧肯舉起無名指。指尖缺了一塊。他自己剪下來的。他補充說:“我確定,文森特已經告訴你們,我還在教堂旁邊殺掉了一個人。其實,我從沒碰過他。切刀上的血跡和垃圾箱旁的報紙上的血跡——如果還在的話——都是我自己的血。”
“你怎麽做到的?”萊姆問。
“那真是很難辦的時刻。文森特以為那孩子看見他的刀了,所以我得假裝殺了那男孩。否則,文森特會懷疑我。於是,我跟蹤他到街角,然後溜進小巷裏,用刀割破自己的胳膊,把血濺在切刀上。”他露出前臂上一處新傷口。“你們可以做dna測試。”
“哦,不用擔心,我們會的……”他又想到另一個問題,“那場劫車案——你根本沒有殺人來偷那輛別克車,是不是?”從來沒有人向警方報案,稱切爾西地區有學生失蹤,或城裏發生司機遇害的劫車案。
隆恩·塞利托忍不住再問一遍:“到底怎麽迴事? ”
“他不是連環殺手,”萊姆說,“他根本就不是殺手,他偽裝了這一切,隻為讓人看起來他就是殺手。”
塞利托問:“難道你妻子也沒有死於車禍? ”
“我從沒結過婚。”
“那你是怎麽想到這些的?”塞利托問。
“你說的一些事情讓我產生了懷疑,隆恩。”
“我?”
“首先,你提到過他的名字,鄧肯。”
“那又怎麽樣呢?我們都知道的。”
“沒錯。因為文森特·雷諾茲告訴過我們。但鄧肯先生是那種每天二十四小時,每周七天戴著手套的人——所以他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不,他如此小心謹慎,決不會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像文森特這樣的人——除非他不在乎被人發現自己的身份。
“然後,你又說,我們運氣好,他沒有殺死最近的幾個受害者和艾米莉亞。剛開始聽到這話,我很生氣。但我轉念一想,你是對的。我們實際上並沒有拯救過任何一個受害者。還記得那個花店店主喬安妮嗎?我想到,他是盯上她了,這一點沒錯。她聽到花房有動靜後就撥了911報警電話——這個聲音可能是他故意弄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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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是他殺的。我剛和法醫通過話。他還無法把最終的屍檢結果給我們,但他給了我一些初步的結果。受害人死於周二下午五六點,而不是晚上十一點。他是因汽車撞擊或摔倒而引起的大麵積內傷而立即死去的。脖子被砸碎跟他的死亡沒有關係。第二天早上,當我們發現屍體的時候,屍體已經被凍僵,因此現場的法醫無法現場確定死者的死因或時間。”萊姆皺起眉頭問:“那麽,鄧肯先生,他是誰,又是怎麽死的?”
鄧肯解釋說:“他死於西切斯特北部的一場車禍,這個可憐的傢夥叫詹姆斯·皮克林。”
萊姆揚起一邊的眉毛:“繼續說。記住,我們很想知道答案。”
“我從警用對講機中得知這場車禍。救護車把屍體拖到位於揚克斯的縣醫院太平間。然後,我就把屍體從那兒偷了出來。”
萊姆對薩克斯說:“給醫院打電話。”
薩克斯撥通了電話。很快,打完電話後,她匯報說:“周一下午五點,一名三十一歲的男子在布朗克斯橋大道上,因為汽車在一塊結冰的路麵上失去控製而衝下公路。因為內傷而當場死亡。名叫詹姆斯·皮克林。屍體被送到醫院,但接著就不見了。醫院的人以為可能被錯送到其他醫院了,但是後來也沒找到。死者親人也不可能把屍體取走,這一點很容易想到。”
“對此我很抱歉,”鄧肯說。他看上去確實是一副很不安的樣子。“但我別無選擇。我拿走了他所有的私人物品,我會還給他們的。而且,我還會支付喪葬費用。”
“那我們在死者皮夾裏發現的身份證和其他東西怎麽解釋?”薩克斯問。
“那都是偽造的,”鄧肯點點頭,“仔細檢查肯定會露餡。但我隻需要矇混幾天就行了。”
“你偷了屍體,開車將它帶到小巷裏,在他上方布置好金屬槓,讓現場看上去似乎是緩慢死亡。”
鄧肯點了點頭。
“然後你又留下了時鍾和字條。”
“沒錯。”
隆恩·塞利托問:“那麽第二十二大街的碼頭上那個人呢?你在那裏殺掉的男人怎麽解釋?”
萊姆看了一眼鄧肯:“你的血型是ab型嗎?”
鄧肯笑了笑:“你真機靈。”
“碼頭上從來就沒有受害者,隆恩。那是他自己的血。”萊姆邊上下打量著嫌疑犯邊說:“你在碼頭上留下字條和時鍾,又把血濺在周圍和夾克上——那是你扔進河裏的。你用自己的指甲留下劃痕。你在哪兒抽血的?你自己弄的嗎?”
“不是,我在新澤西一家醫院抽的血。我告訴他們我要動手術,在此之前需要存一些血。”
“這就是為什麽血液中會有抗凝血劑。”貯存起來的血液通常會添加稀釋劑,以防止血液凝固。
鄧肯點點頭:“我在想,你們到底能不能查出來。”
萊姆問:“那塊破碎的指甲呢? ”
鄧肯舉起無名指。指尖缺了一塊。他自己剪下來的。他補充說:“我確定,文森特已經告訴你們,我還在教堂旁邊殺掉了一個人。其實,我從沒碰過他。切刀上的血跡和垃圾箱旁的報紙上的血跡——如果還在的話——都是我自己的血。”
“你怎麽做到的?”萊姆問。
“那真是很難辦的時刻。文森特以為那孩子看見他的刀了,所以我得假裝殺了那男孩。否則,文森特會懷疑我。於是,我跟蹤他到街角,然後溜進小巷裏,用刀割破自己的胳膊,把血濺在切刀上。”他露出前臂上一處新傷口。“你們可以做dna測試。”
“哦,不用擔心,我們會的……”他又想到另一個問題,“那場劫車案——你根本沒有殺人來偷那輛別克車,是不是?”從來沒有人向警方報案,稱切爾西地區有學生失蹤,或城裏發生司機遇害的劫車案。
隆恩·塞利托忍不住再問一遍:“到底怎麽迴事? ”
“他不是連環殺手,”萊姆說,“他根本就不是殺手,他偽裝了這一切,隻為讓人看起來他就是殺手。”
塞利托問:“難道你妻子也沒有死於車禍? ”
“我從沒結過婚。”
“那你是怎麽想到這些的?”塞利托問。
“你說的一些事情讓我產生了懷疑,隆恩。”
“我?”
“首先,你提到過他的名字,鄧肯。”
“那又怎麽樣呢?我們都知道的。”
“沒錯。因為文森特·雷諾茲告訴過我們。但鄧肯先生是那種每天二十四小時,每周七天戴著手套的人——所以他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不,他如此小心謹慎,決不會把自己的名字告訴像文森特這樣的人——除非他不在乎被人發現自己的身份。
“然後,你又說,我們運氣好,他沒有殺死最近的幾個受害者和艾米莉亞。剛開始聽到這話,我很生氣。但我轉念一想,你是對的。我們實際上並沒有拯救過任何一個受害者。還記得那個花店店主喬安妮嗎?我想到,他是盯上她了,這一點沒錯。她聽到花房有動靜後就撥了911報警電話——這個聲音可能是他故意弄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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