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情就是我接連讓他給我做了三套衣服。我和他有若幹的夜晚,這樣在灰暗的小屋裏單獨相處。可是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我的秘密——侏儒的秘密總是比常人更難以保守。他們看見兩個可笑的矮人同在一個房間裏那麽久不出來,他們一定都注意到了,我的臉紅了。總之,他們在我再一次走去裁fèng的店鋪的時候,把一雙雙偵察的眼睛綁在我的身上,讓我越走越慢,鞋子裏麵像是灌滿了水銀。那天我走進裁fèng店的時候,就像一隻被追殺的負傷的熊。我沒有再矜持,而是坐在地上嗚嗚地哭。他給我取出最後一次為我做的衣服——他沒有做,布還是完好的布。他麵無表情地遞給我,用冷漠的聲音說:


    「我不再給你做衣服了。」裁fèng是個很老實的人,當他想要對我兇狠的時候,心底深處還是有些膽怯的。


    「為什麽?」我聲音顫抖了,這一刻其實我早已想到,可是心中卻仍舊不甘心,甚至怨恨起他來,他隻是一個矮個兒裁fèng啊,年齡還可以當我爸爸了。他居然還要來嫌棄我!而嫌棄我,卻又為什麽來招惹我?我越想越委屈,掉下眼淚來。


    「你這麽個小孩兒沒家教,整天跑到我這裏來玩做什麽,是不是你在外麵做了什麽壞事,跑到我這裏躲著!」他吼的聲音很大,我相信外麵的人足以聽到。他竭力地想要把自己和我分開,我是孩子,他還強調說,一臉正氣。是的,他撇清了和我的瓜葛。


    我到最後也沒有看清他的臉。他把臉仰得很高很高,一副痛心疾首的樣子。我那時終於知道吃芥末的感覺是多麽短暫的一剎那。那芥末的翠綠色,就像是一個早春裏發的第一縷嫩芽。


    我抱著我的布走出了裁fèng店。我知道,以後再有人戳我,我也不會迴頭了。


    後來,我要說到米米了。米米出生了。我弟弟的孩子。女孩兒。他和一個美麗的姑娘生了一個美麗的女娃。這個事情,是我年輕的時候存有的一絲希望。其實我的要求過分麽,我隻是希望伺候她,照顧她長大。我是多麽喜歡小孩啊。我一直等了10個月,那個美麗的嬰孩來了。她真美,真的像是剛剛出鍋的潔白的米粒啊,糯軟的,半透明的……


    可是正如我前麵提到的,他們嫌棄我。不許我抱著她。他們甚至迷信地認為,隻要我遠離米米,米米就一定不會再是侏儒……5.侏儒終於從人販子手中賣了出去1984年秋天的夜晚,有個穿著粉紅色衣服的瘦小的背影。她大約有六七歲那麽高,穿著方口條絨麵的布鞋,走路有些內八字。她總是貼著破損的馬路牙子沿緩慢地走著,勾著頭,雙手插在蝙蝠衫肚皮前的袋鼠口袋裏。她剛剛洗過頭發,披散著,漸漸在春天幹燥的風裏麵飛了起來。她把兩大綹頭發拉到前麵,緊緊裹住她的臉。她走得非常慢且遲疑,好像在等待著什麽。這小小的人兒就像一個脫落的線頭,來來迴迴的軌跡像一根根漸漸鬆開的生命線。


    她有約莫兩個鍾頭的時間,不可能更多。每一次她都失望而歸。她寂寥地走向巷子裏她的家,她掏出一根皮筋,潦糙地把臉旁的頭發攏到腦後,然後用皮筋綁住。她又很快地脫下那件粉紅色手織蝙蝠衫,把它放在一隻自己預先放在家門口的黑色塑料口袋裏。——現在我們可以看清了,她那張令人瞠目的臉。哦,不,她不是個孩子,雖然她極力把自己打扮成那樣!我們無法判斷她的年齡。也許40,也許更老,像是一顆憔悴的婦女的頭顱被粗暴地按在了10歲孩童的軀體上。可是如果你再仔細看下去,就不會覺得那是10歲孩童的軀體。她的手掌上麵都是繭子,並且如此粗短,像個玩具熊掌。她的四肢都是壯實的,可是荒誕的是它們都是這樣短。她不是孩子,她是個侏儒。


    侏儒每天等在家門口的街上,時間是8點,在這之前,她已伺候全家人吃過晚飯,刷幹淨碗,幹完所有家務。盡管她是如此迫切,可是卻沒有迅速地給自己洗頭發、洗澡,把臉洗得幹幹淨淨,又給自己身上抹了一點「可蒙孩麵大王」的雪花膏,她一直喜歡的檸檬味道便忽然散開。她從床底下拎出一隻黑色口袋,然後悄悄走出家門。出了家門,她一邊走一邊給自己換上這件她很奢侈地買來的粉紅色蝙蝠衫。這就像她的工作服,而她臉上惟一的飾物是將一切掩飾的她的亂發。她無望地在這裏等候一個不知道名字不知道模樣甚至這些都不可想像的陌生人。她等待一個陌生人來,並且帶走她。她就這樣從此音信杳無,成了一個不了了之的謎。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她開始了一種新生活,用新的名字,有新的身份。這才是侏儒最在乎的。


    沒錯,你可能猜到了,侏儒假扮成小孩,然後等待人販子發現她,並且決定拐她走。她想要開始一種連名字都是新的的生活,但是她要的不是離家出走,那樣似乎太不鄭重,隻是一時賭氣。並且他們根本不在乎她,她是徹底隱身的,即便一走了之他們也不會感到不適。她要他們感覺到她的存在,為她心疼,哪怕隻有一絲絲。因此,她決定選擇被拐賣的方式,離開這裏。這是令她興奮的計劃,當她想著,她要被帶走而另一頭那個買下她的人定然是需要她的。被需要。被需要是一種什麽感覺呢,侏儒似乎從未體會過這樣一種感覺。可是那個買主,張開雙臂歡迎她,是這樣地需要她。她將得到寵愛,如所有幸福的孩子那樣。當然,後果她不是沒有想到,當買下她的人或者人販子發現她並不是小孩時,也許她會被毒打或者扔掉。可是誰在乎呢。隻要能被當作孩子寵愛,哪怕隻有一天,已經足矣。


    兩個月後,侏儒終於達成了心願。那個傍晚,她獨自去了嘈雜混亂的火車站。她還是穿著那件粉紅色蝙蝠衫,可是時間已經進入了冬季,天寒地凍的天氣。頭發,頭發照舊遮住了臉。她茫然地穿越馬路,像是一個和父母走散的小姑娘。10分種後,一個穿著棕色夾克的中年男子從背後盯上了她……


    一個月後,侏儒才終於從人販子手中賣了出去。當時,人販子拐賣了侏儒去更北的北方。他很快就發現自己拐賣的不是兒童。他非常生氣,打了她。但是最後也隻有放她走。然而她卻怎麽也不肯走。她哭著懇求人販子,把她賣掉,賣給一個疼愛她的好人。人販子何嚐不想呢,可是這是多麽艱難,除了他這樣的笨蛋,不看到臉就拉著拐賣的孩子跳上火車之外,還有誰會被她的打扮蒙蔽呢?人販子拒絕了她,然而她卻怎麽也不肯走。她總是隔上幾米悄悄跟在人販子後麵,甩也甩不掉,像一條猥瑣的細尾巴。


    直到後來,她一直跟著人販子迴到他家所在的縣城。人販子也算好心,暫時收容了她。可是人販子的母親耳聾眼花,治病需要很多錢。人販子還有個妹妹很小,連著讀了好幾年小學六年級都畢不了業。他們是這樣拮據,侏儒也無心打攪。


    街心集市上來了個馬戲班子,雖然表演沒有什麽新花樣,可是侏儒卻天天去看。兩個禮拜之後,侏儒告訴人販子,她決定跟著馬戲團走。人販子感到不解,他告訴她,那樣她會吃很多苦。侏儒說,你猜我今天看到了什麽?人販子搖搖頭。侏儒說,我看到那個花臉小醜翻跟頭的時候,一個觀看的小孩笑了。人販子說,可這和你要跟他們走有什麽關係呢?侏儒說,如果我可以表演,那麽我也能把小孩兒逗樂。多麽美啊,小孩看著我就笑了。


    人販子以很低廉的價格把侏儒賣給了馬戲團。馬戲團的卡車開走時,人販子站在卡車後麵,徒勞地想要從後車廂各種動物以及道具中間找到侏儒的臉。後來一有馬戲團來,他就跑到最內圈觀看,可他再也沒看見侏儒的臉,——也許那張臉藏在厚厚的油彩圖案的後麵,令他不能找出來。一年一年,人販子的妹妹的六年級也還是沒有讀完,一直到人販子被警察抓住,再也不能迴來,她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不用繼續讀了。


    1984年就這樣過完了。那時我已經半歲了,想要說話卻說不出。6.少年小五的記憶我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傍晚。船早就走了。她也不見了。我跑到碼頭去尋找她,希望她沒走。她的故事,是不是沒有講完?


    而這一次,我哭了。我沒有找到她,我的姑姑。我們10年見一次。她就像一根燃了很久的蠟燭,越來越短了。可是火苗卻越來越高,冷不丁竄出來,就會嚇人一跳。


    1月5日


    杜撰記之一九九三年的火燒雲


    ◎周嘉寧


    那日風風火火轟轟烈烈,少年不知,縱身一躍也是稍縱即逝。


    ——《杜撰記》


    少年小五的記憶是從一幢殘破的高樓上開始的。那是1993年的夏末秋初,那年的最後一場颱風剛剛從這個城市的身邊擦過,整個城市宛如被水洗過一遍的濕漉漉。梧桐樹葉也淡去了濃綠色,空氣中四處瀰漫著一股燃燒樹葉的焦灼味道,陽光恢複了一種慘澹的白晃晃。那日,小五剛剛過完了11歲的生日,嘴角邊上荷包蛋濃稠蛋黃的香味還沒有去盡,他口袋裏揣著五毛錢的紙幣走在被梧桐樹遮蔽的街道上,颱風夜晚帶來的積水正在退去,於是所有的下水道都發出瘋狂的呻吟聲,這種呻吟聲叫少年的小五頭一次感到一種巨大的愉悅和危險並存的莫名興奮,好像那是他的透明的血液,正發出歇斯底裏的汩汩的聲音。彼時的城市還沒有顯現出她即將到來的繁盛情景,在小五所生活的偏僻角落,還有大片的沒有來得及除去的野糙地,再遠一點甚至看得到汙濁的小橋流水,新的居民區正在建造的過程中,一些光禿禿的小樹苗突兀地種在了嶄新的水泥路上,四處都是腳手架,雖然說整個城市都在那幾年裏變作一隻巨大的建築工地,但是在小五的記憶裏麵,彼時絲毫沒有塵土飛揚的印象,他目光所及之處,看到的是巨大的藍色天空和巨大的廢墟,而空氣中總是充斥著一股軟殼牡丹的氣味,這就如下水管道中奔騰的積水般,叫他血脈怒張,得拚命地壓製才能夠壓製住自己放聲大喊的欲望。


    那一日,汩汩的水管聲讓小五人來瘋,他沿著水管的流向疾走,穿著脫膠的藍白條紋迴力跑鞋和白襯衫,直到被一幢搭著腳手架的高樓攔住了去路。他悶著頭走進樓裏,沿著還沒有造好欄杆的水泥樓梯往上爬,樓道裏透亮,光線從每一層水泥的窗窟窿裏透進來,於是他一會兒陷在陰影裏,一會兒又暴露在夏末的大風裏,這樣吭哧吭哧地埋頭走著,既沒有計算步數,也不知道走了幾層,直到整個平坦的樓頂突然暴露在了他的麵前,所有的陰影在瞬間消失,無遮無攔。


    在後來的整個冗長而緩慢的青春期,他都記著這種不期而至的無遮無攔,並且他之後所有的記憶都以1993年的這一天作為了起點。


    在若幹年後的一個秋天的下午,小五用一輛小摩托帶著菲菲騎在林蔭道上時並不曾說起1993年的事情,他們倆人都戴著碩大的頭盔,彼此聽不到對方說話的聲音,那時天高氣慡,空氣中少有灰塵,陽光肆意,小五拚命地嚼著木糖醇口香糖,頭盔裏麵一股薄荷的氣味。菲菲眼中的小五,是一個狂愛阿迪達斯三葉糙係列,狂愛木糖醇口香糖,狂愛紅雙喜香菸的少年,在菲菲看來,少年這個稱唿對於有些人可以綿延不絕地一直使用下去,但是其實對他們來說真正青春殘酷的黃金歲月已經隻與記憶有關係。那時候菲菲剛剛辭去了諮詢公司的工作準備去法國念書,她在街上淘到一條黑色的麻布闊腳褲,一件粉色的繡花掛頸衫,很得意地嚮往著在法國的小鎮子裏穿著這些拍照片。於是有的時候小五就想像著菲菲這樣一個蒼白的小小人,穿著粉紅色的小衣服團縮在法國漏水的小公寓房子裏麵,在攝像頭的前麵拚命地打字,整個影調都是灰茫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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