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艾恩相比,巴恩斯目前十分年輕。


    雖然說,年輕的巴恩斯,應該不強才對。


    可偏偏巴恩斯從前是一個專門獵殺血裔的宗教裁判所的人。


    這樣一個人,豈可與普通人相比。


    他此刻依然保留從前苦練的搏殺。


    所以即便是艾恩這樣的老貨,他也依然能上前追著砍。


    巴恩斯淡淡道:“住口,不要,把我,和你,相提並論,你,是一個,貪生,怕死,膽小,卑鄙,並且怯懦無恥的人。告訴我,艾恩,你曾經這樣,甜言蜜語,說死了多少個,那些把你當成導師,恩人,先行者的同類的。”


    艾恩往後退了一下。


    它的臉上難以控製的出現了痛苦之色。


    哪怕忘恩負義,哪怕卑鄙無恥,但過往,的確有一些那麽樣的事的。


    過去。


    一開始。


    艾恩是一個教廷的戰士。


    這是毫無疑問的。


    他為教廷而戰。


    他的劍,是用來誅殺那些不是人的怪物。


    那時,他忠誠,勇敢,年輕,且英俊。


    那是一段多麽美好的歲月。


    但是,卻不。


    因為是教廷的戰士。


    所以,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得到貴族爵位。


    他也不可能,去擁有所謂的私人財物。


    更不可能,去擁有什麽女人。


    所有的女人,在他看來,隻有要殺的,要折磨的,或是要燒掉的。


    還能有什麽呢。


    反而艾恩認為。


    是自己墮落了之後,才漸漸擁有了人性,才明白,體會到了人的感覺。


    他可以擁有私人財物了,可以擁有心愛的女人了。


    但是,它忽略了。


    人性是多樣且複雜的。


    而他,有些極端了。


    其實這也是無所謂的。


    但它終究也是有些底線的。


    它也曾真的,渴望幫助過一些人的。


    有一些人,想要成為血裔。


    他們要成為血裔的理由很單純。


    為了愛,為了藝術,為了情義。


    但最後,總是要變質。


    因為艾恩不可能教他們全部的知識。


    成為血裔,會有很多不同的結果。


    在人生之中,擁有教廷背景的艾恩,知道的遠比普通人要多得多。


    他不能說的一些秘密,讓他和這些自己製造的後裔形成生死相對的關係。


    最後,這些他一手製造的後裔,總是一個接一個的死去。


    艾恩的名聲也由此敗壞了。


    世人,都知道,艾恩是一個十分自私自利的長生者。


    他隻看重自己。


    那些他的子裔,一個好下場也沒有。


    反而是艾恩,在大發特發,賺了不少,還擁有了自己的古堡和一切。


    所以,它的話,很難讓人去信。


    但艾恩仍然發動了反駁。


    “我也不想的,那些人,他們在欺騙我,在愚弄我,他們一個個的,都是在騙我的錢,騙我的財富,騙我的積累,騙我的一切,甚至騙我的女人,還有那些女人,口口聲聲說愛我,其實都是為了我的錢,他們,一個個的,想要拿走掉我的一切,太卑鄙了,太無恥了,怎麽結果,卑鄙無恥的人隻是我?就因為我是最後一個活下來的人嗎?這樣的結果,難道就公平嗎!不,這個才是不公平。”


    和普通的血裔不一樣。


    那些血裔,有家有族,有前輩幫著帶著。


    即便是分開。


    老前輩也會往往大方的給一大筆的。


    反正錢財在很多長生者眼裏不是什麽事。


    但對於艾恩來說。


    不一樣。


    艾恩的財富,是它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很辛苦來的,才得手的。是它一點一滴積累來的。


    想一想。


    艾恩從一無所有。


    到積累起財富。


    這裏麵的辛苦,不是一句話可以說得明白的。


    他是分外舍不得自己的財富。


    但偏偏,總有一些人,想要打他的主意。


    這是何等的過分。


    即便是巴恩斯,喀巴山之王,也是這樣隨隨便便的輕易的說出了這些話,讓艾恩有些不服氣。


    “為了你的錢,”巴恩斯理所當然的道:“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想一想,你有什麽,那些人,女人,不是為了你的錢,是為了什麽才要接近你呢?難道那些人不知道你老,你醜,你臭嗎?”


    “嗬嗬嗬,嗬嗬嗬,”艾恩忍不住笑了起來。


    他是慘笑。


    苦笑。


    笑得無可奈何。


    “巴恩斯,你現在是可以說這些話,因為你年輕,英俊,從前一直過清苦的苦修生活,你的人生十分單純,所以才可以這樣站在高處的指責我。但是,我和你不一樣,我已經老了,醜了,身體還有一種惡臭。但是,我仍然活著,我仍然,渴求著生命的美好,想要繼續的活下去,並且仍然想要有散發清香氣的女人,難道這就是錯了麽?那些女人,敵人,騙子,小偷,就可以理所當然的跑來欺騙我嗎?我就該把我辛辛苦苦積累的財富,毫無保留的交給他們嗎?然後讓它們在背後,和無數人一樣,繼續的嘲弄我,嘲笑我,把我當一個傻子,猴子去耍?巴恩斯,你現在可以站在這裏,趾高氣揚的說我的不是,等你到了我的這一天,你就會明白了,像我們這樣的人,什麽都沒有。在空虛寂寞的時候,唯有看到自己的財富,才會有一絲淡薄可憐的溫暖。它雖然很小,很少,但這才是我們僅有的。而不是你所在意的那些親情,愛情。你身邊的女人,隻是沒有選擇,才跟在你的身邊,你的身旁,如果有了選擇,你身邊什麽都留不下來。”


    一口氣說了這麽多。


    喀巴山之王終於有所動容。


    他不是傻子。


    他知道。


    那些女人對他不滿。


    所以他把那些女人關在了此地的地窯之中。


    雖然他鎮壓了那些女人。


    可是,那些女人大多都無可奈何。


    是沒有選擇。


    如果可以選擇。


    那些女人,一定會把他給撕碎掉吧。


    不過,巴恩斯並不在意那些女人。


    他在意的,隻是少數的一些人。


    刹那間。


    喀巴山之王消失了。


    但艾恩卻笑了起來。


    毫無疑問。


    巴恩斯已經動心。


    它如果不是動了心,直接殺了自己就是了。


    它沒動手,就說明此事是希望。


    下一瞬間。


    巴恩斯來到了一個地方。


    這是地窯。


    一至於此。


    巴恩斯就忍不住皺眉。


    這裏麵的,是上一代血裔留下來的玩具。


    是的。


    這裏用了一個詞。


    玩具。


    因為對於血裔來說,漫長的生命,很少有吸引他的東西。


    如果有,那一定是女人。


    隻是,女人再好,對於一個血裔來說,時間久了,也會沒味道的。


    所以,過往的時間裏,那個血裔就給自己網羅了很多的女人。


    和艾恩不一樣。


    前一個血裔也是長得不錯的一個。


    白發,三到四十歲的樣子。


    但溫文爾雅。


    所以這個貨很容易勾引女人。


    直到它被當時的巴恩斯找到。


    二人展開了一場激鬥。


    大約是那個怪物把精力都放在了女人身上,他竟然不是巴恩斯的對手。


    二人進行了鬥力,鬥智,再鬥力,再鬥智,幾番折騰。


    巴恩斯笑到了最後。


    他不僅活了下來,戰而勝之,還取代了這個血裔,成為新的喀巴山之王。


    巴恩斯。


    但是,成為喀巴山之王後,前任的玩具實在是麻煩到他了。


    想要供養這些怪物,真的挺麻煩。


    他上哪找足夠的生命去養這些血奴。


    眼下,這些血奴,都陷入到了狂熱的血癮狀態。


    它們雖是女人,也是無休止的在一起,通過手指或別的什麽,刺激身體。


    然後就吸對方,互吸血液,來緩解血癮。


    但巴恩斯知道。


    這樣下去,遲早有一天,這些女人會墮落到用膝蓋走路,像野獸一樣了。


    雖然他在心裏已經對這些人放棄。


    但是。


    如果。


    可以。


    他還是願意努力一下救這些女人。


    巴恩斯站在地窯口。


    他掀開了地板。


    但在地板下,是一層手臂粗的柵欄。


    注意。


    不是普通正常人的手臂,是健美大力士的手臂。


    在這隻有拳頭大的格眼裏,巴恩斯居高臨下往下看。


    裏麵,隱隱約約,是一群肉蟲子一樣的人。


    它們有的穿衣服,有的沒。


    還有的,隻穿一半。


    好好的衣服,當成了披擋布蓋在身上。


    從下而上,一股子杏仁味,伴隨著腥臭往上飄了起來。


    也是這些人不會排泄。


    沒有米田共。


    雖會解小手。


    但苦幾大。


    沒什麽重味。


    不然,這裏麵,真的是太恐怖,太可怕了。


    那樣,巴恩斯估計根本不會站在這裏往下看。


    現在看著下方,巴恩斯一時間,原本冰凍的心,都在百感交集。


    正當他失望的時候。


    在下方,有一個人抬起了頭。


    這人一身紅裙子,像血一樣,她的皮膚十分白,白的能夠隱約看到皮下的青色血管。


    女人一頭栗色的頭發。


    五官麵目,立體清晰。


    一雙唇,那真是烈焰紅唇。


    這是一個,即便巴恩斯這樣定力的人,看了都會忍不住多看一眼,並且感覺到惋惜的女人。


    這個女人。


    曾經是德林的一個女大學生。


    什麽都好。


    聰明,智慧,美麗,優雅,知性。


    算得上是一個女神了吧。


    往往這樣的人,眼界比較高。


    她們喜歡男人,不喜歡帥的,也不喜歡浪的,她們喜歡什麽呢?喜歡與眾不同的, 叫品味。


    然而,遺憾的是,這樣的選擇,往往是自以為是的選擇。


    太多男人會裝樣子了。


    而女人,也往往喜歡信自己。


    別人說的,不聽不聽不聽,我不聽。


    全都是假的,是在騙我的。


    我很聰明的,不會上當的。


    結果,就上了一個大當。


    那個男人根本不喜歡這個女人。


    這男人隻是喜歡他喜歡的。


    他之所以和這女人在一起。


    一是他需要平衡一下荷爾蒙。


    你們懂的。


    二是這個男人也挺享受別人的女神給自己糟蹋的模樣。


    別人越是喜歡這個女人,他就越喜歡糟蹋這個女人。


    而那個女人,卻以為這是愛。


    何其愚蠢。


    這就叫戀愛腦。


    人蠢自有天收。


    當一個女人蠢到了這種地步,那麽無論她遭遇了什麽都是天意中注定的報應。


    這種東西,看似不存在,其實仍然是有因果的。


    比如某男把親生女兒丟垃圾桶裏了。


    後來女孩發達了,根本不理親生父親的哀求。


    讓我養你,死一邊去吧。


    我寧可破產倒黴,也不要養你這家夥。


    還有女孩被別家養大,那也是和親生家庭沒感覺,就一門心思對養父母家好。


    而這個女人。


    曾經德林的優秀女大學生。


    她在這份失敗的愛情中,被一個血裔引誘。


    她錯誤的把血裔的需要當成了感情,最終讓自己淪為血奴。


    不,也許是,血裔。


    畢竟下麵那麽多人都倒下了,像蟲子一樣,沉迷在血癮之中,醉生夢死。


    但這一個,卻發現了他,並且站了起來。


    女人從下麵,往上爬了起來。


    正常的普通人是做不到這一點的。


    但這個女人,踩在牆上,就上來了。


    果然,她是一個血裔,所以在血癮下抵抗力比較強。


    還能保留清醒的意識。


    至少目前是這樣子的。


    女兒走到了木柵欄上。


    她出不來。


    於是她用渴求的目光看向巴恩斯。


    巴恩斯一伸手。


    女人從下麵就上來了。


    這不是瞬間移動。


    是在刹那間,巴恩斯的速度太快了。


    快到僅是瞬間,他就完成了開鎖,把人放上來,再重新鎖上門這幾個動作。


    女人鬆了口氣。


    她行了一個,已經根植於血脈記憶中的禮節。


    提起左右的裙邊,往下蹲一下。


    這個動作,是古代貴婦人上廁所的一個動作。


    最初表示的是這時我已經沒有防備了,全麵投降的意思。


    現在。


    隻能說,時間能修改很多東西。


    但是,好在,至少這女人做得十分優雅。


    一個人的動作如果足夠優雅,哪怕連解手也會賞心悅目的。


    巴恩斯嗯了一下,沒說話。


    尷尬。


    它早忘了這女人的名字。


    雖然說血裔往往記憶力很好。


    你撒把沙子,它都能在瞬間給你數清楚了。


    但巴恩斯實在沒心情去記一個女人的名字。


    這個女人,又不是他的女人。


    它可不是前一任的喀巴山之王的血裔。


    他對太多女人是沒興趣的。


    隻除了一個。


    好在女人是聰明的。


    她立刻明白了這個男人的尷尬。


    她說。


    “伊麗莎白,叫我伊麗莎白就好了。”


    巴恩斯也立刻記起來了。


    這個女人有西斯廷血脈。


    雖然她是一個德林人。


    她把德林女人的開放和西斯廷女人的保守合並成了對一個男人的開放。


    倒也挺有趣的。


    “伊麗莎白,你還好嗎?”


    巴恩斯感覺自己在說廢話。


    “嗬嗬。”


    連伊麗莎白也。忍不住笑了。


    但它略過了這一點,問。


    “我看見了您的猶豫,是有什麽事在發愁嗎?您或許可以和我說說。”


    伊麗莎白會如此,不是她愛上了巴恩斯。


    純粹是她太無聊了。


    在這地下,一起和一群人發瘋不是不可以。


    但一直這麽發顛,就有些讓人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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