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合同官司
全球淪陷:他是救世主 作者:降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說到這裏,大法官點點頭表示認可,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然後呢?”
“嚴豹在我這裏學了兩年,我幫他拿到了律師證。”
“可是接下來的三年時間裏,他居然沒有打過一場官司!他就是在故意拖欠當年那三分之二的學費!”
林茂深惡痛絕地說道。
所以他這次直接將嚴豹告上了法庭,逼迫對方打第一場官司。
“嗬,我故意拖欠?”
嚴豹冷笑一聲:“我開了家律所,沒人來找我打官司,是我的問題嗎?你不如反思反思自己,當年是不是把所有的知識都交給我了。畢竟我交的學費,可是夠你一年開張賺的錢了。”
“哪有人把律所開成酒吧的?”
林茂聽完嚴豹說的這些話,氣不打一處來。
他這三年去過嚴豹的律師所,當然是去催債的,隻不過嚴豹總是推脫自己還沒有打上官司,不肯付他剩下的錢。
而且他等了三年,嚴豹都沒有打上一場官司,那他的錢無論如何都要不迴來了啊。
“那我有什麽辦法?律師所不開張,那我隻能賺點外快補貼一點家用咯。”
嚴豹大言不慚地說道。
當初他考完律師證後,興致衝衝地開了家律師所,結果因為小鎮裏有很多有名的律師,其中林茂更是頂尖律師,他一個平平無奇的律師,沒人會請他。
甚至是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不斷懊悔,早知道當初和林茂學習的時候,就多認識一些人,混開一點了。
好在他砸錢辦的律師所位置極好,索性他騰出一塊地方,用來出租給別人吃飯喝酒聊天。
每個月也能賺上不少。
結果因為地段實在是太好了,又因為每天都能看到夕陽西下,而且環境清靜,讓那些來這裏歇息的人體驗感特別好,又安利了其他同伴一起前來。
就這樣,他留給自己的辦公地點越來越小,最後索性在“酒吧”放了一張桌子,作為自己的辦公區。
林茂每隔一段時間都會來他這裏探望,說是探望,實際就是催債。
因為酒店盈利不少的嚴豹自然沒有心思繼續當什麽律師,累忙不說,什麽時候開張都還不一定。不如當個酒店老板,躺著就能把錢賺了。
而且因為當初他們簽訂的那個合同,他隻要不當律師,替人打官司,他就不需要再付最後三分之二的學費。
那他肯定不願意給啊。
“你這個厚顏無恥的人!”
林茂指著嚴豹,氣結道:
“今天你必須要把錢還上。你是逃不掉的!”
他在上訴之前已經想好了,如果法官判自己贏,那嚴豹的錢肯定要還上。
就算法官判自己輸了,那也沒關係。
當初合同上已經規定了,隻要嚴豹贏得了第一場官司,他就必須要把剩下三分之二的錢交上。
無論哪種結果,嚴豹都必須付他剩餘的學費。
這滑頭還想跟他鬥,呸,差得遠呢!
他快退休了,如果不在退休前把錢拿到手,他是怎麽都不甘心的。
“我又沒有違背合同,憑什麽要還?”
嚴豹也有些嘲諷地看向林茂。
在來之前,他已經盤算好了。
如果他贏了,那他就不需要給林茂剩下三分之二的學費。
如果他輸了,那按照合同上的內容,他第一場官司是沒有打贏的,那他更不需要給林茂剩下的學費。
不管怎麽樣,他都不需要給林茂學費。
所以他還是挺淡定的,至於對方想跟他一直耗著,那就耗著唄。
反正他現在是酒吧老板,隻收錢不管事,時間充裕得很。
兩人各懷鬼胎,看向台上的大法官。
他們在等待大法官判決。
大法官沒想到自己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那麽複雜。
他有些難為情,最後試探性開口:“被告人確實之前沒有打過官司,所以……”
“所以什麽?”
林茂瞬間就看透了大法官的心思:“所以這次會讓我敗訴?”
他冷笑一聲:“我敗訴了,他不就贏了嗎?他贏了也照樣得還給我學費。”
“這個……”
“屁!我既然贏了,那當然不需要還你錢了?畢竟你的訴求不就是要我還錢嗎?我都贏了,還還什麽錢?你想錢想瘋了?”
林茂瞪大了眼睛,語氣也提高了不少:“我想錢想瘋了?當初我教了你兩年,結果你為了躲避剩下的學費,直接放棄做律師,那我兩年豈不是白忙活了?這錢是我應得的。”
嚴豹聲音也跟著繼續提高:“我交學費,不就是為了後麵當律師嗎?我都放棄律師了,憑什麽還要交你學費?而且合同上寫的清清楚楚,我都沒有違背合同,法院憑什麽會判你贏?得了老年癡呆趕緊迴去治療,別在這裏丟人現眼!”
六人坐在觀眾台,仔細聽著兩人的辯解。
大部分人的視線都放在林茂脖子上掛著的令牌上,隻有趙千枯摸著下巴,時不時點頭。
“有道理。”
他對林茂說的話表示肯定。
“也有道理。”
他繼續對嚴豹的話表示肯定。
等台上的大法官強行嗬斥住兩人無意義的爭吵時,他湊到趙牧身邊,說道:“牧哥,怎麽我覺得兩人說的都很對啊。那這結果該怎麽判呢?”
趙牧掃了眼那枚令牌,若有所思道:
“怎麽判都無所謂,我們要想的,是讓誰贏?”
啊?
趙千枯表情有些詫異。
“難道兩邊都可能贏下來嗎?”
趙牧微微點頭:“是。隻要大法官給一個合理的理由即可。”
隻是,看著一臉焦頭爛額,滿臉寫著無措的大法官,他難得笑了:
“看來,大法官沒有找到一個合理的理由。”
“正好。”
“怎麽說?”趙千枯立刻把凳子往趙牧身邊移了過來,準備聽趙牧繼續分析。
其他人也都豎起了耳朵。
“實際情況是對林茂不利的。”
“因為林茂和嚴豹兩人簽訂的是一份合同。合同裏說隻有嚴豹第一場官司勝利後,才會付給林茂學費。可是如今嚴豹並沒有違反合同,所以林茂起訴的前提是不成立的。”
“大法官完全可以駁迴林茂的起訴,不予立案。”
“隻是如今大法官被兩人的想法困住了,沒想到這個合理的理由。”
“這方便了我們。”
“令牌在林茂身上。”
“我們需要幫助林茂獲得官司的勝利。”
“然後呢?”
“嚴豹在我這裏學了兩年,我幫他拿到了律師證。”
“可是接下來的三年時間裏,他居然沒有打過一場官司!他就是在故意拖欠當年那三分之二的學費!”
林茂深惡痛絕地說道。
所以他這次直接將嚴豹告上了法庭,逼迫對方打第一場官司。
“嗬,我故意拖欠?”
嚴豹冷笑一聲:“我開了家律所,沒人來找我打官司,是我的問題嗎?你不如反思反思自己,當年是不是把所有的知識都交給我了。畢竟我交的學費,可是夠你一年開張賺的錢了。”
“哪有人把律所開成酒吧的?”
林茂聽完嚴豹說的這些話,氣不打一處來。
他這三年去過嚴豹的律師所,當然是去催債的,隻不過嚴豹總是推脫自己還沒有打上官司,不肯付他剩下的錢。
而且他等了三年,嚴豹都沒有打上一場官司,那他的錢無論如何都要不迴來了啊。
“那我有什麽辦法?律師所不開張,那我隻能賺點外快補貼一點家用咯。”
嚴豹大言不慚地說道。
當初他考完律師證後,興致衝衝地開了家律師所,結果因為小鎮裏有很多有名的律師,其中林茂更是頂尖律師,他一個平平無奇的律師,沒人會請他。
甚至是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不斷懊悔,早知道當初和林茂學習的時候,就多認識一些人,混開一點了。
好在他砸錢辦的律師所位置極好,索性他騰出一塊地方,用來出租給別人吃飯喝酒聊天。
每個月也能賺上不少。
結果因為地段實在是太好了,又因為每天都能看到夕陽西下,而且環境清靜,讓那些來這裏歇息的人體驗感特別好,又安利了其他同伴一起前來。
就這樣,他留給自己的辦公地點越來越小,最後索性在“酒吧”放了一張桌子,作為自己的辦公區。
林茂每隔一段時間都會來他這裏探望,說是探望,實際就是催債。
因為酒店盈利不少的嚴豹自然沒有心思繼續當什麽律師,累忙不說,什麽時候開張都還不一定。不如當個酒店老板,躺著就能把錢賺了。
而且因為當初他們簽訂的那個合同,他隻要不當律師,替人打官司,他就不需要再付最後三分之二的學費。
那他肯定不願意給啊。
“你這個厚顏無恥的人!”
林茂指著嚴豹,氣結道:
“今天你必須要把錢還上。你是逃不掉的!”
他在上訴之前已經想好了,如果法官判自己贏,那嚴豹的錢肯定要還上。
就算法官判自己輸了,那也沒關係。
當初合同上已經規定了,隻要嚴豹贏得了第一場官司,他就必須要把剩下三分之二的錢交上。
無論哪種結果,嚴豹都必須付他剩餘的學費。
這滑頭還想跟他鬥,呸,差得遠呢!
他快退休了,如果不在退休前把錢拿到手,他是怎麽都不甘心的。
“我又沒有違背合同,憑什麽要還?”
嚴豹也有些嘲諷地看向林茂。
在來之前,他已經盤算好了。
如果他贏了,那他就不需要給林茂剩下三分之二的學費。
如果他輸了,那按照合同上的內容,他第一場官司是沒有打贏的,那他更不需要給林茂剩下的學費。
不管怎麽樣,他都不需要給林茂學費。
所以他還是挺淡定的,至於對方想跟他一直耗著,那就耗著唄。
反正他現在是酒吧老板,隻收錢不管事,時間充裕得很。
兩人各懷鬼胎,看向台上的大法官。
他們在等待大法官判決。
大法官沒想到自己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那麽複雜。
他有些難為情,最後試探性開口:“被告人確實之前沒有打過官司,所以……”
“所以什麽?”
林茂瞬間就看透了大法官的心思:“所以這次會讓我敗訴?”
他冷笑一聲:“我敗訴了,他不就贏了嗎?他贏了也照樣得還給我學費。”
“這個……”
“屁!我既然贏了,那當然不需要還你錢了?畢竟你的訴求不就是要我還錢嗎?我都贏了,還還什麽錢?你想錢想瘋了?”
林茂瞪大了眼睛,語氣也提高了不少:“我想錢想瘋了?當初我教了你兩年,結果你為了躲避剩下的學費,直接放棄做律師,那我兩年豈不是白忙活了?這錢是我應得的。”
嚴豹聲音也跟著繼續提高:“我交學費,不就是為了後麵當律師嗎?我都放棄律師了,憑什麽還要交你學費?而且合同上寫的清清楚楚,我都沒有違背合同,法院憑什麽會判你贏?得了老年癡呆趕緊迴去治療,別在這裏丟人現眼!”
六人坐在觀眾台,仔細聽著兩人的辯解。
大部分人的視線都放在林茂脖子上掛著的令牌上,隻有趙千枯摸著下巴,時不時點頭。
“有道理。”
他對林茂說的話表示肯定。
“也有道理。”
他繼續對嚴豹的話表示肯定。
等台上的大法官強行嗬斥住兩人無意義的爭吵時,他湊到趙牧身邊,說道:“牧哥,怎麽我覺得兩人說的都很對啊。那這結果該怎麽判呢?”
趙牧掃了眼那枚令牌,若有所思道:
“怎麽判都無所謂,我們要想的,是讓誰贏?”
啊?
趙千枯表情有些詫異。
“難道兩邊都可能贏下來嗎?”
趙牧微微點頭:“是。隻要大法官給一個合理的理由即可。”
隻是,看著一臉焦頭爛額,滿臉寫著無措的大法官,他難得笑了:
“看來,大法官沒有找到一個合理的理由。”
“正好。”
“怎麽說?”趙千枯立刻把凳子往趙牧身邊移了過來,準備聽趙牧繼續分析。
其他人也都豎起了耳朵。
“實際情況是對林茂不利的。”
“因為林茂和嚴豹兩人簽訂的是一份合同。合同裏說隻有嚴豹第一場官司勝利後,才會付給林茂學費。可是如今嚴豹並沒有違反合同,所以林茂起訴的前提是不成立的。”
“大法官完全可以駁迴林茂的起訴,不予立案。”
“隻是如今大法官被兩人的想法困住了,沒想到這個合理的理由。”
“這方便了我們。”
“令牌在林茂身上。”
“我們需要幫助林茂獲得官司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