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所書院建設的銀錢本就不菲,按你所說一所書院學童少說也有千人!”


    “百所書院又是多少人?”


    “這種錢戶部不可能撥給你,你又如何經營?”


    蘇謹嘿嘿一笑:“陛下,這就是臣的第二個要求了。”


    他一字一頓的說道:“臣-要-海-貿-半-數-利-潤!”


    老朱沒被半數利潤驚到,反而有點懷疑:“一半就夠了?”


    蘇謹暗笑。


    上次不過是十四艘海船出海,況且走的還不遠。


    最重要的是,自己要求隋越換迴來的東西,大多是種子、礦石這種不能直接產生利潤變現的東西。


    若是真正的海貿拓展以後,大海裏有多少數不盡的資源?


    別說是現在,就算是幾百年後,掌握控海權的國家,才是這個星球上的霸主!


    “要不,這幾年的利潤你先拿去辦書院?”


    老朱有些心疼,但為了百年大計,他還是準備忍痛割愛:


    “要是不夠,咱在給你想想辦法?”


    “不必了陛下。”


    倒不是蘇謹大方到不想要這錢,而是等日後老朱知道這將是多大一筆錢後,怕是得悔青了腸子,搞不好再一刀劈了他。


    “半數若是不夠,臣自己貼!”


    “嗯...那就先如此辦吧,還有什麽事你一並提出來。”


    “好。”


    既然要幹活,蘇謹自然不會客氣:


    “四皇孫成年封王就藩之前,臣希望他繼續駐守永寧衛。”


    “您知道的,現在畢竟海貿隻能算偷偷進行,臣可不想被人掣肘。”


    “允了,隻是熞兒能守住永寧嗎?”


    朱允熞的戰績,雖然華麗,但總讓老朱覺得有點不真實。


    “陛下放心,若是永寧有失,臣就讓四皇孫提頭來見!”


    老朱:。。。


    你倒是挺會慷他人之慨啊,若是熞兒知道以後,不知道他會不會有意見?


    老朱擺擺手懶得計較了:“繼續說。”


    “多的臣還沒有想到,想到了一並告訴陛下吧,隻是這最後一件事...”


    “晉江學堂殺人拋屍案,得有個了結了。”


    老朱眼中精光一閃:“這事你不必管了,將你的人交出來就行了。”


    “臣,遵旨。”


    。。。


    楊靖這幾日,忙昏了腦袋。


    幼童殺人拋屍案,雖然轟動了地方,但在他眼裏,也不過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案子。


    可誰能想到這事居然驚動了陛下。


    昨日早朝,老朱下旨此案直接跳過了刑部,交由三法司會審。


    這幾日楊靖的右眼皮就一直在跳。


    所有的卷宗過了一遍,將證據鏈重新審核,直到萬無一失。


    證人也全部串好了供詞。


    苦主失蹤,楊靖本來還在擔心。


    可這些日子在京中盤查,一直沒有找到可疑的生人,讓他暫時放下了心。


    而且...張振迴報,說下麵的人已經將人證處理了。


    這件案子,已經不是一件單純的殺人案。


    牽扯到背後的博弈。


    簡單來說,就是文官集團絕不希望蘇謹的學堂能繼續辦下去。


    隻要將案子定實,對晉江學堂就是一個猛烈的打擊。


    沒有百姓再敢把孩子送進去就學。


    而一旦翻案,蘇謹必會借勢翻身。


    倒時,難堪的可就是文官集團。


    因為陛下催得緊,沒幾日就到了開堂審理的日子。


    都察院左僉都禦史張庭蘭、刑部尚書楊靖、大理寺卿李仕魯親自問案。


    這已是大明司法部門的最高級別,相當於前世的紀檢委、公安部、司法部最高大佬親自問案。


    老朱沒有按照蘇謹的要求,通過《應天早報》散播此案。


    用他的話說,還嫌不夠丟人嗎?


    所以這一次看似鬧得轟動的案子,實際在問案的時候反而十分低調。


    審案以刑部為主導,楊靖很快拿出證據鏈,以證明此案根本是因為小兒打鬧,無意失手殺人所致。


    案件研究的重點,是該如何判刑?


    斬、絞、徙、囚,該如何量刑?


    李仕魯看著案宗,總覺得其中有很多不對勁的地方。


    但呈上來的證據,又處處顯示此案沒有疑點。


    仵作的證詞和驗屍結果,顯示屍首是溺斃而亡,而非苦主證詞上的‘重物擊顱致死’。


    目擊者的證詞,也隻能證明幾小兒打鬧。


    但這目擊者又為何失蹤?


    是怕被打擊報複嗎?


    案件審理還算順利,楊靖擔心的證人、苦主大鬧刑部的事也沒有發生。


    一切,順利的可怕。


    可到了量刑之時,幾人卻吵得不可開交。


    楊靖堅持既然案件沒有疑點,那就按照提刑司所判執行就是了。


    倆幼兒一個關五年,一個關三年。


    但張庭蘭卻忽然起了變故。


    他堅持認為,小兒失手殺人雖可原諒,但事後逃逸,導致死者錯過最佳的搶救時間,負有責任。


    他建議李文生為主犯,判絞監候,杜世元更為年幼,且為從犯,當判流放瓊州。


    楊靖想不明白張庭蘭為何當堂變卦,與事先商議好的不符。


    可還沒等他想明白,李仕魯卻說話了:


    “本官認為張大人言之有理,不過本官也有些疑點。”


    “疑點一:雖然卷宗表明,李文生、杜世元與梁耀祖發生爭執之因,是梁耀祖啟釁在先,聚眾搶奪二人的零食。”


    “二人失手之下,不小心將梁耀祖推入水中,致其溺斃。”


    “那麽梁耀祖聚眾的那些人去了哪裏?為何一個都沒見到?”


    “還有,梁耀祖掉入水中,即便李杜二人害怕逃走,不予施救,那些梁耀祖聚眾的孩童,就不能下水去救嗎?”


    “這...”


    楊靖臉色有些難看:“許是孩童不會水,不敢下水施救吧?”


    “不然”,李仕魯搖搖頭:“若說梁耀祖不會水,還能解釋。”


    “可泉州近海,晉江邊上就是藍溪,海河邊長大的孩子,有幾個是不會水的?”


    “更何況,那隻是一條城邊的小河,又不是外海?”


    “所以本官有理由懷疑,這梁耀祖其實在落水之前,就已被人打死了!”


    楊靖額頭的汗開始滴落:“李大人,人證和仵作的驗屍案宗俱證明,梁耀祖是溺斃而亡。”


    李仕魯笑笑:“人證是可以說謊的,驗屍案宗也可以作假。”


    張庭蘭不悅:“李大人,咱們身受皇命,當應根據線索、證據秉公斷案,萬不可胡亂猜度,有失公正。”


    “張大人說的有理”,李仕魯笑笑:“那本官就再說說第二個疑點。”


    “報案伊始,是梁父發現梁耀祖放堂之後久不歸家,徹夜尋找未果。”


    “這一點學堂的先生可以證明。”


    “後經鄰居提醒,才知曉梁耀祖死於河中溺斃,而鄰居之子親見案發經過,本官說的可對?”


    楊靖臉色陰沉:“不錯,案宗上的確如此記錄。”


    “那本官的問題又來了。”


    “苦主、證人為何沒有出現?”


    “卷宗記錄苦主和鄰人俱都搬遷,但獨子命喪黃泉,苦主居然不願進京申冤?這合理嗎?”


    “還有,這鄰人也一起搬了家,那他們究竟是不是自願搬家呢?”


    李仕魯眼皮子一沉:“還是,他們都被殺人滅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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