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問了一下姍姍在家時的一些情況。村民對她印象很好,都說是個孝順懂事的孩子,讀書時成績也很不錯。隻是外婆去世後,她就外出打工了,一直沒有迴來過。


    經過村民指點,我們去了姍姍的舅舅家。她舅舅剛好在家裏。


    潘雲直接把白骨案的情況告訴了他,並說那很可能就是姍姍。他沉默良久,然後長歎了一口氣說道:“這孩子……可惜了!”


    潘雲說想了解一下姍姍的情況。他帶著愧疚的神情說道:“你們說要了解孩子的情況,我還真是不太了解她!在我這裏的那段時間,她是不開心的,無父無母誰能開心得起來呢?這樣的孩子最難撫養。倒不是說要給她多少吃多少穿,是你無法撫平她心裏受過的傷!月珍是個難得的好孩子,為了減輕我這一家子的負擔,自己要求輟學不讀書。她外婆攔都攔不住!不上學後,她跟我們村的樂鼓隊學唱歌,四處賣唱,受了不少委屈。旁人還以為是我們虧待了孩子,可誰知道我們的苦衷呢?我也有一大家子,也有小孩要養!當時想,這樣也好,能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也就沒有去過問她。這孩子的韌勁很足,雖然知道她遲早會出去的,但硬是等到了她外婆過世。老人家去世後,她說要外出看看,我也沒有攔她,畢竟那麽大的人了。沒想到她一出去就是幾年,最終會是這樣!”停了停,他歎了口氣,“說來終究還是我沒盡到責任,對不起我的姐姐!”


    “你是說,她無父無母嗎?”潘雲問。


    “是這樣,在她兩歲時父母出了事故,由我們扶養著,後來鄰村有一對夫妻沒小孩,男的叫楊什麽忘記了,女的叫陳林秀,是城裏下來的知青,他們把月珍要了去,扶養到八歲。後來因為男的出車禍死了,女的迴了城,就把她送了迴來。”


    聽到陳林秀的名字時,又讓我吃了一驚,一下便想到城郊分局彭帥他們的那件案子,難道會有如此湊巧的一件事?


    “姍姍給你們打過電話或者寫過信沒有?”潘雲問。


    “打過兩次電話。”姍姍的舅舅說,“一次打電話說找到工作了,要我們別擔心。一次是清明節的時候叫我替她給外婆上上墳。”


    “打電話的時候還提到什麽事嗎?”


    “沒有。”


    “她迴來過沒有?”


    “一年前迴來過一次。那是差不多過年的時候,她買了些年貨,說迴來看看我們!”


    “她迴來的時候有沒有談過自己在外麵的情況?”


    “她平常跟我們沒有什麽話說。那次迴來也就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就走了,說有朋友在城裏等她。年都沒在家裏過!”


    “知道是她朋友是誰嗎?”


    “我沒有問,看她不好意思的樣子應該是男朋友吧!我一當舅舅的,有些話不好問!”


    “姍姍在家裏留下什麽東西沒有?”潘雲繼續問道。


    “隻有一些衣服,是出去之前留下來的。還有那次迴家,她送給我一部手機。”他說著從身上取出一部手機。


    “手機的發票還在不在?”潘雲將手機拿在手裏看了看。


    “在。她交待我保管好,有毛病可以送去修理!”姍姍舅舅走到房間裏,取出一個手機盒打開,裏麵放著手機資料和發票。


    潘雲把發票拿起來看了看,然後取出一支筆記錄起來。


    “姍姍欠了別人很多錢嗎?”我問姍姍的舅舅。


    “這我不清楚!”她舅舅驚訝地看著我,“沒聽她說跟誰借過錢。也許在外麵會借!”


    “姍姍為什麽這麽久不迴家?”潘雲扭過頭來問。


    “找她的養母。——雖然她沒說,但對於這一點,我們心裏都很清楚!”姍姍的舅舅說。


    “知道她養母現在在哪裏嗎?”


    “不知道,一直沒有她的消息。”頓了頓,他突然想起了什麽似的,“那次月珍迴來,提到過她養母!她好像說快要找到媽媽了!我當時問她媽媽在哪裏?她說自己隻是感覺快找到了,還沒有見到麵!”


    “她不知道陳林秀是自己的養母?”


    “不知道,為了不讓她傷心,我們一直沒告訴她,所以她一直認為那就是自己的親生母親。”


    從姍姍的舅舅家迴來後,潘雲通過從手機發票上抄下的地址,找到了姍姍在北江市的出租房。——步雲街43號。


    這是一棟老房子,陳舊破爛。姍姍住的地方是四樓,當我們把她的照片給老房東太太看時,她一下就認出那個女孩子。


    第七十八章 沒有告別的離開(二)


    “很久沒見她了!”房東老太太說,“房租還欠了我兩個月呢!”


    “還記得是什麽時候開始沒看見她了嗎?”潘雲問。


    “有半年多了!”


    “可以看看她住的地方麽?”


    “現在是別人住在那裏,我已經把房子租給了其他人。”老太太說,“她的東西都放在客廳裏,你們自己看吧!”


    兩床鋪蓋、一大包衣服、一些做飯的灶具,這是姍姍的所有東西,此刻被房東堆放在客廳的角落裏。我上前翻了翻,衣服裏麵掉出幾本書,有音樂教材,也有人生處世哲理的書籍。


    “或成或敗,或生或死!”在一本書的裏麵,我看到了姍姍寫下這樣一句話。


    書籍裏麵還有一些信件。我看了看,都是一些退件。


    “這些信退迴很久了,一直放在我這裏。”房東老太太說。


    “拿迴去分析一下,看看有什麽線索!”潘雲拿起信件看了一下,然後遞給了我。


    “你們警察找她幹嘛!”房東老太太問,“姍姍是不是出了什麽事?”


    “姍姍平常和誰住在一起?”潘雲沒有迴答老太太的問題。


    “以前是她一個人住。後來,有一個男的找過她,兩人經常住在一起。”


    “那個男的你認識嗎?”


    “不認識,隻聽到姍姍叫過他什麽恩,我當時覺著這個名字很有意思,就記住了!”


    ……


    我迴到辦公室,將姍姍的信件一一打開來看,這些信的封麵郵戳日期從半年前一直延續到半年前。都是寫給同一個叫“陳林秀”的人,這個名字又讓我想到城郊分局那起母子被殺案。拆開信封,讓我吃驚的是,所有的函頭沒有稱唿!寫信者展開信紙,就開門見山地敘述開來,似乎根本無視收信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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