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法稱唿你,因為我無法知道你還是不是以前的那個人。從第一次遇到你開始,我就確定你有了很大的變化,變化得連我也認不出來了!——當然,你眼角的痣沒有變,這才讓我確認那個女人就是你。看見你一家人在一起的那一刻,我終於明白自己從此真的孤獨一人了!那唯一慰籍我走到今天的借口也沒了!從此,我不用再在尋找中生活,我時刻在想自己活著的意義。你帶我來到這個世界上,又無情地摧毀了我的生活。那麽,你為什麽要生下我呢!……”


    這封信也沒有落上寫信人的名字。但上麵的日期,已經是一年前了!


    讀到最後,我終於發現這原來是寫給媽媽的信!接下來的幾封信都是如此。


    “我談戀愛了。你還有興趣問那個男的是誰嗎?即使你問,我也不會告訴你,因為你沒有資格知道!從你離開,讓我放任自流的那一天開始,我再也不是誰的誰!我隻屬於我自己!我想讓你知道,這樣的生活讓我很刺激。……”


    “別問我為什麽要寫信給你,我隻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你親生的!也別奢望我能原諒你,我隻是想讓你知道,沒有你我同樣也能活著!”


    時間在前的信件,字行裏間滿含著負氣、怨恨、自暴自棄。


    “這樣給你寫信,其實知道你也許收不到!你的名字肯定早不是陳林秀了,你也沒膽量承認自己就是陳林秀,沒膽量收下這樣的信,如果被你現在的老公看見,你會怎樣呢?說實話,我還真有些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當他知道你還有這麽大的女兒時會是怎樣的憤怒!


    不要覺得惶恐不安,否則,真讓我遂了心願!我也知道你一定有方法讓自己的心堅如磐石,否則你也不會這麽多年當沒生下我這個女兒似的!我和你不一樣,我問心無愧,我可以為自己鍾愛的男人付出一切,這一點你怎麽也做不到!……”


    她的筆墨裏,極盡挖苦、譏諷、炫耀。


    “……他終究還是離開了我!也許對他來說,我不過是一個隨叫隨到的取款機而已,取完款可以隨時甩手走人。他用所有能用的手段騙走了我所有的錢,還動員我從外麵借了高利貸!雖然我對這些毫不在乎,隻在乎他能否為我留下,最終卻還是沒能挽留住他的心!……”


    “我告訴你這些,是因為找不到更適合傾訴的人。我想你有義務知道我現在的狀況,看看你生下來人的現在過著怎樣的生活,而你自己豐衣足食、高枕無憂,你的良心是否過得去呢?……


    我真傻,告訴你這些幹什麽呢?讓你幸災樂禍地躲在一旁竊笑?你怎麽會關心我的一切,怎麽會有良心上的譴責?!從你離開家的那一天,就已經切底地和我沒有了關係。——因此,哪怕有一天我被高利貸的人逼死,你也不會有所觸動吧!……”


    我想起向姍姍追債的那個“刀疤”,應該就是她提到的借高利貸的人了!


    “我認識了一個很奇怪的人,從未給予別人什麽,也不索取什麽,隻在別人需要的時候出現,沒有喋喋不休的評述,卻能讓人歸於平靜,這樣的朋友讓人心裏踏實!……”


    她說的那個人是誰?我心想。


    “自從遇到他之後,我的心平靜了許多,我時時告訴自己,這個世界不過是與自己平行的虛無!……如果不是他的心裏裝著人,我會和他在一起!我跟他約好了,在一個安靜的地方唱歌給他聽,這種願望越來越強烈,我想我愛上他了!……”


    時間延續到半年前時,一切都戛然而止!


    我握著信箋紙,足足呆了有十分鍾!我記得,自己曾經跟姍姍有一個約定的,按照那個約定,安靜聽她唱歌的人應該是我!——我想我知道她說的人是誰了!


    在一本書的後頁,姍姍習慣性地寫了這樣一句話:“我找到一個安靜的地方,快要兌現自己的願望了!但是想想,你竟然很久沒跟我聯係了。我想對你說,謝謝你沒有聯係我,這讓我有一個獨自思考的空間,來靜靜冥想關於我們的以後。——我沒說未來,是因為未來對我來說太奢侈!……”


    從那以後,我欠下的不隻是兩條人命,還有在姍姍身上欠下的,不比命債輕鬆!因此,當高原再次調侃我對女人不負責任時,我無法再爭辯什麽。


    第七十九章 沒有告別的離開(三)


    潘雲在分析姍姍的失蹤時認為,她放在出租屋裏的東西都還在,一切都是來不及整理,匆匆離開的樣子,所以遭受意外的可能性最大!其他人也讚同他的觀點,認為礦洞裏的女屍應該就是姍姍。


    他們的推斷並沒有什麽不妥,偵查破案需要大膽假設,而且很多時候,案件的突破還來自於靈感一現!當然這些假設結論的真實與否,還需要小心求證。


    對此,我沒敢輕易給出自己的結論。這讓他們有些疑惑不解。——當初把注意力放到姍姍身上,可是我提出來的!


    其實就礦洞白骨案而言,留下的唯一線索就是刻著“恩”的打火機,其他還真沒有什麽證據證實死者就是姍姍。除此之外,也許還有內心極不情願下這樣結論的緣故。——那個女孩,曾經那麽美好!


    從姍姍的舅舅家提取的血樣已經送到實驗室了,dna鑒定結果暫時還沒有出來。與礦洞裏的白骨有沒有血源關係,要看檢驗結果怎樣,這將是確定死者是不是姍姍的關鍵。對此,我有些緊張!


    與此同時,董建國帶著另一組人,正在尋找姍姍失蹤前上班的地方。這很費了他們一番周折,專案組拿著姍姍的照片,走訪了全市一百多家帶有歌唱演繹節目的歌廳,詢問了幾百人,最後終於在一家幽靜的商務會所裏有了收獲。


    會所的經理說,姍姍半年前曾在那裏上過班,是會所裏的駐場歌手,但也隻在那裏做了兩個月左右的時間,然後就不知了去向。


    “最後一次見到她,是什麽時候的事?”董建國問。


    “是半年前。”經理說,“自從她和一個顧客發生衝突之後,就再沒有迴來過!”


    “怎麽迴事?”


    “有一天晚上,姍姍在台上演唱時,跟一個顧客發生了口角。那個顧客罵她是賣唱的。這時有個年輕人,上去就給了那個顧客一酒瓶,砸得他頭破血流!……之後那個年輕人拉著姍姍走了,一直沒有再迴來過!”


    “拉她走的年輕人是誰?”


    “我不認識他。以前來過幾次,總是坐在台下聽姍姍唱歌!”


    “知道姍姍去哪裏了嗎?”


    “不知道。”


    “你們沒聯係過她嗎?姍姍的電話是多少?”


    “她沒有留下電話號碼,說是怕別人騷擾。因為每天她都會按時來上班,因此我們也沒有非向她要聯係號碼。”


    “姍姍怎麽跟那個顧客發生衝突的?”


    “她來這裏沒做多久,就被那個顧客看中了,每次都被叫過去陪酒!那個顧客幾次想把她灌醉,但都沒有得逞。發生衝突的那天,那個顧客喝醉了酒,走上前去強行摟抱她,姍姍就生了氣!……”


    “姍姍平常還跟哪些人來往?”


    “沒見跟其他人有什麽來往!”


    ……


    會所經理所說的時間,與出租房老太太最後見到姍姍的時間是一致的,看來,姍姍是從她租住的房子裏失蹤的!


    我們再一次把目光轉迴到出租房,試圖找到帶姍姍走的那名男子的有關信息,這也將是我們當前的工作重點。


    但有價值的線索太少,我們始終確定不了那個男子的身份!


    在此過程中,我從頭至尾沒有發表自己的看法。


    潘雲有些不解:“師兄怎麽不表態?”


    “怕說出來你會笑我太唯心!”我笑笑說道,“自到這裏開始,我一直沒有找到感覺,興奮不起來!腦袋像被抽空了似的,又像是被填得太滿的緣故!”


    “這可不太像你呀!”他笑著說,“如果有這樣的感受,說明是怎樣一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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