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雨的手僵持在了空中。
“先不要關!”我對他說完,然後轉身安排李智林:“看看現場有沒有容器,拿過來裝水!”
司馬雨看著我,滿臉的迷茫。
李智林走到旁邊的廁所,找來了一個水桶:“這個行不行?從哪裏盛水?”
“把洗碗槽裏的水盛到桶裏。”我說。
於是李智林將桶放到洗碗槽的落水管下麵。
“要盛多少?”他問。
“將槽裏的全盛到桶裏。”我說,“最好一滴也不留!”
“拿迴去做檢驗嗎?”他問。
“檢驗不需要盛這麽多吧?!”司馬雨不明就裏。
“自有用處!”我迴答。
李智林把洗碗槽裏的水放幹,然後問我:“師父,現在怎麽做?”
“現在再拿一個桶子放到龍頭下麵去接水,並且記住現在的時間!”我對李智林。
雖然李智林不知我的用意,但還是毫不遲疑地照做了。
“現在,需要找一把稱子來稱水!”我對潘雲說道。
“稱水?!”潘雲一臉迷惑,但看到我神情很堅決,於是毫不猶豫地答應:“好吧!”
他叫董建國找來了一把電子稱,把盛水的桶擺到了稱上。
除掉桶本身的重量,共五十六點八公斤!
“這水裏有什麽寶貝嗎?!”董建國調侃著笑問我。
我沒有理他,隻是交待李智林注意時間,半小時後再稱一下從龍頭盛接的水。
趁著這個時間空檔,我再次湊近現場的血跡,隨著它們四處飛舞的姿態,感受了一下老人臨死前的活動軌跡。——把靜止的事物解析成運動的過程是我的強項,而死亡本身就是一個運動的過程!
那些讓人觸目驚心的豔紅塗鴉曾讓我困惑不已,如果把這一個個死亡符號賦予運動的色彩,某些地方就會顯得矛盾重重,難以進行合理解釋!因此,我不得不調整思路,去質疑老人的死亡過程。雖然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事實就是如此,你解釋的,隻能是客觀事物,而不是思維!如果我把自己的推斷結論說給潘雲他們聽,所有的人肯定會大吃一驚!
半小時後,李智林告訴我,龍頭滴下來的水重0.15公斤。
處理完現場,我們把老人的屍體運迴解剖室,準備繼續查驗內部的損傷情況。
四周漆黑,萬籟俱寂的夜晚,我和李智林站在解剖台前,往身上套著解剖衣。
李智林麻利地戴好手套,從解剖箱裏取出柳葉刀,準備進行解剖。器具碰撞發出清脆的聲響,在靜夜裏讓人覺得寒氣十足。
接下來的時間,我們對老人的屍體進行了檢驗。整個過程嫻熟得如同給自己穿衣戴帽一般,要做的就是重複了無數次的程序,檢驗衣服上的破損,測量屍體表麵的傷口,分析內部器髒的損傷。……
切開老人的皮膚後,能看出腹部很明顯的致命傷,其中一刀刺入了腹腔,導致失血死亡,腔內充滿了血液。對於死者來說,這是一個漫長而又痛苦的過程!
檢查完致命的傷口,我們按照解剖程序查看了老人的其他部位,還提取了胃裏的食物殘渣。——為了排除其他的死亡原因,我們往往需要將胃裏的內容物進行毒物檢驗。
第六十一章 一切皆有可能(二)
屍檢完畢,李智林拿出“勾魂針”,一針針把剖開的地方縫上!
因為要趕時間,李智林的針腳縫得很長,還一高一低地很不整齊。我之前說過,長期地接觸死亡,解剖刀下的屍體對於法醫來說,不過就是發現案件真相的工具而已。那種設身處地為死者著想的神經早已經麻木!
“縫好一點!”我終於忍不住,對他說了一句。
再怎麽樣,總要尊重死者,誰都會有跟這個世界說再見的那一天!
完成解剖工作後,天才剛剛發亮。還沒迴到辦公室,潘雲就打來了電話,通知去會議室參加案情分析會。
刑警隊的會議裏燈火通明,參加偵查的人員都已經到了那裏。
董建國向大家通報了走訪調查的情況。老人叫吉安,老伴已經過世,有一個女兒在外地,原來還有一個兒子,不久前出了車禍,沒有搶救過來。老人平常一個人獨居,為人老實本份,沒見跟什麽人發現過矛盾。交往的也隻是附近那些鄰居,但因為是外地人,跟其他人在語言上交流不暢,所以也隻是一些很平淡的招唿,相互問候一下,沒有特別深的感情,更不用說請人去家裏吃飯了!
接著,由司馬雨介紹現場情況,他把現場的狀況描述了一遍,然後就發表了自己的觀點:“首先,死者家四周門窗關閉,沒有發現破壞的痕跡,推斷兇手是得到開門並被允許入內的;其次,客廳裏有兩種鞋印,其中一種是死者的,另一種是皮鞋印,沒有在現場找到相對應的皮鞋,因而很可疑,應該是兇手留下來的;第三,死者家中有兩副碗筷,而死者平常一人獨居,分析兇手應該與死者一起吃過飯;第四,死者家的飯菜尚未收拾,碗筷還沒有洗完,分析兇手是吃完飯後行兇的;第五,臥室的抽屜被人翻動過,現場勘查時沒發現貴重物品,死者子女反映的黃金首飾沒有找到,推斷已經被人拿走;第六,現場沒有找到殺害死者的兇器,可能被兇手帶走。綜合推斷,兇手與死者相熟,得到死者開門後進入現場,並與死者一起吃了飯,趁死者收拾碗筷後下手行兇,目的為謀財!”
“現場的鞋印有沒有粘附性血跡?”我問他。
遺留在現場的血跡,按是否通過其他物體粘附上去的,可以分為粘附性或拋落性血跡,如果是粘附性的,那麽接觸過該位置的物品必然粘有鮮血。我問這話的意思,是想知道在現場留下鞋印的鞋子上到底有沒有血!
“沒有。”司馬雨迴答,“鞋印裏隻有細微的拋落性血液。”
顯然,這個現場疑點並沒有引起他的重視。我曾經對他說,死者首先受傷的地方在客廳,想來他還是沒有明白我的意思!
“最近是否有人去老人家?”潘雲問。
“對麵的鄰居家反映,九天前老人去過他家裏,說是家裏來了客人,炒菜的油用完了,問他借點油。鄰居問他是不是老家來了人。他說不是,是結識的本地朋友。也正是從那以後,鄰居沒有再見過他!”董建國說。
“老人的這個朋友最可疑,是本案的重點嫌疑對象!”
最後,董建國還說了另一個了解到的情況。老人有一個兒子,是黑的司機,半年前開車搭一個熟人時,發生了交通事故,兩人都死了。熟人的家屬一直打官司,要老人家裏賠償。
“官司有了結果嗎?”潘雲問。
“聽說一個星期前有了結果,法院判老人的兒子承擔所有責任。但因為人已經死了,家裏也沒有留下什麽錢,唯一剩下的隻有一套房產,就是老人死的那間房子。對方一直要求法院強製執行,將那套房子賣掉賠償,沒想到現在出了事。”董建國說。
“按這樣的說法,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他們打官司的事情。”潘雲思索著說道,“誰還會選擇這時候下手呢?”
“或許,他家裏還有什麽不為旁人所知的珍貴物品?”董建國猜測道,“這些問題,還要等到他女兒過來才能調查得清楚。”
“先不要關!”我對他說完,然後轉身安排李智林:“看看現場有沒有容器,拿過來裝水!”
司馬雨看著我,滿臉的迷茫。
李智林走到旁邊的廁所,找來了一個水桶:“這個行不行?從哪裏盛水?”
“把洗碗槽裏的水盛到桶裏。”我說。
於是李智林將桶放到洗碗槽的落水管下麵。
“要盛多少?”他問。
“將槽裏的全盛到桶裏。”我說,“最好一滴也不留!”
“拿迴去做檢驗嗎?”他問。
“檢驗不需要盛這麽多吧?!”司馬雨不明就裏。
“自有用處!”我迴答。
李智林把洗碗槽裏的水放幹,然後問我:“師父,現在怎麽做?”
“現在再拿一個桶子放到龍頭下麵去接水,並且記住現在的時間!”我對李智林。
雖然李智林不知我的用意,但還是毫不遲疑地照做了。
“現在,需要找一把稱子來稱水!”我對潘雲說道。
“稱水?!”潘雲一臉迷惑,但看到我神情很堅決,於是毫不猶豫地答應:“好吧!”
他叫董建國找來了一把電子稱,把盛水的桶擺到了稱上。
除掉桶本身的重量,共五十六點八公斤!
“這水裏有什麽寶貝嗎?!”董建國調侃著笑問我。
我沒有理他,隻是交待李智林注意時間,半小時後再稱一下從龍頭盛接的水。
趁著這個時間空檔,我再次湊近現場的血跡,隨著它們四處飛舞的姿態,感受了一下老人臨死前的活動軌跡。——把靜止的事物解析成運動的過程是我的強項,而死亡本身就是一個運動的過程!
那些讓人觸目驚心的豔紅塗鴉曾讓我困惑不已,如果把這一個個死亡符號賦予運動的色彩,某些地方就會顯得矛盾重重,難以進行合理解釋!因此,我不得不調整思路,去質疑老人的死亡過程。雖然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事實就是如此,你解釋的,隻能是客觀事物,而不是思維!如果我把自己的推斷結論說給潘雲他們聽,所有的人肯定會大吃一驚!
半小時後,李智林告訴我,龍頭滴下來的水重0.15公斤。
處理完現場,我們把老人的屍體運迴解剖室,準備繼續查驗內部的損傷情況。
四周漆黑,萬籟俱寂的夜晚,我和李智林站在解剖台前,往身上套著解剖衣。
李智林麻利地戴好手套,從解剖箱裏取出柳葉刀,準備進行解剖。器具碰撞發出清脆的聲響,在靜夜裏讓人覺得寒氣十足。
接下來的時間,我們對老人的屍體進行了檢驗。整個過程嫻熟得如同給自己穿衣戴帽一般,要做的就是重複了無數次的程序,檢驗衣服上的破損,測量屍體表麵的傷口,分析內部器髒的損傷。……
切開老人的皮膚後,能看出腹部很明顯的致命傷,其中一刀刺入了腹腔,導致失血死亡,腔內充滿了血液。對於死者來說,這是一個漫長而又痛苦的過程!
檢查完致命的傷口,我們按照解剖程序查看了老人的其他部位,還提取了胃裏的食物殘渣。——為了排除其他的死亡原因,我們往往需要將胃裏的內容物進行毒物檢驗。
第六十一章 一切皆有可能(二)
屍檢完畢,李智林拿出“勾魂針”,一針針把剖開的地方縫上!
因為要趕時間,李智林的針腳縫得很長,還一高一低地很不整齊。我之前說過,長期地接觸死亡,解剖刀下的屍體對於法醫來說,不過就是發現案件真相的工具而已。那種設身處地為死者著想的神經早已經麻木!
“縫好一點!”我終於忍不住,對他說了一句。
再怎麽樣,總要尊重死者,誰都會有跟這個世界說再見的那一天!
完成解剖工作後,天才剛剛發亮。還沒迴到辦公室,潘雲就打來了電話,通知去會議室參加案情分析會。
刑警隊的會議裏燈火通明,參加偵查的人員都已經到了那裏。
董建國向大家通報了走訪調查的情況。老人叫吉安,老伴已經過世,有一個女兒在外地,原來還有一個兒子,不久前出了車禍,沒有搶救過來。老人平常一個人獨居,為人老實本份,沒見跟什麽人發現過矛盾。交往的也隻是附近那些鄰居,但因為是外地人,跟其他人在語言上交流不暢,所以也隻是一些很平淡的招唿,相互問候一下,沒有特別深的感情,更不用說請人去家裏吃飯了!
接著,由司馬雨介紹現場情況,他把現場的狀況描述了一遍,然後就發表了自己的觀點:“首先,死者家四周門窗關閉,沒有發現破壞的痕跡,推斷兇手是得到開門並被允許入內的;其次,客廳裏有兩種鞋印,其中一種是死者的,另一種是皮鞋印,沒有在現場找到相對應的皮鞋,因而很可疑,應該是兇手留下來的;第三,死者家中有兩副碗筷,而死者平常一人獨居,分析兇手應該與死者一起吃過飯;第四,死者家的飯菜尚未收拾,碗筷還沒有洗完,分析兇手是吃完飯後行兇的;第五,臥室的抽屜被人翻動過,現場勘查時沒發現貴重物品,死者子女反映的黃金首飾沒有找到,推斷已經被人拿走;第六,現場沒有找到殺害死者的兇器,可能被兇手帶走。綜合推斷,兇手與死者相熟,得到死者開門後進入現場,並與死者一起吃了飯,趁死者收拾碗筷後下手行兇,目的為謀財!”
“現場的鞋印有沒有粘附性血跡?”我問他。
遺留在現場的血跡,按是否通過其他物體粘附上去的,可以分為粘附性或拋落性血跡,如果是粘附性的,那麽接觸過該位置的物品必然粘有鮮血。我問這話的意思,是想知道在現場留下鞋印的鞋子上到底有沒有血!
“沒有。”司馬雨迴答,“鞋印裏隻有細微的拋落性血液。”
顯然,這個現場疑點並沒有引起他的重視。我曾經對他說,死者首先受傷的地方在客廳,想來他還是沒有明白我的意思!
“最近是否有人去老人家?”潘雲問。
“對麵的鄰居家反映,九天前老人去過他家裏,說是家裏來了客人,炒菜的油用完了,問他借點油。鄰居問他是不是老家來了人。他說不是,是結識的本地朋友。也正是從那以後,鄰居沒有再見過他!”董建國說。
“老人的這個朋友最可疑,是本案的重點嫌疑對象!”
最後,董建國還說了另一個了解到的情況。老人有一個兒子,是黑的司機,半年前開車搭一個熟人時,發生了交通事故,兩人都死了。熟人的家屬一直打官司,要老人家裏賠償。
“官司有了結果嗎?”潘雲問。
“聽說一個星期前有了結果,法院判老人的兒子承擔所有責任。但因為人已經死了,家裏也沒有留下什麽錢,唯一剩下的隻有一套房產,就是老人死的那間房子。對方一直要求法院強製執行,將那套房子賣掉賠償,沒想到現在出了事。”董建國說。
“按這樣的說法,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他們打官司的事情。”潘雲思索著說道,“誰還會選擇這時候下手呢?”
“或許,他家裏還有什麽不為旁人所知的珍貴物品?”董建國猜測道,“這些問題,還要等到他女兒過來才能調查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