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蓮蓬鬼話的大部分作者不一樣,不是寫長篇小說的,所以一忙起來,也就沒再上來。真的很抱歉。


    但有幾點要解釋


    1.案子穿插英文經典名句:其實真不是裝,我業餘也做翻譯,大家看的時下歐美劇,一些罪案劇我是有份翻譯的,有的案子寫著寫著腦子就自然聯想到那些句子了。


    2.一些細節我就不解釋了,大部分是真實案件,實際就是這樣,你要我講為什麽當事人那麽笨,那我沒辦法,因為當事人不像讀者有上帝的視角。比如之前的那個純淨水桶,確實,就算水桶是滿的,但裝上去,還是有空氣在水桶裏,但家庭裏的水桶一般是裝在高處,這樣接水就不需要彎腰,而現場拍照時就會有視覺誤導,普通人看照片都會以為水桶是完全滿裝的(許多水桶底部是內凹的),類似這種細節,真的就不需要鑽牛角尖,說是bug,不信你們去看自己家的水桶。這個案子其實很多年前就在紀實節目講過,幾乎所有人都查遍了,後來才想起水桶是新裝上去的,然後查了送水工……


    3.之前的案子我不記得寫了哪個了,要是有重複,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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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年,我剛升為廣西馬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遇到過一個“睡美人”的案子。


    記得,那是1995年3月,一個女子從鄰縣嫁過來,結果第二天就死了。女子的娘家認為此案有蹊蹺,搶了屍後,又跑到馬山縣公安局報案,說是男方家人把他們的女兒害死了。可是,男方的家人卻堅稱,女子並沒有遭受到任何肢體方麵的傷害,也沒有誰給她下毒,她自己睡了一覺就死了。


    根據我對案情的了解,得知死者名叫許美人,與男方王仁華相戀五年,婚期幾經推遲,終於在95年3月定下。誰知道,許美人新婚之夜竟成了“睡美人”,並且是一個永遠不會醒來的“睡美人”。王仁華醒來後,發現新娘身體僵硬了,立刻通知了父母,他們決定當天埋屍。可許美人的娘家得知消息,立刻趕至王家,搶了屍體,懷疑王家謀殺了女兒,還想毀屍滅跡。


    這種案子並不少見,奇怪的是,等我做了初步檢驗,卻被難住了。


    95年的時候,我做法醫已有九年的光景,不敢說是業內權威,可也算見多識廣了。一般,案子是兇案的話,我都會先看死者的外傷。比如,死者身上的機械性損傷、造作傷、火器傷、墜落傷等等。許美人的身上除了正常的屍斑,單從屍表上看,並無明顯的異樣。死者家屬也看出來了,他們就反複地要求我,給死者做毒物檢驗。


    如果案子涉及毒物,那麽就要解決:第一,確定是否發生了中毒,第二,確定何種毒物引起了中毒;第三,確定進入死者體內的毒物量,並判斷是否足以引起中毒或死亡;第四,分析毒物進入機體的時間、途徑和形式;第五,推斷中毒或中毒死亡方式,是自殺、他殺、意外災害抑或其他類型中毒。


    可奇怪的是,新郎王仁華始終稱這是詛咒,他們家鬧鬼了。原來,王家有三個兒子,大兒子和二兒子在幾年前就結過婚了,可是妻子都忽然睡一覺就死了。如今,王仁華的家人想辦婚宴衝喜,怎料紅事變成白事,街坊謠傳王家被鬼纏上了,哪個女人敢嫁進去,就是嫌命太長。


    詛咒與鬧鬼,法醫都不會采信這種言論,我當時也一樣,可連續三個女子都死在王家,若是巧合,這也太詭異了。


    按常規,我在許美人的屍檢中做了各種毒物化驗,包括砒霜、敵鼠強、甲胺磷、氰化物、安眠藥、鉛和汞等重金屬,可她體內沒有發現上述任何一種毒物的殘留。同時,我也排除了許美人因外界暴力死亡的可能。在中毒致死案件中,女性屍體要特別注意**內有無毒物,曾經有罪犯通過此手段投毒,法醫在死者胃部並沒有檢查到毒物的存在。而這一點,我也排除了,許美人百分百沒有中毒的情況。


    事實上,一個人做法醫久了,雙眼就毒了。在我沒有做毒物化驗時,早就肯定許美人不是中毒死亡了,因為她的屍表是正常的。


    對於這個結論,死者家屬自然不信,還提出要迴鄰縣做屍檢。可是,許美人的戶口已經遷到了馬山縣,無論是按案發地點,還是戶籍歸屬地,這案子都在馬山縣的管轄範圍內。再說了,鄰縣並沒有法醫,一直由縣人民醫院的醫生兼差,有時我還過去幫忙。


    為了謹慎起見,我也沒有停下來,仍要傾聽死者的話語,確定有無冤情。可這時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王家迎娶過的兩名新娘雖然死了,但她們娘家的人一聽許美人的案子立案調查了,於是一起趕至馬山縣,要為自己的女兒討迴公道。所幸,廣西大部分邊遠地區多施行土葬,因此那兩名新娘的屍體雖然下葬了,但仍能開棺驗屍。


    經過了死者家屬的同意,我們掘出了兩名新娘的遺骸,運迴馬山縣做進一步屍檢。由於前兩名新娘死亡,還沒有謠言興起,所以沒人報過案,也沒有留下任何資料。可經過我做了毒物化驗後,仍是沒有一點線索,這三名新娘均非中毒死亡。


    麵對這樣的情況,我便想到柯南道爾的一句名言:奇特的案子能提供線索,而越普通的罪案,越不具特點,它就越難查明。


    是的,在這三起“睡美人”的案子中,一切都顯得很普通,唯一不尋常的是新娘都死了。


    當然,老人常有在睡眠中過世的情況,但新娘才20多歲,正值大好年華,不可能在睡夢中壽終正寢。若不是中毒,又不是外界暴力致死等原因,那就是死者得了絕症。可新娘很健康,一個個都生龍活虎,經常下地幹活,沒聽說她們喊頭疼或心髒疼。而且,許美人曾在省城一家大醫院做過心電圖和心髒彩色多普勒超聲波檢查,沒有發現任何異常,死者家屬交上來的報告單我也看過了。


    既然大部分疑點都排除了,那麽三名新娘變成永遠的“睡美人”,這真是詛咒嗎?


    案情繞來繞去,死者家屬和新郎一家人一直把焦點集中在中毒與詛咒上,可身為法醫,我們知道要偵破案件,安撫民眾,還是得迴到屍體本身上。


    從屍檢上看,許美人僅有輕度冠狀動脈粥樣硬化,血管腔狹窄小於25%,伴有肺水腫、輕度心髒肥大、心室擴張,以及心肌纖維斷裂、心肌間質淤血及心外膜點狀出血,但這些非特異性變化不足以致人於死地。


    經過慎重分析,我最後在屍檢報告結論欄上寫下了“青壯年猝死綜合征”幾個字。在那個年代,這種情況很少見,因此也不被死者家屬接受。


    1977年,“青壯年猝死綜合征”由日本人渡邊富雄提出,這是一種好發於平素身體健康的青壯年人的疾病,死者年齡多在18~45歲,以體力勞動者最多見,多在夜間睡眠中突然死亡,故又稱為‘“眠猝死綜合征”,而目前常規屍體解剖檢驗不能發現致死性病理改變或其他死因。到現在,我們對其死因、病理變化及發生猝死的機製仍不十分清楚。


    如果真要追究,那就是新娘在王家下地幹活太頻繁,導致勞累過度而一睡不醒。許美人雖然剛嫁到王家,但已在王家住過一段時間,每天都要下地做農活,比一般農民還要辛苦。


    結案後,風波仍未平息,死者家屬一直懷疑身為法醫的我被王仁華一家收買。直到廣西的人口大批湧入廣東務工,從那裏目睹了珠江三角洲一帶常發生外來民工突然在晚上睡眠中死亡的事件,當年的真相才慢慢被許美人等死者家屬接受。


    據統計,類似“睡美人”的事件,深圳寶安每年80人,東莞每年100人,順德和中山每年60人左右。因為民工居住地魚龍混雜,故當地派出所多以疑為暴力、中毒死亡等請法醫到現場勘察。有一年,我也去深圳拜訪同行,他就處理過多起“睡美人”的事件,而這些檢驗結果最難被死者家屬接受。


    生命隻有一次。希望看過“睡美人”案件的朋友們,盡量避免過度操勞,關愛自己,就是關愛家人。諸如沈從文的一句話:人生實在是一本書,內容複雜,分量沉重,值得翻到個人所能翻到的最後一頁,而且必須慢慢的翻。


    (睡美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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