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著其餘的鋼刀沉思片刻,忽然有了主意。李楓吩咐吳誌說道:“這樣,從今天開始,我們要有自己的武裝隊伍,這些鋼刀就是武器。這些鋼刀,不但可以殺死敵人,也可以殺死喪屍,到時候我教你們怎樣殺死喪屍。老吳,你在咱們所有的人裏麵,挑選出十個身體素質最好的人,把鋼刀分給他們。從今而後,這就是咱們自己的戰鬥人員。”


    當然了,並不是有了武器,便有了戰鬥力。對於這些普通人來講,想要有戰鬥力,還要經過訓練才行。李楓吩咐下去,從今天開始,那十個人不用再幹活,每天必須保持五個小時以上的訓練,所分得的糧食,比普通幹活的男人多五成。李楓就要把這些人分成不同等級,讓大家都有進取的心。李楓也不怕養著他們,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隻要到時候,他們具備出力的能力,李楓就不算白白付出。


    在那些繳獲的工具之中,還有一些繩索,繩索上麵有許多鎖扣,看起來這些繩索,並不是綁人那麽簡單的,而是還有其餘的用途。


    李楓撿起一卷繩索,拿在手裏看了看。他發現,這繩索雖然隻有小指粗細,卻非常結實,李楓兩隻手用力拉,也拉不斷。李楓的兩手力氣,起碼有八百斤,也就是說,這樣的一根繩索,承受住八百斤的力量沒有問題。


    李楓不知道,原來這種繩索,是專門戶外攀岩用的,結實耐用。大黃牙這次帶人出來,知道所攻占的地方是一棟別墅,他事先預備下繩索,準備攀到別墅的三層。


    李楓望著手裏的繩索,看那繩索的鎖扣,就知道這繩索一定是用來攀爬用的。李楓不禁想到,以自己的身手,加上這樣的一條繩索協助,就是再高的樓,自己也可以毫不費力地爬上去。


    想到這裏,李楓彎下腰,蹲在一堆繩索前麵,東挑西揀地,終於找到了一個看起來質量最好的繩索,掛在了腰上,這才站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土。至於剩下的繩索,李楓也用不了那麽多,留著給剛剛組建的戰鬥人員們用吧。


    ……


    為了不給張豐年反應的機會,李楓決定白天就過去,最好能在中午之前趕到。


    想要到達龍鳳小區那裏,中間隔著龍鳳鎮最為密集的商業區,最好的辦法,就是像大黃牙他們來時一樣,從龍鳳鎮的周邊繞過去。這樣做,基本上沒有喪屍攔路,是最安全的一種做法。


    可李楓並不是真麽想的,他覺得繞來繞去的,太浪費時間。雖說他的腳程快,可也不能全程奔跑,趕到那個工廠時,可能已經到了下午。這麽長時間,已經足夠張豐年研究出對付自己的方案,說不定還會派人過來。如果派出來的人,被他撞上了還好說,如果撞不上,他和那些人交錯而過,他又不在這裏,那麽以別墅裏現有的實力,是無論如何也守不住那些人的。


    李楓要的,就是攻對方一個措手不及。他決定,就從鎮中心那最危險的地方通過去。


    李楓之所以做出這樣一個冒險的決定,是經過他深思熟慮的。一個是可以大量地節省時間,還有一個原因,李楓早就想親身對龍鳳鎮進行一番探查,親眼看一看龍鳳鎮裏那些戰略性物資存儲地的實際情況。就算沒有張豐年的事,李楓也要深入到龍鳳鎮內部。


    他一直都沒動身,缺少的是一件武器。現在,大黃牙自己送上門來,給李楓送上了一把好刀,又給李楓預備下了一條繩索。有這兩樣東西,加上身上所穿的內甲,李楓可以保證,即使自己被喪屍圍住,也定會安然無恙。


    而且,李楓曾長時間,對龍鳳鎮的中心進行過觀察。龍鳳鎮商業密集區,那裏的喪屍最多,可仔細看,可以看見那些喪屍還沒有密集到一個挨一個的程度,它們之間,多少留有一些空隙。不僅如此,商業密集區,大多數都是高高低低的樓房,在房頂上,可一隻喪屍也沒有,以李楓的身手,在樓房的頂上行走,絕對和走平地一樣。


    想到這裏,李楓再次把吳誌叫來,問他要龍鳳鎮的地圖。


    吳誌一拍腦袋,說道:“瞧我這腦袋,盡忙活那些死人了,把這件事忘了。”說著,他從懷裏,掏出一張折疊好的紙。展開之後,李楓發現,那張紙是由兩張a4紙拚接而成的,反正麵都包著塑料,塑料經過熱化後,緊緊地貼在紙上麵。對於紙張被塑封的這件事,李楓大為讚賞,“老吳,你還知道塑封,幹得不錯呀。”


    吳誌洋洋得意,“那是。楓哥,陳之秋那小子說,這樣做,可以提高紙張的磨損強度,普通的紙,折疊幾次後就壞了,可塑封的紙,怎麽折也這不還。另外,塑封還可以起到防水的作用。”


    李楓聽明白了,翻了翻白眼,“草,原來是陳之秋告訴你做的,我說你個老家夥,怎麽變得聰明了?”


    吳誌這才意識到,自己嘴快,把事情說漏了。他撓了撓腦袋,尷尬地笑了一下,“楓哥,這活兒可是我幹的。你看這塑封多帶勁兒,一般人可幹不出來我這水平。”


    “行了。”李楓揮了揮手,“我找你來,是想告訴你,我今天出去一趟。在我出門之後,你把別墅緊緊鎖上,看見有人膽敢接近別墅,不管是誰,一律想辦法把他們殺了。或者,你帶領人,把別墅守住,別讓人進來就行,等我迴來再說。”


    “楓哥,你要去哪兒?什麽時候迴來?”吳誌一聽李楓要走,頓時緊張了起來,“楓哥,你可不能撇下我,不,撇下莎莎和小蝶,不要我們了啊。”吳誌先說的自己,忽然意識到,可能他的份量不夠,不足以讓李楓打消一個人走的念頭,這才把程莎莎和林小蝶搬了出來。他心裏想,程莎莎和林小蝶,那兩個大美人,應該足以拴住楓哥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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