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聽清楚之後,李楓眼中寒光一閃,冷冷地說道:“饒了你?不可能了。”這是大黃牙聽到的最後一句話,緊接著,他就覺得自己的咽喉一涼,再也喘不上起來。過了片刻後,大黃牙的死屍,咕咚一聲栽倒在地上。
李楓冷眼望著大黃牙的屍體,不是他心狠手辣,這人帶領著人,是來殺他李楓來了,幸好李楓有所察覺,否則被他逮住,照樣會被他殺了。李楓殺了他,算是對他意圖不軌的一種懲罰。這還得說李楓夠仁慈,一刀便結果了大黃牙的命,否則,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辦法,李楓有得是。
……
迴到自己的房間,李楓把血衣脫下,又將渾身洗了洗,去除了血腥味兒,隨後他仰躺在上,雙手枕在後腦下,開始思考這件事。
很明顯,李楓知道,自己的別墅,已經被人發覺了,而且發覺了別墅的人,叫做張豐年,對他並沒有什麽善意。按照大黃牙的說法,張豐年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李楓臣服。
可是,李楓想要臣服張豐年嗎?那純粹是開玩笑,先不說李楓的能力出眾,擁有可以使植物變異的能力,就是李楓現在的體質,常人根本沒法和他比,他怎麽可能臣服於別人?別人臣服於他還差不多。再說了,就算李楓什麽也沒有,什麽能力也不具備,也不會心甘情願地做別人的走狗,那意味著要徹底放棄做人的資格。所以,李楓認為,自己和張豐年之間,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這種矛盾,一般的辦法是根本解決不了的。
既然如此,李楓就要想應對措施了。大黃牙今夜帶著人過來,是想將不肯臣服的人全都殺了。自己先有知覺,才避免了這一場禍患。
為了將禍患消弭於無形,李楓痛下殺手,在十一個人還沒有做出開槍反應的時候,將他們全都殺死。自己殺了對方的十一個人,這場矛盾,就更加尖銳了,是無論如何也和解不了了。
等明日一過,張豐年發現十一個人一個也沒有迴去,他肯定會料到十一個人兇多吉少,隨後,他便會做出反應,想什麽法子對付自己。
雖說張豐年的想出對付李楓的辦法,李楓未必應付不了。可是這樣一來,自己是被動的一方,主動完全掌握在別人的手裏,這樣做的風險實在是太大。
這時,李楓的嘴角,揚起一絲殘酷的笑意:“與其讓別人主動,不如自己出擊。”現在,張豐年具體位置,李楓已經摸清,就在龍鳳小區兩公裏外的一家工廠內。既然已經知道敵人的老巢,何不來個深入虎穴?正所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李楓又仔細考慮了一下,對方雖然有兩百多人,可那都是些普通人,在自己出眾的身體麵前,那些普通人根本不在話下。再說自己不可能明目張膽地去,自己學他們的辦法,偷偷潛入,這樣一來,同時麵對兩百人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那就更沒有什麽好擔心的了。
李楓打定了主意,這時他才發覺,外麵的天已經亮了。
李楓後半夜幾乎是一眼沒閉,吳誌帶著幾個人,也和李楓一樣,整個後半夜一直在打掃著草坪。
在眾人打掃草坪的時候,手電筒的光亮,將那十個被割斷了喉嚨的死人,照得清清楚楚。眾人一看到這些死人,心中不覺一陣震驚。末世到來,哪個人沒見過死人,雖然這裏有十個四人,可也不到讓人震驚的程度。眾人震驚的,是這些人死得真是太過容易,便像是半夜趴在窩裏睡覺的老母雞一樣,被人悄無聲息地割斷了脖子。眾人從來沒有想過,殺人居然是這麽容易的事,看起來比殺雞都容易。
而且,這些人兵器在身,有的帶著刀,有的帶著槍,可說是全副武裝,那還是被李楓輕而易舉地殺了。
由此可見,李楓的手段有多麽厲害。眾人不禁一陣慶幸,幸好自己跟的是李楓,是李楓的手下,並不是李楓的敵人,否則,李楓要殺他們,真跟碾死一隻臭蟲沒什麽區別。
直到天亮的時候,眾人才把土坑挖好,將十具屍體堆到坑裏。這時,吳誌又帶著兩個人,抬過來一具死屍。眾人看到,這具死屍,正是李楓擒獲的大黃牙,原來大黃牙,也被李楓給殺了。
眾人七手八腳,又把大黃牙的死屍,扔進了土坑裏。許多人都在幸災樂禍,看吧,這就是不跟著楓哥,和楓哥作對的下場,勢必就要被埋在坑裏,等著屍體上的骨肉腐爛,被蟲子一點點地吃掉。
十個死人身上的東西,都被眾人收集到了一起,堆在客廳裏。這些東西,雖是死人身上的東西,可眾人心裏並沒有任何忌諱,這些可都是戰利品啊。
李楓走下樓來,看了看那一堆東西。其中有步槍,子彈,還有十一把鋼刀。對於步槍,李楓認為,現在的步槍和燒火棍沒什麽兩樣,中看不中用,因為這東西看著的確是個好東西,可根本不敢使用。你要是敢放槍,不出十分鍾,肯定會發現,周圍已經密密麻麻地圍滿了喪屍。
因此,李楓叫吳誌把步槍妥善地保管起來,誰也不準亂碰。
至於說那些鋼刀,倒是沒有步槍使用起來的忌諱。李楓彎下腰,撿起了一把鋼刀握在手裏,甩了兩個刀花。
隨即,李楓的眼睛亮了起來,他發現,這把鋼刀,要比自己現在用的鋼刀好上不少。主要是這把鋼刀的材質,要比李楓的鋼刀材質要好。李楓抽出自己的鋼刀,將兩把鋼刀互砍,叮地一聲響過後,李楓看向兩把鋼刀的刀刃,發現自己的那把鋼刀,刀刃上被砍掉一塊缺口,而另一把鋼刀完好無損。
“好刀啊。”李楓上下打量著那把鋼刀,臉上露出了欣喜,然後一翻手,把這把鋼刀插進了腰間的刀鞘裏。
有這一把鋼刀,李楓已經足夠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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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楓冷眼望著大黃牙的屍體,不是他心狠手辣,這人帶領著人,是來殺他李楓來了,幸好李楓有所察覺,否則被他逮住,照樣會被他殺了。李楓殺了他,算是對他意圖不軌的一種懲罰。這還得說李楓夠仁慈,一刀便結果了大黃牙的命,否則,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辦法,李楓有得是。
……
迴到自己的房間,李楓把血衣脫下,又將渾身洗了洗,去除了血腥味兒,隨後他仰躺在上,雙手枕在後腦下,開始思考這件事。
很明顯,李楓知道,自己的別墅,已經被人發覺了,而且發覺了別墅的人,叫做張豐年,對他並沒有什麽善意。按照大黃牙的說法,張豐年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李楓臣服。
可是,李楓想要臣服張豐年嗎?那純粹是開玩笑,先不說李楓的能力出眾,擁有可以使植物變異的能力,就是李楓現在的體質,常人根本沒法和他比,他怎麽可能臣服於別人?別人臣服於他還差不多。再說了,就算李楓什麽也沒有,什麽能力也不具備,也不會心甘情願地做別人的走狗,那意味著要徹底放棄做人的資格。所以,李楓認為,自己和張豐年之間,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這種矛盾,一般的辦法是根本解決不了的。
既然如此,李楓就要想應對措施了。大黃牙今夜帶著人過來,是想將不肯臣服的人全都殺了。自己先有知覺,才避免了這一場禍患。
為了將禍患消弭於無形,李楓痛下殺手,在十一個人還沒有做出開槍反應的時候,將他們全都殺死。自己殺了對方的十一個人,這場矛盾,就更加尖銳了,是無論如何也和解不了了。
等明日一過,張豐年發現十一個人一個也沒有迴去,他肯定會料到十一個人兇多吉少,隨後,他便會做出反應,想什麽法子對付自己。
雖說張豐年的想出對付李楓的辦法,李楓未必應付不了。可是這樣一來,自己是被動的一方,主動完全掌握在別人的手裏,這樣做的風險實在是太大。
這時,李楓的嘴角,揚起一絲殘酷的笑意:“與其讓別人主動,不如自己出擊。”現在,張豐年具體位置,李楓已經摸清,就在龍鳳小區兩公裏外的一家工廠內。既然已經知道敵人的老巢,何不來個深入虎穴?正所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李楓又仔細考慮了一下,對方雖然有兩百多人,可那都是些普通人,在自己出眾的身體麵前,那些普通人根本不在話下。再說自己不可能明目張膽地去,自己學他們的辦法,偷偷潛入,這樣一來,同時麵對兩百人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那就更沒有什麽好擔心的了。
李楓打定了主意,這時他才發覺,外麵的天已經亮了。
李楓後半夜幾乎是一眼沒閉,吳誌帶著幾個人,也和李楓一樣,整個後半夜一直在打掃著草坪。
在眾人打掃草坪的時候,手電筒的光亮,將那十個被割斷了喉嚨的死人,照得清清楚楚。眾人一看到這些死人,心中不覺一陣震驚。末世到來,哪個人沒見過死人,雖然這裏有十個四人,可也不到讓人震驚的程度。眾人震驚的,是這些人死得真是太過容易,便像是半夜趴在窩裏睡覺的老母雞一樣,被人悄無聲息地割斷了脖子。眾人從來沒有想過,殺人居然是這麽容易的事,看起來比殺雞都容易。
而且,這些人兵器在身,有的帶著刀,有的帶著槍,可說是全副武裝,那還是被李楓輕而易舉地殺了。
由此可見,李楓的手段有多麽厲害。眾人不禁一陣慶幸,幸好自己跟的是李楓,是李楓的手下,並不是李楓的敵人,否則,李楓要殺他們,真跟碾死一隻臭蟲沒什麽區別。
直到天亮的時候,眾人才把土坑挖好,將十具屍體堆到坑裏。這時,吳誌又帶著兩個人,抬過來一具死屍。眾人看到,這具死屍,正是李楓擒獲的大黃牙,原來大黃牙,也被李楓給殺了。
眾人七手八腳,又把大黃牙的死屍,扔進了土坑裏。許多人都在幸災樂禍,看吧,這就是不跟著楓哥,和楓哥作對的下場,勢必就要被埋在坑裏,等著屍體上的骨肉腐爛,被蟲子一點點地吃掉。
十個死人身上的東西,都被眾人收集到了一起,堆在客廳裏。這些東西,雖是死人身上的東西,可眾人心裏並沒有任何忌諱,這些可都是戰利品啊。
李楓走下樓來,看了看那一堆東西。其中有步槍,子彈,還有十一把鋼刀。對於步槍,李楓認為,現在的步槍和燒火棍沒什麽兩樣,中看不中用,因為這東西看著的確是個好東西,可根本不敢使用。你要是敢放槍,不出十分鍾,肯定會發現,周圍已經密密麻麻地圍滿了喪屍。
因此,李楓叫吳誌把步槍妥善地保管起來,誰也不準亂碰。
至於說那些鋼刀,倒是沒有步槍使用起來的忌諱。李楓彎下腰,撿起了一把鋼刀握在手裏,甩了兩個刀花。
隨即,李楓的眼睛亮了起來,他發現,這把鋼刀,要比自己現在用的鋼刀好上不少。主要是這把鋼刀的材質,要比李楓的鋼刀材質要好。李楓抽出自己的鋼刀,將兩把鋼刀互砍,叮地一聲響過後,李楓看向兩把鋼刀的刀刃,發現自己的那把鋼刀,刀刃上被砍掉一塊缺口,而另一把鋼刀完好無損。
“好刀啊。”李楓上下打量著那把鋼刀,臉上露出了欣喜,然後一翻手,把這把鋼刀插進了腰間的刀鞘裏。
有這一把鋼刀,李楓已經足夠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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