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帝國憲法


    第295章:帝國憲法


    從以農民為主的天京危機到以工人為核心的三省罷工,短短的半年時間裏帝國政府經曆了兩場發人深思的政治運動,這兩場看似互不相關的運動其實有著深刻在內在原因,隨著思想啟萌與工業化的推進,國民解放意識的提高、工人數量的增長都必然的導致社會政治權力的重新分配,即使是帝國的最高統治者也沒有辦法阻止滾滾而來的曆史潮流,曆史的必然性促使帝國政府不得不作出深刻的反思。首先從民眾的角度來看,以前高高在上的皇帝再次表現出了親民的作風,即使在民眾大規模的衝擊下,皇室仍然堅持用采用較為緩和的方式來解決危機,在迫不得以的情況下動用國家武裝力量之後,也能對參加動亂的工人寬大處理,這讓皇室在民眾中的威望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加上政府以廣州事件為突破口,故意在工人與親西方知識分子中間製造對立,使工人重新開始迴到政府一邊。


    其次從政府的? 角度來看,朝廷的威望、國家的統一穩定得以保全,在“永不加賦”這四個字的推動下,帝國政府再次迎得了民眾的信任,政局得以迅速穩定,同時國家長期難有定論的稅製改度也在這場危機中被皇帝禦口親定,低稅收政策成為中華帝國政府貫徹始終的重要國策,第三從社會發展角度來看,皇帝陛下堅持通過稅收來調節人口增長的辦法也成為影響帝國長遠發展地重要政策。正是這項政策的出台,使帝國人口從清末的四億在不到二十年的時候裏迅速突破4.3億後增長漸漸放緩,並最終維持在六億左右的水平,人口的緩慢增長保證了就業,減輕了政府負擔,提高了新增人口的教育質量,推動了整個社會向高素質發展地進程。第四從國家政策來看,正是親曆了這場危機。感於長期戰爭給民眾造成的傷害,帝國皇帝終於將爭強爭霸地外交政策調整為和平、友好的對外政策,主動與長期對抗的西班牙政府達成和平協議,放棄了長期以來在印度問題上與英國的對抗政策,積極尋求與世界各國開展互利的交往,在堅持即有領土的基礎上,放棄擴張(南海問題除外)。並最終通過積極的外交努力實現帝國在世界問題上地話語權。


    但是這場危機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令人擔憂的問題。首先,由於在解決問題中政府表現出了過度的軟弱,結果導致國家機器在執行正常公務時的阻力大大增加,老百姓開始習慣於通過聚眾的方式來實現正常途徑難以實現的目的,官員在執法中“該嚴的不嚴,該軟地更加皮軟”,造成社會犯罪日趨嚴重;其二便是將長期以來軍方與政府的矛盾露出來。唐葉在危機時刻擅自調動警察部隊與天京駐軍破壞了帝國政府始終堅持的文官政治原則,第一次將軍隊拉入到政治問題當中;第三則是工人罷工運動的興起預示著隨著工業化的加快。新興資產階級與工人將會更加迫切的追求權力,這就意味著朝廷必須順應時代發展進行相適應地政治體製改革,以保證統治階級始終為社會主流意識的領導者,並以此來保證社會的穩定與國家長久發展。


    從解決問題的角度來看,前一個問題到並不難解決,但是第二個、第三個問題就比較麻煩了。身為帝國皇帝的王財頭一迴開始擔心起自己的身後事,他自己擁有對帝**隊的完全領導權,可是自己退位之後呢?或者自己歸天之後呢?繼任的皇帝是否有能力繼續控製住這些軍方將領?未來的各屆文官政府是否有能力駕馭國家軍隊?這一切都是未知數,甚至王財完全有理由相信,以現在國內軍、政互不統屬的行政架構來看,隻要自己一死,那軍隊就很有可能會慢慢地奪取國家政治權力,而曆史上任何一個軍人掌權地國家都避免不了在摧毀別人的同時也摧毀自己地命運,但這個問題又的確不好解決。


    仿照宋朝體製把軍隊與將領分割開,到需要時再讓兩者重新結合?這個不行。事實證明臨時拚湊起來的作戰體係非常可能出現“將不知兵。兵不識將”的危險局麵;是采用監軍的辦法來加強朝廷對軍隊的控製?這個也不行,事實證明監軍在很大程度上限製了將領作戰靈活性。監軍製度在軍隊管理上的“度”很難具體條文化,由此也造成了或者監督不力,或者監督過份,激化軍隊與朝廷的矛盾;采用文官治軍?那更離譜了,作為軍隊的指揮官當然應該有一定的文化,但是有文化的未必就是合格的將領。如何將軍隊定位到維護國家獨立、安全而又排除在國內政治鬥爭以外,成了王財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在他看來即使所有的將領都拍著胸膊保證“永不叛國,永不幹政”這都是不可靠的,所謂人心難測,誰也不能保證在他死後,這些將領仍然能和現在一樣忠於皇室,忠於朝廷,隻有用製度來確定軍人在國家體係中的地位,才能徹底避免軍人政治的出現,可是這個製度到底該如何來確立?“黨指揮槍”的原則顯然放在這個時代並不適合,但是由“皇帝指揮軍隊”似乎也不妥,這樣很容易造成**。


    而比這個更為困難的則是政治體製改革。在王財看來,隻有通過建立一個代表更廣泛社會意識的政府來行使國家權力,才有可能避免決策的偏向性,隻有通過吸收更廣泛的民意民聲,才有可能保證國家權力的長期合理性,在決策係統中,將資本家,地主,工農階級進行勢力平衡,保證政權的平衡,決策傾向的平衡,從而也能將皇族置身各種危險和浪潮之外,這就與建立以議會、內閣、法院三權分立的君主立憲製有關係,內閣和法院在幾十年的發展過程中已經漸趨成熟,但議會卻仍然先天不足,雖然目前各地的民眾運動都有當地議政院的影子參與其中,不過目前舉行全國大選仍然不具備現實可行性,此刻對於王財來說,他所需要做的事情並不是著急的推行全國議會選舉,而是為將來君主立憲製打下堅實的基礎,而這個基礎就是帝國憲法!


    窮心竭力十餘年時間完成的《中華帝國憲法》終於在反複修改十餘次之後得到了皇帝的首肯。這十餘年時間裏容閎心無旁騖的帶領著二十餘名國、內外法學專家專心於這部帝國根本**的研究編寫,從國家政權安全,政權結構,君主的地位等各個方麵詳細義了國家的政體,行政係統的結構,權力的配備,此前皇帝陛下與立法院之間關於政體的爭議也在這場動蕩之中達成了一致,皇帝陛下最終批準了國家政體的變化,並同意在未來十年內由帝國的皇權**過渡到君主立憲製。但必須要強調的是,《中華帝國憲法》中所規定是君主立憲製仍然保留了皇帝相當一部分的權力,而這種權力主要是通過“王臨議會”的上議院來完成。


    在一般的君主立憲製國家中,君主作為國家名義和禮節上的,國家最高軍隊領袖,議會、宗教和領土的擁有者和保護者除了享有被諮詢權、提供建議權和警告權以外,並享有具體的行政管理與幹涉國家具體事務的權力,君主在法律意義上更多的是一個精神象征,可是在容閎把這個弱化皇權的憲法草案上交到皇帝麵前後,毫無懸念的被王財否決了,徹底的失去對國家的駕馭權這是王財所不能忍受的。於是容閎被迫弄出了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君主立憲製來,通過在君主與議會之間增一個代表皇權的上議院來協調民選議會——下議院,最終實現皇帝對國家的影響。在憲法中規定,上議院由是君主親自出席的行政機構,其成員一般由皇帝從皇族中挑選,人數不超過五個,下議院則由民選產生。上議院擁有對下議院提出的對官員的彈劾案進行再審查和決定的權力,對叛國罪的審判,對下議院提出關於法案的再修訂提議權(下院根據上院的建議必須再修訂,程度由下院決定,下院修訂後提出的方案為最終版,上院無法再反對),對下議院再修訂法案的推遲權(雖不能反對但也擁有推遲下院此法案實施和公布的時間的權力)。


    通過上議院的設置,皇族的權力從憲法的高度被確定和保護,而且由於皇帝陛下世代相代的兼任上議院議長一職,皇權有了更大的自由參與到國家政策的製訂,並通過把持對官員的彈劾,重要國家安全罪名,法案的建議、推遲,實現對下議院和內閣乃至整個國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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