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風衝進飯館時,撞到一個少女。


    少女一臉蒼白,行動如僵,被撞側身,又緩慢轉迴來,接著走出飯館,融入街道人流。


    小魚剛要追看,卻被雲影打斷了,“別看,此人中盅受牽引,你萬不可太醒目。”


    雖然南焰人善於用盅,但律法言明禁止,一旦被查滅族或滅村。所以下盅人發現可疑人,一定會除之而後快。


    雖然小魚有足夠的人保護,可他們是來救侯爺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娘,我想去如風叔叔那兒。”玉兒嘴饞的天性不變,見能吃上熱飯,蠢蠢欲動。


    小魚看著玉兒,又看向雲影,想著中盅的少女,她為難了。


    “娘帶你野炊,照樣能吃好吃的!”小魚撫著玉兒,吩咐雲影等人買食材炊具。


    如風悻悻地走出飯館,“不如再買輛馬車,防曬又裝東西。”……


    “這舊馬車隻要一兩銀子?”如風嘀咕著走上前,一個藍頭巾的女人,笑嗬嗬地走出來,“公子別笑話老婦人,若非家裏急需要錢,我也舍不得賣。”


    如風仔細檢查了一遍,馬車隻舊了些,用起來沒有問題,這麽實惠的買賣可別錯過了。


    為了安全,小魚一直騎在馬上,抱著玉兒。她與閃電剛從木匠家走出來,看到如風試用馬車經過,好奇地跟了過來。


    眼看藍巾婦人雙手握向如風的手,小魚想起裴老板的話,驚得大喊,“如風,危險!”


    “啊?”如風常年的訓練,令他行動快於思考,不等弄明白小魚的話,人已後撤一米遠。


    藍巾婦人聽到小魚的話,害怕得直往如風身邊躲,“危險?婦人膽小,膽小……”她邊說邊向如風的手牽去,閃電受小魚暗示,一腳踢向藍巾婦人……


    衙府裏,官老爺高坐桌後,拍起驚堂木。


    閃電臨危不亂,麵不改色地拿出腰牌。


    官老爺看不懂,望向師爺。師爺伸長脖子,擦完雙眼仍認字困難,忙賠笑著望官老爺,說不出一二三。


    官老爺腰背一直,怒瞪師爺一眼,後者便彎腰壓背,細步向閃電走去。


    “護,國,府?”師爺看著坤央文字,猜測著認了出來。


    官老爺一聽,嚇得跑到閃電麵前,“下官不知您是侯爺的人,失敬,失敬!”


    “老……老爺!”師爺拉著官老爺到一邊,眼睛瞟著閃電,俯耳細聲道,“腰牌上不是南焰文字,聽他口音也不像南焰人,我想,此護國府非彼護國府!”


    “什,什麽此護國府非彼護國府?師爺你有話就直說,別繞來繞去,我頭都疼了。”官老爺一臉嫌棄地說道。師爺便指著閃電,大聲說道,“他並非南焰護國府的人!”


    “你找死啊!”官老爺捂著耳朵,拍了師爺的頭,“這麽大聲幹嘛?想震聾人啊!”


    官老爺雖然這樣說,卻挺直腰身走向案桌後,端坐之後,再次拍響驚堂木,“咳咳,本官念你是它國侯府之人,便免你下跪。快快拿出通行令,本官可賜座於你!”


    “通行令在主子身上,在下就站著說……”閃電話未說完,藍巾婦人跪在堂中,捂著胸口嚎哭,“可憐我一個婦道人家,被人欺負了沒處審冤,天啊——這世道還有王法?”


    “放肆!衙門之上,豈容你胡鬧!”官老爺又拍了驚堂木,兩邊的衙役杵著殺威棒,在地上點擊,聲音漸響,嚇得藍布婦人再不敢出聲。


    不等官老爺開口,閃電指著藍巾婦人道,“此人‘拍花’行盅,大人不可輕饒。”


    “冤枉啊大人,婦人雖窮,卻不做傷天害理之事,還請大人還我清白。”藍巾婦人雙手俯地磕頭,在沒人看到地方,卻微顯訝異。


    官老爺聽說行盅,神情嚴肅起來,“刑捕頭,帶人到婦人家中搜查,一經發現盅蟲,就地燒毀!”“是!”刑捕頭寬額厚胸,語氣渾厚地應了一聲,帶人離開了。


    官老爺尋問閃電受盅否,閃電想著小魚說的事,蹙起眉道,“她剛要行盅,便被我發現了,情急之下才踢了她。”……


    事情有些複雜,叫了如風上堂,可如風和閃電是一夥人。而行盅未成功,婦人卻被踢。刑捕頭也未發現任何盅蟲跡象。


    “大人,您得為我做主,若是我行盅,怎麽可能報官討說法?他踢我導致吐血,如今,我胸悶難受,隻怕沒有半年也不了,他若不賠我百兩銀子,我一定告到他做牢!”


    閃電冷笑一聲,對藍巾婦人道“百兩銀子?不多,可我斷定你的行裝便是行盅人,待拍他人的手心幾下,說兩聲‘好’字,第二天,此人會忽然仆地發顛。若我沒有猜錯,你定會以醫者身份救人,從而取得暴利!”


    “你說的這些,我一點都聽不懂,我不懂醫術,也從未行過醫,你斷不可血口噴人!”婦人據理力爭,誰被人誣告行盅,相信都會急得氣憤填膺。


    官老爺也覺閃電的話不妥,可事關‘拍花’行盅,他不得不防。


    走到衙門口,官老爺向圍觀之人問道,“可有人認識堂中婦人?”


    人群中有人後退幾步,官老爺眼通目明,立刻尋問後退之人,“你們認識她?”


    “小人與她同村,並不知她行盅之事。”幾人見了官老爺,膽小心驚,話語間起了哆嗦。


    官老爺眼睫微眯,審視地看著此人,突然抬高聲音道,“你說的話,可句句屬實?若有半句謊言,與欺上罪論處!”


    “大人明查,我與婦人同村,確不知她會行盅,且她從未采藥救人,並非醫者!”那人嚇得跪在地上,俯首磕頭,實不像說慌。


    刑捕頭張嘴欲言,卻猶豫著沒動。官老爺見了,惱火道,“可查到什麽線索?”


    “屬下尋問過婦人家附近的人,都說沒見她養盅蟲,且從未行醫賺錢。”刑捕頭辦事牢靠,官老爺相信此話無疑,皺著眉頭思索著走迴案桌後麵,路過閃電和如風時,他一個頭兩個大。


    雖然南焰律法禁止並嚴懲行盅人,可盅事常有發生。有時,他們不得不睜隻眼,閉隻眼,原因在於……


    因皇後來自東柯,於是就有了一個習俗,每五年,南焰送四十九個少男少女到東柯。而每年為了祭海神,皇上會將一名少女沉海。


    而這些少男少女,都由宮裏人外出選人,一但選中,便施以盅術控人,帶往目的地。


    若時平常人舉報行盅人,官老爺可以論情況處理。一,若事情屬實,一概滅!二,像現在這種情況,未查到盅蟲,卻有行盅行為,也是滅!


    因為藍巾婦人的行為,與行盅‘拍花’相似。若她真有冤屈,也隻能怪天要收她了。


    可是現在,閃電和如風非南焰人,且屬於權貴的屬下,若自己斷案不妥,隻怕留下話柄,傳得國聲難聽。


    若藍巾婦人有冤,他做為當地父母官,不幫她伸冤,失了官德;若閃電執意告藍巾婦人,自己查不出蛛絲馬跡,便顯得才能不夠。


    堂中原告與被告相執,案桌後的官老爺為難不已。


    一小廝從後門跑來,“老爺,夫人讓您去園子一趟。”


    “荒謬,本官在辦案,讓她消停,別來煩我!”官老爺的臉都被愁成一團了,哪有心思哄內人?小廝卻不怕,堅持道,“夫人說你在皇城的朋友來了,還請速速到賞花亭一述,遲不恭候!”


    官老爺讓師爺接著問案,匆匆跑向內堂,不到半柱香工夫,精神抖擻地迴來了,坐在案桌前,拍響驚堂木。


    “婦人裴氏,你十三年前死了丈夫,接而死了公婆,後來小叔子也失蹤了。之後,你經常尋人外出,至十年前,你撿了個兒子迴來。從此便以種田為生,孤兒寡母過著清苦日子。對與否?”


    藍巾婦人自官老爺迴內堂後,一直笑看著閃電,他們毫無證據證明自己行盅,此次官司,她誌在必得一百兩銀子。


    可官老爺再出來時,神情抖擻,一副胸有成竹模樣,開口便細數藍巾婦人家事,不得不讓她皺了眉頭。


    婦人抬頭迴話時,已一臉冷靜,村裏人嫌她克人,不願與她接觸,但官老爺的話,若是打聽,還是能知道的。


    “是的,民婦命苦,兒子不久前生病,我不得已才要賣馬車,哪知,馬車沒賣成,自己倒被人踢傷吐血。”


    “公堂之上,容不得半句慌言,否則以欺上罪處,你可想好了?你的兒子是撿來的?他真的生病?你家窮得差那一兩銀子?”官老爺幾個問句,連續地說出來,將藍巾婦人問僵當場。


    “大,大人……那孩子可憐,確……確是我撿的!”


    “滴血驗親!”官老爺說完,就要命人將藍巾婦人的兒子帶來。


    藍巾婦人哆嗦著俯地磕頭,“老爺,求你放過我可憐的孩兒,我被踢之事不追究了,求您饒過我!”


    “十幾年前的事暫且不談,我且問你,孩子的父親何在?”官老爺逼問藍巾婦人,後者見行蹤暴露,一心求死,衝案桌棱角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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