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晚上有驚喜


    鬆老是給毓夙講古的師父,身份上本來就親近又超然,日後必定要做毓夙的屬官。而黃橋小仙雖然現在是伺候人的雜役小仙,不過這小仙機敏伶俐,培養一下,也是個人才。


    隻是,提拔他倆的阻礙就在於,這兩位都是文盲。所以毓夙要給他倆請文化課老師,一邊認字一邊學習儒教的經典,免得以後成了儒教的神仙,卻根本沒讀過儒教的書。


    毓夙自己也要充電,他雖然識字,卻沒學過儒學。現代人能抽空看看電視節目上的什麽《論語x得》就已經很不錯了,許多號稱熱愛古典文化的人,連《論語》的封皮都沒摸過。而毓夙這種本來就不熱愛的,那就更是隻知道語文課本上摘選的片段。


    所以,現在他們整個奎星宮的所有人員都是不合格的,都要進行學習。天庭的那些人可以容後再說,但他們幾個,包括毓夙不準備讓她挑重任的瑤草小仙,他們既然來到了凡間,就可以見到許多鑽研了一輩子四書五經的書生,這種得天獨厚的資源,必須利用起來!


    文曲星宮有記載各地文氣的冊子,毓夙走之前專門去備份了一份。從周遭挑選出文氣最盛的幾個人,挨個去問人家願不願意做教書先生,總有會做學問卻不會做人,會讀書卻不會考試的人迫於生計,答應給毓夙他們家當私塾。這位私塾先生,如果他資質好的話,日後也完全可以發展成為奎星宮的成員之一。毓夙覺得這找先生的主意,真是極好。


    等毓夙和鬆老請迴了先生,黃橋小仙也從天庭迴來了,幾人就開始進行艱苦的文化課學習。日子就在苦讀硬背之中慢慢度過,轉眼間就是十六七年。


    十六七年的時間對神仙們來說當然不算什麽,但對於小孩來說,足夠他從嬰兒長成翩翩少年。有了學名的包拯,現在已經考中舉人,正準備去往京城參加會試。


    包拯雖然生來就被親爹厭棄,又被親二哥丟在山溝裏,不過好在他大哥包山夫婦倆真是好人,待他比待自己親兒子還好,他也沒長歪。此人性情開朗豁達,又頗有冒險精神,精力旺盛,膽大心細,的確是做偵探的好料子,毓夙覺得,他又相信小說了。


    說是要進京趕考,其實包拯等於是被他爹攆出門的。雖然在他七歲的時候,他爹被他大哥大嫂以死相逼,不得不認了他這個兒子,卻待他不親,至今都相信他是個妖怪,再有他二哥在旁邊攛掇,更是希望永遠看不見他才好,所以包拯一說要進京,他爹就叫他趕快走。


    老包員外覺得小兒子是妖怪,自然也不會給包拯路費,還是包拯的大哥包山把自己兩口攢的私房錢塞給了他。隻是這兩口從沒出過遠門,哪知道一路上去往京城,花費不菲,給的錢不過是杯水車薪。包拯雖然心知肚明,也不能開口再要,於是就找來了毓夙門上。


    說起來這包三黑和毓夙他們家,淵源當然就是當年的救命一撿,後來包拯又在毓夙家住到了七歲,小時候他一直以為自己是黃橋小仙和瑤草小仙的兒子,所以這關係親近,自不必說,開口借個盤纏,並不是什麽說不出口的要求。


    既然包三黑都準備上京了,毓夙當然不會再留在這山溝裏,也收拾東西,準備上路。雖然這些年相處下來,他跟包拯關係親近,感情也深厚,不過還是要圍觀一下範仲淹的嘛。


    包拯隻是想開口借錢而已,沒料到話說完了,毓夙竟然準備直接跟他一起走了,不由得有些意外。毓夙也不解釋,包拯後生小輩,自然不好提出異議,正好有了一起趕路的夥伴,他心裏是樂意得很呢。於是大家無話,一起收拾行裝,準備上路。


    不同於包拯的輕裝簡行,隻帶著長隨包興,倆人一人背一個包袱,就徒步上路,毓夙可是攜家帶口,搬家似的,全家總動員,收拾了一堆又一堆的東西。


    離開了這裏,他就沒有再迴來的打算,他住的房屋,屋舍周圍的田地,都是變出來的,當然也要處理一下,不然等他們一夥人走了,原本的大宅良田都憑空消失了,那就成了靈異事件,肯定要嚇壞許多村民,說不定最後還要素來有妖怪之名的包拯來背黑鍋。


    法術變出來的東西,隻要還有法力維持,它們就不會消失,所以毓夙打算找個住在本地的妖怪,把房子和田地轉手給那妖怪,之後就可以讓妖怪用法力維持,就沒毓夙的事兒了。


    至於這個“本地妖怪”,毓夙也已經有了人選。就在這翠屏山上,就生活著一個修煉了兩千多年的狐狸,這狐狸前幾年度了天劫,修成正果,不過它不樂意去天庭當差,就沒去昆侖山或者萬壽山登記,還留在翠屏山上,每天懶散度日。


    而這狐狸在渡劫的時候跑到了當時才九歲的包拯床底下,借星君的功德避過了幾道雷,所以它欠包拯的人情。毓夙知道這件事,卻沒檢舉揭發這狐狸,所以這狐狸有把柄抓在毓夙手裏,有時候就得聽毓夙的吩咐,替毓夙辦事。這迴也一樣,毓夙覺得,狐狸不會拒絕。


    可把狐狸叫來一問,狐狸卻靦腆地說:“二位大人要上京,在下也想去見識見識都城風貌,所以想趁著二位大人的行程,一道上路。能為大人驅使,替大人看守屋舍,自然是極其光耀之事,可在下貪心,卻想更與大人們多親近一些,還望大人允可。”


    狐狸不願意,毓夙也沒法逼它。好在狐狸推薦了它的一個朋友,是翻過三座山頭路程的一個黃鼠狼妖怪。既然如此,毓夙無可無不可,就答應了下來,狐狸立即喜上眉梢,拿出傳訊符,傳了道消息給那個黃鼠狼,然後就拿出了已經收拾好的行李,表示可以隨時上路。


    原來它早有準備啊……毓夙眯了眯眼,覺得這狐狸似乎別有所圖。說什麽想要瞻仰上京風光,它要是真想見識,早就自己溜去了,平常毓夙從來不幹涉它狐身自由。非要跟他們一起走,肯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不知道,這狐狸是打得什麽算盤。


    要是它想算計毓夙,毓夙是不怕它的。可就怕這狐狸的目標是包拯,那位雖然是星君轉世,現在也隻是未滿二十的少年,狐狸平常表現得靦腆淳樸,卻畢竟是狐狸,騙騙小屁孩還不跟玩兒似的。一時間,毓夙已經腦補了無數香豔的聊齋故事。


    狐狸沒有讀心術,自然不知道毓夙在想什麽,仍舊老老實實地站在一旁。片刻又有一道傳訊符迴來,那個黃鼠狼已經答應了替毓夙看屋子,狐狸就笑著說:“這下全妥了。”


    這麽多人一起上路,又有老人(鬆老)和女子(瑤草小仙),當然不可能大家都步行,一行人趕了一輛大車,自鄉間道路上往京城的方向去。


    宋代的時候馬匹稀缺,民間不許私自養馬,所以這拉車的是幾頭活蹦亂跳的驢。而這時候的官道也不是隨隨便便什麽人都能走的,隻有當官的才有資格把腳踩在官道上,其他人擅自走官道,都要被抓起來關著,所以一行人走的是那種“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的土路。


    於是可以預見,這車有多麽顛簸。上路不到半日,毓夙就覺得,他還是走路吧。


    不過其他人都沒說什麽,毓夙也不好意思表現得很嬌氣。畢竟包拯和包興主仆,身為凡人也還沒開口埋怨,毓夙也隻能暗中以仙法緩解一下。


    所以,當天天色剛剛擦黑的時候,見遠處有一座寺廟,毓夙就興奮了,迫不及待地指著那屋簷說:“咱們在這兒留宿吧?天這麽晚了,再往前走還不知道要走到什麽時候才能在遇見落腳的地方。萬一正好被堵在城鎮外麵,那就慘了,所有人都要睡車上。”


    算明天還要繼續上路,好歹今天暫時解脫了不是?這寺出現得真是時候。


    其他人要麽不敢違逆毓夙的意思,要麽就是沒出過遠門,一點經驗都沒有,聽毓夙這麽一說,就停下了車,紛紛下來。黃橋小仙當先,去寺院門口叩門。


    等那裏頭的僧人來開門,一看這人,毓夙就深切地懷疑,這寺其實是個兇寺。和尚滿臉橫肉,壯得像頭熊似的,渾身戾氣,一瞧這模樣就不是好人。雖然以貌取人不好,不過毓夙是外貌協會的,早就因為這一眼而對這和尚產生了不良印象,順帶對他身後的寺院沒好感。


    再看了看天色,其實還不算很晚,完全可以再走一陣。雖說就算是殺人越貨的黑窩,毓夙也不怕他,不過俗話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別在這兒住了。


    以他們這一行人的穿戴打扮,沉重行李,如果是黑賊窩,假和尚們肯定動心。他們要敢動彈,不用毓夙,黃橋小仙就得直接滅了他們。殺人不好,能不殺還是盡量不殺吧。


    剛想示意黃橋小仙,讓他不用提借宿的要求了,毓夙的衣袖卻被身後的狐狸拉了一下。毓夙迴頭,狐狸小聲說:“大人,咱們就在這兒住吧——晚上有驚喜。”


    作者有話要說:寫到這個狐狸的時候,我忽然覺得,要是他早點出現,其實就可以把趙大仙擠走了……遠目


    嗯,今天就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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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差點忘了……有親說沒看過七五,於是我科普一下


    《七俠五義》,改編自清代古典名著《三俠五義》的小說,近代學者俞樾認為《三俠五義》第一迴“狸貓換太子”事,“殊涉不經”,遂“援據史傳,訂正俗說”,重撰第一迴。又以三俠即南俠禦貓展昭展熊飛、北俠紫髯伯歐陽春、雙俠丁兆蘭丁兆蕙合為一俠。實為四俠,增以小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諸葛沈仲元共為七俠;原五鼠即鑽天鼠盧方、徹地鼠韓彰、穿山鼠徐慶、翻江鼠蔣平、錦毛鼠白玉堂,仍為五義士,改書名為《七俠五義》,於光緒十五年作序刊行。是古典名著《三俠五義》的眾多版本之一。


    《七俠五義》全書一百二十迴,前二十七迴,步步深入地描寫了賢臣包拯的事跡;隨後的四十迴,以禦貓展昭和錦毛鼠白玉堂的“貓鼠”之爭為線索,交代了“五鼠”歸附包拯的經過以及包拯與俠客們舉拔年輕清官、彈劾懲處權奸與貪官的情形;最後五十迴,以顏敏巡撫襄陽為中心,由七俠引出王義剪除襄陽王黨羽、打探襄陽王陰謀的故事。


    以上是百度百科的答案,我個人的觀點就是,七五總共分三個卷,第一卷,包三黑和他的基友們(及各種偽.靈異案件 第二卷,我們的江湖充滿基情(又名貴圈真亂 第三卷,勇士啊,快去打倒肉山大魔王啊不襄陽王!(這故事說明總攻+渣攻沒有好下場!


    這小說是清朝人寫的,所以難以避免地出現各種清朝常見的用詞,閱讀的時候說真的有時候像是在看狗血清宮文……話說我年紀比較小的時候曾經有過衝動,把七五行文之中的清朝特色用詞替換成宋朝特色用詞,後來無果……


    然後這小說裏很多三觀問題也是以清朝的大眾三觀角度來寫的,比如說,把伺候的下人特別不當人看這個問題,其實宋朝不是那樣的。還有就是,宋朝人特別蔑視習武之人,尤其北宋,而宋朝相應來說比較重視商業,商人的地位也並不算滴,尤其北宋,但是文中就經常反過來了,這也是清朝的習慣而不是宋朝呀……於是有時候閱讀的時候會有點別扭,不過隻要不是考據黨,就完全不用管它


    要是說總結一下七五的劇情……說真的那挺瑣碎的,都是一個一個的事件。就好比,你不好給一千零一夜寫內容提要……


    以上,科普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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