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島上的土壤很好,植物茂密得很,我想起以前去日本宣傳,在富士山下看到一座寺廟還是什麽,沿著小圓木鋪成的狹長階梯走上去,兩側都是開得蓬勃熱烈的繡球花,藍色的紫色的,熱熱鬧鬧地擠到路上來,天高雲淡,一片碧藍,是我那幾年見過的為數不多的好風景。
島上氣候溫暖,管家替我訂了繡球花的秧苗,用船裝了來,米林也很有興趣的樣子,抱著糯糯,麵無表情地跟在我後麵,看著我把秧苗搬來搬去。
花園裏有個泉眼,水底鋪了白色細沙,本來泉邊是做成石頭岸的,我嫌不好看,準備在泉邊種上繡球花,水清沙白,一蓬蓬的藍色繡球花把枝條壓低,垂到水麵上,光是想象,都覺得很漂亮。
我小時候住在小城裏,時光慵懶,到處都是植物,夏天四點鍾就放學,我背著書包四處遊蕩,小城的建築大都低矮,高不過五層,城南老建築尤其多,小巷子兩側都是低矮圍牆,時不時探出一大蓬開得正熱烈的月季花。
我從小就喜歡植物,我種花很厲害。我媽不太喜歡我,所以我放學之後就在外麵晃蕩,看見漂亮的玫瑰和月季,就問主人家要一枝來扡插,我常常拿我種的花和別人換,在城南有一家,住著個老人,是個退休的教師,他家裏有棵很漂亮的合歡花,我常去他家做作業,他教語文的,教我背了很多古文。
那時候,他妻子已經去世十多年了。
我記得那棵合歡花的粉色花,像小小的羽毛扇子一樣,午後的陽光照在上麵,時不時落下一朵花在我書頁上。
我記得老人撫摸著合歡樹,低聲念一句古文。
那是項脊軒誌。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今已亭亭如蓋也。”
古往今來,無限傷心,一句記之。
後來我大學選了中文。
-
“這是什麽花?”米林忽然問我。
我蹲在地上把花苗附近的土壓好,弄了滿手泥。
“是繡球花。”我直起腰來,用泥手嚇他懷裏的糯糯,小屁孩什麽都不懂,還以為我在和他玩,樂嗬嗬地傻笑。
米林認真地看了一會兒地上的花苗。
“我見過繡球花。”他很簡短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很漂亮。”
“繡球花要長得茂盛才好看,”我把手上的泥弄幹淨,蹲到泉水邊去洗手:“你有什麽喜歡的植物,我要把這花園裏的植物都改一下,最好趕在春天之前弄完。”
米林沉默地想了一會兒,然後抱著糯糯走了。
快吃午飯的時候,他跑過來叫我:“管家說有人找你。”
“誰找我?”我蹲在石子路兩邊種蘭草。
“一個姓趙的。”米林認真地告訴我:“我喜歡楓葉,紅色的楓葉。”
-
我到客廳的時候,趙黎已經等在裏麵了。
我沒換衣服,就洗了一下手和臉,把圍裙脫了。在島上過得隨意,我隻穿著一件寬鬆的淺灰色毛衣,我的褲子都是正式的西裝褲,所以穿了塗遙的褲子,他腿太長,我還把褲腿挽了兩下。
趙黎看到我,愣了一下。
“怎麽了?”我朝他笑笑,拿了茶桌上的點心來吃,在沙發上坐了下來,腰酸得很,我竭力克製才沒有滿足地歎息一聲。
“沒事。”他也朝我笑,新年早就過了,現在是農曆十二月,他從紐約來,天氣肯定是冷的,他身上穿的是正裝,黑色大衣掛在衣架上。
趙家子弟不是好當的,兩三個月不見,他又瘦下許多,明明是最風流的桃花眼,配著消瘦臉頰,竟然也有了幾分所謂的“威嚴”。
他確實是越來越像趙易了。
“怎麽想起來看我?”我端起茶,管家過來,彎腰在我耳邊問我這位先生需不需要留下來吃飯,我讓他通知廚房做幾道清淡的菜。
“迴紐約過年,就順便來看看。”他輕描淡寫說。
趙家和淩家一樣,家族都搬到國外,倒是最老牌的聶家,還在國內不肯動彈。
“等會留在這吃飯吧。”我寒暄兩句,靠在沙發上,笑著看他:“我上次看見新聞,怎麽,你現在想去當老板了。”
趙黎看了我一眼。
這次我沒有避開他眼睛。
“玩膩了,想定下來了。”他端起茶杯來,移開了眼睛。
我笑了一聲,也端起茶來喝。
時針走到十一點半,城堡裏空氣都這樣安靜,糯糯在樓上玩玩具,我種下的繡球花正在紮根發芽,管家又悄無聲息走了過來,告訴我還有十五分鍾就可以開飯了。
“趙黎。”
趙黎抬起眼睛來,看著我。
這雙眼睛的主人,我已經認識他很多年。
遇見他的時候,我喜歡齊楚。
後來我不喜歡齊楚了,我想把我剩下來的一點東西交給他,卻被塗遙騙走了。
準確說來,是我自己不自量力去和塗遙玩,結果玩輸了。
他自始至終這樣無辜。
所以是我的錯。
“趙黎,我們開門見山地說吧。”
“說什麽?”
“如果你是真心不想當導演了,我們現在就過去吃飯,我什麽都不說。如果你是為了別的願意才放棄當導演,你現在就給我停下來。”我聲音平靜得很。
趙黎比我更平靜。
“我們吃飯去吧。”
我一口氣憋在喉頭。
“什麽時候你對我也要說假話了?”我站了起來:“是了,我忘了,你一直都喜歡這樣,不管什麽事,都憋在自己心裏做決定,反正我的意見你不需要聽,也根本不重要,對吧?”
他沒說話。
他握著茶杯的手骨節分明,我認識他七年,他從來沒有瘦成這個樣子。
“趙黎,我真的不想再這樣下去了。”我疲倦地坐迴沙發上:“我也想和你雲淡風輕,我也想裝作什麽事都沒發生過。但是你不要在在背後做什麽事,我們不可能了,真的,是我的錯,但是我們就是不可能了。”
我以為他會反駁我。
我以為他會說“你為我鬥倒了齊楚,結果跟我說我們不可能?”
我以為他會說“我喜歡你,我會對付塗遙,我們走,就像說好的那樣,新西蘭,哈比屯,長滿綠草的樹屋,計劃之中的旅行。”
但他沒有說。
他隻是問了一句:“但這樣對你才最好,不是嗎?”
“什麽?”
“你可以跟塗遙在一起。”他說:“但是如果你不想和塗遙在一起,你可以過來找我,我不怕塗遙,如果你不想和我在一起,你還是可以來找我,我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帶你離開這裏。”
他看著我,眼神這樣誠懇,我鼻子瞬間就酸了。
我別開了臉。
我知道他說的是實話。
他每一次騙我,每一次隱瞞,都是為了我好。是真的為了我好,不是齊楚那種掩藏在受害者麵具下的自私,不是塗遙巧舌如簧的辯解。
但是我們卻走到這一步。
“我想,是我錯了。”我說。
“那次,你受傷醒來的時候,你讓我走,我不該走的。”
我該堅定的,毫不猶豫地,留在你身邊。我在醫院有自己的房間,我可以帶湯去看你,我可以陪你去美國複健,那樣的話,你父親會替你去料理景莫延,我隻要陪在你身邊就好。
我不該去看肖航的運動會,我不該遇到塗遙。我不該想利用他,我不該玩那個危險的感情遊戲,我不該在報複和遊戲之中,一步步陷下去,我滿心都是恨意,一次次算計,每一步都想了又想,最後我鬥倒了齊楚,喜歡上塗遙,卻把你弄丟了。
我現在甚至不敢去想這些事了,我已經走到這裏,迴頭無路,是我咎由自取也好,是我死有餘辜也好,我都認了。
我的籌碼都輸光了。
我鬥贏了齊楚,卻鬥不過塗遙。
我很累了。
那種,在手術室外麵等待的焦急,那些一秒天堂一秒地獄的波折,那些從最愛到最恨的轉折,那些拿著刀子往對方心裏捅的指責,爭執,猜疑和背叛,我都不想再經曆了。
就這樣好了。
你還活著,我也活著,餘生的日子,能夠偶爾坐在一起,喝上一杯熱茶,看一場午後的陣雨,就已經夠了。
-
“小流氓,我不會去找你的。”我告訴他。
“我知道。”他說:“我並不希望你來找我。”
“你迴去當導演吧,小流氓。”你答應過我的,你說你不到三十歲就能拍出魔戒來,現在你連電影都不想拍了。
他笑著,然而是堅定地搖了搖頭。
“以前我跟你說,我這輩子,都要做自己喜歡的事,就是當導演。”他說:“現在我不這麽想了,人一輩子,喜歡的東西不止一樣。有時候,為了這一樣,要放棄另外一樣,並不是什麽可憐的事。我心裏其實很開心,因為有些人活了一輩子,都不一定會碰到其中一樣,我卻多到可以做選擇。”
我不知道再說什麽。
我看著他眼睛,我遇見他那年,他還是個沒心沒肺的高中生,留叛逆發型穿牛仔唱搖滾,一雙桃花眼亂飛。而如今他眼神隱忍,像極趙易。
我很想跟他說:我們走吧,你來的時候坐的是什麽船,我們一起離開吧,帶著糯糯,帶著米林。你當導演,我看書種花,像所有好電影的結局一樣。
但是我沒有。
我隻是問了他一句:“趙黎,你記不記得我剛遇到你的時候?”
他點頭。
“其實我騙了你,我遇到你的時候,已經認識齊楚了。我之所以會在酒吧外麵遇見你,被你搭訕,是因為我知道你是趙易的侄子,我知道你是gay,我想接近你。”
“我們之所以會認識,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騙局。你迴去當你的導演吧,我並不值得你放棄什麽。你不要再當情聖了,趙黎。”
你會走自己想走的路,你會功成名就,你會遇見比我更好的人,徹頭徹尾的,幹幹淨淨的人。
你會有很好的未來,你才二十二歲,你會遇見很多,很好的人。
我隻是一個不甚美好的插曲,你會路過我,像路過你生命裏那些挫折,現在你會覺得痛不欲生,會覺得世界灰暗,但你終會度過這一段艱難路程。這世界上沒有誰缺了誰就不能活,時間是最好的靈藥。
很多年後,你會再遇見我。你身邊會站著別的人,漂亮的,善良的,高尚的人。
配得上你的人。
我們都會微笑,雲淡風輕。
作者有話要說:還有一更。
島上氣候溫暖,管家替我訂了繡球花的秧苗,用船裝了來,米林也很有興趣的樣子,抱著糯糯,麵無表情地跟在我後麵,看著我把秧苗搬來搬去。
花園裏有個泉眼,水底鋪了白色細沙,本來泉邊是做成石頭岸的,我嫌不好看,準備在泉邊種上繡球花,水清沙白,一蓬蓬的藍色繡球花把枝條壓低,垂到水麵上,光是想象,都覺得很漂亮。
我小時候住在小城裏,時光慵懶,到處都是植物,夏天四點鍾就放學,我背著書包四處遊蕩,小城的建築大都低矮,高不過五層,城南老建築尤其多,小巷子兩側都是低矮圍牆,時不時探出一大蓬開得正熱烈的月季花。
我從小就喜歡植物,我種花很厲害。我媽不太喜歡我,所以我放學之後就在外麵晃蕩,看見漂亮的玫瑰和月季,就問主人家要一枝來扡插,我常常拿我種的花和別人換,在城南有一家,住著個老人,是個退休的教師,他家裏有棵很漂亮的合歡花,我常去他家做作業,他教語文的,教我背了很多古文。
那時候,他妻子已經去世十多年了。
我記得那棵合歡花的粉色花,像小小的羽毛扇子一樣,午後的陽光照在上麵,時不時落下一朵花在我書頁上。
我記得老人撫摸著合歡樹,低聲念一句古文。
那是項脊軒誌。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今已亭亭如蓋也。”
古往今來,無限傷心,一句記之。
後來我大學選了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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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麽花?”米林忽然問我。
我蹲在地上把花苗附近的土壓好,弄了滿手泥。
“是繡球花。”我直起腰來,用泥手嚇他懷裏的糯糯,小屁孩什麽都不懂,還以為我在和他玩,樂嗬嗬地傻笑。
米林認真地看了一會兒地上的花苗。
“我見過繡球花。”他很簡短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很漂亮。”
“繡球花要長得茂盛才好看,”我把手上的泥弄幹淨,蹲到泉水邊去洗手:“你有什麽喜歡的植物,我要把這花園裏的植物都改一下,最好趕在春天之前弄完。”
米林沉默地想了一會兒,然後抱著糯糯走了。
快吃午飯的時候,他跑過來叫我:“管家說有人找你。”
“誰找我?”我蹲在石子路兩邊種蘭草。
“一個姓趙的。”米林認真地告訴我:“我喜歡楓葉,紅色的楓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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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客廳的時候,趙黎已經等在裏麵了。
我沒換衣服,就洗了一下手和臉,把圍裙脫了。在島上過得隨意,我隻穿著一件寬鬆的淺灰色毛衣,我的褲子都是正式的西裝褲,所以穿了塗遙的褲子,他腿太長,我還把褲腿挽了兩下。
趙黎看到我,愣了一下。
“怎麽了?”我朝他笑笑,拿了茶桌上的點心來吃,在沙發上坐了下來,腰酸得很,我竭力克製才沒有滿足地歎息一聲。
“沒事。”他也朝我笑,新年早就過了,現在是農曆十二月,他從紐約來,天氣肯定是冷的,他身上穿的是正裝,黑色大衣掛在衣架上。
趙家子弟不是好當的,兩三個月不見,他又瘦下許多,明明是最風流的桃花眼,配著消瘦臉頰,竟然也有了幾分所謂的“威嚴”。
他確實是越來越像趙易了。
“怎麽想起來看我?”我端起茶,管家過來,彎腰在我耳邊問我這位先生需不需要留下來吃飯,我讓他通知廚房做幾道清淡的菜。
“迴紐約過年,就順便來看看。”他輕描淡寫說。
趙家和淩家一樣,家族都搬到國外,倒是最老牌的聶家,還在國內不肯動彈。
“等會留在這吃飯吧。”我寒暄兩句,靠在沙發上,笑著看他:“我上次看見新聞,怎麽,你現在想去當老板了。”
趙黎看了我一眼。
這次我沒有避開他眼睛。
“玩膩了,想定下來了。”他端起茶杯來,移開了眼睛。
我笑了一聲,也端起茶來喝。
時針走到十一點半,城堡裏空氣都這樣安靜,糯糯在樓上玩玩具,我種下的繡球花正在紮根發芽,管家又悄無聲息走了過來,告訴我還有十五分鍾就可以開飯了。
“趙黎。”
趙黎抬起眼睛來,看著我。
這雙眼睛的主人,我已經認識他很多年。
遇見他的時候,我喜歡齊楚。
後來我不喜歡齊楚了,我想把我剩下來的一點東西交給他,卻被塗遙騙走了。
準確說來,是我自己不自量力去和塗遙玩,結果玩輸了。
他自始至終這樣無辜。
所以是我的錯。
“趙黎,我們開門見山地說吧。”
“說什麽?”
“如果你是真心不想當導演了,我們現在就過去吃飯,我什麽都不說。如果你是為了別的願意才放棄當導演,你現在就給我停下來。”我聲音平靜得很。
趙黎比我更平靜。
“我們吃飯去吧。”
我一口氣憋在喉頭。
“什麽時候你對我也要說假話了?”我站了起來:“是了,我忘了,你一直都喜歡這樣,不管什麽事,都憋在自己心裏做決定,反正我的意見你不需要聽,也根本不重要,對吧?”
他沒說話。
他握著茶杯的手骨節分明,我認識他七年,他從來沒有瘦成這個樣子。
“趙黎,我真的不想再這樣下去了。”我疲倦地坐迴沙發上:“我也想和你雲淡風輕,我也想裝作什麽事都沒發生過。但是你不要在在背後做什麽事,我們不可能了,真的,是我的錯,但是我們就是不可能了。”
我以為他會反駁我。
我以為他會說“你為我鬥倒了齊楚,結果跟我說我們不可能?”
我以為他會說“我喜歡你,我會對付塗遙,我們走,就像說好的那樣,新西蘭,哈比屯,長滿綠草的樹屋,計劃之中的旅行。”
但他沒有說。
他隻是問了一句:“但這樣對你才最好,不是嗎?”
“什麽?”
“你可以跟塗遙在一起。”他說:“但是如果你不想和塗遙在一起,你可以過來找我,我不怕塗遙,如果你不想和我在一起,你還是可以來找我,我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帶你離開這裏。”
他看著我,眼神這樣誠懇,我鼻子瞬間就酸了。
我別開了臉。
我知道他說的是實話。
他每一次騙我,每一次隱瞞,都是為了我好。是真的為了我好,不是齊楚那種掩藏在受害者麵具下的自私,不是塗遙巧舌如簧的辯解。
但是我們卻走到這一步。
“我想,是我錯了。”我說。
“那次,你受傷醒來的時候,你讓我走,我不該走的。”
我該堅定的,毫不猶豫地,留在你身邊。我在醫院有自己的房間,我可以帶湯去看你,我可以陪你去美國複健,那樣的話,你父親會替你去料理景莫延,我隻要陪在你身邊就好。
我不該去看肖航的運動會,我不該遇到塗遙。我不該想利用他,我不該玩那個危險的感情遊戲,我不該在報複和遊戲之中,一步步陷下去,我滿心都是恨意,一次次算計,每一步都想了又想,最後我鬥倒了齊楚,喜歡上塗遙,卻把你弄丟了。
我現在甚至不敢去想這些事了,我已經走到這裏,迴頭無路,是我咎由自取也好,是我死有餘辜也好,我都認了。
我的籌碼都輸光了。
我鬥贏了齊楚,卻鬥不過塗遙。
我很累了。
那種,在手術室外麵等待的焦急,那些一秒天堂一秒地獄的波折,那些從最愛到最恨的轉折,那些拿著刀子往對方心裏捅的指責,爭執,猜疑和背叛,我都不想再經曆了。
就這樣好了。
你還活著,我也活著,餘生的日子,能夠偶爾坐在一起,喝上一杯熱茶,看一場午後的陣雨,就已經夠了。
-
“小流氓,我不會去找你的。”我告訴他。
“我知道。”他說:“我並不希望你來找我。”
“你迴去當導演吧,小流氓。”你答應過我的,你說你不到三十歲就能拍出魔戒來,現在你連電影都不想拍了。
他笑著,然而是堅定地搖了搖頭。
“以前我跟你說,我這輩子,都要做自己喜歡的事,就是當導演。”他說:“現在我不這麽想了,人一輩子,喜歡的東西不止一樣。有時候,為了這一樣,要放棄另外一樣,並不是什麽可憐的事。我心裏其實很開心,因為有些人活了一輩子,都不一定會碰到其中一樣,我卻多到可以做選擇。”
我不知道再說什麽。
我看著他眼睛,我遇見他那年,他還是個沒心沒肺的高中生,留叛逆發型穿牛仔唱搖滾,一雙桃花眼亂飛。而如今他眼神隱忍,像極趙易。
我很想跟他說:我們走吧,你來的時候坐的是什麽船,我們一起離開吧,帶著糯糯,帶著米林。你當導演,我看書種花,像所有好電影的結局一樣。
但是我沒有。
我隻是問了他一句:“趙黎,你記不記得我剛遇到你的時候?”
他點頭。
“其實我騙了你,我遇到你的時候,已經認識齊楚了。我之所以會在酒吧外麵遇見你,被你搭訕,是因為我知道你是趙易的侄子,我知道你是gay,我想接近你。”
“我們之所以會認識,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騙局。你迴去當你的導演吧,我並不值得你放棄什麽。你不要再當情聖了,趙黎。”
你會走自己想走的路,你會功成名就,你會遇見比我更好的人,徹頭徹尾的,幹幹淨淨的人。
你會有很好的未來,你才二十二歲,你會遇見很多,很好的人。
我隻是一個不甚美好的插曲,你會路過我,像路過你生命裏那些挫折,現在你會覺得痛不欲生,會覺得世界灰暗,但你終會度過這一段艱難路程。這世界上沒有誰缺了誰就不能活,時間是最好的靈藥。
很多年後,你會再遇見我。你身邊會站著別的人,漂亮的,善良的,高尚的人。
配得上你的人。
我們都會微笑,雲淡風輕。
作者有話要說:還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