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去吧進去吧。”操正東老師笑著趕緊圓場道,“牛老師有事情要麻煩你,想向你了解了解情況,還是進去坐著談吧。”
萬所長半推半就地隨著兩人進了餐館,三人在一間包間裏定坐下來後,便開始點菜。
不一會,餐館服務員就把酒菜端上桌來。
操正東老師一邊開了酒瓶,一邊笑著道:“牛老師作東,那我就來代勞了。”
酒過三巡後,萬所長終於對牛天苟開口道:“剛才聽操主任(操正東老師是萬所長兒子的班主任)說,你是為家裏建房的事來的?”
“嗯。”牛天苟點了點頭,趕忙站起來給他斟滿酒,“我想來了解一下建房收費的情況。”
“上次到下麵去收建房費,我沒有親自去,具體情況我不清楚,你能跟我說說嗎?”萬所長吃了口菜問道。
於是,牛天苟把家裏建房鎮裏許多單位去收費的事又詳細地說了一遍,然後問道:“現在上麵對農民建房有些什麽政策法規嗎?”他的確對這些不太懂。
“嗯……”萬所長想了想,放下筷子道: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和《江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農民建房要符合這樣的幾個條件:一是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的空閑地,二是村民一戶隻能有一處宅基地,麵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如果占用農用地,每戶不得超過140平方米,三是村民如果出賣、出租住房後,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根據剛才操主任所說的情況,你家新建的房屋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麵積沒有超過200平方米,而且是兄弟兩家,應該是符合政策法規的。”
“那……對農民建房,上麵有收費標準麽?”操正東教師也忍不住插言道。這家夥,一句就切入了正題。
“這個,怎麽說呢?”萬所長笑了笑,然後才道,“既然你是我兒子的班主任,今天酒也喝得高興,那我也就不隱瞞,實話實說了。”
牛天苟忙遞過來一支煙,萬所長點燃後接著道:“其實,國家對農民建房也沒有明確規定什麽收費標準。按道理講,農民依法批準建房,由國土資源部門收取《土地證》工本費,由建設部門收取《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即收取‘一書一證’的工本費就行了。
“可是,由於國家沒有明確的規定,各省、各地方政府便自行其是,除了收取《土地證》《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外,還收取很多行政事業性的費用,比如土地登記費、選地費、土地測繪費、土地估價費、耕地開墾費、土地複墾費、管理費、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費、農村宅基地超占費、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費、新增建設用地使用費、土地出讓金,等等。
“這是因為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各地方政府出tai的規定不一樣,各地農村建房的標準不一樣各地管理部門的操作不一樣,所以具體執行到各省、各縣、各鄉鎮,收費的標準就不大一樣,就有點亂了。
“這種亂收費,主要表現在多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上。
“首先說多加收費項目。比如說我們江北省,農民在原宅基地上或荒山、荒坡、空隙地上建房的,按道理隻要收取《土地證書》《房屋所有權登記證》工本費就行了,可是有些地方硬要加上土地補償費、土地測繪費、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費、農村宅基地超占費,有的地方甚至還要加上耕地開墾費,等等。
“不說其他的收費合不合理,就憑收耕地開墾費這一條,簡直就是笑話!農民在自己原宅基地上建房也要收耕地開墾費,到哪裏去開墾?把農民的新房開墾掉嗎?純粹是扯淡!
“再說提高收費標準。農民依法被批準占用集體承包的耕地建房的,按照省裏的規定,‘占一補一’,即建房農民占用了多少土地就要拿出相同數量和質量的耕地來補充,如果這些補充的耕地不能開墾或開墾出來不符合要求,可以加收‘耕地開墾費’。
“可是這個‘耕地開墾費’的標準各省、各地都不一樣,各省有各省自定的標準,各地方有各地方自定的標準。
“比如我們江北省規定,耕地開墾費的標準每戶最高不得超過500元,但是有的地方卻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按新建房的建築麵積來算,每平方米收12~30元,如果占用耕地100平方米建新房,就會加收1200~3000元的‘耕地開墾費’,有的地方甚至更高,每平方米提高到30~100元,農民蓋一間新房得交幾千甚至上萬元的‘耕地開墾費’。
“至於其他項目的收費標準,各地提高幾倍到十幾倍的事,在這裏我就不一一細說了。
“收費項目一加多,許多收費單位就參與了進來,再加上收費標準一提高,農民就自然難以承受了。
“這種混亂的現象在全國各地都有,我們江北省也較為普遍,這些都是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解決管理人員的經費甚至為了地方及部門的利益,擅自出tai的收費項目、製定的收費標準。
“我們新星鎮也正是處於這種情況。”
聽著萬所長的話,牛天苟心裏徹底明白了,對農民建房的過重收費都是地方政府在作祟,絕大部分都是亂收費,看來,萬所長對這種現象似乎也有些不滿。
想起自家的新建房被定性為違法建築的事,牛天苟苦笑了一下,問道:“我們家在建房前就向村民委員會提出了申請,並經過了鎮人民政府審核和縣城鄉建委的審批,為此,還向村裏交了2000元的土地補償費,向鎮裏交了30元的工本費,可是你們建管所去收費的人卻說我們家的新建房是違法建築,並且把牆推倒了一麵。
“我想知道,像我們家這樣的房子算違法建築嗎?”
“嗯……”萬所長遲疑了一下,“應該不算。違法建築是指未經過土地主管部門批準,違反了鄉村建設總體規劃,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而擅自動工興建的建築。你們家通過了地方政府的審批,辦了手續,也交了費,應該是合法建築。”
萬所長半推半就地隨著兩人進了餐館,三人在一間包間裏定坐下來後,便開始點菜。
不一會,餐館服務員就把酒菜端上桌來。
操正東老師一邊開了酒瓶,一邊笑著道:“牛老師作東,那我就來代勞了。”
酒過三巡後,萬所長終於對牛天苟開口道:“剛才聽操主任(操正東老師是萬所長兒子的班主任)說,你是為家裏建房的事來的?”
“嗯。”牛天苟點了點頭,趕忙站起來給他斟滿酒,“我想來了解一下建房收費的情況。”
“上次到下麵去收建房費,我沒有親自去,具體情況我不清楚,你能跟我說說嗎?”萬所長吃了口菜問道。
於是,牛天苟把家裏建房鎮裏許多單位去收費的事又詳細地說了一遍,然後問道:“現在上麵對農民建房有些什麽政策法規嗎?”他的確對這些不太懂。
“嗯……”萬所長想了想,放下筷子道: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和《江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農民建房要符合這樣的幾個條件:一是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的空閑地,二是村民一戶隻能有一處宅基地,麵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如果占用農用地,每戶不得超過140平方米,三是村民如果出賣、出租住房後,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根據剛才操主任所說的情況,你家新建的房屋是在原有的宅基地上,麵積沒有超過200平方米,而且是兄弟兩家,應該是符合政策法規的。”
“那……對農民建房,上麵有收費標準麽?”操正東教師也忍不住插言道。這家夥,一句就切入了正題。
“這個,怎麽說呢?”萬所長笑了笑,然後才道,“既然你是我兒子的班主任,今天酒也喝得高興,那我也就不隱瞞,實話實說了。”
牛天苟忙遞過來一支煙,萬所長點燃後接著道:“其實,國家對農民建房也沒有明確規定什麽收費標準。按道理講,農民依法批準建房,由國土資源部門收取《土地證》工本費,由建設部門收取《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即收取‘一書一證’的工本費就行了。
“可是,由於國家沒有明確的規定,各省、各地方政府便自行其是,除了收取《土地證》《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外,還收取很多行政事業性的費用,比如土地登記費、選地費、土地測繪費、土地估價費、耕地開墾費、土地複墾費、管理費、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費、農村宅基地超占費、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費、新增建設用地使用費、土地出讓金,等等。
“這是因為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各地方政府出tai的規定不一樣,各地農村建房的標準不一樣各地管理部門的操作不一樣,所以具體執行到各省、各縣、各鄉鎮,收費的標準就不大一樣,就有點亂了。
“這種亂收費,主要表現在多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上。
“首先說多加收費項目。比如說我們江北省,農民在原宅基地上或荒山、荒坡、空隙地上建房的,按道理隻要收取《土地證書》《房屋所有權登記證》工本費就行了,可是有些地方硬要加上土地補償費、土地測繪費、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費、農村宅基地超占費,有的地方甚至還要加上耕地開墾費,等等。
“不說其他的收費合不合理,就憑收耕地開墾費這一條,簡直就是笑話!農民在自己原宅基地上建房也要收耕地開墾費,到哪裏去開墾?把農民的新房開墾掉嗎?純粹是扯淡!
“再說提高收費標準。農民依法被批準占用集體承包的耕地建房的,按照省裏的規定,‘占一補一’,即建房農民占用了多少土地就要拿出相同數量和質量的耕地來補充,如果這些補充的耕地不能開墾或開墾出來不符合要求,可以加收‘耕地開墾費’。
“可是這個‘耕地開墾費’的標準各省、各地都不一樣,各省有各省自定的標準,各地方有各地方自定的標準。
“比如我們江北省規定,耕地開墾費的標準每戶最高不得超過500元,但是有的地方卻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按新建房的建築麵積來算,每平方米收12~30元,如果占用耕地100平方米建新房,就會加收1200~3000元的‘耕地開墾費’,有的地方甚至更高,每平方米提高到30~100元,農民蓋一間新房得交幾千甚至上萬元的‘耕地開墾費’。
“至於其他項目的收費標準,各地提高幾倍到十幾倍的事,在這裏我就不一一細說了。
“收費項目一加多,許多收費單位就參與了進來,再加上收費標準一提高,農民就自然難以承受了。
“這種混亂的現象在全國各地都有,我們江北省也較為普遍,這些都是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解決管理人員的經費甚至為了地方及部門的利益,擅自出tai的收費項目、製定的收費標準。
“我們新星鎮也正是處於這種情況。”
聽著萬所長的話,牛天苟心裏徹底明白了,對農民建房的過重收費都是地方政府在作祟,絕大部分都是亂收費,看來,萬所長對這種現象似乎也有些不滿。
想起自家的新建房被定性為違法建築的事,牛天苟苦笑了一下,問道:“我們家在建房前就向村民委員會提出了申請,並經過了鎮人民政府審核和縣城鄉建委的審批,為此,還向村裏交了2000元的土地補償費,向鎮裏交了30元的工本費,可是你們建管所去收費的人卻說我們家的新建房是違法建築,並且把牆推倒了一麵。
“我想知道,像我們家這樣的房子算違法建築嗎?”
“嗯……”萬所長遲疑了一下,“應該不算。違法建築是指未經過土地主管部門批準,違反了鄉村建設總體規劃,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而擅自動工興建的建築。你們家通過了地方政府的審批,辦了手續,也交了費,應該是合法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