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雪依舊在繼續,馳道之上涼州戰兵依舊在緩緩前行,馳道兩側站滿了百姓,他們都是從附近趕來的百姓,沒有人刻意去組織,他們自發的趕到了這裏,就為了給北上的戰兵清理出一條幹淨且能快速通行的馳道。


    馳道對於軍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路朝歌知道、涼州戰兵也知道,涼州的百姓更知道,他們知道戰兵北上是為了什麽,他們能做的不多,隻能用這種方式支持自己的戰兵。


    路朝歌打馬而過,看著馳道兩側的百姓,心裏也是格外的感動,這些百姓並不是官府組織的,換句話說,他們就沒有工錢可以拿,可他們依舊來了。


    “路朝歌……”


    路朝歌循聲望去,就看見了那個從泉州來到平州道生活的女人,但是他並沒有停下來,隻是衝她點了點頭,然後打馬離去。


    一路上,這樣的場景不斷的重現,路朝歌知道,這是涼州百姓的支持,為了對得起百姓們,這一場仗他一定要贏,不僅要贏,還要贏的漂亮。


    草原,一直都是中原王朝最大的威脅,尤其是渾河以南,總是會變成草原人的跑馬場,就算是大楚最強橫的時候,大楚的北方,也曾被草原人侵襲過,隻是這些年才好了一些,一來是因為岔蘇台的不作為,好不容易有了點想法,又直接被路朝歌給抓了,成了草原有史以來最大的笑話,二來就是這些年草原內亂不斷,他們也無力南下。


    最關鍵的原因,就是路朝歌還活著,路朝歌隻用了一場對外戰爭,就讓草原人記住了他,而也是這這一戰,讓草原人再一次意識到,大楚的北疆戰兵從來都不弱,弱的隻不過是朝堂上的那些之乎者也的大老爺們。


    而且北疆戰兵在得到了全力支持之後的戰鬥力大增,他們不止一次的小規模的進行了試探,結果都不如意,而北疆戰兵在和草原人爆發了數不清的摩擦之後發現,原本還很強大的草原人,現在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這才有了,惹禍天王夏侯聞叔的惹禍之旅。


    十天之後,路朝歌率領大軍抵達豐州道,而此時,距離李朝宗登基還有十五天時間。


    步嘉澍帶著一眾將軍前來迎接,這其中還有連山莫樹和賈文和,這二位算是路朝歌一手提拔起來的將軍了,連山莫樹就不用說了,被路朝歌抓了俘虜投到涼州軍麾下之後,一路算的上是平步青雲了,雖然比不上曾經做到了禁軍大將軍,可在大楚他這領軍將軍不知道比禁軍大將軍強了多少。


    賈文和,是路朝歌在懷遠城發掘的駐軍將軍,當時的他是要南下準備入蜀之戰,入蜀之前去看望周靜姝的時候,發現的這麽個人才。


    對於人才,路朝歌從來都不會讓他埋沒,尤其是當時的涼州軍還是很缺人的。


    “劉子騰那邊現在沒什麽動靜?”天色以晚,路朝歌命令安營紮寨休息一晚在繼續趕路,這一路走過來頂風冒雪,大軍根本就沒得到好好的休息,路朝歌擔心在這麽繼續趕路,戰兵還沒抵達戰場,身體就垮掉了,偶爾好好休息一晚上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他現在就把軍隊往冀州邊界上一扔,基本上沒什麽動作。”步嘉澍趕緊迴應道:“他現在的重心好像不在這邊了,他對水軍是越來越重視了,尤其是成州和晉州兩地的港口,他寶貝的不得了,我曾派人去查了一次,但是他的防衛實在是太嚴密了,我的人根本就做不到抵近偵查,港口內到底是什麽情況實在是搞不清楚。”


    “我還叫人去突襲過他在成州的船塢,結果沒收獲不說,還吃了個虧。”步嘉澍繼續說道:“他這麽發展水軍,他想幹什麽?難道他想帶人去南疆發展?”


    “我猜他是要跑。”路朝歌說道:“尤其是這一次,我把他那兩個弟弟抓迴長安城之後,我說過隻要讓我抓住他,他就必死無疑,之前我也不止一次說過,估計他也是看出來了,國內他是沒有機會了,若是不早點做準備逃跑,弄不好小命都得扔在這。”


    “他也確實該死。”賈文和接茬道:“之前幹的那些事,確實是過分了一些。”


    “那是過分一些?”路朝歌冷哼道:“那就不是人該幹的事,反正我是不會放過他的。”


    “那要不要做一些準備?”步嘉澍問道。


    “不需要。”路朝歌說道:“我在濟北那邊已經給他安排好了一切,等他要出逃的時候,自然會有人把他堵迴去。”


    “少將軍,這次北疆一戰,需要我們做什麽?”連山莫樹問出了所有人都關心的問題,所有人都知道,這場對草原的戰爭,是立國之戰,所以他們都想參加,參加立國之戰的那份殊榮,是無與倫比的。


    “你們三個人留下一個人駐守豐州,剩下兩位隨我北上。”路朝歌說道;“六十萬人想要一口吃個幹淨,我最少也需要同等的兵力,就算是少也不能少太多,這一次不把草原人的脊梁骨打彎了,我都不好意思迴去了。”


    “那我留下來吧!”連山莫樹想都沒想就說道。


    連山莫樹不是不想去,隻是他知道,自己雖然現在算是涼州人,但終究不是真正的涼州人,所以有的時候他總是會不自覺的將一些東西讓出去,就像是這次北上一樣,他是特別想去的,可是在豐州的三支駐軍,他是唯一一個不是涼州人的涼州人。


    “我留下吧!”步嘉澍笑著說道:“我這歲數也大了,北疆苦寒之地,我這歲數可禁不起折騰了。”


    步嘉澍的理由有些牽強,不過他確實是不小了,別忘了,他可是李朝宗父親麾下的將軍,和李朝宗的父親年紀相仿,已經五十多歲了。


    “你們三個自己商量。”對於帶誰去不帶誰去,路朝歌是無所謂的,涼州軍戰兵的配置沒什麽區別,每一支在他的眼裏都是精銳之師,不會說帶誰去不帶誰去,就會影響到這次戰爭的走向。


    而此時的北疆鎮疆城,夏侯仲德已經布置好了一切,就等著草原人上門了,可是等了十多天的時間,草原人依舊沒有出現,這讓夏侯仲德以為自己是不是被草原人耍了。


    其實,還真不是草原人耍了他,而是這一場大雪,讓草原人的行軍速度變的格外緩慢,他們可沒有馳道,隻能在將近齊腰的雪中前行,原本十多天的路程,愣是走了快半個月的時間,還沒趕到鎮疆城下。


    這要是換成平時,草原人可能就放棄南下的打算了,可是這一次確實是不得已,日子實在是太難熬了,白災帶來的後果還沒有顯現威力,這隻不過就是個開始罷了。


    鎮疆城方向的消息不斷的匯集到路朝歌這裏,因為馳道被清理的幹淨,來往情報的輸送的速度也快了很多,能夠讓路朝歌不斷的了解前線的具體情況。


    可是到目前為止,路朝歌都沒看到關於草原人的一丁點匯報,這讓路朝歌有些疑惑,不過疑惑歸疑惑,結合當前的天氣,他也大差不差的猜到了,草原人估計是比預期到達的時間要晚一些。


    休整一夜時間,路朝歌帶著人繼續北上,最終還是步嘉澍留了下來,他這個歲數,已經過來還要往死裏拚搏的年紀了,相比於連山莫樹,他已經沒有什麽需要證明的了,他曾經是李朝宗父親麾下的將軍,現在是李朝宗麾下的將軍,算得上是兩朝老臣了,結果肯定是好的。


    六天之後,軍隊抵達幽州,在這裏路朝歌不再前進,從現在鎮疆城傳過來的消息看,草原人最多在有三天時間就能抵達鎮疆城下,進攻最少也要休整一天之後。


    也就是說,戰爭將會在四天之後爆發,這是在沒有特殊情況的前提下,若是中途再出現點什麽意外,估計戰爭的開啟還要進一步的延後。


    路朝歌的整體部署已經基本就位,從古北口出發的謝玉堂和穆斯塔法二人,在他出兵的三天之後,就接到了進軍的消息,現在他們在向著鎮疆城的方向行軍,隻不過因為天氣的原因,他們的行軍速度顯然並不算快,預計抵達戰場的時間同樣會延後。


    這一點,路朝歌並不擔心,他給謝玉堂和穆斯塔法的任務就是突襲,敵軍不抵達戰場,他們提前抵達也沒有意義。


    涼州軍的一眾將軍圍坐在篝火旁取暖,一個個的看著路朝歌手裏的那兩隻兔子,眼睛都冒光了。


    眾所周知,出門在外吃好那是相當困難了,可這種事對於路朝歌來說並不難,隻要身邊有一個叫楊延昭的人就行了。


    楊延昭好吃,不管到什麽地方,他都能給你弄點吃的迴來,可能這就是楊延昭的天賦也說不定,反正每次出征在外,隻要楊延昭在身邊,路朝歌就從來不愁吃的問題。


    楊延昭對兔子這東西沒什麽好感,他總是覺得吃這個東西不抗餓,他更喜歡吃羊和牛,在路朝歌烤兔子的時候,旁邊的篝火旁,他正努力的翻烤著一整隻羊。


    “就這麽兩隻兔子,你們能不能別盯著看。”路朝歌看著一個個眼睛冒綠光的將軍:“那邊有一整隻羊,吃羊肉多好啊!這兔子肉不好吃。”


    涼州軍的這些將軍,哪個不是吃過見過的主,還能讓路朝歌給騙了?


    羊肉固然美味,但是和這麽肥的兔子比起來,肯定是差了一層的,而且這些將軍吃東西又不是為了果腹,他們就是單純的饞兔子而已。


    “就這麽兩隻兔子,你別摳摳搜搜的。”楊延昭聽見了路朝歌剛才的話,他可不想讓人搶他的羊腿:“吃完了我再去給你弄唄!又不是什麽稀罕東西。”


    “那你倒是去啊!”路朝歌瞪了楊延昭一眼:“你也是,就不知道多弄點迴來,你看看這一個個的,跟餓死鬼投胎似的,這麽兩隻兔子夠誰吃的?你那麽大一隻羊,你吃的完嗎?做人要學會分享。”


    “那你分享分享兔子唄!”董成德厚著臉皮說道:“我們也吃不了多少,一個兔子腿就足夠了。”


    “對,可不一個兔子腿就夠了嘛!”路朝歌笑罵道:“你們也一共就八個人,兩隻兔子八條腿全讓你們分了。”


    “那不是還給你留了不少嘛!”夏文宇也笑著說道:“你一個人也吃不了那麽多,你看看我們這些人,都跟你這麽多年了,一條兔子腿你都舍不得了?”


    “舍不得。”反正路朝歌也不要臉:“你們要錢我都能給你們,這兔子腿你們想都別想,想吃自己弄去。”


    “這大雪嚎天的,你讓我們去哪弄。”呂陽暉笑著說道:“我們也沒有楊將軍那本事,到哪都能弄到吃的。”


    “朝歌,你吃過老虎嗎?”楊延昭突然開口問道。


    “沒吃過啊!”路朝歌說道:“你吃過啊?”


    “吃過,不好吃。”楊延昭咂了咂嘴:“那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應該是到涼州之前的事,我往涼州去的時候,肚子餓了,本來想找點野味吃的,結果就遇見了一隻大老虎,那大老虎站起來估計應該和我差不多高,當時它應該也是餓了,看著可是危險。”


    “然後你就把老虎打死了?”路朝歌笑著問道。


    “嗯!”楊延昭點了點頭:“肉不太好吃,吃完了第二天我鼻子就開始出血,出了好幾天呢!”


    “你那是補大勁了。”路朝歌笑著說道:“不對啊!我遇到你的時候,我記得你身上沒傷啊?”


    “我沒跟它搏鬥,它衝上來之後,就被我一拳打死了。”楊延昭很平靜的說道:“扒皮的時候費了點力氣,當時要是有把刀就好了,浪費了一張虎皮,後來我才知道,一張虎皮可值錢了。”


    聽著楊延昭從容淡定的說出當時的經曆,圍坐在篝火旁的一眾將軍,一個個的都是不自覺的咽了咽口水,老虎這東西他們不是沒見過,偶爾出去狩獵,還有獵殺過的記錄,可聽到楊延昭的話,他們還是忍不住感慨一下。


    他們獵殺老虎,那也是有一幫人在一旁幫忙,而且他們手裏還有弓弩,獵殺老虎並不困難,可是楊延昭那就是靠著一雙拳頭,活活把老虎打死了,說活活打死也不準確,人家就用了一拳,算不得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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