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雙手握住麥克風,似乎極為用力,手臂上的青筋微微凸起。鎂光燈照在他的臉上,他隻是唱,聲音澎湃,嘴角含笑。


    台上這個正在揮灑激情的歌手,便是那個給我點了水的人。


    他便是曾經屬於我的——陳諾。


    陳諾,那個我曾經溫柔地唿喚作“阿諾”的男子,用一杯水和一抹麥克風下的光影,就簡簡單單地攻陷了我。我不得不承認我是失敗的。


    同時,我也不得不承認我們是失敗的、、、


    在酒吧點了純淨水,證明了我和他曾經的那場正酣的青春電影,那純白的開端。實質上我們都沒有看到,那也證明了我們的幼稚,以及這場戀情的不可靠。我們的結局終將隻有一個,那便是歸於沉寂。


    迴憶往事、、、


    我不得不承認,陳諾是毒,是我個人的催命的甜蜜毒藥。


    隻是初遇的那晚,我便在臥房內輾轉反側,心心念念的都是台上的那個他。甚至在連他姓甚名誰都不知道的情況下,我便在青春年少的懵懂夢境中,吻了他。


    我不可收拾地迷戀上了他。


    我是真的中了毒。


    所以,我便去找了那毒的解藥。


    可是,這毒邪門至極,它的解藥竟然是毒藥本身。於是,我便在第一次中毒後,一次又一次的解毒中又一次又一次地中了相同的毒,直至毒入骨髓。


    初時,麵對我死纏爛打,他總說我還小。


    確實,我才剛剛過了我16歲的生日。


    但是,我堅信,這樣的年齡也有權利、有自由去追求自己的所愛。


    記得我第一次向他告白的場景,很美。他很美,美得我永遠地忘記不了,美得我即使是被拒絕後也仍然笑意不斷。如果簡簡單單的一句“我喜歡你”也算告白的話,我向他告白過很多次,多得我都記不清了。


    第一次,我站在背著吉他踏著夕陽而來的他麵前,膽戰心驚卻大聲莊重地宣誓並且詢問:“我喜歡你。你讓我你的女朋友,好不好?”


    他隻是莞爾一笑,以看待小屁孩的眼光諒解我的“年幼無知”。


    第二次,我追著清晨邁出酒吧的他,在心疼他徹夜不眠染上黑眼圈之後,死乞白賴地爭執:“為什麽我就不能做你女朋友呢?我喜歡你,我要做你女朋友。”


    他卻在說我還小之後,目光驚奇而憐憫地籠罩著我,說:“我們是不可能的。”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


    最後一次,也正是我最勇敢的一次。我用自己畢生的勇氣為我們的攜手的開端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亦以此終結了自己汲汲追尋的生涯,迎來了青春歲月當中永難磨滅的華美章節。


    我穿過一些在燈光迷離的音樂裏逃避聒噪、落寞的人群中舞動的人,站到了陳諾曾經站過的地方。我掃過在調酒師的兩手之間乖順地遊動著的酒瓶,遙望著吧台前站起身的年輕男子,陳諾。我看到他因為我的行為,慌亂地打翻了水杯。我開心快活地握住那個他每天捧在手心的麥克風,難掩激動地顫抖,卻倔強地朗聲道出清晰的表白。


    人群躁動,有些嗤之以鼻,有些豔羨,有些淡然,也有些激動。


    這些我都不關心、不在意,我隻關心、隻在意他、、、


    他極為平靜。步伐穩定地踏過熟悉的道路,向舞台走來,向我走來、、、


    在我大聲唿喊“陳諾,我喜歡你!”的時候,他大闊步地跨到我身邊,一把奪走了我手中他心愛的麥克風。他表情卻難掩慍怒地衝我低聲說道:“你怎麽就這麽不懂事呢?”


    起初,他一如往日的淡漠使我心驚。不過好在下一刻,他笑得溫暖,那股子溫暖不僅僅浮在薄薄的臉皮上,它牽動著成千上萬的麵部神經,融化在那隻要歌唱才會溫暖的眼眸中、、、


    他暖暖的,拉扯著我撞進了他硌人的胸膛。


    而就在這一刻,我真正正式地闖進了那魂牽夢縈的溫暖之中。


    也許,我們之間發生的一切就如同陳諾的懷抱,不舒服卻難以輕易放手。


    是的。我們的結局不但說不上美好,更可以用慘痛來形容。但是,我一生都無法忘懷,他為我而唱的歌聲裏,我執拗地說“我就是不懂事”的時候,他對我的寵溺。也是自那一刻起,我才敢肯定,陳諾也是喜愛我的。


    猶記得那幸福的最後一次,是在我第13次闖進了那個酒吧的時候,年幼的我徹底得到了劇毒和解藥。那時的我是多麽的開心啊,可是我想到,這我自認為的解藥會在日後為我帶來無盡的傷痛。


    以色列有13個支派,《最後的晚餐》有13個人,直指末日到來的也是13,而我成為陳諾的女友在第13次酒吧之行。也許我們的結局從一開始就注定了不盡人意,就像那不吉利的13寓意的那般。


    我們的結局,一開始就注定了不盡人意、、、


    我愛他,我愛陳諾,即便是他離開了我,離開了我們未出世便夭折了的孩子,我仍舊必須承認,我愛過他。


    是的,他傷害過我。


    可傷害並不能輕易磨滅他帶給我的許多快樂、、、


    那時候的陳諾總是雙手握住麥克風的,他的情愫全部寫在眼睛裏。他偶爾會微笑,那個時候他的目光最溫柔。我第一眼望見他,就想:“躲在裏麵一定很溫暖。”


    我想,自我第一次見到陳諾在台上帶著笑、唱著歌的時候,我便已經沉淪了,沉入了他溫暖的眼睛裏。他那溫暖的眼窩,為我量身織就了一張特屬於我的網。隻是那刹那的一瞥,我的視線就再也離不開他了。甚至連酒吧空氣裏的灰塵都散發著墮入穀底之後的奇妙的幸福感。


    其實,我們也曾經很好過。不僅僅隻是我對他的癡迷,也有許多他對我的寵溺。我們能相處的時候大多在夜晚,白天我要上課,他要睡覺,幾乎沒有什麽時間能讓我們安全地相處。我記得,那些夜晚都有美麗的月色,朦朦朧朧地揮灑著浪漫的氣息,仿佛世間一切美好動人的故事都藏在了月光的籠罩下。


    曾在某個星期五下午放學後的時刻,有一個背著吉他斜靠在校園圍牆的帥氣男子,在等待著我。那是他第一次主動來找我,我開心得完全忘了當時的環境,丟下目瞪口呆的蘇賢,就不顧一切地衝進了他的懷裏,狠狠地在他的臉頰上咬了一口。對,那時候愛極了咬他的感覺。


    而每一次,他都隻是模著臉頰上的齒痕,說:“丫頭,你屬狗的啊?”


    那之後,他時常會騎著輛破舊得會唱歌的自行車接我去海邊,或者帶著把吉他拉著我的手閑逛在舊城區,我也會在節假日打著和蘇賢做功課的幌子去找陳諾,我的生活彌漫著陳諾的氣息。那時候,他不再是初始的那個冷冰冰的歌手,他會親吻我的臉頰誇我漂亮,會在唱歌的時候注視著我,會十分突然而又自然地出現在我家門前的街道上,會、、、我竟一度自大地認為,他的生活裏彌漫著我的味道。


    高三衝刺的最後的幾個月,父母在我身上投入了好幾倍的關注,我們相處的時間便越發的少了,想要在白天神不知鬼不覺地見麵真正成了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隻要有一點點的可能性,我便會在晚上假裝早早地睡了,然後又在臥室裏偽裝出假象,再從二樓的陽台爬下,偷偷地去找陳諾。所幸這種事情以前幹得也不在少數,雖然偶爾會不小心磕著碰著,但卻會引來陳諾的帶著濃濃關愛的責備,也算是值得。


    聽陳諾唱歌曾經是我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各種各樣的歌我都聽過多遍,而《leaveoutalltherest》這首歌我卻隻聽他唱過兩遍,一次是在我們初遇的那天,另一次是在他說分手的那個晚上。盡管我一直知道他對音樂夢想的追尋,但是直到要分開的時候,我看著他唱著《leaveoutalltherest》的眼睛,才明白他眼中的執著竟是那般的堅固,任是萬般的艱難險阻,也阻不了他對他的執著的追尋。我知道,我怕是再也不能糯糯地喚著“阿諾”,倚在他的懷裏,像一隻他圈養的貓。我知道,我和他確實是完了。


    所以,他說得很清楚,他要和我分手了。


    所以,我明白地透徹,我隻說了兩個字、一個詞——“好的”。


    不得不說,他確實傷得我很重,然而,我仍舊是忘不了他,包括一切的快樂和傷痛。這麽多年過去了,那些漂亮的、閃著光環的片段夾雜著刺眼的血肉,雖然被厚厚的塵埃掩蓋了,但是一陣風,哪怕是輕輕吹一口氣,那些苦痛的閃光記憶便會再度重演。那時不時的錐心之痛,三番五次地提醒著那段時光以及那個人的存在,我忘不了。


    陳諾是我那一年的時光中最舒服最溫暖的存在,迴想起來,那曾經的生活竟滿滿的都是他綻放在麥克風前的笑,他指輕觸琴弦的指尖,他誘人沉醉的歌聲,他散發著青春活力的懷抱,他喝著清水的嘴唇,他、、、、、、


    他用麥克風為我編織了一個情結,我可以放下,但是我也承認我忘不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何須昔年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駱昱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駱昱並收藏何須昔年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