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


    答應和勳世奉吃飯,我忽然發現,自己沒有合適的穿著。


    我帶出來的衣服不多,隻有牛仔褲和襯衫,毛衣,外套和匡威的鞋子,穿這樣的衣服與勳世奉吃飯,這種違和的感覺,就好像聽到郭德綱與周立波宣布訂婚並且發誓一生相親相愛一般。


    我想至少去買一條裙子。


    可是小城市裏麵實在沒有可挑選的餘地,市中心的荔枝百貨大樓中,隻有一個名叫白領的牌子還算湊合。隻是,那裏的一條裙子不但需要5000元+,更雷的是,它們的設計全是令人淡疼的水鑽和無語的蕾絲,穿上不像一天工作12個小時以上的白領,而像鄉鎮企業家的風騷的小老婆。


    最後,我還是隻能穿球鞋、牛仔褲和襯衣。


    我能做到的就是把手機放在兜中,不要拎著那個據說能令他發狂的桃粉色機車包。


    從小旅館的鏡子中,看著我這身穿著。


    忽然想起來,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倫敦見勳世奉,似乎,也是這樣的打扮。


    那個時候,勳暮生父親的葬禮結束後,勳世奉大約控製住了局麵,他從紐約飛倫敦開金融會議,可以抽出1個小時的時間看看弟弟,並且請我們吃頓飯。


    於是,我和勳暮生奉命開車從三一學院到倫敦,去覲見勳世奉先生,外加領飯吃。


    因為複活節考試周剛過去,我和勳暮生經過了各種paper,course work,assignment,外加exam的洗禮,我不但寫了自己的作業,還幫他這隻不靠譜的笨熊寫了一半的作業,於是我就被摧殘的活像一隻直立行走的僵屍,木訥訥的。


    從學校到倫敦不遠,差不多1個小時的高速公路,一路上,我都混沌沌的。


    隻是,當勳暮生把車子開進他們家在海德公園一號公寓的停車場的那一刹那,我沸騰了。


    這是位於倫敦knightsbridge的公寓,均價2000萬英鎊,頂層是一個卡塔爾的家夥買的,據說花費了1個億的英鎊!這裏是全球範圍內頂級豪宅中的頂級豪宅,相隔不遠的地方就是白金漢宮、不列顛自然史博物館和泰晤士河流。


    那個時候,我和勳暮生互相對家世和背景都了解的不甚充分。


    學校中,一切人和事都很簡單。


    在三一學院這個圈子中,大家交人交心,不論家世。


    我,nce,你哥哥太腐\敗了!就為了在倫敦落腳打尖,就這麽燒錢,太禽獸了!”


    勳暮生停了車子,淡淡的說,“這是我名下的公寓。”


    我,“土豪啊!”


    勳暮生,“我媽送的。”


    那個時候我知道,勳世奉和勳暮生,不是一個娘生的。


    “我哥隻是過來這裏請我們吃飯,他不願意到外麵的餐廳去,最近不太幹淨。哦,對了,一會兒吃飯的時候,拜托你優雅一些,不要像一個埃塞俄比亞的難民,我哥看不上這樣的吃相,還有,他這次過來……”


    從停車場到門口,勳暮生一直在說他哥哥的八卦。


    諸如,他一向隻結交21歲以上、成年的、可以飲酒的、成熟的白皙的、最好是藍血的美女。女人在他麵前最好穿著得體,一般都是裙子、高跟鞋,外加適當的珠寶。


    “至於你這身……”勳暮生掃描了一下我的打扮,嫌惡的說,“女人穿牛仔褲和球鞋,對於他而言,就好像看見了一條土撥鼠,不過,你怎麽穿都沒有關係,在我哥眼中,你不能算是個女人,隻能算是雌性的動物。”


    我,“……”


    還有,他哥那次從紐約過來,日程表中其中一個事情就是專門和他女友分手,然後送出一套位於邦德街的公寓作為分手禮物。


    我咂舌,“你哥一向出手這麽大方?”


    “不是。”勳暮生搖頭,用眼睛對準了虹膜掃描儀,準備開門,說,“因為那個女人的家族很有富有,以後與他們還有生意往來,所以,……,不然,我哥不會再看她一眼。”


    我,“為什麽?”


    勳暮生,“因為她迷戀上了我哥的臉。”


    虹膜匹配,門打開。


    我,“這是好事啊,至少女人喜歡他,不會是因為他的錢。”


    勳暮生反駁我,“又不用靠臉吃飯,大家族的男人長成他那樣,可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不過女人要是能喜歡上他的錢,似乎更能讓他感覺到安心。”


    我白眼,“你長的也很風\騷。如果想要靠臉蛋吃飯,我看可以。女人為了你的臉蛋都能前赴後繼,一怕不苦,二怕不死。”


    勳暮生,“你為什麽不撲?”


    我,“你是我閨蜜。”


    勳暮生,“白癡。”


    ……


    當時,我隻是覺得,勳暮生的哥是一個頂級怪胎。


    勳暮生的公寓也是一個怪胎。


    屋子中裝修的極為舒服,很簡約,一眼看不過不張揚,隻是那種奢華需要一點一點的品味。這裏牆麵上掛著一些照片,彰顯了主人不平凡的家世。照片囊括了中國近代史中幾個重要人物,勳暮生說,這是他母親家族的舊照,而照片中那個很臉熟,曾經出現在我中學曆史課本中的男人,則是他外公。


    這一切卻與勳世奉無關。


    他是混血兒,因為他的母親是白種人,與照片上的勳暮生外公家族,風馬牛不相及。


    複活節前的倫敦,美如讚美詩。


    繁花似錦。


    陽光好似清透綿薄的絲,灑在房間的落地窗上,讓外麵不遠的海德公園顯得鬱鬱蔥蔥的,有穿著白褲紅衣黑帽的騎手在騎馬,碧透的藍天籠罩著這一切。


    勳世奉坐在一把黑色天鵝絨的椅子上,正在看書。


    他有一張令人難忘的臉。


    隻是陽光照在他身上,讓那張臉看上去有些模糊,好像蒙上了一層霧氣,卻令他的眼睛更加耀眼。


    如同鑽石一般的璀璨。


    飯桌上,我第一次近距離的知道了勳暮生哥哥的傳奇。


    那一年,勳世奉25歲。


    相對於他的地位,這個歲數年輕的有些過分,甚至到了恐怖的地步。


    曾經是他的同行,我當時是這樣想的:——如果自己幸運的話,我3年undergraduate課程可以拿到一等榮譽畢業,然後2年的碩士課程讀完,在我22歲的時候,可以進入一家頂級投行做實習;然後在25歲的時候,可以有機會成為一個分析師之類的人才;但是,我絕對不可能如勳世奉一般,在這個年紀就擁有了自己的科技王朝與金融帝國。


    如今,更是想都不要去想了。


    沒有英國帝國大學的學位,我此生都不可能進入金融街。


    思緒迴來,我抬頭看了看燕城的夜空。


    高,而且透。


    與倫敦截然不同。


    也許是因為緯度的原因,英國的天空很矮,如果到了秋冬那種漫長的黑夜,則壓抑的人透不過氣來。


    勳世奉親自過來了。


    一輛黑色的梅賽德斯,一個司機,一個保鏢。


    我想自己開車門,沒想到他下來,親自為我打開車門,我坐進去,看了看他,他還是一身鋼條一般的深色手工西裝,手腕上鑽石袖扣閃動光芒,呃,和他一比,我果然很像一隻土撥鼠。


    車子重新啟動,緩緩滑行,車內一層水一般的安靜。


    他一直看著窗外。


    從我這個角度看他,印在防彈車窗玻璃上的那張俊臉,和我第一次看到他完全不一樣。


    七年過去了,並不是說他老了,而是,氣質已然不可同日而語。


    那個時候,我隻覺得他犀利無比的年輕,甚至令人感覺到恐怖。


    如今,他則是一個年輕的國王。


    說到底,他之所以顯得比同齡的中國人年輕許多,還是因為畢竟他沒有深陷我們文化中這種近距離搏殺的、令人鬱卒的人際關係,和終生蠅營狗苟、無命運的人生當中去,從而保留了一絲詭異的純真。


    上天從來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得到上蒼的禮物而擁有罕見美麗的大腦,更多人卻好像被遺忘了一般,終生像老鼠一樣,蠅營狗苟的活著。在不列顛讀書的時候,我知道一件事,這個世上有兩樣東西最真實:英鎊和頭腦,而勳世奉擁有both,值得人羨慕與嫉妒,當然,更多的應該是痛恨。


    徐櫻桃總是痛心疾首的罵勳世奉是頂級賤\人!


    這也是一種另類的仰望和崇拜吧……


    他忽然說,“alice。”


    我,“嗯。”


    他,“你,今年到底多大了?”


    ……


    他為什麽又問我這個?


    我,“19歲。”


    他,“……,未成年。”


    我,“成年了。”


    ……


    好半晌,他來了一句,“今天看你,好像中學生。”


    我對著車窗玻璃趕緊看了看,嗯,一身衰衣,沒有化妝,因為那些東西都沒有帶出來,再加上這幾天我跑了這麽遠,瘦了一些,……,的確顯得有些像中學生。


    他,“我覺得自己好像在犯罪。”


    我,“……”


    作者有話要說:大家發現了沒,小艾其實完全不符合四少的審美,這就是為毛他們要走過81章,才能在一起吃飯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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