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完全的混亂。


    袁長靜靜的墜落湖水深處,但腦子裏的思維卻世界最洶湧的暴風雨還要狂躁。整個世界的爆炸性災難,都不袁長腦子裏的一份思考。


    渾身浸泡在冰冷的湖水,體內卻燃燒著憤怒的火焰,以及悲嗆的燃燒餘燼。這股難受不斷折磨著袁長,好幾次都想放棄,可是怎麽也沒法放棄。


    似乎,自己已經沒法繼續追求什麽所謂的成功。腦子裏,全部都是關於真實以及不真實的思維。


    自己還沒有完成,有什麽理由坐下來休息呐?但事實,根本不是自己選擇是否要休息,仿佛一雙無形的手在推動整個事件的進程。


    那份輕鬆感來襲的時候,自己感到多麽舒坦,有什麽理由繼續斬殺呢?可是,根本不容自己選擇坐下,那股難受再次襲來,不知不覺走斬殺的道路。


    有時,自己也會分心。滿以為,那些事情可以轉移注意力,如電影、遊戲、分新區思考其他事情。但自己狠明顯知道自己在分心,而當自己知道“自己在分心”的時候,也沒法繼續分心了。


    袁長感到非常頭疼,自己肯定是被詛咒了,才會想要去斬殺。但另一方麵,自己又很慶幸自己可以斬殺。


    微微動動手指,還能感受到手指的存在。


    咦?


    袁長突然發現,手腕的皮筋不在了!


    為什麽會不在了?自己做了什麽啊?


    不知為何,一股憤怒陡然升起,那股不甘猶如火焰一般熊熊燃燒。


    把我的皮筋還給我!


    袁長腦子裏在嘶吼,仿佛這皮筋是什麽價值連城的寶物,又或者這皮筋擁有什麽非凡的紀念意義。


    都不是,這皮筋本身是撿來的,本身是湖水深處無意遇見的。


    袁長想要安慰自己,想從自己總結的“認命”緩解這份憤怒,想用什麽“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軌跡”之類的話語來消除這份憤怒。


    可是,為什麽要消除這份憤怒?


    袁長感受到燃燒,胸口猶如一顆炮彈,仿佛任何事情都沒法阻擋自己。如果有東西阻擋,那轟碎它。不管是什麽阻擋,算是帝,自己也要毀掉對方。


    不惜一切代價。


    沒錯,我的皮筋不在了,我認命。因為這是已經發生的狀況,但是,接下來,我要斬殺袁長這個角色。


    是因為袁長這個角色存在,才導致我的皮筋不在了。


    我不管什麽理由,我也不管自己是不是瘋了,為了一個皮筋?


    袁長胸口的火焰在翻滾,沒有什麽可以阻擋這份火焰,隨便什麽恐懼或者現實,在這份憤怒麵前都將化作虛無。


    來吧,斬殺袁長!


    把我的皮筋還給我!


    袁長像瘋子一樣,心大聲嘶吼著,為了這個皮筋,為了複仇,必須斬殺袁長這個角色。


    我不知道為什麽自己會這樣,但是這樣,心的憤怒根本沒法停歇。眼淚,緩緩流出,依舊隻有一滴。似乎,其餘的眼淚已經被憤怒給蒸發。


    角色,你死定了。


    把我的皮筋還給我!


    既然皮筋不在了,那你去陪葬吧!


    我不知道還有什麽重要的,親情阻擋我那斬殺親情,恐懼阻擋我那斬殺恐懼。我必須要弄死袁長這個角色,讓他給我的皮筋陪葬。


    袁長整個人都在顫抖,帶起些許氣泡自由升。


    從來沒有哪一刻,袁長如此仇恨著角色,也沒有哪一刻,如此想要弄死角色。不惜一切代價,任何可以使用的東西,都將成為武器。不需要考慮什麽未來,不需要考慮什麽劃算,都沒有。


    隻有一個目標,弄死角色,讓他為自己的皮筋陪葬。


    這是瘋子,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會感謝這種瘋狂。甚至,會嫌棄這股瘋狂還不夠強烈。如果現在有人可以治療我的瘋狂,我絕對第一個弄死他。


    這種瘋狂,才是自己想要的。


    沒有這股決心,自己不過是在兜圈子罷了,玩弄字遊戲的小醜而已。


    要我停止?可以,先讓角色陪葬再說。


    沒有什麽可以讓我停下來,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一個小小的皮筋會讓自己憤怒到如此地步。也許,總會有這麽一個莫名其妙的時刻吧。


    我承認,我的皮筋不在了,我認命。接下來,我要複仇,我要角色陪葬。是這樣,沒有什麽深奧的說法,因為角色的存在導致皮筋的不在,那麽角色必須陪葬。


    我才不在意自己是不是瘋了,也不會思考什麽這究竟劃算與否,又或者這些行為究竟能給生活帶來什麽幫助。


    沒有,統統沒有!


    我是要弄死角色,是這樣。如果有什麽東西可以阻擋我,可以讓我停下腳步,那麽盡管來試試。讓我看看,究竟能不能讓我停下來。


    難受?痛苦?哭泣?


    都很好,我需要這些,負麵情緒才是忠實的陪伴,也是我力量的源泉。但我也知道,恐懼那個妖嬈女子的能力通天,很容易能收服我的憤怒。然後,我變成些許不滿而已。


    很好,我感受到一股緩慢的吞噬感,讓我張開雙臂吞噬我吧!


    我不知道這份吞噬感會不會幫助斬殺,也不知道這份吞噬感是否表明自己在前進。反正角色要去陪葬,一切都隻是拖延的伎倆。


    角色還沒死,不是麽?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隨意怎樣粉飾,都無法改變的東西。談什麽生活的意義,講什麽人生的美妙,說什麽未來的前景。這些,統統都是粉飾。


    我還有什麽事情要去做?弄死角色更重要?


    也許,保證肉體的活著很重要。同歸於盡那不是我想要的,或者說,我想要肉體存活的情況下,弄死角色。


    至於真實,我已經不想去思考關於真實的問題。因為是否能夠觸碰真實,我根本沒法確定。斬殺角色,弄死角色,讓角色去給我的皮筋陪葬。


    這,才是我想要的。


    袁長突然有種感覺,也許這種瘋狂才是第一步的開啟特征。也是說,這麽多章的斬殺,自己根本沒有踏出第一步?


    有可能,不過也不重要。甚至,算這股憤怒被再次熄滅,同樣也不重要。


    角色還沒死,不是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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