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休拉·勒古恩


    1929年——。美國作家。取得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學位。在思考了成為作家的各種方法過後,迴到了最初感興趣的sf上,於1969年發表的『黑暗的左手』廣為人知。被稱作sf界的女王有著的「西方的善之魔女」名號。也作為奇幻作家活躍有著『地海傳說』等作品。


    第1章 我的自我介紹


    期待成為籃球的主力,或是得到名聲愛情和財富這樣成功的故事的讀者,我想對於這個故事應該不會有興趣的吧。


    剛到六月,想要聽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嗎——。


    在這半年之間,就算是想要自始至終的聽發生了什麽,坦白的說我做不到——。


    但是,有什麽,我覺得是從頭到尾了的。


    雖然這確實,那個的正體是什麽,如何看透,對於以後的我的一生也並不是非常必要的。


    類似於獎狀的東西,到現在為止,我一次也沒拿到過。


    小的時候非常喜歡觸身式橄欖球。


    橄欖球的戰略性非常有趣。


    但是因為年紀隻是個小鬼,可以說有一點很致命就是速度不夠。


    但取而代之的是,逃跑的方法,我可謂是非常的擅長。


    高中的運動部可謂全是規則,強隊是那些,製服怎麽樣之類的嘈雜雖然不合我的興趣,但在學校裏關於運動的話題非常多。


    運動自己來做的話很有趣。


    但是,別人來做成為話題來看什麽的,毫無意義。


    不管怎麽樣,在這本書裏關於運動的故事不怎麽會出現是確實的。


    曾經,把自己的聲音灌進磁帶裏聽,現在,用打字機。


    雖然一開始是想要寫在筆記本上的,但重讀了幾頁後,感覺太過死板,非常拘謹,於是就放棄了。


    聲音,用自然的語氣就這麽說出來。試著用這種方法來做了。


    那麽,這個的結果究竟如何呢——


    我的名字是歐文·托馬斯·格裏菲斯。


    十一月就滿十七歲了。


    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


    比起年齡身高還要低些。


    到了四十五歲,果然,還是會說同樣的話,身高很低,嘛,沉默的接受也是沒辦法的。


    在十二三歲的時候,但是那,討厭的忍耐不了。


    在同級生之中顯眼的小鬼頭。


    話又說迴來,一到十五歲,就蹭蹭的長了起來。


    僅僅八個月,就長了有六英寸。


    明白那時的心情。


    就像是在遭受割竹之刑死掉,兩個膝蓋在顫抖。


    長高之後看,就像是巨人似的。


    不,該說是和以前的還是小鬼時候的我相比吧——。


    所以,已經不會再長了,知道了這之後,姑且先安心了。


    現在的體型是有點小的標準型。


    眼睛是灰色的,但並不是非常渾濁的灰色。


    頭發很濃密。


    因為是卷發,所以打算剪短,但還是長長了,亂蓬蓬的很蓬鬆,突出在頭四周。


    每天早上,都以發梳為武器,與這個亂蓬蓬的頭發進行戰鬥,但敗北的肯定是我這邊就是了。


    但是,實際上,這樣的頭發好像相當受歡迎的樣子。


    頭發,是能主張自己意誌的東西。


    但是,這本書並不是關於頭發的故事。


    在曾經剃過光頭的一年裏,我常常是年級中最小的。


    當然,在家裏也是一樣。


    我是父母所生的獨生子,所以是理所當然的了。


    好像是腦袋相當好使的奇怪的小孩子。


    所以,我比一般人要早進入小學。


    以後,比起年齡來我都是優異的小孩子。


    到了四十五歲,果然,也許比起年齡來還會是優異的人吧。


    這一點,對這個故事有關係。


    一個聰明的,奇怪的小孩子的故事——


    然後就有了這本書。


    到六年級的時候,非常的,將一切不放在眼裏。


    因為是非常善於學習的孩子,所以誰也看不上。


    而且,當事人完全沒把這當迴事所以不是什麽問題。


    老師那邊大體上都是很親切的。


    因為是享受教授我這樣的學生的吧。


    有過分寬容我的老師。


    雖然經常讀些課外書什麽的,但卻會誇獎我在讀有趣的書。


    相反的,對於這樣的孩子也有老師將其視為眼中釘。


    但是,這樣的老師大體上,都在指導小流氓,對於十分擅長數學和語文的我來說也連說些諷刺的話的閑暇都沒有——。


    而且,還有其他兩三個人像我一樣,很能幹的孩子在——。


    雖然大部分都是女孩子——。


    不,並不是和我一樣的。


    還有比我更加優秀的人。


    這些人以前為班裏寫劇,被老師拜托製作名單。


    雖然有人說小孩子是殘酷的,但其實並非這樣,連大人的腳跟都摸不到。


    也就是說小孩子都是笨蛋。


    不管是聰明的還是笨笨的小孩子都會毫不在乎的幹些蠢事,會把想到的事情立刻脫口而出。


    說不由心的話這樣的智慧小孩子還沒有。


    小孩子變成大人,一般來說都是意識到在這個世上自己的獨自一人這件事的時候,然後才有了這智慧。


    意識到自己隻是孤獨的一個人的時候,小孩子們會怎麽做呢?


    基本上都會陷入恐慌的狀態。


    然後朝著與「一個人」相反的「大眾」一溜煙兒的跑過去,開始熱衷於製造團體。


    哎呀,像上麵社團,團隊,什麽什麽會之類的,都不顧一切的去做。


    突然之間,大家都開始穿起一樣的衣服來了。


    為了讓自己成為透明人。


    為了讓自己的身影消失。


    就比如說給牛仔褲打補丁。


    這個補丁的打法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打的不對,就會變得顯眼。


    顯眼是不能允許的。


    「顯眼」?


    在哪裏顯眼了?


    當然是在同伴之中了,在其他人,在大家裏。


    大家一起就好。


    人數多的話就安全了。


    我,並不是我。


    我是,運動選手。


    我是,受歡迎的男生。


    我是,我的朋友的朋友。


    我是,本田摩托產生的,黑色皮革的突起。


    我是,一號。


    我是,無數青少年中的一個。


    你看不到我。


    我很安全。


    我們很安全。


    如果,你一個人站在那裏,發現了我們。


    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的通過的話,我們會很高興的覺得運氣很好。


    如果感覺運氣差的話,會用石頭砸你哦!


    你說為什麽要用石頭砸?


    那是因為你,這個穿著在奇怪地方打著補丁的牛仔褲的家夥在,所以會注意也是當然的啊——。


    因為這家夥的原因,我們果然,還是孤獨的一個人。


    因為會讓我們迴想到誰也不是安全的這件事。


    我也會這麽做。


    拚盡一切的做。


    讓人感動的努力。


    現在,迴想起來都感覺想吐。


    我的牛仔褲的打補丁的方法,和皮爾·艾伯羅特是一模一樣的。


    因為皮爾·艾伯羅特的做法,不


    管是什麽時候都是絕對正確的。


    不管是棒球比賽還是什麽的,都能成為話題。


    還有在寫學校的新聞編輯。


    成為編輯的成員的話,還是很簡單的。


    但是,我這麽努力結果卻什麽也做不到。


    為什麽,我也不明白。


    也許是內向的人會有奇妙的味道也說不定。


    這問道,對於社交性的人類來說是臭不可聞的吧。


    當然其中也有把「自己」當做完全不正常的孩子在。


    這樣的孩子已經完全和團體同化了。


    但是,基本上的小孩子們,隻是,在做樣子而已。


    真正的內向是向著別處的。


    但即使這樣,在表麵上,和同伴們,都能很好的交往。


    如果我也能這樣做的話,那該有多好啊!


    我發自內心的這麽想。


    是要完全的成為完美的偽善者嗎,我不知道。


    成為了偽善者,既不會給其他人添麻煩,在學校的生活也是肯定能一直很好的進行下去的沒錯。


    但,實際上,就算我拚命的假裝這麽做,也欺騙不了同伴中的任何一個。


    因為大家覺得有趣的事情,我一點也不覺得有趣——。


    對於這樣的事情,大家看得很清楚。


    所以,沒有將我作為對手。


    這樣也因此,我對於這樣的家夥們抱以輕蔑的態度。


    因此,我對於貫徹著完全孤立主義的家夥們,並不喜歡。


    但是在初中三年級的時候,有個大個子男孩。


    這個從出生之後就沒有刷過一次牙感覺的這家夥,一直都穿著白色的運動夾克。


    這家夥接近了我。


    不管怎麽樣,對於對方接近我這樣的經驗一次都沒有過,而且對於大個兒會歡迎什麽的,不可能。


    這種家夥隻會被別人說壞話。


    「那家夥隻是個傻瓜」什麽的,


    「那個傻子太無聊了,真煩人」


    隻會說這種話。


    雖然我也這麽想,但一直以來都沒法說別人的壞話。


    這種擺架子的行為也讓人反感無法喜歡。


    但是這樣一來,就像是把我身邊的所有人都當成傻瓜一樣,對於這樣的自己,也感覺是無法忍受的討厭。


    就是這樣,怎麽也靠不住的狀況。


    你應該也能明白的吧?


    如果,你曾經也處於這樣的狀況之下的話,肯定會覺得似曾相識沒錯。


    不能太顯眼,雖然一直都是這麽想的,但成績全都是a的話就麻煩了。


    但是,因為「體育」的福,就避免了全都是a了。


    但也並不是我的體育差到了這種地步,自始至終的,都翹掉了課,所以隻能得到最低的「d」而已。


    你說我為什麽要翹課?


    因為我實在是無法忍受體育老師索普。


    「喂,格裏菲斯,聽好了,濟慈和雪萊什麽的既然轉過頭就會忘記,那麽至少對於打籃球的方法什麽的,看一看學一學不是挺好的嗎?」


    一直都是什麽濟慈和雪萊的。


    對其他的孩子,也說過一兩次幾乎一模一樣的話。


    而且是發自心底的,憎惡的說。


    咬牙切齒的,吱吱吱……擦擦……的。


    蠢貨,對我說濟慈和雪萊什麽的,毫無用處。


    因為我所擅長的是數學和科學。


    但是,因為索普他對名為濟慈和雪萊的詩十分怨恨的,反而讓我生起好奇心了。


    然後讀了讀一年級的文學教科書裏的濟慈的作品『夜鶯頌』。


    因為這教科書裏沒有雪萊,所以還特意到市圖書館裏去了借來雪萊全集來讀。


    之後,在舊書店看到那本書的時候,想也沒想的就買了下來。


    這是因為教授籃球的索普給我介紹了雪萊的『解放了的普羅米修斯』。


    這也許應該十分感謝他才是。


    但是,也不會就這樣享受三個小時的索普的體育課。


    但是——可以嗎,最近經常這麽聽說——。


    我不管是在什麽樣的場合,都絕對不會迴答的事情。


    就比如說,


    「不管是濟慈還是雪萊,不管是sin還是,轉過頭就搞忘可不行


    所以,老師隨便把球扔過來是可以的哦」


    說這樣的話也不算是體罰。


    也有孩子這樣做。


    在初中一年級的時候,有一個黑人女孩,在上數學課的時候,突然的對老師頂嘴。


    「老師,不要用你那手碰。我的紙是碰不得的。既然對我的做法不滿意。那麽你就趕快消失吧」


    這樣簡直就像是想要吵架一樣。


    對於這樣惡劣的頂嘴,老師那邊什麽都沒有做。


    隻是想要教學生數學而已。


    所以,隻是為了吵架的吵架,這樣也需要相當大的勇氣。


    這樣的勇氣我十分的羨慕。


    在現在我也是這樣想。


    但是我做不到。


    這樣的勇氣我沒有。


    我不會吵架。


    那麽,要怎麽做?


    到能夠忍耐的限度,一直忍耐下去的站著。


    然後覺得到了限界除了跑出去沒有其他辦法了。


    但是時常的,也隻是默默的站著而已。


    對於憤怒的老師試著笑。


    「對不起」


    不知為什麽像這樣道歉。


    想要笑這樣的感覺在胸中,一點點的上升,然後變成無法忍受的心情。


    笑容不禁讓自己的表情崩壞,然後想要跺跺腳了。


    摘錄自集英社cobalt文庫y.a.係列『兩人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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