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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克果寫過這樣的東西:
記憶是最基本的條件。藉著叫做記憶的方法,人們才能經由迴憶,將經驗變成神聖的存在。經驗裏有努力與責任的伴隨,無差別性的記憶則無所謂努力與責任。基本上,迴憶是一種技術——
這三天裏我自己的行動是什麽,我一點也想不起來了。我到底去了哪裏?做了什麽事?我完全不知道,因為我的腦子完全被濃霧彌漫,根本無法傳遞記憶這種東西。我了解這是因為這個記憶可能危及我的生命,所以我才會一點也記不得。這是潛意識的自我防衛,我的腦子不讓我想起這三天的事。
這好像就是那位瑞典教授告訴我的,所謂的“交擾模式”。這是可以統合不同的感覺領域,而得到感覺的能力。一出生就全盲的人,如果他成人後有機會因為角膜移植手術,而奇跡性地獲得視力,那麽,就算他在全盲時期能在語言與觸覺上很清楚的認知三角錐與圓柱的差異,但在得到視力之後,首次麵對三角錐與圓柱時,卻很難光靠視覺,就說對何者是三角錐,何者是圓柱。
同樣的,也很難分辨小狗與小貓。可以說盲人時代得到的認知,無法應用於從眼睛得到資訊的時候。不過,隻要一閉起眼睛,抱起小動物,就立刻知道是貓還是狗。麵對三角錐時也一樣,隻要閉上雙眼,用手一摸,就馬上知道這是三角錐。人類的感覺領域嚴重地影響個人認知,要完全改變感覺領域所造成的認知,要花相當長的時間。
我走在迪蒙西村的小路上時,可能是四周景物全被薄雪覆蓋的關係吧?我對周圍的環境既不覺得感動,也不覺得害怕,隻覺得心情十分混亂。我已經四十二年沒有踏上這塊土地,卻沒有四十二年再度重逢的激動,仿佛昨天、前天我都在這裏,甚至覺得好像從來沒有離開過。迷霧一直盤據在我的腦子裏,我恍恍惚惚地在小路上來來迴迴地走著。
迪蒙西確實很像我所熟悉的坎諾,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所不同。若要說明它們到底有何不同,或許可以用“有人戴上和我很親近的人的麵具,出現在我麵前”來形容。
我在冰冷的空氣中,因為腦子裏一片迷霧而整個人恍恍惚惚的,時而來迴走動,時而停下腳步,並且閉上眼睛觀想自己腦中的世界。我腦中的銀幕有兩部電影,一部是新電影,一部是老片子。這兩部電影的場景雖然完全相同,但看起來卻是兩個世界。坎諾和迪蒙西就是這樣的兩個世界,所以它們是兩個不同的地方。每當天要亮的時候,我就重新有這樣的感慨。
在恍惚中的我,被憤怒的情緒操縱著,並且在無形的手推動下,做了種種的事情。雖然我是在思考無法走出迷霧的情形下做出那些事情,可是那些非我自主意識所進行的行為,又是非常深刻的真實體驗,讓我感到強烈的疼痛。記憶那些事情讓我痛苦,也讓我無法逃離這裏,於是那些事情終於出現在我的畫作上。我想過,或許我不應該再畫了,因為作畫可能讓我陷入危險之中。
我的記憶來自未來,應該就是讓我的心情恍惚不知所措的原因。或許用“記憶”來形容並不正確。不,“未來”這個字眼或許也不正確。因為我是活在複數的場所裏的,是活在複數的時間裏的。成為我腦中記憶的,是未來的事情,也是現在的事情。對我來說,千年之後的未來,就是昨日。
出現在我腦海裏的風景,來自和現在的我的意識不同的地方,那是和現在不一樣的意識場所。一般來說,那就是過去吧!迴憶應該隻來自收藏著經驗的記憶盒子裏。但是我不同,我的迴憶不等同於記憶中的經驗。這是耶和華的意思。耶和華進入我的身體,便把祂未來要做的事情,成為我的記憶。
再見到迪蒙西時,我一點激動的情緒也沒有,隻覺得有些無趣。這和風景從未來飛進我的腦子裏,讓我激動得想趕快把那個風景畫在畫布的心情比較起來,存在於現實世界的這個村子,給我的最大感受,就是冷。
我隻想著趕快結束這裏的事情,待在這個村子裏的時間,實在是太無聊了。我還想快點迴到畫布前,坐在被陽光曬得暖暖的凳子上,埋頭作畫。
我的腦子裏早已失去齊克果所說的無差別性的瑣碎記憶。存在我腦中的,隻有像砂金一樣發出神聖光芒的微小部分,它們以迴憶的型態,存留在我的記憶裏。但是,這些記憶並不是我自己選擇的,而是像一陣旋風似的,從未來世界的某一點,一次又一次地吹進我的內心,為我築起記憶之牆。
迴憶需要技術與努力,可是我卻沒有這兩樣東西,我是無法迴憶的。因此即使如昨天那麽接近的日子,也不會存在我的記憶裏。我的快樂之地,隻在那片記憶之牆裏麵,牆的另一邊是我絕對不會觸及的地方。
我對這裏的每個地方都沒有感覺。我不知道我這麽說是否得當,但是,我覺得我的腳現在所站立的冰冷村子,像一個所有重要東西都被抽光了的空殼。
坎諾城也給我相同的感覺。坎諾城像一塊一再被用力擰轉的海綿,現在不管再怎麽用力擰,也無法從這塊海綿上擰出一滴水來了。這是我站在巨大的坎諾城前麵時,唯一的感覺。
一走進城內的石頭堆中,進入我眼簾的,不管是中庭還是曾經當作斷頭台的圓石;抑或是位於拱門之外,隻能小窺一角的墓園,全被雪覆蓋著。石頭很冷,這個城堡就像一座冰宮。走到外牆上的迴廊,迴廊的地麵也全被雪覆蓋了,完全沒有人類的足跡。這麽冷的冬天,當然沒有人會在這個時候來這裏吧!村子的上空有一層薄霧;本來應該是淡綠色的山丘,因為雪的關係,而呈現出白色的起伏,一直綿延到森林那邊。
我也登上倫敦塔,沿著螺旋狀的階梯往上走,來到冷風直吹的塔頂。眼下的山丘腳下,是覆蓋著濃濃霧氣的尼斯湖,風景仿佛東方的山水畫,是色彩清淡的世界,天空的霧氣隨著高度變淡,因此可以從高處看到湖對岸的森林。那裏的森林也一樣被著白雪,樹梢上斑斑點點的白雪模樣,像是撒了糖粉的甜點,看起來非常華麗。湖的相反邊,是可以直接通到城堡的凱斯魯路。這條路的另一頭,就是商店街。站在塔頂上,也可以看到商店街的屋頂。
這座城堡讓人覺得怪怪的。倫敦塔比想像中的小,塔頂上的空間大概可以容納十個人站立,可以說相當窄小,這令我有點意外。我以為塔頂或迴廊的寬度都應該更寬才是。我每次登上塔頂,就有這種感覺。
我呆呆的站在塔頂上,忍受著寒冷的空氣。雖然冷,但是站在這裏還比較好。我磨磨蹭蹭的,拖延著工作。我感覺到害怕,心跳速度變快了。腦子裏響起一個聲音,要我趕快去那裏,所以我是非去不可了。
鞋子踩在雪上很滑,下階梯時必須更小心。為了不滑倒,我很小心地走著塔的石階。城的內部到處可見鴿子巢,不論走到哪裏都可以看到鴿子,這個城堡已經變成鴿子的公寓了。沒想到人類的封建權力,竟為二十一世紀的鴿子,提供了理想的居住環境。
來到中庭,進入可以走下地道的狹窄入口,打開從口袋裏拿出的手電筒。融化的雪水滲入地下道,所以地下道的地上濕答答的,也可以聽到從上麵滴落到地麵的水滴聲。空氣中充滿水、泥土和苔蘚的氣味。
地下道的走廊很長,位於這裏的這個入口,大概不容易被發現吧!眼前有石蓋,它和牆壁之間有一道相當寬的縫隙,把石蓋推開的話,就會出現一個可容一人出入的空間。我走進那個空間,然後再把石蓋推迴原位。
石隧道裏有股味道,但是這個味道還不至於令人不舒服,而且隧道裏還相當暖和。隧道裏雖然暗,但隻是靜靜待在這裏的話,並沒有什麽不便。所以隻要習慣了這樣的環境,誰都會喜歡這裏的。
這裏還算寬,即使穿著大
外套,也可以向前行動。不過卻必須趴著前進,所以穿著禮服的話,就不適合進入這裏了。盡管這裏沒有什麽水氣和泥沙,不會弄髒衣服,可是遇到必須趴著走的路段時,就必須顧慮膝蓋是否會磨破了。
我一麵用手電筒照著前方的路麵,一麵慢慢前進。這條隧道相當長,又因為必須四肢著地趴著走,所以速度快不了。爬行了一段距離後,終於看到左手邊的一個橫洞了。來到這裏後,隧道變窄,必須脫掉外套才好前進。折騰了半天,好不容易脫下外套。我把外套摺好,放在一旁,才辛苦地爬進橫洞裏。
小的時候,這個橫洞雖然狹窄,我也可以輕鬆出入。如今自己長大又變胖,兩個肩膀根本就抵住隧道的最上麵了,想掉頭轉個方向都不可能,所以隻能繼續趴在地麵上,慢慢的向前爬行。
我小時候想像過:如果這裏發生坍方,會有什麽樣的情形?每次想到這個問題,我就感到強烈的害怕,甚至好幾次都夢見自己在隧道裏麵時,前麵和後麵都發生坍方了,而在無法唿吸、幾乎窒息的痛苦下驚醒。其實,這裏是石頭堆砌而成的,根本不會發生我所想像的坍方情形。
艱苦的爬行一直持續著,如果不知道前麵是怎麽樣的情形的話,實在很難堅持下去。終於爬行到抬頭就可以看到有隙縫的金屬蓋子的地方了。這條隧道也就到此為止了。我爬到金屬蓋子的下方,舉手把蓋子往上推。這個金屬蓋子和小時候一模一樣。雖然已經完全生鏽、破敗了,但是形狀和以前完全一樣。
其實,這是當然的,因為除了我以外,根本沒有人會來這裏。自從我離開這裏後,這間地下室就被封死了,位於上麵廚房牆壁的某一扇門,被人用泥土、磚塊填滿了。所以,現在住在上麵的家庭,並不知道他們的腳底下有這麽一間地下室。
經過大約二十分鍾的辛苦爬行,終於來到這個地下室,也終於可以站立起來了。但是,我的動作必須盡量輕盈,否則就會揚起讓人無法唿吸的塵土。飛揚的塵土令人肺痛,引起激烈的咳嗽。
牆上有開關,但室內卻沒有電燈,也沒有電。地上的光源無法到達這裏,這裏是完全漆黑的,如果關掉手電筒的光源,誰也無法在這裏行動。我拿著手電筒,照視著四周的牆壁。泥土與塵埃造成的黑斑,黏著在牆壁的各個角落。相形之下,鋪著石頭的地板顯得幹淨多了。因為我以前來過這裏好幾次。
我呆呆的站著,讓混沌的腦袋稍微休息一下。這個氣味!這裏的濕氣和塵埃的氣味!還有時間與黑暗的氣息!好久好久沒有聞到這個已經被我遺忘許久的氣味了。我的腦子裏還是一片朦朧。現在是什麽年?今年是西元幾年?今天是幾月幾日?我現在在哪裏?在做什麽事情?這裏是哪裏?我在這裏做什麽?為什麽我會進入這樣的地方?現在我正準備做什麽?我到底是誰呢?
不知道答案是什麽。我是誰?現在在這裏做什麽?為什麽我的腦子裏一片模糊?為什麽我來過這裏好幾次?
狹小的室內牆邊,有一張老舊的木頭桌子,桌麵上有一層厚厚的泥。
拉開抽屜看,裏麵有一本小小的,但是挺好看的筆記簿。筆記簿上的筆跡是我的。
啊!我想到了。
我經常是這樣的。睡了一個晚上後,翌日會突然想要想起昨天所做的種種事情。例如會想:我在什麽時候,做了什麽事情?我總是在第二天早上,對著自己昨天畫了一整天的畫,自問:這是什麽畫?是誰畫的?看著昨天晚上烤的麵包,想:誰把麵包放在這裏了?
今天確實是十二月二日——對,今天是十二月二日。馬上就是修殿節了。我是猶太人,今天是十二月二日。隻要知道這個,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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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九日
我一直四處尋找耶和華的蹤跡。在寒冷的山毛櫸森林中尋找、在黑暗的上方湖泊畔尋找,但是耶和華到底在哪裏?祂在某個地方,讓草地上的野草燃燒起來嗎?讓樹枝噴出火焰了嗎?我一邊這樣期待著,一邊獨自四處尋找它的蹤跡。
我跪在掉滿山毛櫸落葉的草地上,數次彎下腰,額頭觸著地麵;或爬到古城的塔頂,看著湖的方向,我不斷地祈求著,希望能見到神一麵。可惜我一直沒有如願。
迴到應許之地以後,迦南的每一個人都在尋找耶和華。可是,就算世界被烈火燃燒,他們仍然見不到耶和華現身;就算世界發生了毀滅性的大地震,也不見耶和華出來拯救世人;就算世界被暴風雨侵襲,人們還是見不到耶和華。可是,耶和華卻現身在微風吹拂、草木輕搖的黃昏微風中。
所以我也在平靜的夕陽餘暉中,在隨著風飛舞的落葉中、在溫柔的細雨中,側身傾聽,凝神注意尋找耶和華。但是,不管是哪裏,都沒有現身。
我相信耶和華,從來沒有懷疑祂的存在。祂是這樣的接近我,與我的心靈結合在一起。我相信祂是確實存在的。我不隻在祈禱的時候希望能夠見到祂,就算平常時,也渴望見到祂,希望它能聽到我想複仇的心聲。
就像曾經去尼羅河畔救人的摩西,我也被逼到絕境。如果我也能在燃燒的草地上,聽到耶和華的聲音,我絕對不像摩西那樣猶豫。不論神命令我去哪裏,我都會去。我從來不懷疑祂的力量與存在。
我想見到耶和華,總是全心向他祈禱。我的祈禱是那樣的真誠,所以祂和我合體了。我變成耶和華。我全身充滿力量,我要實現正義。
隻有力量,才有正義。沒有力量的話,就什麽也沒有。我想說的是:沒有力量的話,就會被送進毒氣室,誰也救不了我。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運。在十字軍時代,就有好幾萬以色列人被殺害。那些被殺害的以色列人並沒有做什麽壞事,隻因為是以色列人,就毫無意義的被殺害了。
即使沒有被殺害,也會被社會遺棄,被視為和動物一樣的低等生物,關進籠子裏。我知道他們把我關進蒙拓斯精神醫院的原因。他們實際上是想殺死我的,可是現在這個時代不能隨便殺死一個人,所以就把我放進有著高高圍牆、厚厚牆壁的鐵格子籠裏。他們打算讓我一輩子待在籠子裏,不讓我說話,也不讓我知道我母親的事,甚至銷毀我們母子在此生活過的痕跡,當作我們母子從來沒有來過這裏。他們想讓我從這個世界消失,因此,他們用電擊對付我,讓我變成廢人。
所以我一定要複仇。不,應該說以色列人必須定期性地進行複仇才行,否則就會被瞧不起,別人一有機會,就會把你當成奴隸。以色列人已經被埃及人、巴比倫人、納粹黨人欺負得很慘了。以色列人的命運如果不是成為別人的奴隸,就得永遠地流浪嗎?
我帶著這樣的宿命出生,一點希望也沒有,這樣實在太悲慘了吧!我並不是自願來到這個世界的呀!我從來也沒有想過要來這個世界。我不說話的原因,並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圍的別人低,或不會說話,我隻是不想說話。我隻想一個人待在冥想的世界裏,與耶和華對話。
所以我殺死波妮·貝尼。我把她殺死,然後將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因為我是耶和華,所以我可以辦得到。我一旦和耶和華合為一體,身體力量就源源不絕,自然什麽事都能辦得到。
我不是很清楚當時到底是什麽情況,總之,我先把波妮的頭,從她那個貪愛男人的身上摘下來,然後殺死佩琪的狗,將狗頭與狗身分開,再找一根棍子從狗脖子的空隙處插入,再把波妮的頭插在棍子的另一頭。就這樣,我完成了擁有狗的身體的波妮。這是真正的“母狗”。她的毛色黑得發亮,仿佛天生就該是這樣的動物。
這個女人下流又專愛打探人家的隱密;一旦打探到別人不願為人知的隱私,就到處散播。這種行為不是很令人討厭嗎?可是,做這種低
級的事,就是她的人生。她就是這樣的人。人世間為什麽會有這麽討人厭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後,東嗅西嗅,看看哪裏有可以讓她發揮本事的地方,這不正是狗的行為嗎?這不是人類的行為。不過,動物還比她可愛,因為動物很誠實,它們對自己的一生是忠實的。波妮是低級而一無是處的生物。
我看著完成後的奇怪母狗波妮,不,應該說是我看著波妮的真正麵目,笑了好一會兒。她的真正麵目是**的母狗。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類的姿態生活著,我覺得很好笑。
然後,我把狗身的波妮推到聖誕樹的最高處,擺放在枝葉之間。這樣的話,就可以從枝葉的縫隙看到波妮的臉了。看到她呆然若失的眼神,和極度驚恐的表情,我又笑了。
就在這個時候,我的身體開始顫抖,整個人完全恍惚,眼前出現了迦納地,耶和華站在迦納地之上。我先是變得無法動彈,接著便整個人倒了下來;我極力忍住想突破喉嚨的叫聲。終於,我終於見到了,我見到我的神了。我也終於了解了。原來是要這樣做嗎?
我第一次見到神,才真正的理解信仰這個東西,也了解到為何古代的神祇們想要活物獻祭的原因。我全身都在發抖,我明白是神附身在我身上之故。不管我在森林裏走了多少路,在枯葉上跪了多久,都見不到神。必須像現在這樣,有積極的作為才行。耶和華是有力量的神,所以我們也必須顯示力量,才能向祂祈求。
神不是一點力量也沒有的木偶。至少祂不同於我的以色列的神。祂有時會化身為魔神,允許我們向做了壞事的民族進行報複。這就是名為耶和華的神,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我覺得全身充滿幸福的感覺,並且明了到以苦行的方式來接近修道者的心情。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成長。以前我從來沒有如此接近過神。我終於見到神了!
而且,耶和華還教了我。波妮·貝尼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就是b·p和b·p。原來如此,難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們的命運原本就應該在一起。我懂了,原來就是這樣。
這個世界錯誤叢生,變得愈來愈複雜,人們對信仰充滿疑慮,終於讓神不高興了。
像波妮那樣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種。她是世界上最差勁的狡猾**者,隻要給她一點小錢,誰都可以和她上床,卻故作清高,在客人麵前說我的壞話,說我是性變態,經常騎著腳踏車,去偷看村子裏的女孩洗澡。還謾罵、嘲笑我,說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個色情狂。並且說我也偷看她洗澡。其實她是為了掩飾自己淫蕩的罪行,為自己辯護,才拿我當擋箭牌。我對於在酒店**者的肉體一點興趣也沒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體放在豬肉上。既然她那麽想讓人看到她的身體,這樣一來就可以讓人看個夠了。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開來,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教堂門口前的花叢中。因為先知耶穌要給她的懲罰,所以腳要放在教堂前麵。接著再把她的兩隻手臂,放在天文望遠鏡之上。
十一月三十日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從信仰耶爾的古早時代起,開創有價值之路的存在者,總是孤獨的。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宗教教祖,是在歡樂氣氛之下誕生的。
真正的信仰是孤獨的事情。因為走在已經開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絕對不是一個追隨者。不論是迦南之地,還是亞曆山大、麥加、耶路撒冷,還是印度或中國,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應該是孤獨的。求道者在沙漠裏、在藤蔓糾結,有著無數蛇蠍的叢林裏、在沒有人煙的洞穴裏,過著沒有幫助的生活。他們必須忍受孤獨,必須自己找到能與神見麵的方法。他們必須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麽事,才會讓神高興。
記錄他們艱苦的過程,最後終於得以見到神的書,就成了聖書。我現在的過程就是這樣。或許我也該把我的這個發現寫下來,遍留給後世。那些說“這是神已經死亡的時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這麽認真尋找神跡的人。他們沒有人像我這樣,受到了徹底淩虐。
真正想追求神跡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獨的人;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兄弟、親戚,是絕對孤獨的人。這個世界上已經見不到這樣的人了。
今天我殺死了菲伊·艾馬森。我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把手臂從肩膀拉下來,然後把連著頭部的軀體,放在消防車的上麵,腳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擺在飛機裏。菲伊·艾馬森和消防車很相配。f·e對f·e,是神分類過的同質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然後,我又在那一瞬間看到了神。我的兩肩像被人用力搖撼一樣地抖著,我全身發抖,像痙攣似的停不下來。當我跌坐下來時,我看見迦南之地,而偉大的耶和華,就站在那片土地上。我雖然覺得疼痛,但還是一直看著耶和華的姿態。神與迦南之地,應許之地。
此時我始知何謂法喜。那正是被神的手撫慰過的人,才會有的感受。我雖然覺得痛苦,卻又感動到無法形容。我一麵痙攣,一麵任由淚水不斷地流下來。然後,我的耳朵旁邊響起神的聲音。神很高興地和我合體,直接表明祂的喜悅。
我欣喜若狂,覺得無上光榮,是神告訴我,這個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快感。我也要感謝把我生下來的母親。現在我已經和耶和華合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華,任何事情我都辦得到!神也感到喜悅。藉著和我合為一體的方式,他表現出祂的喜悅了。
菲伊也是個可惡的人。她喜歡說話,最愛散播謠言。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別人的不名譽事件。她不會宣傳好的事情,對於不夠好的事,她卻會地說成油添醋地說成見不得人的事件。她喜歡這麽做的原因,是想把人當做動物一樣來瞧不起。其實,她自己就是一隻因為低級的欲望而蠢動的動物。
她和波妮一樣,經常說我的壞話。那些壞話都是她們虛構的,所以受到今天這樣的報應,是理所當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裏的女人的身體一一撕裂,這是耶和華的旨意,我是這個旨意的執行者。我就是這樣向耶和華祈求的。我隻要完成殺死女人的複仇行為,耶和華就一定會現身和我見麵。
這本筆記簿上記錄著這些事情,所以將來也會成為聖書。老實說我不喜歡血腥,可是隻要活物獻祭的血能讓神感到喜悅,就能提高我的地位。多神教時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這種方法,來求取神的喜悅。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會也引用這個做法,當時人們撲殺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聖職者的地位,能保護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殺死了柯妮·達文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這麽做了。這個女人罪惡深重。如果她是個歡場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個老師,而且利用她做老師所擁有的特權,一點慈悲也沒有的傷害天真兒童的精神。她所做的事,是神絕對不能容忍的事。
在迴教齋戒月的日子裏殺人,實在是罪孽深重的事。但我不是迴教徒,所以應該無所謂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諒了世人,我也要殺死這些言行汙穢的女人的身體,再原諒她們的靈魂。遺憾的是,她們被殺死以後,就不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被撕裂的身體,當然也不可能還原成原狀,讓我無法再殺她們一次。
她們真的是很可惡的女人。因為我很老實,不會反擊,就把我當成小貓那樣地任意擺布。柯妮尤其可惡,她是一個老師,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時期裏,她有責任好好照顧她所教導的孩子,但是她卻多年來不停的在眾人麵前嘲弄我,說善良年幼的我像隻愚蠢而動作緩慢的大型哺乳動物,讓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我的無力抵抗,對她來說是個優點,因為她隻能藉著取笑我的方式,來讓其他小朋友發出笑聲。她是個沒有能力的女人
,是我最最不能原諒的人。
所以我也擰下柯妮的頭,把她的頭放在學校玄關的鍾塔,插在圓椎屋頂的頂端,讓去上學的學生們和老師們,都可以清楚的看到。為了讓大家了解這是耶和華的作為,我便把希伯來語的耶和華之名的“y”字,畫在她的額頭上。鍾塔與柯妮·達文生,是c·t與c·t,又是絕佳的搭配。她工作的地點,就是暴露她死狀的最好場所。
我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水塔的閘門上,兩隻手臂放在煙囪裏,身體放在運送木柴的貨物列車上。這樣的話,她的身體就會隨著列車繞行整個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屍體。
村子裏的人開始感覺到有個以殺害女人,並且毀壞屍體為目的的殺人魔出現了,並且就在村子的外圍徘徊時,一定會緊張得議論紛紛,有人可能會認為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個冷血的殺手殺死了,或許也有人會認為她們死於經常在北邊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其實神性就是如此。正義與瘋狂,道德與破壞,是比鄰而居的。這就是信仰。基督教徒不是殺害、鎮壓、拷問過數十萬無辜的生命嗎?如果沒有那樣的事,如何贏得大眾的臣服呢?
變成埃及人奴隸的以色列人,他們覺得他們信仰的神耶爾的力量不夠大,所以才會尋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華。於是耶和華成為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幫助他們離開埃及。可是,耶和華雖然是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卻是埃及人的冷血災難,最可怕的惡魔。祂血染尼羅河,將虱子與病毒送到埃及的各個角落,讓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餓死。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殺了全埃及剛剛出世的男嬰。比起希特勒,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些都是我從書上閱讀來的。
耶和華對血有抗體,麵對屍體被撕裂的埃及人時,祂可以無動於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為感動而全身顫抖,就像小孩子一樣。祂善嫉又易怒,嚴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違反這項禁忌,祂會毫不猶豫的加以殺害。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為何變得寬大了呢?因為神失去了神性與年輕。猶太的神就是那樣,我不想崇拜那樣的神。那樣的神像個生病的老人。猶太的神必須是年輕而有活力的強者,祂必須比任何神都強悍,並且行事果決,這樣才能拯救一直過著趴在地獄裏生活的以色列人。地獄裏的生活不是寬大的救濟行為拯救得了的。死掉的埃及人並非完全沒有錯,他們無理地讓以色列人做奴隸,隻求以色列人為他們奉獻,卻一點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華決定的。我聽到了神的旨意,我隻是執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這裏是蘇格蘭的荒野之地,幾乎沒人想住的遙遠北方,神以前真的來過這裏嗎?神真的會從遙遠的迦南,無視距離遙遠,現身在任何地方嗎?祂真的會同時現身在全世界的數百萬個信仰者麵前嗎?
無論如何,現在耶和華確實在這裏。所以,我今天殺死了佩琪·卡達。我把她的手臂從肩膀扯下來,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我也把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放在打開掛鍾的後蓋,將頭放在鍾擺盒子裏。這就是p·c和p·c。我這樣做之後,神又現身了。我的身體因為信仰的感動,又開始痙攣了。
佩琪也很可惡。她也是一個真正可惡的女人。迴想起來,她才是最可惡的女人,因為她和我們母子受到傷害的事情完全無關,卻用那種態度來對待我們。媽媽和卡達先生一點關係也沒有,還經常帶我到卡達先生的店買東西。我們在卡達先生的店裏花了很多錢,買了很多玩具。
所以,卡達先生一直很感謝我們。母親能夠那樣賺錢,是因為有我這樣安靜的小孩,為了彌補對我的強烈虧欠感,她便經常帶我去卡達先生的玩具店。
佩琪之所以會和村子裏最有錢的卡達先生結婚,是因為卡達先生老了,很快就會死了;她是個很會算計的女人,這是大家公認的事情。可是,她的婚姻和**有什麽兩樣?如今她可以成為有錢人,能在村子裏最熱鬧的街道擁有三家店麵。houseovertimejewelers珠寶鍾表店、夏洛茲餐廳和維多利亞高級女裝店都是她的。而尹凡梅斯車站前,好像也有屬於她的大店麵。這些都是從她的丈夫那裏繼承來的,不,是偷來的。除了上麵說的那些店以外,村子裏的雜貨店和玩具店,及堆放食品材料的建築物,都是她的產業。她是老板,隻負責叫人做事和收錢。我小時玩的玩具,都是在她的店裏買的。
且不論這些。她最讓人不能原諒之處,就是她不僅隱藏自己的卑鄙行為,每次在我經過她家門前時,她總是露出冷笑,以叭噠一聲大力關上門的方式來諷刺我,而且在她們女人們聚會的時候,把我當成嘲弄的話柄。她一定不知道我很清楚她的行徑吧!
就像我前麵所說的那樣,我們母子一點也沒有危害到她,反而還對她家的生意有貢獻。卡達先生曾經拜托我做事,我幫他完成了,他很感謝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時候,總會舉起手來,和我打招唿。
媽媽是卡達先生的重要客人。在我家還算有錢的時候,也曾經協助過卡達先生,讓他的生意日漸茁壯。這些事她都不知道。總之,她是個惡劣無禮,不知廉恥的女人。我還知道她曾在瑞典當過妓女,為了不想讓人知道她的過去,所以來到這裏之後,就很快加入那些怨恨我媽媽的女人中,並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對那些女人的忠誠。
我把佩琪的身體放在船上,讓大象馱著她那被撕裂下來的雙腳,把她的雙手放在巴士裏。佩琪從前是個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夠欺騙有錢的老男人,村子裏有很多男人曾經對她纖細的腳,和白皙的手指,懷抱著憧憬。
十二月五日
我已經厭煩破壞了。但是,還有一個該死的女人,我隻好又動手了。這個女人是琳達·史汪森。我什麽也沒有做,隻是把她殺了,然後把她的屍體放在林伯格廣場的中央。這當然是因為林伯格廣場的縮寫也是l·s的關係。
這些女人本來都不會有事的,但我讓她們成為我與神相遇的紀念品。如果我一直被關在精神醫院裏的話,當然的,就永遠也沒有人會給她們責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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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什麽都明白了。為什麽我會畫圖?為什麽我會有未來的記憶?濃霧的世界中,人們的視力等於零,我在讓我自己完全浮躁的記憶中,迷迷糊糊地殺死了很多人。我隻知道我殺人了,至於我是怎麽殺人的,我已沒有感覺了。我現在隻覺得很痛快。
我尋找我的記憶,思緒像在濃霧中、在森林深處徘徊猶豫一樣,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殺人了,但殺人的感覺卻不很明確。不過,即使這樣,我的心情還是豁然開朗了。我全部想起來了,我覺醒了。我是殺人者,我是奉耶和華之名殺人的殺人者。
這本筆記和我所畫的畫一樣,都是來自未來。我終於明白了。以前因為不明白,所以覺得很多事情不合理。不過,現在那些都不重要了,因為我來自未來,我所做的事都放在未來,我隻是抱著那些事情的記憶,來到過去的世界罷了。
這本筆記簿就是證據。毫無疑問的,這是我的筆跡。我記得寫這本筆記簿的時候,也知道寫下來的東西都是事實。殺死那些可惡至極,害死我媽媽的女人時,我所獲得的快感,我也記得很清楚。所以這是未來我要寫的,因為我現在才來這裏。筆記簿追趕著來到過去的我,也來到了這裏。
我暫時恍惚了一會兒,然後把筆記簿放迴抽屜裏,再進入溝中,讓金屬板恢複原來關閉起來的樣子,爬進狹窄的隧道中。我不覺得歡喜,也不覺得絕望,我隻覺得情緒激動。我讓手電筒的光線照著前方,專心地在隧道裏爬行。
來到隧道中比
較寬的地段後,我穿上外套,再繼續四肢著地地爬到出口。一到出口,我就移動石頭,再爬出城堡的地下道,又移動石頭,再把石頭蓋迴去。
我把手電筒收進外套的口袋,走到通往地下道的中庭。已經是黃昏的時間了。天空沒有下雪,但是空氣卻更加寒冷。有一邊的雪被夕陽染成了黃色。
一走出城堡,就看見一大群的像烏鴉一樣警察堵在我的前方。警察的後麵也圍了很多人。看來他們是在等我。大概是我進城堡時被人看到了。
“打擾了。”一名警察非常客氣的說。警察後麵還有數輛引擎尚未熄火的警車,白色的蒸氣不斷地從排氣管冒出來。
“這裏發生重大的案件,所以我們現在處於非常警戒的狀態。你不是村子裏的人吧?”
我說我不是。警察立刻說:“那麽,能請你到葛利夏警局迴答一些問題。”
“不能在這裏問嗎?”我問。
“這裏很冷吧?而且,我們的問題或許會問很久。”
警察接著用下巴指指警車,說:“我帶你上車。”
“我能拒絕嗎?”我問。
“很遺憾,你不能拒絕。”警察說。
“你有權保持緘默,並且聘請律師。還有,今後你的所有發言,都將作為呈堂證供,所以請小心說話。”
然後,他把左手伸出來,瞄了一眼手表上的時間,對他的同伴說:“現在是十二月三日,下午四點四十分。請記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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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三日的黃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兩名警察從警車下來,巡視坎諾城的周邊。有霧,看不到位於山丘下的尼斯湖。
從昨天的這個時候到今天的現在,一整天都沒有下雪了,不過,因為有風的關係,天氣還是冷得讓人發抖。感覺上好像隨時會下雪。
巡視過一樓的迴廊後,警察進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著又登上已經有許多鴿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倫敦塔。站在塔上時,他們看不見迪蒙西的商店街,轉個身之後,也看不到另外一邊的尼斯湖。因為沒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兩名警察就一起下塔,並且踩著雪地,走過中庭,來到後麵的墓地。雪地上的腳印並不多,看起來應該是同一個男人的腳印。這兩名警察沒有把這一點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別的地方到處都有植物的關係,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積得特別厚。墓石之間有隻烏鴉。在一片雪白的世界裏,這隻烏鴉顯得特別突兀。因為積雪相當厚,所以走起路來特別辛苦,但那隻烏鴉卻把嘴巴伸入雪地裏,好像在戳什麽東西。烏鴉好像戳到什麽了,正用力想把那個東西拉出來的樣子。
警察踩著雪一走過去,烏鴉立刻張開黑色的翅膀,發出叭噠叭噠的聲音飛走了,警察來到剛才烏鴉停留的地方,確定了剛才烏鴉確實是在拉扯某個東西。他們雖然沒有想到那會不會是屍體的問題,卻還是滿在意的。
警察的腳邊,有一條白色、細繩一般的東西。因為被雪覆蓋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條繩子,沒想到那東西還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卻揚起一大片雪,還因此嚇了一跳。
那是個網子。直徑一碼左右的金屬圈上,掛著白色的網狀物。金屬圈的下麵,是長約一碼的木製把手。警察拿起這個看起來很像捕蟲網的東西,看了一下子之後,判定這東西沒什麽意義,便把它放了迴去。
但是,在走迴城堡時,警察覺得好像有些不對勁。首先覺得奇怪的是網子很新,不像是用壞、用舊了而被丟掉的樣子。既然是新的,就沒有被丟棄的道理。
其次,這支網子是做什麽用的?如果它是網,那網眼也未免太粗了。這麽粗的網眼,如果要捉像鳳蝶那樣的大型蝴蝶還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話,就會被跑掉。更何況現在是冬天,這種季節不應該出現捕蟲網這種東西。還有,這支網子頗有分量,用這樣的網子捕蝴蝶,肯定會把蝴蝶的翅膀弄壞,那就做不成標本了。
那麽,這支網子是做什麽用的?為什麽會被丟棄在這個地方呢?怎麽樣也想不明白。不過,當他走到有很多石頭的中庭時,他突然想到了:這是撈魚用的網子。用來撈湖那邊的魚用的。這麽一想,他就豁然開朗,不再考慮這個問題了。
兩位警察走出城堡後,就沿著城牆繞行,然後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帶已完全被煙霧彌漫。上星期這裏的地麵上到處是色彩鮮豔的山毛櫸落葉,現在落葉完全被雪覆蓋,迴歸塵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圍繞著湖的小路。兩位警察沿著湖邊小路走著。空氣中隻有他們自己發出的腳步聲,和湖麵上傳來的微弱水波聲。這裏原本就是人少車也少的安靜小村子。他們覺得空氣愈來愈冷,天空果然開始飄下細雪。上空好像傳來風的聲音,警察抬頭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霧氣外,什麽也看不到。
他低下頭來,繼續在積雪小道上走著。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腳步,他想中止這個他認為沒有意義的巡邏。走在他前麵的警察也停下,迴頭看他背後的夥伴。他們雖然沒有對話,但都了解對方的想法。
就在那時。空氣裏出現一個震動冷氣的異樣聲音。兩位警察立刻彎下腰,降低姿勢。那聲音的尾音拉得很長,很像動物的叫聲。警察們伸直腰杆,緊張地看著湖水。他們覺得異樣的聲音是從湖水那邊傳來的。
那是從未聽過的一種聲音,和任何他們熟悉的動物聲音不同。這聲音撼動冰冷的世界,讓兩個男人的精神緊張到極點。這兩個警察拚命的看著湖麵,想要從那裏發現聲音的來源。
第一個鑽進他們腦中的想法是:這是傳說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發出的聲音。此時的他們,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說法。因為除了這個,他們想不出這世上還有什麽生物會發出這樣的聲音。他們一直盯著水麵看,並且認為水怪正撥開濃霧,發出巨大的水聲,準備登陸了。
他們等了一陣子後,水怪都沒有登陸。那聲音依舊很大聲,兩位警察要對話時,如果聲音不夠大,對方就聽不到。可是再仔細聽時,會發現那個拖著長長尾音的聲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穩波浪聲,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麵時,應有的激烈水聲。
他們想水怪現在一定是靜靜地待在湖心了。於是他們一再集中眼力,看著湖心的方向。可是這一天的霧實在太濃了,天色又漸漸暗了,因此他們根本看不到湖心。
“迴去吧!”一名警察說。他的眼裏有驚慌的神色。他的心裏雖然想著應該不會有什麽可怕的事,卻抵不過現實裏這奇怪的吼聲帶來的恐怖感。他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情,也找不到繼續待在湖邊的理由。
迴到警車裏的話,就可以用無線電聯絡,通知別人這裏的情況;也可以利用車上的電腦,得到新的訊息。總之,繼續留在這裏聽這個奇怪的聲音,不僅沒有意義,說不一定還會發生什麽糟糕的事。怪獸電影裏不是常有那樣的情節嗎?他可不想發出慘叫地成為第一個犧牲者。
另一個警察對想折返的警察說:“我這邊很快就看完了。”
於是兩個人在奇怪的吼聲中,沿著湖邊的小路快步前進。其中一個警察記得前麵有個小棧橋,小棧橋下有條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階。這是走到停車之處的捷徑。
“這是什麽聲音呀?”警察指著湖心方向說,他的夥伴搖搖頭,隻低聲說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問話的警察沒有聽到同伴的迴答,因為他已經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聲音實在太大了。他也沒有迴頭看他的同伴。已經看到右手邊的停船處了。木頭棧橋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棧橋上有雪,倚靠在這裏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積雪。因為連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
們都不想站在棧橋上。
走在前麵的警察踏上石階,他一跨步就跳上兩三階。這時,在後麵的警察突然發出聲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麵的警察聞聲停下腳步,站在石階上迴頭看。隻見他的同伴站在雪中,舉著手,眼睛一直看著後方的棧橋。
“什麽事?”已經走上石階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煩的表情。這個時候誰都想快點迴到溫暖又安全的車子裏。
“看那邊。”他指著小船。站在石階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個很像剛才的烏鴉的東西。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棧橋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這個白色的世界裏,有個黑得發亮的東西,顯得非常突兀。黑色的東西在小船裏,還沒有被雪覆蓋。不過,如果沒有被發現,還繼續留在那裏的話,遲早會被雪覆蓋住。
站在石階上的警察的職業精神蘇醒了,臉上露出“那是什麽呀”的表情。於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階,在異樣的吼聲中發揮勇氣,逐漸靠近那艘有問題的小船。另一個警察則跟在他的身後。
警察的腳雖然已經上了棧橋,但心裏還是有點猶豫。不過,他還是戰戰兢兢地在棧橋的木板上前進,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東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時,警察應該不至於害怕到這種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聲中,似乎什麽事都讓人心驚膽戰;更何況水中還可能隨時會冒出像山一樣巨大的水怪。
擔心打滑的腳下、霧中的湖心、船內,警察按照順序注意著這三點,才慎重的踏出腳步,終於來到小船前麵。
四艘小船的船緣和艙板上都覆著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樣子與其他三艘不同,因為它的艙板中央,有個相當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並沒有雪,它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個大行李箱。不知是絲還是緞之類的黑色布,把某個東西包裹起來了。
警察覺得這是個有點圓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沒有想到這是人類,隻覺得它的樣子像個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體。但是再仔細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長袍,這時才有或許這是人體的想法。
不過,說它是人體的話,卻不見它有頭部;而且好像是長袍的下擺部分,被卷起來壓在身體下了,所以看不到兩隻腳。它真的很像一個被平放著的、有點圓的方形行李箱。
還有,它也沒有手,所以整體的感覺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跡。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貼在身後;也就是說袖子裏是空的,如果沒有頭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話,很難讓人感受到人類屍體的悲慘或可怕。但是,警察還是在雪堆中,看到頸部的斷麵了,因為這一部分有點被雪遮蓋住了,所以不能立即發現。那果然是肉體損壞部位的痕跡。看到那個紅黑色傷痕的瞬間,警察覺得血液逆流,緊張的情緒達到最高點。
警察反射性地低頭看自己的腳下,同時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亂動。他認為應該會有腳印。他努力觀察棧橋上的雪地,可是他絕望了,根本不可能發現兇手的腳印,因為雪地已被腳或手塗抹掉了,淩亂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個完整的腳印;本來或許還可冀望找到一點點的鞋底紋路,也被剛剛開始下的雪給蓋住了。完全無法從這樣的雪地上,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小船上也一樣,艙板上的雪跡並不平整,顯然已被破壞過,而且剛剛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無法看到可以成為證據的痕跡。
警察氣得“嘖”了一聲,抬頭看看天空後,又轉頭看看被濃霧深鎖的湖心。那可怕的吼聲還在持續中。
“我待在這裏。”他鼓起勇氣對他的同伴說。“你迴去車裏和中心聯絡,然後再帶塑膠布過來。好嗎?”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後說:“知道了。”
另一個警察快步走往車子的方向。
我和禦手洗教授一起在位於村公所的總部。窗外開始下雪,暖爐內的柴火持續燃燒著。此時巴格利和湯姆都不在這裏,他們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現在都還沒有見到他們。
現在在這裏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約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們。禦手洗教授又說了一些關於這幾個案子的共同點。他說到目前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歲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這個村裏出生的人,她們都沒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過。他說得沒錯,受害者中沒有男性,也沒有年輕的女人。
此時,約翰的手機響了。
“我是約翰·霍金斯。”約翰對著手機說。“什麽?發現屍體了?在哪裏?”
約翰的聲音很大,在暖爐旁邊的禦手洗教授迴頭看他,房間裏的氣氛立即緊張了起來,“又開始了!”的念頭從我的心底躍出。真受不了!這種情形到底會持續到什麽時候呢?到底要死幾個人才肯罷休?到底是為了什麽?
“坎諾城棧橋的小船中嗎?那……是誰?”約翰好像在大叫一樣地說著。我了解他的心情,但是他問那些話根本沒有意義。
“還不知道是誰,但是知道是女人,穿著黑色長袍的女人。嗯。”約翰看著禦手洗教授的臉,重複述說通話對方所說的內容。說完這些就安靜下來,聽對方說話。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裏的誰死了。還不知道死者是誰……沒有手腳和頭?是嗎?知道了。我會馬上和局長聯絡,然後立刻趕去。什麽?你說什麽?吼聲?一直有不知道是什麽在叫的吼聲?很大聲嗎?那是什麽聲音?是尼西嗎?”
在場的警察們聽到這段話,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經在西奈學校的山上聽到奇怪聲音的約翰和我,怎樣也笑不出來。
“知道了,會馬上趕過去的。”約翰關上手機,站了起來。
“屍體呢?”禦手洗教授問。
“在坎諾城小船停泊處的小船中。沒有手腳和頭,隻有身體。那個身體被黑色綢緞質地的長袍包裹起來了。還不知道那是誰。”
“黑色綢緞質地的長袍?”教授說,約翰此時又打開手機,按著機上的數字鍵,好像是想向巴格利報告的樣子。
“我是約翰。坎諾城的棧橋那裏發現女性的屍體了。沒有頭和手腳……”巴格利聞言怒吼,大叫“怎麽會這樣!”的表情,立刻浮現在我的腦海裏。
“我也會從這裏立刻出發。是,是,我知道了。”約翰才關上手機,手機的鈴聲馬上再度響起。
“我是約翰·霍金斯。”約翰好像咬著牙說的,聲音從齒縫裏出來。
“噢,是。琳達。”約翰說著,他的聲音和表情明顯地柔和了,大家也都鬆了一口氣。
“什麽?你說佩琪不見了?”聽他這麽一說,大家又都緊張了起來。
“我想應該沒有問題吧!什麽?為了謹慎起見?嗯,你和亞文去她家,發現她不在家,所以打電話給我。知道。我會告訴局長。”約翰說著,準備掛斷手機。就在這個時候,禦手洗教授出聲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約翰的手機,說:“我可以問幾句話嗎?”於是約翰就把手機交給教授。“嗨,琳達,我是烏普薩拉大學的禦手洗潔。我想請問你幾個問題,你為什麽會去佩琪的家?”
接著,他靜靜地聽對方說話。“琳達,這個我知道。但是,沒有被你看到的人,應該不隻是佩琪·卡達一個,為什麽你會特別在意她呢?”他問完這句話後,又默默地聽對方的解說。這次琳達說的話好像比較長,他沉默的時間也就比較久了。
“琳達,我希望你說得更詳細一點。這件事很重要,或許這就是解決這個的關鍵。至少,這將是一個重大的線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們四個人之間,一定有什麽事是和她們四個人都有關
係的吧?”
在場聽著教授和琳達說話的人,心裏都很緊張。這四個女人的年齡相仿,而且都是這個村子裏的人。可以說她們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經驗,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麽細微的瑣事,隻要是你知道的,請你都告訴我。就算是你可能記錯,或者是你個人的看法,都請你說出來。至於要如何判斷這事情,交給我處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達開始述說了,教授隻是拿著手機,默默地聽著。過了大半晌,教授才開口:“ok,希望以後你再說詳細一點。我們再聯絡。”
接著教授就關掉手機,把手機還給約翰。
“約翰,請你和丹弗斯局長一起先去坎諾城的棧橋,然後立刻把屍體帶迴來好嗎?我要馬上去葛利夏的醫院,準備檢查屍體的事情。隻要有屍體,就能推出死亡的時間。知道了這一點後,或許可以解決更多的疑點。”
“教授,那是佩琪嗎?”我問。
“還不知道吧!”他說。
“為了謹慎起見,houseovertimejewelers那邊也……”但是,這句話他隻說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決吧。約翰,請你快點去。”
於是約翰打開窗戶,直接走進外麵的雪地裏。教授焦躁地繞著房間走來走去,還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來的前齒。
“早點注意到就好了。這果然是連續殺人案,是有原因的連續殺人案,不是什麽無目標性連續殺人事件。”教授說。
“不是無目標的嗎?”我不假思索地問。
“啊,也或許不是我想的那樣。總之現在還沒有辦法確定,大概要請琳達來決定了。”
“那麽,佩琪已經死了嗎?”我說。但是教授轉開臉,大力揮著手,說:“巴尼,因為屍體的身體穿著黑色絲綢的夜間長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現在再趕到她家或她的店裏,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說了。“佩琪也六十歲了呀!”
2
然後我就跟教授一起來到葛利夏醫院,等在坎諾城棧橋發現的屍體被送到這裏來。當屍體被送進解剖室以後,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威士忌,一邊等待解剖的結果。外麵的太陽已經傾斜,現在是下午六點了。
因為今天一整天什麽食物也沒有吃,隻喝了一點威士忌,所以規規矩矩地坐在這裏,讓我覺得很痛苦。既然周圍沒有人了,我更幹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這家夥到底怎麽了?難道他食物中毒了嗎?為何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他?雖然我並不想看到滿臉橫肉的臉,和一肚子肥油的身體,可是他不是說要親手逮捕兇手,讓我看到他把手銬銬在兇手的場麵嗎?發現兇手可能是怪物之後,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兇手,就躲起來了嗎?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許會像許多人一樣,問我為什麽要喝威士忌,難道就不能喝葡萄酒?會說這種話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亞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處,我就會喝很多葡萄酒,別說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現在這種地方,我手中隻有一個小小的不鏽鋼酒瓶,如果裏麵裝的是葡萄酒的話,大概隻能裝兩口,所以隻能在嘴裏打個轉,然後和唾液混合之後才下喉嚨,適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這麽簡單的事情,竟然有那麽多人不明白,實在讓我很訝異。
我已經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進開得飛快的救護車,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樣送進醫院所帶來的痛苦,我死也不會忘記。我隻是喝醉了,並不是頭就要斷掉的傷患,救護車就算開慢一點,我也不會死,幹嘛像賽車一樣的橫衝直撞呢?
那樣快的車速下,每次轉彎時,我的頭就會在車內撞來撞去,讓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會噴到躺在我下麵床鋪的人的臉上,他也是個醉漢。為了不想噴得人家滿臉血,我隻好把要吐出來的血硬吞迴去。那種把血吞迴去的痛苦,我一輩子也忘不了。為了避免再度發生那種痛苦,叫我做什麽我都願意。當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辦不到的,除此之外,一個星期不吃飯、一個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為其難地接受。沒有酒的話,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嗎?
“喝!到底是哪裏來的哪個家夥呀?竟把這裏當成公園的長椅子,在這裏睡起覺來了。我還在想這個醉漢該不會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沒想到還真的是你巴尼。”才覺得這個嘶啞的聲音怎麽這麽熟悉時,就看到一頭海驢出現在醫院的走廊上。湯姆·格蘭西斯刑警帶著數名警察來了;琳達和亞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這條原本十分安靜的醫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驢聚集的場所。
“你手上拿的東西是什麽?這個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該不會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開始拐彎抹角地說話了。
“胃已經壞掉了,還坐在這裏喝威士忌。隻有傻瓜才會做這種事。喂,你是白癡嗎?”
我邊站起來,邊把瓶子塞進外套的口袋裏。“巴格利,你怎麽現在才出現?你跑到哪裏去?做了什麽事情了?”我說。
“你是在質問我嗎?我可以告訴你的事情隻有一個。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嗎?你好像已經喝得爛醉如泥了,還聽得清楚我說的話嗎?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嗎?”
“我明白。”我很老實地迴答他。
“你現在在喝什麽?”
“現在?現在我又沒喝,”我說。
“要我親自動手把它拿出來嗎?剛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個小瓶子塞進口袋了。”
“什麽嘛!你要說的就是這個嗎?”我說。
“其他我還有什麽好說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這麽大聲,這裏是醫院。”我規勸地說。
“那是水啦。”聽到我這麽說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說: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滿臉通紅,還會醺醺然地躺在這裏。真厲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點頭稱是。“真是個省事的家夥。”
我正想迴他幾句的時候,門開了。禦手洗教授腳步匆匆地出來了。
“嗨,各位。琳達、亞文,你們也來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達聲音顫抖地發問。
“還不知道是誰。”教授說。“屍體上雖然有某個特征,不過還是無法確認是誰。目前隻能推算出死亡的時間。”
巴格利立刻從口袋裏掏出記事簿,準備做記錄。他說:“請說吧。”
“死亡時間應該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淩晨一點左右。”
巴格利聞言,便抬起頭來,說:“你的意思是今天淩晨一點左右……”
“是的。”教授說。
“正好是換日的時間點。”我說。
“沒有錯嗎?”巴格利說:“不可能更早嗎?”
“更早?你是說什麽時候?”教授問。
“例如說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黃昏時。”
教授很清楚地搖搖,然後肯定地說:“就算有什麽奇跡似的狀況發生,也絕對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點以前被殺死的。”
“絕對嗎?”巴格利不死心地追問。
“絕對。”教授說。
“也就是說,是太陽下山後的事囉?”巴格利再問。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說,巴格利隻好無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達滿臉緊張地走過來,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讓她和教授說話。
“剛才教授說屍體上有某種特征。是吧?”
琳達問。教授點點頭承認。
“是什麽樣的特征呢?”
“你是她親近的好朋友嗎?”教授問。琳達沒有馬上迴答。我發現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為在這個村子裏,稱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應該隻有我吧。”
於是教授點點頭,說:“或許她對你也隱瞞了這件事。我很猶豫,不知道該不該說。”
“那個特征關係到她的名譽嗎?”琳達問。
“唔,可以說有吧!”教授說,“我會保守秘密的……”
琳達稍做思考後,又說:“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麽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裏的好朋友了。”
“那麽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說。
但是琳達卻搖搖頭,說:“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話,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許我必須逃離別的地方……”
聽到琳達這麽說,巴格利訝異得抬起頭來。
“或者我必須隨時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離開你們。”
“這樣比較好吧!”巴格利說。“你逃走的話,對方或許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機會。”
依我看,巴格利其實比琳達更害怕,他更不敢一個人獨處。
說到害怕,亞文和我及警察們,應該也都一樣。因為這個殺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兇手是誰,也不知道兇手在哪裏,更不知道兇手行兇的手法。當然也不知道兇手這麽可怕的殺人行為,是不是會繼續下去。兇手的所有事情,我們一概不知。即使是開膛手傑克的案件,至少還看得到動機在哪裏。
“那麽,我就說吧!不過,我現在要說的事情,希望在場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說出去。”
於是大家都緊張地看著教授,等待他說下去。
“隆乳。”
“什麽?”大家一臉訝異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屍體的**內有矽膠袋。也就是說,佩琪做過豐胸手術。琳達,你知道這件事嗎?”
教授說。琳達想了一會兒,才搖著頭,說:“不知道。沒聽她說過。但是……”
“但是?”
“聽佩琪說過,她在瑞典時當過演員,所以……”
琳達一副絕望的模樣,再也說不下去了。雖然還沒確定,但是由此看來,那是佩琪的屍體的可能性相當高。
“那時她有名嗎?”巴格利問。
“嗯。”琳達輕點一下頭,她的聲音非常小。“聽說是的。她年輕時住在瑞典,來到這裏後,偶爾還會因為工作而迴去瑞典。”
“你還知道些什麽嗎?”教授問琳達。琳達歪著頭想。
“知道她的血型嗎?”
“不知道。”
“年齡呢?”
“年齡的話……她應該是六十七歲了。”
“哇,有這麽老嗎?”我想也沒想地說。“看不出她有那個年紀。”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麽?”
“消除皺紋的手術。”
“噢……”
拉皮、隆乳,還有雕塑身材,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時的補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麽?”巴格利問。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說。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複教授說的話。
“是的。”
“還有呢?”教授搖搖頭,說:“總之,她的心髒停止跳動了。”
巴格利不斷的點頭。
“佩琪是瑞典人嗎?”問這句話的人是亞文。琳達又是搖頭。
“以人種來說是蘇格蘭人。不過,她說她的血液裏也有瑞典人的血統。”
“蘇格蘭人種嗎?這倒是第一次聽說。”
“接著需要調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處。各位準備好了嗎?琳達、亞文,你們要一起去嗎?”教授說。
然後巴格利背對著我,說:“醉漢可以迴去了。”
這男人真的是打從骨子裏讓人討厭的家夥。
3
佩琪·卡達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錢人家的房子;整棟房子被刺葉桂花樹所形成牆圍繞著,圍牆上還有一道塗上深綠色漆的金屬門。雪已經停了,黑暗的天空裏,看不到星星,隻見到屋頂上的白色積雪。
巴格利、我、禦手洗教授、琳達、亞文和警察們一下警車,就又聽到從天空裏傳來的異樣吼聲。吼聲震動了寒冷的空氣,一時之間大家都呆立在原處。好像整個迪蒙西都可以聽到這個聲音了。
精神瀕臨崩潰邊緣的琳達,一副就要哭出來的樣子。她的朋友一個個的死了,對她而言,這吼聲無異是死刑的宣告。此時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們男人比較遲鈍。雖然麵臨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懼感,但也就是覺得恐懼而已,不像她還會產生令人害怕的聯想。更何況我們對這個聲音似乎也漸漸習慣,隻為搞不懂這是什麽聲音而心煩,不再有那麽害怕的感覺。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磚砌門柱上對講機的門鈴,但是許久都不見裏麵的迴答。
“她一個人住在這麽大的房子裏嗎?”禦手洗教授問。
“好像是的。”琳達迴答。巴格利繼續按鈴,仍然沒有人迴答,於是他就用力搖動金屬門。這個金屬門的另外一麵貼著鐵板,所以我們無法從鐵骨的縫隙,窺視門內的情形。
“門後隻有門閂,誰翻過這扇鐵門,進去裏麵把門打開。”巴格利說。
於是一個年輕的警察便攀越鐵門,跳進門的內側。在這個時間裏,天空裏的魔神吼聲好像要阻止我們做這些事一樣,一直吼個不停。
鐵門被打開了,大家一一踏入門內。這扇鐵門果然真的隻有一道門閂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攔住正要往前走的眾人。“大家要小心。如果發現了什麽腳印,千萬別讓它消失,並且盡快告訴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電筒水平地來迴照亮前方,幾乎每個角落,都被他的手電筒的光線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國的有錢人比起來,這棟房子算不上是什麽豪宅,不過,在這貧窮的村子裏,這棟房子稱得上是這裏最豪華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員,隆乳之後嫁給有錢人,轉身變為貴婦。人生也可以這樣過。不過,這不是我熟悉的環境,我熟悉的環境是監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蓋的花叢,中間還有一座雕塑,花叢的周圍做成圓環,路上停著一輛車頂積著雪的四輪驅動車。佩琪的房子就在車子前麵。環顧四周雪地上,沒有像人類腳印的痕跡。
“那裏有貓還是狗的腳印。”我說。
“我說的是人類的腳印!”巴格利顯得很不耐煩。“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許可了,我們便踏上潔淨無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沒有一點燈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關時,以巴格利為首的警察們,都從口袋裏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沒有準備那種東西。
到達玄關了。玄關的門上也有門鈴。巴格利當然也去按鈴了,當然也沒有任何迴應。這迴我們有聽到門內傳出的微弱門鈴聲。戴著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門把上,搖晃了好幾下。門從裏麵鎖上了。
“琳達,你知道進入裏麵的方法嗎?”巴格利問,琳達立刻搖頭,說:“不知道。”
“要有鑰匙才能進去吧!”我說。
“這點我當然知道。鑰匙在哪裏呀?”巴格利說著,又走迴雪地裏,依次碰觸每個窗戶。好像每個窗戶都上
鎖了。
“這裏的屋內燈光全都熄了,車子也在屋前。坎諾城那邊則發現了一具曾經隆乳的屍體。史考特,你把這扇玻璃打破。這扇門內側的門鎖應該是喇叭鎖吧!”
巴格利對門鎖做了推測,然後指著看起來相當昂貴的黃色玻璃。我心想:如果裏麵不是喇叭鎖,那怎麽辦呢?
那個叫做史考特的年輕警察,從腰間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後用警棍輕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著手電筒為他照明。在這個時間裏,魔神的吼聲仍在空中盤旋不去。
玻璃上出現了足以讓拳頭伸入的破洞了。這些人非常熟悉這種作業,將來如果不做警察,改行當小偷的話,大概會很成功吧!
“把手伸進去,試試看能不能打開門。”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進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著,連手肘都伸進去了。很幸運的,門內的鎖正如巴格利所預料,不過,門鎖似乎不隻一個。
不久後,門開了。一踏入門,就看到空曠的玄關大廳裏,鋪著厚厚的地毯。玄關的正前方有樓梯,裏麵並排著許多觀葉植物,左右還有一對大理石雕塑,分別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體的男性。此外,這裏也有長型的玻璃櫃,裏麵陳列著許多小石頭和小物品。還有一座有鍾擺的落地大型柱鍾。玄關內的樣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內的擺設很像。
“哈羅,卡達夫人。”巴格利向室內唿喚,結果當然是沒有任何迴應。如果這裏會有迴應的話,大概隻有鍾擺的聲音吧!
巴格利和禦手洗教授進門後,就立刻摸索著牆壁,尋找電燈的開關。巴格利發現開關後,馬上按了開關。
燈亮以後,首先躍入眼簾的,是鮮豔的藍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藍,也不是深沉的暗藍色,而是界於兩者中間,相當鮮豔的藍色。
“這藍色很漂亮呢!”教授感歎地說。
“佩琪說過的,一進入她家的門,就可以看到瑞典國旗的顏色……”琳達聲音顫抖地說。她一直很緊張。或許即將見到好朋友的屍體這件事,讓她感到強烈的害怕。
“原來如此。”從瑞典來的教授說。
“巴尼,你不要在牆壁那邊摸來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樣站著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樣?我又不是雕塑。”我一這麽說,巴格利立刻接著說:
“要不,你就出去外麵的雪地站。行嗎?”巴格利又開始挑剔我了。樓梯下的門開著,裏麵是洗手間。同行的警察們也都進入屋內,跑到樓上察看。禦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麵指揮警察,一麵檢查一樓的各個房間。
我和琳達、亞文這三個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關大廳,什麽事也不能做。這裏隻有我們三個人沒戴手套,所以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琳達一直低著頭,忍受不安與悲傷的煎熬:亞文則一句話也不說,看樣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靜靜地站著看了五分鍾,就覺得沒什麽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兇手會不戴手套嗎?像巴格利這種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兇手難道會不知道?這年頭會疏忽到把指紋留在現場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館展覽了吧。一百年前指紋的知識還不普遍,所以指紋是破案的重要線索。腳印也一樣。如今哪有歹徒會留下腳印,讓警察好辦案的呢?如果有的話,這個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寶了。
過了一陣子,巴格利下樓了,禦手洗教授也從一樓的走廊那邊,迴到玄關。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達夫人。連地下室也找過了。”教授說。
“二樓也沒有人。這房子像個空殼。”巴格利瞪大眼睛說。警察們也紛紛迴到玄關集合。琳達站在牆壁與警察之間,被重重包圍、保護著。
“不管怎麽說,這個時間不在家裏確實很奇怪。”教授說。“不是嗎?琳達。”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話,一定會告訴我的。”
琳達同意地說。
“夜已深了,車子又停在外麵,所以她應該沒有外出,更何況現在是命案的非常時期,她不可能在這時去旅行。之前大家認為這是一起無目標性的連續殺人事件,但我不這麽認為。我認為:不論是這個事件的每個小關節,還是幾位死者之間,都被一條看不見的線串連在一起。琳達,知道這條線的人,或許隻有你了。”對教授的這番話,琳達無言以對。她的樣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說法。但是,一會兒之後,她卻說:
“隻有我?……教授,這是什麽意思?”
“唔,你說這是什麽意思呢?”教授雙手抱胸,一動也不動地站著,又說:“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後教授又在廳內繞著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隨著他的腳步繞著圈子。過了一會兒,教授停下腳步,他說:“這個大廳內物品的擺設位置很奇怪。這裏好像倉庫一樣,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亂地擺設著,例如雕塑和玻璃櫃沒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櫃則是離牆壁太近,讓人不能好好的觀賞櫃子裏的東西。”
“你所說櫃子裏的東西,是指這些石頭碎片嗎?”我說:“誰要看這些沒用的東西呢?”
“不想讓人看的話,就不會放進這樣的櫃子裏了。”亞文笑著說。
“這種東西最好不要讓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說。
“瑞士人怎麽了?”
“還有就是那些觀葉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擺放的方式很奇怪。沒有排成一直線,好像是剛剛才搬過,正在考慮如何擺放似的。”
“教授,您剛才說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麽意思?”
琳達問。於是教授便看著琳達,反問:“佩琪對東方的藝術品有興趣嗎?”
“她曾經和我說過一些。她說她喜歡。”琳達迴答。
“唔,她喜歡嗎?……”教授說:“竟然有這麽高水準的收藏。”
“那些石頭碎片難道有什麽價值嗎?”我問。
“對喜歡的人而言,確實是有價值的。這些一定是從阿富汗來的。從前阿富汗境內有希臘人所建的城市,隻是後來都滅亡了。這石頭是石膏製的圓形浮雕,希臘人拿它鑄造硬幣。”
“很貴嗎?”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迴答我:
“也不算很貴啦,大概隻能買兩棟這樣的房子。”
“兩棟這樣的房子?”我大聲喊,警察們也議論紛紛。
“臥室的鑲嵌架子上,有佛禮拜圖的浮雕,那是三世紀時貴霜王朝的遺物。也有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禮拜圖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術。貴霜王朝的遺物曾經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覽,藝術家們都很了解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讓人看到這些東西比較好。”
“這些東西很貴嗎?”
“對伊斯蘭教徒而言,這些東西比石頭更沒價值。虔誠的伊斯蘭教徒看到這些東西時,會立刻把它們打碎,丟到垃圾桶。因為神命令他們不可崇拜偶像。”
“那麽,這裏為什麽會有這種東西?”
“因為這個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蘭教徒。”
“這些東西真的那麽貴嗎?”我問。
“價值是人類賦予的。這些東西如果能賣得掉,大概可以買三個迪蒙西村吧!”
真是讓我說不出話來的價格。如果教授沒有騙人,那麽佩琪就是全英國屈指可數的有錢人了。
“教授,你是在說笑吧?”巴格利說,於是教授笑了。
“開玩笑的。我隻是稍微作弄一下你們。”
“一般老百姓的家裏,不會有那種東西。”巴格利說。“這些都是國寶,應該都
齊克果寫過這樣的東西:
記憶是最基本的條件。藉著叫做記憶的方法,人們才能經由迴憶,將經驗變成神聖的存在。經驗裏有努力與責任的伴隨,無差別性的記憶則無所謂努力與責任。基本上,迴憶是一種技術——
這三天裏我自己的行動是什麽,我一點也想不起來了。我到底去了哪裏?做了什麽事?我完全不知道,因為我的腦子完全被濃霧彌漫,根本無法傳遞記憶這種東西。我了解這是因為這個記憶可能危及我的生命,所以我才會一點也記不得。這是潛意識的自我防衛,我的腦子不讓我想起這三天的事。
這好像就是那位瑞典教授告訴我的,所謂的“交擾模式”。這是可以統合不同的感覺領域,而得到感覺的能力。一出生就全盲的人,如果他成人後有機會因為角膜移植手術,而奇跡性地獲得視力,那麽,就算他在全盲時期能在語言與觸覺上很清楚的認知三角錐與圓柱的差異,但在得到視力之後,首次麵對三角錐與圓柱時,卻很難光靠視覺,就說對何者是三角錐,何者是圓柱。
同樣的,也很難分辨小狗與小貓。可以說盲人時代得到的認知,無法應用於從眼睛得到資訊的時候。不過,隻要一閉起眼睛,抱起小動物,就立刻知道是貓還是狗。麵對三角錐時也一樣,隻要閉上雙眼,用手一摸,就馬上知道這是三角錐。人類的感覺領域嚴重地影響個人認知,要完全改變感覺領域所造成的認知,要花相當長的時間。
我走在迪蒙西村的小路上時,可能是四周景物全被薄雪覆蓋的關係吧?我對周圍的環境既不覺得感動,也不覺得害怕,隻覺得心情十分混亂。我已經四十二年沒有踏上這塊土地,卻沒有四十二年再度重逢的激動,仿佛昨天、前天我都在這裏,甚至覺得好像從來沒有離開過。迷霧一直盤據在我的腦子裏,我恍恍惚惚地在小路上來來迴迴地走著。
迪蒙西確實很像我所熟悉的坎諾,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所不同。若要說明它們到底有何不同,或許可以用“有人戴上和我很親近的人的麵具,出現在我麵前”來形容。
我在冰冷的空氣中,因為腦子裏一片迷霧而整個人恍恍惚惚的,時而來迴走動,時而停下腳步,並且閉上眼睛觀想自己腦中的世界。我腦中的銀幕有兩部電影,一部是新電影,一部是老片子。這兩部電影的場景雖然完全相同,但看起來卻是兩個世界。坎諾和迪蒙西就是這樣的兩個世界,所以它們是兩個不同的地方。每當天要亮的時候,我就重新有這樣的感慨。
在恍惚中的我,被憤怒的情緒操縱著,並且在無形的手推動下,做了種種的事情。雖然我是在思考無法走出迷霧的情形下做出那些事情,可是那些非我自主意識所進行的行為,又是非常深刻的真實體驗,讓我感到強烈的疼痛。記憶那些事情讓我痛苦,也讓我無法逃離這裏,於是那些事情終於出現在我的畫作上。我想過,或許我不應該再畫了,因為作畫可能讓我陷入危險之中。
我的記憶來自未來,應該就是讓我的心情恍惚不知所措的原因。或許用“記憶”來形容並不正確。不,“未來”這個字眼或許也不正確。因為我是活在複數的場所裏的,是活在複數的時間裏的。成為我腦中記憶的,是未來的事情,也是現在的事情。對我來說,千年之後的未來,就是昨日。
出現在我腦海裏的風景,來自和現在的我的意識不同的地方,那是和現在不一樣的意識場所。一般來說,那就是過去吧!迴憶應該隻來自收藏著經驗的記憶盒子裏。但是我不同,我的迴憶不等同於記憶中的經驗。這是耶和華的意思。耶和華進入我的身體,便把祂未來要做的事情,成為我的記憶。
再見到迪蒙西時,我一點激動的情緒也沒有,隻覺得有些無趣。這和風景從未來飛進我的腦子裏,讓我激動得想趕快把那個風景畫在畫布的心情比較起來,存在於現實世界的這個村子,給我的最大感受,就是冷。
我隻想著趕快結束這裏的事情,待在這個村子裏的時間,實在是太無聊了。我還想快點迴到畫布前,坐在被陽光曬得暖暖的凳子上,埋頭作畫。
我的腦子裏早已失去齊克果所說的無差別性的瑣碎記憶。存在我腦中的,隻有像砂金一樣發出神聖光芒的微小部分,它們以迴憶的型態,存留在我的記憶裏。但是,這些記憶並不是我自己選擇的,而是像一陣旋風似的,從未來世界的某一點,一次又一次地吹進我的內心,為我築起記憶之牆。
迴憶需要技術與努力,可是我卻沒有這兩樣東西,我是無法迴憶的。因此即使如昨天那麽接近的日子,也不會存在我的記憶裏。我的快樂之地,隻在那片記憶之牆裏麵,牆的另一邊是我絕對不會觸及的地方。
我對這裏的每個地方都沒有感覺。我不知道我這麽說是否得當,但是,我覺得我的腳現在所站立的冰冷村子,像一個所有重要東西都被抽光了的空殼。
坎諾城也給我相同的感覺。坎諾城像一塊一再被用力擰轉的海綿,現在不管再怎麽用力擰,也無法從這塊海綿上擰出一滴水來了。這是我站在巨大的坎諾城前麵時,唯一的感覺。
一走進城內的石頭堆中,進入我眼簾的,不管是中庭還是曾經當作斷頭台的圓石;抑或是位於拱門之外,隻能小窺一角的墓園,全被雪覆蓋著。石頭很冷,這個城堡就像一座冰宮。走到外牆上的迴廊,迴廊的地麵也全被雪覆蓋了,完全沒有人類的足跡。這麽冷的冬天,當然沒有人會在這個時候來這裏吧!村子的上空有一層薄霧;本來應該是淡綠色的山丘,因為雪的關係,而呈現出白色的起伏,一直綿延到森林那邊。
我也登上倫敦塔,沿著螺旋狀的階梯往上走,來到冷風直吹的塔頂。眼下的山丘腳下,是覆蓋著濃濃霧氣的尼斯湖,風景仿佛東方的山水畫,是色彩清淡的世界,天空的霧氣隨著高度變淡,因此可以從高處看到湖對岸的森林。那裏的森林也一樣被著白雪,樹梢上斑斑點點的白雪模樣,像是撒了糖粉的甜點,看起來非常華麗。湖的相反邊,是可以直接通到城堡的凱斯魯路。這條路的另一頭,就是商店街。站在塔頂上,也可以看到商店街的屋頂。
這座城堡讓人覺得怪怪的。倫敦塔比想像中的小,塔頂上的空間大概可以容納十個人站立,可以說相當窄小,這令我有點意外。我以為塔頂或迴廊的寬度都應該更寬才是。我每次登上塔頂,就有這種感覺。
我呆呆的站在塔頂上,忍受著寒冷的空氣。雖然冷,但是站在這裏還比較好。我磨磨蹭蹭的,拖延著工作。我感覺到害怕,心跳速度變快了。腦子裏響起一個聲音,要我趕快去那裏,所以我是非去不可了。
鞋子踩在雪上很滑,下階梯時必須更小心。為了不滑倒,我很小心地走著塔的石階。城的內部到處可見鴿子巢,不論走到哪裏都可以看到鴿子,這個城堡已經變成鴿子的公寓了。沒想到人類的封建權力,竟為二十一世紀的鴿子,提供了理想的居住環境。
來到中庭,進入可以走下地道的狹窄入口,打開從口袋裏拿出的手電筒。融化的雪水滲入地下道,所以地下道的地上濕答答的,也可以聽到從上麵滴落到地麵的水滴聲。空氣中充滿水、泥土和苔蘚的氣味。
地下道的走廊很長,位於這裏的這個入口,大概不容易被發現吧!眼前有石蓋,它和牆壁之間有一道相當寬的縫隙,把石蓋推開的話,就會出現一個可容一人出入的空間。我走進那個空間,然後再把石蓋推迴原位。
石隧道裏有股味道,但是這個味道還不至於令人不舒服,而且隧道裏還相當暖和。隧道裏雖然暗,但隻是靜靜待在這裏的話,並沒有什麽不便。所以隻要習慣了這樣的環境,誰都會喜歡這裏的。
這裏還算寬,即使穿著大
外套,也可以向前行動。不過卻必須趴著前進,所以穿著禮服的話,就不適合進入這裏了。盡管這裏沒有什麽水氣和泥沙,不會弄髒衣服,可是遇到必須趴著走的路段時,就必須顧慮膝蓋是否會磨破了。
我一麵用手電筒照著前方的路麵,一麵慢慢前進。這條隧道相當長,又因為必須四肢著地趴著走,所以速度快不了。爬行了一段距離後,終於看到左手邊的一個橫洞了。來到這裏後,隧道變窄,必須脫掉外套才好前進。折騰了半天,好不容易脫下外套。我把外套摺好,放在一旁,才辛苦地爬進橫洞裏。
小的時候,這個橫洞雖然狹窄,我也可以輕鬆出入。如今自己長大又變胖,兩個肩膀根本就抵住隧道的最上麵了,想掉頭轉個方向都不可能,所以隻能繼續趴在地麵上,慢慢的向前爬行。
我小時候想像過:如果這裏發生坍方,會有什麽樣的情形?每次想到這個問題,我就感到強烈的害怕,甚至好幾次都夢見自己在隧道裏麵時,前麵和後麵都發生坍方了,而在無法唿吸、幾乎窒息的痛苦下驚醒。其實,這裏是石頭堆砌而成的,根本不會發生我所想像的坍方情形。
艱苦的爬行一直持續著,如果不知道前麵是怎麽樣的情形的話,實在很難堅持下去。終於爬行到抬頭就可以看到有隙縫的金屬蓋子的地方了。這條隧道也就到此為止了。我爬到金屬蓋子的下方,舉手把蓋子往上推。這個金屬蓋子和小時候一模一樣。雖然已經完全生鏽、破敗了,但是形狀和以前完全一樣。
其實,這是當然的,因為除了我以外,根本沒有人會來這裏。自從我離開這裏後,這間地下室就被封死了,位於上麵廚房牆壁的某一扇門,被人用泥土、磚塊填滿了。所以,現在住在上麵的家庭,並不知道他們的腳底下有這麽一間地下室。
經過大約二十分鍾的辛苦爬行,終於來到這個地下室,也終於可以站立起來了。但是,我的動作必須盡量輕盈,否則就會揚起讓人無法唿吸的塵土。飛揚的塵土令人肺痛,引起激烈的咳嗽。
牆上有開關,但室內卻沒有電燈,也沒有電。地上的光源無法到達這裏,這裏是完全漆黑的,如果關掉手電筒的光源,誰也無法在這裏行動。我拿著手電筒,照視著四周的牆壁。泥土與塵埃造成的黑斑,黏著在牆壁的各個角落。相形之下,鋪著石頭的地板顯得幹淨多了。因為我以前來過這裏好幾次。
我呆呆的站著,讓混沌的腦袋稍微休息一下。這個氣味!這裏的濕氣和塵埃的氣味!還有時間與黑暗的氣息!好久好久沒有聞到這個已經被我遺忘許久的氣味了。我的腦子裏還是一片朦朧。現在是什麽年?今年是西元幾年?今天是幾月幾日?我現在在哪裏?在做什麽事情?這裏是哪裏?我在這裏做什麽?為什麽我會進入這樣的地方?現在我正準備做什麽?我到底是誰呢?
不知道答案是什麽。我是誰?現在在這裏做什麽?為什麽我的腦子裏一片模糊?為什麽我來過這裏好幾次?
狹小的室內牆邊,有一張老舊的木頭桌子,桌麵上有一層厚厚的泥。
拉開抽屜看,裏麵有一本小小的,但是挺好看的筆記簿。筆記簿上的筆跡是我的。
啊!我想到了。
我經常是這樣的。睡了一個晚上後,翌日會突然想要想起昨天所做的種種事情。例如會想:我在什麽時候,做了什麽事情?我總是在第二天早上,對著自己昨天畫了一整天的畫,自問:這是什麽畫?是誰畫的?看著昨天晚上烤的麵包,想:誰把麵包放在這裏了?
今天確實是十二月二日——對,今天是十二月二日。馬上就是修殿節了。我是猶太人,今天是十二月二日。隻要知道這個,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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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九日
我一直四處尋找耶和華的蹤跡。在寒冷的山毛櫸森林中尋找、在黑暗的上方湖泊畔尋找,但是耶和華到底在哪裏?祂在某個地方,讓草地上的野草燃燒起來嗎?讓樹枝噴出火焰了嗎?我一邊這樣期待著,一邊獨自四處尋找它的蹤跡。
我跪在掉滿山毛櫸落葉的草地上,數次彎下腰,額頭觸著地麵;或爬到古城的塔頂,看著湖的方向,我不斷地祈求著,希望能見到神一麵。可惜我一直沒有如願。
迴到應許之地以後,迦南的每一個人都在尋找耶和華。可是,就算世界被烈火燃燒,他們仍然見不到耶和華現身;就算世界發生了毀滅性的大地震,也不見耶和華出來拯救世人;就算世界被暴風雨侵襲,人們還是見不到耶和華。可是,耶和華卻現身在微風吹拂、草木輕搖的黃昏微風中。
所以我也在平靜的夕陽餘暉中,在隨著風飛舞的落葉中、在溫柔的細雨中,側身傾聽,凝神注意尋找耶和華。但是,不管是哪裏,都沒有現身。
我相信耶和華,從來沒有懷疑祂的存在。祂是這樣的接近我,與我的心靈結合在一起。我相信祂是確實存在的。我不隻在祈禱的時候希望能夠見到祂,就算平常時,也渴望見到祂,希望它能聽到我想複仇的心聲。
就像曾經去尼羅河畔救人的摩西,我也被逼到絕境。如果我也能在燃燒的草地上,聽到耶和華的聲音,我絕對不像摩西那樣猶豫。不論神命令我去哪裏,我都會去。我從來不懷疑祂的力量與存在。
我想見到耶和華,總是全心向他祈禱。我的祈禱是那樣的真誠,所以祂和我合體了。我變成耶和華。我全身充滿力量,我要實現正義。
隻有力量,才有正義。沒有力量的話,就什麽也沒有。我想說的是:沒有力量的話,就會被送進毒氣室,誰也救不了我。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運。在十字軍時代,就有好幾萬以色列人被殺害。那些被殺害的以色列人並沒有做什麽壞事,隻因為是以色列人,就毫無意義的被殺害了。
即使沒有被殺害,也會被社會遺棄,被視為和動物一樣的低等生物,關進籠子裏。我知道他們把我關進蒙拓斯精神醫院的原因。他們實際上是想殺死我的,可是現在這個時代不能隨便殺死一個人,所以就把我放進有著高高圍牆、厚厚牆壁的鐵格子籠裏。他們打算讓我一輩子待在籠子裏,不讓我說話,也不讓我知道我母親的事,甚至銷毀我們母子在此生活過的痕跡,當作我們母子從來沒有來過這裏。他們想讓我從這個世界消失,因此,他們用電擊對付我,讓我變成廢人。
所以我一定要複仇。不,應該說以色列人必須定期性地進行複仇才行,否則就會被瞧不起,別人一有機會,就會把你當成奴隸。以色列人已經被埃及人、巴比倫人、納粹黨人欺負得很慘了。以色列人的命運如果不是成為別人的奴隸,就得永遠地流浪嗎?
我帶著這樣的宿命出生,一點希望也沒有,這樣實在太悲慘了吧!我並不是自願來到這個世界的呀!我從來也沒有想過要來這個世界。我不說話的原因,並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圍的別人低,或不會說話,我隻是不想說話。我隻想一個人待在冥想的世界裏,與耶和華對話。
所以我殺死波妮·貝尼。我把她殺死,然後將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因為我是耶和華,所以我可以辦得到。我一旦和耶和華合為一體,身體力量就源源不絕,自然什麽事都能辦得到。
我不是很清楚當時到底是什麽情況,總之,我先把波妮的頭,從她那個貪愛男人的身上摘下來,然後殺死佩琪的狗,將狗頭與狗身分開,再找一根棍子從狗脖子的空隙處插入,再把波妮的頭插在棍子的另一頭。就這樣,我完成了擁有狗的身體的波妮。這是真正的“母狗”。她的毛色黑得發亮,仿佛天生就該是這樣的動物。
這個女人下流又專愛打探人家的隱密;一旦打探到別人不願為人知的隱私,就到處散播。這種行為不是很令人討厭嗎?可是,做這種低
級的事,就是她的人生。她就是這樣的人。人世間為什麽會有這麽討人厭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後,東嗅西嗅,看看哪裏有可以讓她發揮本事的地方,這不正是狗的行為嗎?這不是人類的行為。不過,動物還比她可愛,因為動物很誠實,它們對自己的一生是忠實的。波妮是低級而一無是處的生物。
我看著完成後的奇怪母狗波妮,不,應該說是我看著波妮的真正麵目,笑了好一會兒。她的真正麵目是**的母狗。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類的姿態生活著,我覺得很好笑。
然後,我把狗身的波妮推到聖誕樹的最高處,擺放在枝葉之間。這樣的話,就可以從枝葉的縫隙看到波妮的臉了。看到她呆然若失的眼神,和極度驚恐的表情,我又笑了。
就在這個時候,我的身體開始顫抖,整個人完全恍惚,眼前出現了迦納地,耶和華站在迦納地之上。我先是變得無法動彈,接著便整個人倒了下來;我極力忍住想突破喉嚨的叫聲。終於,我終於見到了,我見到我的神了。我也終於了解了。原來是要這樣做嗎?
我第一次見到神,才真正的理解信仰這個東西,也了解到為何古代的神祇們想要活物獻祭的原因。我全身都在發抖,我明白是神附身在我身上之故。不管我在森林裏走了多少路,在枯葉上跪了多久,都見不到神。必須像現在這樣,有積極的作為才行。耶和華是有力量的神,所以我們也必須顯示力量,才能向祂祈求。
神不是一點力量也沒有的木偶。至少祂不同於我的以色列的神。祂有時會化身為魔神,允許我們向做了壞事的民族進行報複。這就是名為耶和華的神,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我覺得全身充滿幸福的感覺,並且明了到以苦行的方式來接近修道者的心情。這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成長。以前我從來沒有如此接近過神。我終於見到神了!
而且,耶和華還教了我。波妮·貝尼和黑色的長毛獅子狗,就是b·p和b·p。原來如此,難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們的命運原本就應該在一起。我懂了,原來就是這樣。
這個世界錯誤叢生,變得愈來愈複雜,人們對信仰充滿疑慮,終於讓神不高興了。
像波妮那樣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種。她是世界上最差勁的狡猾**者,隻要給她一點小錢,誰都可以和她上床,卻故作清高,在客人麵前說我的壞話,說我是性變態,經常騎著腳踏車,去偷看村子裏的女孩洗澡。還謾罵、嘲笑我,說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個色情狂。並且說我也偷看她洗澡。其實她是為了掩飾自己淫蕩的罪行,為自己辯護,才拿我當擋箭牌。我對於在酒店**者的肉體一點興趣也沒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體放在豬肉上。既然她那麽想讓人看到她的身體,這樣一來就可以讓人看個夠了。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開來,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教堂門口前的花叢中。因為先知耶穌要給她的懲罰,所以腳要放在教堂前麵。接著再把她的兩隻手臂,放在天文望遠鏡之上。
十一月三十日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從信仰耶爾的古早時代起,開創有價值之路的存在者,總是孤獨的。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宗教教祖,是在歡樂氣氛之下誕生的。
真正的信仰是孤獨的事情。因為走在已經開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絕對不是一個追隨者。不論是迦南之地,還是亞曆山大、麥加、耶路撒冷,還是印度或中國,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應該是孤獨的。求道者在沙漠裏、在藤蔓糾結,有著無數蛇蠍的叢林裏、在沒有人煙的洞穴裏,過著沒有幫助的生活。他們必須忍受孤獨,必須自己找到能與神見麵的方法。他們必須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麽事,才會讓神高興。
記錄他們艱苦的過程,最後終於得以見到神的書,就成了聖書。我現在的過程就是這樣。或許我也該把我的這個發現寫下來,遍留給後世。那些說“這是神已經死亡的時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這麽認真尋找神跡的人。他們沒有人像我這樣,受到了徹底淩虐。
真正想追求神跡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獨的人;他沒有親人,沒有朋友、兄弟、親戚,是絕對孤獨的人。這個世界上已經見不到這樣的人了。
今天我殺死了菲伊·艾馬森。我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把手臂從肩膀拉下來,然後把連著頭部的軀體,放在消防車的上麵,腳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擺在飛機裏。菲伊·艾馬森和消防車很相配。f·e對f·e,是神分類過的同質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然後,我又在那一瞬間看到了神。我的兩肩像被人用力搖撼一樣地抖著,我全身發抖,像痙攣似的停不下來。當我跌坐下來時,我看見迦南之地,而偉大的耶和華,就站在那片土地上。我雖然覺得疼痛,但還是一直看著耶和華的姿態。神與迦南之地,應許之地。
此時我始知何謂法喜。那正是被神的手撫慰過的人,才會有的感受。我雖然覺得痛苦,卻又感動到無法形容。我一麵痙攣,一麵任由淚水不斷地流下來。然後,我的耳朵旁邊響起神的聲音。神很高興地和我合體,直接表明祂的喜悅。
我欣喜若狂,覺得無上光榮,是神告訴我,這個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快感。我也要感謝把我生下來的母親。現在我已經和耶和華合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華,任何事情我都辦得到!神也感到喜悅。藉著和我合為一體的方式,他表現出祂的喜悅了。
菲伊也是個可惡的人。她喜歡說話,最愛散播謠言。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別人的不名譽事件。她不會宣傳好的事情,對於不夠好的事,她卻會地說成油添醋地說成見不得人的事件。她喜歡這麽做的原因,是想把人當做動物一樣來瞧不起。其實,她自己就是一隻因為低級的欲望而蠢動的動物。
她和波妮一樣,經常說我的壞話。那些壞話都是她們虛構的,所以受到今天這樣的報應,是理所當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裏的女人的身體一一撕裂,這是耶和華的旨意,我是這個旨意的執行者。我就是這樣向耶和華祈求的。我隻要完成殺死女人的複仇行為,耶和華就一定會現身和我見麵。
這本筆記簿上記錄著這些事情,所以將來也會成為聖書。老實說我不喜歡血腥,可是隻要活物獻祭的血能讓神感到喜悅,就能提高我的地位。多神教時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這種方法,來求取神的喜悅。中世紀的歐洲天主教會也引用這個做法,當時人們撲殺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聖職者的地位,能保護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殺死了柯妮·達文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這麽做了。這個女人罪惡深重。如果她是個歡場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個老師,而且利用她做老師所擁有的特權,一點慈悲也沒有的傷害天真兒童的精神。她所做的事,是神絕對不能容忍的事。
在迴教齋戒月的日子裏殺人,實在是罪孽深重的事。但我不是迴教徒,所以應該無所謂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諒了世人,我也要殺死這些言行汙穢的女人的身體,再原諒她們的靈魂。遺憾的是,她們被殺死以後,就不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被撕裂的身體,當然也不可能還原成原狀,讓我無法再殺她們一次。
她們真的是很可惡的女人。因為我很老實,不會反擊,就把我當成小貓那樣地任意擺布。柯妮尤其可惡,她是一個老師,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時期裏,她有責任好好照顧她所教導的孩子,但是她卻多年來不停的在眾人麵前嘲弄我,說善良年幼的我像隻愚蠢而動作緩慢的大型哺乳動物,讓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我的無力抵抗,對她來說是個優點,因為她隻能藉著取笑我的方式,來讓其他小朋友發出笑聲。她是個沒有能力的女人
,是我最最不能原諒的人。
所以我也擰下柯妮的頭,把她的頭放在學校玄關的鍾塔,插在圓椎屋頂的頂端,讓去上學的學生們和老師們,都可以清楚的看到。為了讓大家了解這是耶和華的作為,我便把希伯來語的耶和華之名的“y”字,畫在她的額頭上。鍾塔與柯妮·達文生,是c·t與c·t,又是絕佳的搭配。她工作的地點,就是暴露她死狀的最好場所。
我把她的兩隻腳插在水塔的閘門上,兩隻手臂放在煙囪裏,身體放在運送木柴的貨物列車上。這樣的話,她的身體就會隨著列車繞行整個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屍體。
村子裏的人開始感覺到有個以殺害女人,並且毀壞屍體為目的的殺人魔出現了,並且就在村子的外圍徘徊時,一定會緊張得議論紛紛,有人可能會認為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個冷血的殺手殺死了,或許也有人會認為她們死於經常在北邊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其實神性就是如此。正義與瘋狂,道德與破壞,是比鄰而居的。這就是信仰。基督教徒不是殺害、鎮壓、拷問過數十萬無辜的生命嗎?如果沒有那樣的事,如何贏得大眾的臣服呢?
變成埃及人奴隸的以色列人,他們覺得他們信仰的神耶爾的力量不夠大,所以才會尋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華。於是耶和華成為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幫助他們離開埃及。可是,耶和華雖然是以色列人的守護神,卻是埃及人的冷血災難,最可怕的惡魔。祂血染尼羅河,將虱子與病毒送到埃及的各個角落,讓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餓死。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殺了全埃及剛剛出世的男嬰。比起希特勒,祂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些都是我從書上閱讀來的。
耶和華對血有抗體,麵對屍體被撕裂的埃及人時,祂可以無動於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為感動而全身顫抖,就像小孩子一樣。祂善嫉又易怒,嚴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違反這項禁忌,祂會毫不猶豫的加以殺害。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為何變得寬大了呢?因為神失去了神性與年輕。猶太的神就是那樣,我不想崇拜那樣的神。那樣的神像個生病的老人。猶太的神必須是年輕而有活力的強者,祂必須比任何神都強悍,並且行事果決,這樣才能拯救一直過著趴在地獄裏生活的以色列人。地獄裏的生活不是寬大的救濟行為拯救得了的。死掉的埃及人並非完全沒有錯,他們無理地讓以色列人做奴隸,隻求以色列人為他們奉獻,卻一點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華決定的。我聽到了神的旨意,我隻是執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這裏是蘇格蘭的荒野之地,幾乎沒人想住的遙遠北方,神以前真的來過這裏嗎?神真的會從遙遠的迦南,無視距離遙遠,現身在任何地方嗎?祂真的會同時現身在全世界的數百萬個信仰者麵前嗎?
無論如何,現在耶和華確實在這裏。所以,我今天殺死了佩琪·卡達。我把她的手臂從肩膀扯下來,把她的腳從大腿根部擰下。我也把她的頭,從她的身體上摘下來,然後放在打開掛鍾的後蓋,將頭放在鍾擺盒子裏。這就是p·c和p·c。我這樣做之後,神又現身了。我的身體因為信仰的感動,又開始痙攣了。
佩琪也很可惡。她也是一個真正可惡的女人。迴想起來,她才是最可惡的女人,因為她和我們母子受到傷害的事情完全無關,卻用那種態度來對待我們。媽媽和卡達先生一點關係也沒有,還經常帶我到卡達先生的店買東西。我們在卡達先生的店裏花了很多錢,買了很多玩具。
所以,卡達先生一直很感謝我們。母親能夠那樣賺錢,是因為有我這樣安靜的小孩,為了彌補對我的強烈虧欠感,她便經常帶我去卡達先生的玩具店。
佩琪之所以會和村子裏最有錢的卡達先生結婚,是因為卡達先生老了,很快就會死了;她是個很會算計的女人,這是大家公認的事情。可是,她的婚姻和**有什麽兩樣?如今她可以成為有錢人,能在村子裏最熱鬧的街道擁有三家店麵。houseovertimejewelers珠寶鍾表店、夏洛茲餐廳和維多利亞高級女裝店都是她的。而尹凡梅斯車站前,好像也有屬於她的大店麵。這些都是從她的丈夫那裏繼承來的,不,是偷來的。除了上麵說的那些店以外,村子裏的雜貨店和玩具店,及堆放食品材料的建築物,都是她的產業。她是老板,隻負責叫人做事和收錢。我小時玩的玩具,都是在她的店裏買的。
且不論這些。她最讓人不能原諒之處,就是她不僅隱藏自己的卑鄙行為,每次在我經過她家門前時,她總是露出冷笑,以叭噠一聲大力關上門的方式來諷刺我,而且在她們女人們聚會的時候,把我當成嘲弄的話柄。她一定不知道我很清楚她的行徑吧!
就像我前麵所說的那樣,我們母子一點也沒有危害到她,反而還對她家的生意有貢獻。卡達先生曾經拜托我做事,我幫他完成了,他很感謝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時候,總會舉起手來,和我打招唿。
媽媽是卡達先生的重要客人。在我家還算有錢的時候,也曾經協助過卡達先生,讓他的生意日漸茁壯。這些事她都不知道。總之,她是個惡劣無禮,不知廉恥的女人。我還知道她曾在瑞典當過妓女,為了不想讓人知道她的過去,所以來到這裏之後,就很快加入那些怨恨我媽媽的女人中,並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對那些女人的忠誠。
我把佩琪的身體放在船上,讓大象馱著她那被撕裂下來的雙腳,把她的雙手放在巴士裏。佩琪從前是個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夠欺騙有錢的老男人,村子裏有很多男人曾經對她纖細的腳,和白皙的手指,懷抱著憧憬。
十二月五日
我已經厭煩破壞了。但是,還有一個該死的女人,我隻好又動手了。這個女人是琳達·史汪森。我什麽也沒有做,隻是把她殺了,然後把她的屍體放在林伯格廣場的中央。這當然是因為林伯格廣場的縮寫也是l·s的關係。
這些女人本來都不會有事的,但我讓她們成為我與神相遇的紀念品。如果我一直被關在精神醫院裏的話,當然的,就永遠也沒有人會給她們責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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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什麽都明白了。為什麽我會畫圖?為什麽我會有未來的記憶?濃霧的世界中,人們的視力等於零,我在讓我自己完全浮躁的記憶中,迷迷糊糊地殺死了很多人。我隻知道我殺人了,至於我是怎麽殺人的,我已沒有感覺了。我現在隻覺得很痛快。
我尋找我的記憶,思緒像在濃霧中、在森林深處徘徊猶豫一樣,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殺人了,但殺人的感覺卻不很明確。不過,即使這樣,我的心情還是豁然開朗了。我全部想起來了,我覺醒了。我是殺人者,我是奉耶和華之名殺人的殺人者。
這本筆記和我所畫的畫一樣,都是來自未來。我終於明白了。以前因為不明白,所以覺得很多事情不合理。不過,現在那些都不重要了,因為我來自未來,我所做的事都放在未來,我隻是抱著那些事情的記憶,來到過去的世界罷了。
這本筆記簿就是證據。毫無疑問的,這是我的筆跡。我記得寫這本筆記簿的時候,也知道寫下來的東西都是事實。殺死那些可惡至極,害死我媽媽的女人時,我所獲得的快感,我也記得很清楚。所以這是未來我要寫的,因為我現在才來這裏。筆記簿追趕著來到過去的我,也來到了這裏。
我暫時恍惚了一會兒,然後把筆記簿放迴抽屜裏,再進入溝中,讓金屬板恢複原來關閉起來的樣子,爬進狹窄的隧道中。我不覺得歡喜,也不覺得絕望,我隻覺得情緒激動。我讓手電筒的光線照著前方,專心地在隧道裏爬行。
來到隧道中比
較寬的地段後,我穿上外套,再繼續四肢著地地爬到出口。一到出口,我就移動石頭,再爬出城堡的地下道,又移動石頭,再把石頭蓋迴去。
我把手電筒收進外套的口袋,走到通往地下道的中庭。已經是黃昏的時間了。天空沒有下雪,但是空氣卻更加寒冷。有一邊的雪被夕陽染成了黃色。
一走出城堡,就看見一大群的像烏鴉一樣警察堵在我的前方。警察的後麵也圍了很多人。看來他們是在等我。大概是我進城堡時被人看到了。
“打擾了。”一名警察非常客氣的說。警察後麵還有數輛引擎尚未熄火的警車,白色的蒸氣不斷地從排氣管冒出來。
“這裏發生重大的案件,所以我們現在處於非常警戒的狀態。你不是村子裏的人吧?”
我說我不是。警察立刻說:“那麽,能請你到葛利夏警局迴答一些問題。”
“不能在這裏問嗎?”我問。
“這裏很冷吧?而且,我們的問題或許會問很久。”
警察接著用下巴指指警車,說:“我帶你上車。”
“我能拒絕嗎?”我問。
“很遺憾,你不能拒絕。”警察說。
“你有權保持緘默,並且聘請律師。還有,今後你的所有發言,都將作為呈堂證供,所以請小心說話。”
然後,他把左手伸出來,瞄了一眼手表上的時間,對他的同伴說:“現在是十二月三日,下午四點四十分。請記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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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三日的黃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兩名警察從警車下來,巡視坎諾城的周邊。有霧,看不到位於山丘下的尼斯湖。
從昨天的這個時候到今天的現在,一整天都沒有下雪了,不過,因為有風的關係,天氣還是冷得讓人發抖。感覺上好像隨時會下雪。
巡視過一樓的迴廊後,警察進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著又登上已經有許多鴿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倫敦塔。站在塔上時,他們看不見迪蒙西的商店街,轉個身之後,也看不到另外一邊的尼斯湖。因為沒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兩名警察就一起下塔,並且踩著雪地,走過中庭,來到後麵的墓地。雪地上的腳印並不多,看起來應該是同一個男人的腳印。這兩名警察沒有把這一點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別的地方到處都有植物的關係,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積得特別厚。墓石之間有隻烏鴉。在一片雪白的世界裏,這隻烏鴉顯得特別突兀。因為積雪相當厚,所以走起路來特別辛苦,但那隻烏鴉卻把嘴巴伸入雪地裏,好像在戳什麽東西。烏鴉好像戳到什麽了,正用力想把那個東西拉出來的樣子。
警察踩著雪一走過去,烏鴉立刻張開黑色的翅膀,發出叭噠叭噠的聲音飛走了,警察來到剛才烏鴉停留的地方,確定了剛才烏鴉確實是在拉扯某個東西。他們雖然沒有想到那會不會是屍體的問題,卻還是滿在意的。
警察的腳邊,有一條白色、細繩一般的東西。因為被雪覆蓋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條繩子,沒想到那東西還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卻揚起一大片雪,還因此嚇了一跳。
那是個網子。直徑一碼左右的金屬圈上,掛著白色的網狀物。金屬圈的下麵,是長約一碼的木製把手。警察拿起這個看起來很像捕蟲網的東西,看了一下子之後,判定這東西沒什麽意義,便把它放了迴去。
但是,在走迴城堡時,警察覺得好像有些不對勁。首先覺得奇怪的是網子很新,不像是用壞、用舊了而被丟掉的樣子。既然是新的,就沒有被丟棄的道理。
其次,這支網子是做什麽用的?如果它是網,那網眼也未免太粗了。這麽粗的網眼,如果要捉像鳳蝶那樣的大型蝴蝶還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話,就會被跑掉。更何況現在是冬天,這種季節不應該出現捕蟲網這種東西。還有,這支網子頗有分量,用這樣的網子捕蝴蝶,肯定會把蝴蝶的翅膀弄壞,那就做不成標本了。
那麽,這支網子是做什麽用的?為什麽會被丟棄在這個地方呢?怎麽樣也想不明白。不過,當他走到有很多石頭的中庭時,他突然想到了:這是撈魚用的網子。用來撈湖那邊的魚用的。這麽一想,他就豁然開朗,不再考慮這個問題了。
兩位警察走出城堡後,就沿著城牆繞行,然後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帶已完全被煙霧彌漫。上星期這裏的地麵上到處是色彩鮮豔的山毛櫸落葉,現在落葉完全被雪覆蓋,迴歸塵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圍繞著湖的小路。兩位警察沿著湖邊小路走著。空氣中隻有他們自己發出的腳步聲,和湖麵上傳來的微弱水波聲。這裏原本就是人少車也少的安靜小村子。他們覺得空氣愈來愈冷,天空果然開始飄下細雪。上空好像傳來風的聲音,警察抬頭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霧氣外,什麽也看不到。
他低下頭來,繼續在積雪小道上走著。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腳步,他想中止這個他認為沒有意義的巡邏。走在他前麵的警察也停下,迴頭看他背後的夥伴。他們雖然沒有對話,但都了解對方的想法。
就在那時。空氣裏出現一個震動冷氣的異樣聲音。兩位警察立刻彎下腰,降低姿勢。那聲音的尾音拉得很長,很像動物的叫聲。警察們伸直腰杆,緊張地看著湖水。他們覺得異樣的聲音是從湖水那邊傳來的。
那是從未聽過的一種聲音,和任何他們熟悉的動物聲音不同。這聲音撼動冰冷的世界,讓兩個男人的精神緊張到極點。這兩個警察拚命的看著湖麵,想要從那裏發現聲音的來源。
第一個鑽進他們腦中的想法是:這是傳說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發出的聲音。此時的他們,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說法。因為除了這個,他們想不出這世上還有什麽生物會發出這樣的聲音。他們一直盯著水麵看,並且認為水怪正撥開濃霧,發出巨大的水聲,準備登陸了。
他們等了一陣子後,水怪都沒有登陸。那聲音依舊很大聲,兩位警察要對話時,如果聲音不夠大,對方就聽不到。可是再仔細聽時,會發現那個拖著長長尾音的聲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穩波浪聲,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麵時,應有的激烈水聲。
他們想水怪現在一定是靜靜地待在湖心了。於是他們一再集中眼力,看著湖心的方向。可是這一天的霧實在太濃了,天色又漸漸暗了,因此他們根本看不到湖心。
“迴去吧!”一名警察說。他的眼裏有驚慌的神色。他的心裏雖然想著應該不會有什麽可怕的事,卻抵不過現實裏這奇怪的吼聲帶來的恐怖感。他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情,也找不到繼續待在湖邊的理由。
迴到警車裏的話,就可以用無線電聯絡,通知別人這裏的情況;也可以利用車上的電腦,得到新的訊息。總之,繼續留在這裏聽這個奇怪的聲音,不僅沒有意義,說不一定還會發生什麽糟糕的事。怪獸電影裏不是常有那樣的情節嗎?他可不想發出慘叫地成為第一個犧牲者。
另一個警察對想折返的警察說:“我這邊很快就看完了。”
於是兩個人在奇怪的吼聲中,沿著湖邊的小路快步前進。其中一個警察記得前麵有個小棧橋,小棧橋下有條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階。這是走到停車之處的捷徑。
“這是什麽聲音呀?”警察指著湖心方向說,他的夥伴搖搖頭,隻低聲說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問話的警察沒有聽到同伴的迴答,因為他已經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聲音實在太大了。他也沒有迴頭看他的同伴。已經看到右手邊的停船處了。木頭棧橋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棧橋上有雪,倚靠在這裏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積雪。因為連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
們都不想站在棧橋上。
走在前麵的警察踏上石階,他一跨步就跳上兩三階。這時,在後麵的警察突然發出聲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麵的警察聞聲停下腳步,站在石階上迴頭看。隻見他的同伴站在雪中,舉著手,眼睛一直看著後方的棧橋。
“什麽事?”已經走上石階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煩的表情。這個時候誰都想快點迴到溫暖又安全的車子裏。
“看那邊。”他指著小船。站在石階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個很像剛才的烏鴉的東西。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棧橋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這個白色的世界裏,有個黑得發亮的東西,顯得非常突兀。黑色的東西在小船裏,還沒有被雪覆蓋。不過,如果沒有被發現,還繼續留在那裏的話,遲早會被雪覆蓋住。
站在石階上的警察的職業精神蘇醒了,臉上露出“那是什麽呀”的表情。於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階,在異樣的吼聲中發揮勇氣,逐漸靠近那艘有問題的小船。另一個警察則跟在他的身後。
警察的腳雖然已經上了棧橋,但心裏還是有點猶豫。不過,他還是戰戰兢兢地在棧橋的木板上前進,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東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時,警察應該不至於害怕到這種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聲中,似乎什麽事都讓人心驚膽戰;更何況水中還可能隨時會冒出像山一樣巨大的水怪。
擔心打滑的腳下、霧中的湖心、船內,警察按照順序注意著這三點,才慎重的踏出腳步,終於來到小船前麵。
四艘小船的船緣和艙板上都覆著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樣子與其他三艘不同,因為它的艙板中央,有個相當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並沒有雪,它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個大行李箱。不知是絲還是緞之類的黑色布,把某個東西包裹起來了。
警察覺得這是個有點圓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沒有想到這是人類,隻覺得它的樣子像個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體。但是再仔細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長袍,這時才有或許這是人體的想法。
不過,說它是人體的話,卻不見它有頭部;而且好像是長袍的下擺部分,被卷起來壓在身體下了,所以看不到兩隻腳。它真的很像一個被平放著的、有點圓的方形行李箱。
還有,它也沒有手,所以整體的感覺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跡。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貼在身後;也就是說袖子裏是空的,如果沒有頭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話,很難讓人感受到人類屍體的悲慘或可怕。但是,警察還是在雪堆中,看到頸部的斷麵了,因為這一部分有點被雪遮蓋住了,所以不能立即發現。那果然是肉體損壞部位的痕跡。看到那個紅黑色傷痕的瞬間,警察覺得血液逆流,緊張的情緒達到最高點。
警察反射性地低頭看自己的腳下,同時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亂動。他認為應該會有腳印。他努力觀察棧橋上的雪地,可是他絕望了,根本不可能發現兇手的腳印,因為雪地已被腳或手塗抹掉了,淩亂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個完整的腳印;本來或許還可冀望找到一點點的鞋底紋路,也被剛剛開始下的雪給蓋住了。完全無法從這樣的雪地上,發現任何蛛絲馬跡。
小船上也一樣,艙板上的雪跡並不平整,顯然已被破壞過,而且剛剛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無法看到可以成為證據的痕跡。
警察氣得“嘖”了一聲,抬頭看看天空後,又轉頭看看被濃霧深鎖的湖心。那可怕的吼聲還在持續中。
“我待在這裏。”他鼓起勇氣對他的同伴說。“你迴去車裏和中心聯絡,然後再帶塑膠布過來。好嗎?”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後說:“知道了。”
另一個警察快步走往車子的方向。
我和禦手洗教授一起在位於村公所的總部。窗外開始下雪,暖爐內的柴火持續燃燒著。此時巴格利和湯姆都不在這裏,他們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現在都還沒有見到他們。
現在在這裏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約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們。禦手洗教授又說了一些關於這幾個案子的共同點。他說到目前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歲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這個村裏出生的人,她們都沒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過。他說得沒錯,受害者中沒有男性,也沒有年輕的女人。
此時,約翰的手機響了。
“我是約翰·霍金斯。”約翰對著手機說。“什麽?發現屍體了?在哪裏?”
約翰的聲音很大,在暖爐旁邊的禦手洗教授迴頭看他,房間裏的氣氛立即緊張了起來,“又開始了!”的念頭從我的心底躍出。真受不了!這種情形到底會持續到什麽時候呢?到底要死幾個人才肯罷休?到底是為了什麽?
“坎諾城棧橋的小船中嗎?那……是誰?”約翰好像在大叫一樣地說著。我了解他的心情,但是他問那些話根本沒有意義。
“還不知道是誰,但是知道是女人,穿著黑色長袍的女人。嗯。”約翰看著禦手洗教授的臉,重複述說通話對方所說的內容。說完這些就安靜下來,聽對方說話。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裏的誰死了。還不知道死者是誰……沒有手腳和頭?是嗎?知道了。我會馬上和局長聯絡,然後立刻趕去。什麽?你說什麽?吼聲?一直有不知道是什麽在叫的吼聲?很大聲嗎?那是什麽聲音?是尼西嗎?”
在場的警察們聽到這段話,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經在西奈學校的山上聽到奇怪聲音的約翰和我,怎樣也笑不出來。
“知道了,會馬上趕過去的。”約翰關上手機,站了起來。
“屍體呢?”禦手洗教授問。
“在坎諾城小船停泊處的小船中。沒有手腳和頭,隻有身體。那個身體被黑色綢緞質地的長袍包裹起來了。還不知道那是誰。”
“黑色綢緞質地的長袍?”教授說,約翰此時又打開手機,按著機上的數字鍵,好像是想向巴格利報告的樣子。
“我是約翰。坎諾城的棧橋那裏發現女性的屍體了。沒有頭和手腳……”巴格利聞言怒吼,大叫“怎麽會這樣!”的表情,立刻浮現在我的腦海裏。
“我也會從這裏立刻出發。是,是,我知道了。”約翰才關上手機,手機的鈴聲馬上再度響起。
“我是約翰·霍金斯。”約翰好像咬著牙說的,聲音從齒縫裏出來。
“噢,是。琳達。”約翰說著,他的聲音和表情明顯地柔和了,大家也都鬆了一口氣。
“什麽?你說佩琪不見了?”聽他這麽一說,大家又都緊張了起來。
“我想應該沒有問題吧!什麽?為了謹慎起見?嗯,你和亞文去她家,發現她不在家,所以打電話給我。知道。我會告訴局長。”約翰說著,準備掛斷手機。就在這個時候,禦手洗教授出聲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約翰的手機,說:“我可以問幾句話嗎?”於是約翰就把手機交給教授。“嗨,琳達,我是烏普薩拉大學的禦手洗潔。我想請問你幾個問題,你為什麽會去佩琪的家?”
接著,他靜靜地聽對方說話。“琳達,這個我知道。但是,沒有被你看到的人,應該不隻是佩琪·卡達一個,為什麽你會特別在意她呢?”他問完這句話後,又默默地聽對方的解說。這次琳達說的話好像比較長,他沉默的時間也就比較久了。
“琳達,我希望你說得更詳細一點。這件事很重要,或許這就是解決這個的關鍵。至少,這將是一個重大的線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們四個人之間,一定有什麽事是和她們四個人都有關
係的吧?”
在場聽著教授和琳達說話的人,心裏都很緊張。這四個女人的年齡相仿,而且都是這個村子裏的人。可以說她們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經驗,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麽細微的瑣事,隻要是你知道的,請你都告訴我。就算是你可能記錯,或者是你個人的看法,都請你說出來。至於要如何判斷這事情,交給我處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達開始述說了,教授隻是拿著手機,默默地聽著。過了大半晌,教授才開口:“ok,希望以後你再說詳細一點。我們再聯絡。”
接著教授就關掉手機,把手機還給約翰。
“約翰,請你和丹弗斯局長一起先去坎諾城的棧橋,然後立刻把屍體帶迴來好嗎?我要馬上去葛利夏的醫院,準備檢查屍體的事情。隻要有屍體,就能推出死亡的時間。知道了這一點後,或許可以解決更多的疑點。”
“教授,那是佩琪嗎?”我問。
“還不知道吧!”他說。
“為了謹慎起見,houseovertimejewelers那邊也……”但是,這句話他隻說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決吧。約翰,請你快點去。”
於是約翰打開窗戶,直接走進外麵的雪地裏。教授焦躁地繞著房間走來走去,還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來的前齒。
“早點注意到就好了。這果然是連續殺人案,是有原因的連續殺人案,不是什麽無目標性連續殺人事件。”教授說。
“不是無目標的嗎?”我不假思索地問。
“啊,也或許不是我想的那樣。總之現在還沒有辦法確定,大概要請琳達來決定了。”
“那麽,佩琪已經死了嗎?”我說。但是教授轉開臉,大力揮著手,說:“巴尼,因為屍體的身體穿著黑色絲綢的夜間長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現在再趕到她家或她的店裏,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說了。“佩琪也六十歲了呀!”
2
然後我就跟教授一起來到葛利夏醫院,等在坎諾城棧橋發現的屍體被送到這裏來。當屍體被送進解剖室以後,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威士忌,一邊等待解剖的結果。外麵的太陽已經傾斜,現在是下午六點了。
因為今天一整天什麽食物也沒有吃,隻喝了一點威士忌,所以規規矩矩地坐在這裏,讓我覺得很痛苦。既然周圍沒有人了,我更幹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這家夥到底怎麽了?難道他食物中毒了嗎?為何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他?雖然我並不想看到滿臉橫肉的臉,和一肚子肥油的身體,可是他不是說要親手逮捕兇手,讓我看到他把手銬銬在兇手的場麵嗎?發現兇手可能是怪物之後,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兇手,就躲起來了嗎?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許會像許多人一樣,問我為什麽要喝威士忌,難道就不能喝葡萄酒?會說這種話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亞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處,我就會喝很多葡萄酒,別說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現在這種地方,我手中隻有一個小小的不鏽鋼酒瓶,如果裏麵裝的是葡萄酒的話,大概隻能裝兩口,所以隻能在嘴裏打個轉,然後和唾液混合之後才下喉嚨,適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這麽簡單的事情,竟然有那麽多人不明白,實在讓我很訝異。
我已經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進開得飛快的救護車,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樣送進醫院所帶來的痛苦,我死也不會忘記。我隻是喝醉了,並不是頭就要斷掉的傷患,救護車就算開慢一點,我也不會死,幹嘛像賽車一樣的橫衝直撞呢?
那樣快的車速下,每次轉彎時,我的頭就會在車內撞來撞去,讓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會噴到躺在我下麵床鋪的人的臉上,他也是個醉漢。為了不想噴得人家滿臉血,我隻好把要吐出來的血硬吞迴去。那種把血吞迴去的痛苦,我一輩子也忘不了。為了避免再度發生那種痛苦,叫我做什麽我都願意。當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辦不到的,除此之外,一個星期不吃飯、一個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為其難地接受。沒有酒的話,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嗎?
“喝!到底是哪裏來的哪個家夥呀?竟把這裏當成公園的長椅子,在這裏睡起覺來了。我還在想這個醉漢該不會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沒想到還真的是你巴尼。”才覺得這個嘶啞的聲音怎麽這麽熟悉時,就看到一頭海驢出現在醫院的走廊上。湯姆·格蘭西斯刑警帶著數名警察來了;琳達和亞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這條原本十分安靜的醫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驢聚集的場所。
“你手上拿的東西是什麽?這個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該不會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開始拐彎抹角地說話了。
“胃已經壞掉了,還坐在這裏喝威士忌。隻有傻瓜才會做這種事。喂,你是白癡嗎?”
我邊站起來,邊把瓶子塞進外套的口袋裏。“巴格利,你怎麽現在才出現?你跑到哪裏去?做了什麽事情了?”我說。
“你是在質問我嗎?我可以告訴你的事情隻有一個。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嗎?你好像已經喝得爛醉如泥了,還聽得清楚我說的話嗎?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嗎?”
“我明白。”我很老實地迴答他。
“你現在在喝什麽?”
“現在?現在我又沒喝,”我說。
“要我親自動手把它拿出來嗎?剛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個小瓶子塞進口袋了。”
“什麽嘛!你要說的就是這個嗎?”我說。
“其他我還有什麽好說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這麽大聲,這裏是醫院。”我規勸地說。
“那是水啦。”聽到我這麽說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說: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滿臉通紅,還會醺醺然地躺在這裏。真厲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點頭稱是。“真是個省事的家夥。”
我正想迴他幾句的時候,門開了。禦手洗教授腳步匆匆地出來了。
“嗨,各位。琳達、亞文,你們也來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達聲音顫抖地發問。
“還不知道是誰。”教授說。“屍體上雖然有某個特征,不過還是無法確認是誰。目前隻能推算出死亡的時間。”
巴格利立刻從口袋裏掏出記事簿,準備做記錄。他說:“請說吧。”
“死亡時間應該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淩晨一點左右。”
巴格利聞言,便抬起頭來,說:“你的意思是今天淩晨一點左右……”
“是的。”教授說。
“正好是換日的時間點。”我說。
“沒有錯嗎?”巴格利說:“不可能更早嗎?”
“更早?你是說什麽時候?”教授問。
“例如說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黃昏時。”
教授很清楚地搖搖,然後肯定地說:“就算有什麽奇跡似的狀況發生,也絕對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點以前被殺死的。”
“絕對嗎?”巴格利不死心地追問。
“絕對。”教授說。
“也就是說,是太陽下山後的事囉?”巴格利再問。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說,巴格利隻好無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達滿臉緊張地走過來,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讓她和教授說話。
“剛才教授說屍體上有某種特征。是吧?”
琳達問。教授點點頭承認。
“是什麽樣的特征呢?”
“你是她親近的好朋友嗎?”教授問。琳達沒有馬上迴答。我發現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為在這個村子裏,稱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應該隻有我吧。”
於是教授點點頭,說:“或許她對你也隱瞞了這件事。我很猶豫,不知道該不該說。”
“那個特征關係到她的名譽嗎?”琳達問。
“唔,可以說有吧!”教授說,“我會保守秘密的……”
琳達稍做思考後,又說:“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麽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裏的好朋友了。”
“那麽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說。
但是琳達卻搖搖頭,說:“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話,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許我必須逃離別的地方……”
聽到琳達這麽說,巴格利訝異得抬起頭來。
“或者我必須隨時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離開你們。”
“這樣比較好吧!”巴格利說。“你逃走的話,對方或許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機會。”
依我看,巴格利其實比琳達更害怕,他更不敢一個人獨處。
說到害怕,亞文和我及警察們,應該也都一樣。因為這個殺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兇手是誰,也不知道兇手在哪裏,更不知道兇手行兇的手法。當然也不知道兇手這麽可怕的殺人行為,是不是會繼續下去。兇手的所有事情,我們一概不知。即使是開膛手傑克的案件,至少還看得到動機在哪裏。
“那麽,我就說吧!不過,我現在要說的事情,希望在場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說出去。”
於是大家都緊張地看著教授,等待他說下去。
“隆乳。”
“什麽?”大家一臉訝異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屍體的**內有矽膠袋。也就是說,佩琪做過豐胸手術。琳達,你知道這件事嗎?”
教授說。琳達想了一會兒,才搖著頭,說:“不知道。沒聽她說過。但是……”
“但是?”
“聽佩琪說過,她在瑞典時當過演員,所以……”
琳達一副絕望的模樣,再也說不下去了。雖然還沒確定,但是由此看來,那是佩琪的屍體的可能性相當高。
“那時她有名嗎?”巴格利問。
“嗯。”琳達輕點一下頭,她的聲音非常小。“聽說是的。她年輕時住在瑞典,來到這裏後,偶爾還會因為工作而迴去瑞典。”
“你還知道些什麽嗎?”教授問琳達。琳達歪著頭想。
“知道她的血型嗎?”
“不知道。”
“年齡呢?”
“年齡的話……她應該是六十七歲了。”
“哇,有這麽老嗎?”我想也沒想地說。“看不出她有那個年紀。”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麽?”
“消除皺紋的手術。”
“噢……”
拉皮、隆乳,還有雕塑身材,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時的補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麽?”巴格利問。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說。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複教授說的話。
“是的。”
“還有呢?”教授搖搖頭,說:“總之,她的心髒停止跳動了。”
巴格利不斷的點頭。
“佩琪是瑞典人嗎?”問這句話的人是亞文。琳達又是搖頭。
“以人種來說是蘇格蘭人。不過,她說她的血液裏也有瑞典人的血統。”
“蘇格蘭人種嗎?這倒是第一次聽說。”
“接著需要調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處。各位準備好了嗎?琳達、亞文,你們要一起去嗎?”教授說。
然後巴格利背對著我,說:“醉漢可以迴去了。”
這男人真的是打從骨子裏讓人討厭的家夥。
3
佩琪·卡達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錢人家的房子;整棟房子被刺葉桂花樹所形成牆圍繞著,圍牆上還有一道塗上深綠色漆的金屬門。雪已經停了,黑暗的天空裏,看不到星星,隻見到屋頂上的白色積雪。
巴格利、我、禦手洗教授、琳達、亞文和警察們一下警車,就又聽到從天空裏傳來的異樣吼聲。吼聲震動了寒冷的空氣,一時之間大家都呆立在原處。好像整個迪蒙西都可以聽到這個聲音了。
精神瀕臨崩潰邊緣的琳達,一副就要哭出來的樣子。她的朋友一個個的死了,對她而言,這吼聲無異是死刑的宣告。此時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們男人比較遲鈍。雖然麵臨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懼感,但也就是覺得恐懼而已,不像她還會產生令人害怕的聯想。更何況我們對這個聲音似乎也漸漸習慣,隻為搞不懂這是什麽聲音而心煩,不再有那麽害怕的感覺。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磚砌門柱上對講機的門鈴,但是許久都不見裏麵的迴答。
“她一個人住在這麽大的房子裏嗎?”禦手洗教授問。
“好像是的。”琳達迴答。巴格利繼續按鈴,仍然沒有人迴答,於是他就用力搖動金屬門。這個金屬門的另外一麵貼著鐵板,所以我們無法從鐵骨的縫隙,窺視門內的情形。
“門後隻有門閂,誰翻過這扇鐵門,進去裏麵把門打開。”巴格利說。
於是一個年輕的警察便攀越鐵門,跳進門的內側。在這個時間裏,天空裏的魔神吼聲好像要阻止我們做這些事一樣,一直吼個不停。
鐵門被打開了,大家一一踏入門內。這扇鐵門果然真的隻有一道門閂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攔住正要往前走的眾人。“大家要小心。如果發現了什麽腳印,千萬別讓它消失,並且盡快告訴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電筒水平地來迴照亮前方,幾乎每個角落,都被他的手電筒的光線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國的有錢人比起來,這棟房子算不上是什麽豪宅,不過,在這貧窮的村子裏,這棟房子稱得上是這裏最豪華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員,隆乳之後嫁給有錢人,轉身變為貴婦。人生也可以這樣過。不過,這不是我熟悉的環境,我熟悉的環境是監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蓋的花叢,中間還有一座雕塑,花叢的周圍做成圓環,路上停著一輛車頂積著雪的四輪驅動車。佩琪的房子就在車子前麵。環顧四周雪地上,沒有像人類腳印的痕跡。
“那裏有貓還是狗的腳印。”我說。
“我說的是人類的腳印!”巴格利顯得很不耐煩。“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許可了,我們便踏上潔淨無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沒有一點燈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關時,以巴格利為首的警察們,都從口袋裏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沒有準備那種東西。
到達玄關了。玄關的門上也有門鈴。巴格利當然也去按鈴了,當然也沒有任何迴應。這迴我們有聽到門內傳出的微弱門鈴聲。戴著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門把上,搖晃了好幾下。門從裏麵鎖上了。
“琳達,你知道進入裏麵的方法嗎?”巴格利問,琳達立刻搖頭,說:“不知道。”
“要有鑰匙才能進去吧!”我說。
“這點我當然知道。鑰匙在哪裏呀?”巴格利說著,又走迴雪地裏,依次碰觸每個窗戶。好像每個窗戶都上
鎖了。
“這裏的屋內燈光全都熄了,車子也在屋前。坎諾城那邊則發現了一具曾經隆乳的屍體。史考特,你把這扇玻璃打破。這扇門內側的門鎖應該是喇叭鎖吧!”
巴格利對門鎖做了推測,然後指著看起來相當昂貴的黃色玻璃。我心想:如果裏麵不是喇叭鎖,那怎麽辦呢?
那個叫做史考特的年輕警察,從腰間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後用警棍輕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著手電筒為他照明。在這個時間裏,魔神的吼聲仍在空中盤旋不去。
玻璃上出現了足以讓拳頭伸入的破洞了。這些人非常熟悉這種作業,將來如果不做警察,改行當小偷的話,大概會很成功吧!
“把手伸進去,試試看能不能打開門。”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進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著,連手肘都伸進去了。很幸運的,門內的鎖正如巴格利所預料,不過,門鎖似乎不隻一個。
不久後,門開了。一踏入門,就看到空曠的玄關大廳裏,鋪著厚厚的地毯。玄關的正前方有樓梯,裏麵並排著許多觀葉植物,左右還有一對大理石雕塑,分別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體的男性。此外,這裏也有長型的玻璃櫃,裏麵陳列著許多小石頭和小物品。還有一座有鍾擺的落地大型柱鍾。玄關內的樣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內的擺設很像。
“哈羅,卡達夫人。”巴格利向室內唿喚,結果當然是沒有任何迴應。如果這裏會有迴應的話,大概隻有鍾擺的聲音吧!
巴格利和禦手洗教授進門後,就立刻摸索著牆壁,尋找電燈的開關。巴格利發現開關後,馬上按了開關。
燈亮以後,首先躍入眼簾的,是鮮豔的藍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藍,也不是深沉的暗藍色,而是界於兩者中間,相當鮮豔的藍色。
“這藍色很漂亮呢!”教授感歎地說。
“佩琪說過的,一進入她家的門,就可以看到瑞典國旗的顏色……”琳達聲音顫抖地說。她一直很緊張。或許即將見到好朋友的屍體這件事,讓她感到強烈的害怕。
“原來如此。”從瑞典來的教授說。
“巴尼,你不要在牆壁那邊摸來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樣站著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樣?我又不是雕塑。”我一這麽說,巴格利立刻接著說:
“要不,你就出去外麵的雪地站。行嗎?”巴格利又開始挑剔我了。樓梯下的門開著,裏麵是洗手間。同行的警察們也都進入屋內,跑到樓上察看。禦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麵指揮警察,一麵檢查一樓的各個房間。
我和琳達、亞文這三個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關大廳,什麽事也不能做。這裏隻有我們三個人沒戴手套,所以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琳達一直低著頭,忍受不安與悲傷的煎熬:亞文則一句話也不說,看樣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靜靜地站著看了五分鍾,就覺得沒什麽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兇手會不戴手套嗎?像巴格利這種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兇手難道會不知道?這年頭會疏忽到把指紋留在現場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館展覽了吧。一百年前指紋的知識還不普遍,所以指紋是破案的重要線索。腳印也一樣。如今哪有歹徒會留下腳印,讓警察好辦案的呢?如果有的話,這個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寶了。
過了一陣子,巴格利下樓了,禦手洗教授也從一樓的走廊那邊,迴到玄關。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達夫人。連地下室也找過了。”教授說。
“二樓也沒有人。這房子像個空殼。”巴格利瞪大眼睛說。警察們也紛紛迴到玄關集合。琳達站在牆壁與警察之間,被重重包圍、保護著。
“不管怎麽說,這個時間不在家裏確實很奇怪。”教授說。“不是嗎?琳達。”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話,一定會告訴我的。”
琳達同意地說。
“夜已深了,車子又停在外麵,所以她應該沒有外出,更何況現在是命案的非常時期,她不可能在這時去旅行。之前大家認為這是一起無目標性的連續殺人事件,但我不這麽認為。我認為:不論是這個事件的每個小關節,還是幾位死者之間,都被一條看不見的線串連在一起。琳達,知道這條線的人,或許隻有你了。”對教授的這番話,琳達無言以對。她的樣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說法。但是,一會兒之後,她卻說:
“隻有我?……教授,這是什麽意思?”
“唔,你說這是什麽意思呢?”教授雙手抱胸,一動也不動地站著,又說:“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後教授又在廳內繞著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隨著他的腳步繞著圈子。過了一會兒,教授停下腳步,他說:“這個大廳內物品的擺設位置很奇怪。這裏好像倉庫一樣,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亂地擺設著,例如雕塑和玻璃櫃沒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櫃則是離牆壁太近,讓人不能好好的觀賞櫃子裏的東西。”
“你所說櫃子裏的東西,是指這些石頭碎片嗎?”我說:“誰要看這些沒用的東西呢?”
“不想讓人看的話,就不會放進這樣的櫃子裏了。”亞文笑著說。
“這種東西最好不要讓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說。
“瑞士人怎麽了?”
“還有就是那些觀葉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擺放的方式很奇怪。沒有排成一直線,好像是剛剛才搬過,正在考慮如何擺放似的。”
“教授,您剛才說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麽意思?”
琳達問。於是教授便看著琳達,反問:“佩琪對東方的藝術品有興趣嗎?”
“她曾經和我說過一些。她說她喜歡。”琳達迴答。
“唔,她喜歡嗎?……”教授說:“竟然有這麽高水準的收藏。”
“那些石頭碎片難道有什麽價值嗎?”我問。
“對喜歡的人而言,確實是有價值的。這些一定是從阿富汗來的。從前阿富汗境內有希臘人所建的城市,隻是後來都滅亡了。這石頭是石膏製的圓形浮雕,希臘人拿它鑄造硬幣。”
“很貴嗎?”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迴答我:
“也不算很貴啦,大概隻能買兩棟這樣的房子。”
“兩棟這樣的房子?”我大聲喊,警察們也議論紛紛。
“臥室的鑲嵌架子上,有佛禮拜圖的浮雕,那是三世紀時貴霜王朝的遺物。也有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禮拜圖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術。貴霜王朝的遺物曾經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覽,藝術家們都很了解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讓人看到這些東西比較好。”
“這些東西很貴嗎?”
“對伊斯蘭教徒而言,這些東西比石頭更沒價值。虔誠的伊斯蘭教徒看到這些東西時,會立刻把它們打碎,丟到垃圾桶。因為神命令他們不可崇拜偶像。”
“那麽,這裏為什麽會有這種東西?”
“因為這個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蘭教徒。”
“這些東西真的那麽貴嗎?”我問。
“價值是人類賦予的。這些東西如果能賣得掉,大概可以買三個迪蒙西村吧!”
真是讓我說不出話來的價格。如果教授沒有騙人,那麽佩琪就是全英國屈指可數的有錢人了。
“教授,你是在說笑吧?”巴格利說,於是教授笑了。
“開玩笑的。我隻是稍微作弄一下你們。”
“一般老百姓的家裏,不會有那種東西。”巴格利說。“這些都是國寶,應該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