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迷人的深夜,無人來往的寧靜沿海道路如同沉眠的蛇,默默地曲折延伸。距離天亮還有很久,平常製造排氣管爆音、與吆喝聲的飆車族,今晚似乎都乖乖地待在家裏打電動,路上不見車影。


    傳入耳中的隻有單調卻悅耳的海潮聲、夜晚才從森林裏醒來貓頭鷹的叫聲,以及從傍晚就不斷吹拂的海風的聲音。這時,遠方某處響起爆炸聲,先是一聲,接著是兩聲,最後又來了一聲。宣告異狀的四聲,順著毫無遮蔽物的海岸,傳到遠方。


    接著,如同以這些聲音為暗號,原本寧靜的海岸道路上,此起彼伏地響起汽車引擎聲。一輛白色麵包車與一輛轎車,在不寬的馬路上進行著激烈到幾乎迸出火花的競速賽,雙方都明顯超速卻無任何人阻止。這也能理解,因為這兩輛狂奔的車子,分別是發出響亮警笛聲的救護車與警車。


    “唔,可惡!這輛破警車就不能更快一些嗎!”


    很不幸,今晚駕駛警車的是誌木刑警,他隻要手握方向盤,就會性格驟變,據說,若讓他駕駛拉響警笛的警車,他就會成為警局裏最危險的刑警。而他今晚的目標就是眼前的救護車。


    “哼,礙事的救護車,我一定要超越你!”


    “別這樣,誌木,拜托,我求你了……”


    “警部,為什麽?”誌木刑警麵露兇光,瞪向副駕駛座上的砂川警部,“我們是警察,警察可以輸給救護隊嗎?”


    “我、我覺得這種時候無所謂。”


    警車和救護車相比,應該是攸關救命的救護車優先。


    “不行!”誌木沒注意看前方,毫不在意地徑自說下去,“無論對方是誰,警察都不能輸。換句話說,在公用道路上,警車必須是最快的!落後救護車是一種恥辱!我我我、我不能原諒!”


    “我覺得隻是因為對方先叫了救護車……”


    “即便如此也一樣!”


    誌木再度把油門踩到底,緊追救護車的尾燈,救護車忽左忽右地擋住去路,不準後方的車輛超前。兩輛車之間的火熱(無謂)戰鬥,一直持續到十乘寺莊園,結果如下所示。


    〇勝:救護車(消防局)【險勝,一路領先】


    ●負:警車(警察局)


    誌木刑警因為極度屈辱,而臉漲得通紅,砂川警部因為撿迴一條命,而鬆了口氣。


    “真是的……”砂川警部在副駕駛座上歎氣,“總之,順利抵達案發現場,就不計較了。話說誌木,雖說是理所當然,但這次又是我們率先抵達——”


    砂川警部想征詢駕駛座上搭檔的同意,然而——


    “別別別、別以為這樣就贏了!”


    “吵死了,混賬警車,別小看救護隊啊!”


    誌木刑警開始和救護車的駕駛員,展開激烈的鬥嘴。


    “你這家夥說什麽?下次有你好受,走著瞧!”


    “來啊來啊,我隨時奉陪!”


    經過一番不堪入耳的爭執,誌木刑警衝救護隊員豎起中指。


    “你這是什麽態度?”


    “你還不是半斤八兩!”


    比小孩子吵架還惡劣,比不服輸嘴硬的還丟臉。砂川警部無言以對,隻能抓起誌木刑警的衣領,圓睜雙眼大喊:“誌木!命案和賽車的輸贏,你應該知道哪一邊比較重要吧!”


    “我我我、我知道我知道!”砂川警部難得說了句正經話,誌木刑警被他咄咄逼人的氣勢壓倒,終於迴想起自己原本的職責。“對哦對哦,這次又是槍擊案,我不是來賽車的。”


    這是當然的,誌木刑警,你應該早點兒察覺。


    順帶一提,救護隊員們一邊和飆車刑警(聽起來挺帥氣的)嗆聲,一邊利落地完成了任務,也就是將受了重傷的受害者抬上車。中槍的傷者早已躺在大門邊,等待救護車抵達已久,救護隊員們將傷者抬上擔架,搬到救護車旁邊。


    “抱歉,方便讓我看一下傷勢嗎?如果是分秒必爭的情況,我就不勉強了。”


    砂川警部提出這個請求。


    “隻能看一下啊。”


    一名救護員說完,暫時停住擔架,誌木刑警在這時首度觀察受傷者。


    受傷者是名男性,年齡約三十五歲,體格壯碩適合練武,身穿運動褲及年代久遠、有些鬆垮的長袖運動衫,運動衫上到處是血。接著,誌木刑警看向對方中槍的左手,不過衣袖與綁得不太好看的毛巾,遮住了傷口,看不出任何端倪。


    觀察在短短十秒後結束,傷者被送上救護車,自稱傷者妻子的女性,獲準一起上救護車陪同,就在救護車後門即將關上的瞬間……


    “喂——等一下!我也是傷者!”


    一名男性大喊著走向救護車,未經許可就要上車,隊員們連忙製止。


    “喂,不準擅自上車,這是傷員專用救護車!”


    “混賬!你沒看到這個嗎?我也身受重傷啊!”


    男性把右腳伸到救護隊員們麵前,要求上車。


    “還不到重傷的程度……唉,好吧,快上車。”


    “賺到嘍!”男性雙腳踩著從容的腳步,穩穩地進入救護車後方,“我坐過警車,不過這還是第一次坐救護車,嘿嘿!”


    就這樣,救護車載著重傷員、重傷員的妻子,以及一名輕傷員,離開十乘寺莊園。傷者們將在市區醫院接受治療。


    “……那個人是怎麽迴事?”砂川警部看著離開的救護車尾燈,有氣無力地問道。


    “沒怎麽迴事。”誌木迴答得很幹脆,“如果我沒有看錯,他是警部也很熟悉的‘那個人’。”


    “所以我才問,那個人為什麽會在這裏?”


    “這個嘛,天曉得!他剛才說他受了‘重傷’。”


    “但他看起來活蹦亂跳的……嗯,搞不懂。所以,受害者除了兩名傷員,另一人是……”砂川警部疲倦地說,“唉,算了,總之,先去見另一名受害者吧,我現在比較想見沉默的受害者。”


    兩名刑警在十乘寺十一先生的帶領之下前往現場,十一先生相當激動,沒人問就熱心地向刑警們說明命案概要,兩名刑警邊走邊聽。


    “歹徒入侵我家,現在還不知道是想盜竊還是有其他目的。總之,某人深夜進入這幢莊園,拿著手槍恣意開槍,之後逃走了。歹徒首先襲擊的是會客室,就是看得到窗戶亮燈的那間,時間是晚上十一點五十分。”


    眾人穿越主館庭院時,十一先生停下腳步,指著主館一樓的某扇窗戶。“會客室裏的一名男性腳部中槍受傷,似乎是父親找來的偵探。當時偵探的助手看見了拿著手槍的歹徒,不過,對方戴著白色頭套,甚至看不出性別。”


    “哦?拿手槍的蒙麵歹徒?”


    “是的,後來歹徒離開主館前往別館,家父與管家佐野都目擊到這一幕。佐野追著歹徒前往飛魚亭,飛魚亭是這條樓梯上方的別館。”


    兩名刑警正在氣喘籲籲地,爬著約二十米長的陡峭樓梯。


    “歹徒抵達飛魚亭後,連續朝這個露台開了兩槍,中槍的是叫神崎隆二的年輕人。歹徒殺害了神崎之後,又朝趕來的佐野開槍,幸好那一槍隻射傷了佐野的左手。”


    “我剛才看過他的傷勢了。”砂川警部說,“似乎不輕。話說迴來,歹徒射傷他之後跑去哪裏了?”


    “呃,這個就……”納悶的十一先生勉強迴答,“我們不清楚歹徒以何種方式、逃去哪兒。


    他不可能迴主館,主館有很多人,而且都看著飛魚亭的門口,或是與之相連的階梯,但沒人看到人影。”


    “可供兇手逃走的路線,就隻有門口的那道樓梯?”


    “沒錯,正如兩位所見。”


    十一先生與兩名刑警終於爬完樓梯,來到飛魚亭門前。三人在這裏轉身,放眼望去,剛好可以俯瞰燈火通明的主館。


    “要從飛魚亭前往主館,隻能走這扇門與這道樓梯。如兩位所見,周遭是陡峭的斜坡,而且表麵盡是岩石與雜草,很難踩穩。真要走的話當然也能走,但沒必要在深夜,刻意走這麽危險的斜坡,這樣反而浪費時間。況且今晚月色明亮,這麽做反而引人注目,主館的人們不可能看漏。”


    “原來如此,你說得對,畢竟門口還有燈光,他不可能逃去主館。那麽,飛魚亭的另一邊呢?”


    “另一邊是沒路的懸崖,再往前是海,摔下去肯定沒命。落差有四十五米,而且海水意外地淺,絕對不可能生還。”


    “原來如此。”砂川警部點頭迴應,“飛魚亭周邊沒人?”


    “不,關於這方麵……”


    “唔,怎麽了?有所隱瞞沒有好處哦。”


    “其實,案發時,有一名叫升村的青年,剛好在飛魚亭……不,請絕對不要把他當成殺害神崎的兇手,他應該隻是無辜波及。”


    “不過,案發之後,現場附近除了他,就沒有別人了吧?”


    “是的。”


    “你認為歹徒會前往何處?”


    “這……”十一先生思索片刻,忽然以開朗的表情迴答,“對,是海,歹徒跳海了。屍體現在肯定就浮在海麵上,這樣就沒有問題了。”


    “原來如此,這樣確實毫無問題了,但別急著下結論,容我先看一下現場吧。”


    砂川警部說完,進入飛魚亭。海角前端的這幢構建物占地不大,隻夠設兩座網球場,三座就很困難了。其中有一間名為飛魚亭的平房,旁邊則是聊勝於無的小庭院。


    成為命案現場的飛魚亭前,已有製服警員站崗,是從附近(其實也相隔數公裏)派出所,騎機車趕來的巡查。製服巡查自報姓名之後,作證說他抵達以後,沒有任何人接近飛魚亭。如果這是幢普通建築物,巡查的證詞還值得懷疑一下,但以飛魚亭的地理狀況來看,應該可以相信巡查的話。從主館延伸來的這條路,是通往海角前端這間飛魚亭的唯一通路,有一個人看守就足夠了。現場算是保存得很好。


    鑒識組與法醫抵達之後,現場立刻充滿不像深夜的喧囂。鳥之岬的山崖上頻頻亮起閃光燈,不知道近海船隻上的船員們看到會怎麽想,但他們肯定做夢都沒想到,這裏正在順利進行命案現場的勘驗。


    砂川警部與誌木刑警人在飛魚亭,但要等鑒識組完成檢查後才能見到屍體。砂川警部利用這段空當,如同深夜散步般,在飛魚亭境內走了一圈,誌木跟在後麵。


    建地周圍有一米高的灌木作為圍籬,代表安全地區與危險地區的界線。越過圍籬,懸崖絕壁就在眼前。砂川警部站在麵朝海麵,最突出的位置,這裏是海角最前端,誌木也站在相同的位置,看向灌木後方。


    灌木後方是維持自然景觀的光禿禿的石崖,再往前是遼闊的大海。但現在是深夜,所以看不清,隻是個比黑暗更黑的詭異空間。風很大,偶爾吹來的強風,在耳際留下令人毛骨悚然的唿嘯聲,光是站在海角前端,都會感到恐懼。


    誌木心想,幸好十乘寺家在這裏蓋了幢私人莊園,要是對外開放,一般人自由前來,肯定會是著名的自殺地點。大概會在自己站的位置,立一塊“多想一分鍾”的牌子吧。


    “喂,誌木,你看那裏。”砂川聱部忽然指向某處,“那裏有東西。”他居然指著山崖尖端,感覺那裏和西天隻差一米。


    “是石頭嗎?”


    “不,應該不是,看起來像一團衣服,你去拿過來。”


    砂川警部下令的語氣,隨便得像是叫人去拿報紙,但聽到命令的誌木可不能迴應“小事一妝”,卻也不能斷然拒絕。就在他猶豫的時候,砂川警部以柔和的語氣對他說:“不會出事的,我在這裏看著,別擔心。”


    這番話對恐懼感毫無幫助,聽起來隻像是客氣話。誌木下定決心不再有所期待,自行翻越灌木。


    “不用看著我也沒關係!哼,反正這項工作注定要落到我頭上。”


    實際上,誌木是覺得被別人看到會難為情,因為他整個人趴著,朝那物體匍匐而去。要是不盡量把身體放低,很有可能忽然被強風吹走。


    “好恐怖啊——好高啊——風好大啊——警部是大笨蛋——”


    誌木反複說著咒語般的喪氣話,好不容易來到神秘物體旁邊,近距離看到該物體的他,一眼就知道那是件卷起來的大衣。隻是搞不懂懸崖加大衣是個怎樣的組合。不過,誌木拿起大衣後,底下又出現了另一個物體。


    是一雙擺放整齊的運動鞋。


    在懸崖上整齊地擺了一雙鞋,再把大衣卷起來放在鞋子上,誌木可以理解這個組合的意義了。看來正如十一先生先生所期待的,鞋子與大衣的主人,如今已葬身海中。


    誌木小心翼翼地抱起“戰利品”,轉身又向砂川警部那裏爬去。加了把勁努力跨越了灌木樹籬之後,平安從鬼門關生還。


    “嗨,辛苦了。”砂川警部以收報紙般的輕鬆態度接下物品,“唔,長大衣和鞋子啊,耐人尋味。”


    “說、說、說、說得是。”


    “喂,誌木,你在做什麽?不用匍匐前進了。”


    誌木卻依舊跪伏在砂川警部腳邊。


    “抱、抱歉,我、我的腿發抖,站不起來。”誌木刑警連聲音都在顫抖。


    “真不中用。”


    “就算您這麽說……咦?”


    跪伏的優點在於離地麵近,因此,會發現出乎意料的東西。這東西棄置在灌木樹根附近,是一個像是鑰匙的深黑色物體。誌木看到的瞬間,腦中就閃出一個靈感。


    “哦,這……難道是——”


    是他們這一個半月,都在瘋狂尋找的東西。雖然光看外表還無法斷言,但肯定沒錯。誌木心生感慨,拿起那個東西給砂川警部看。


    “警部,手槍,是手槍!而且是 colt government!肯定就是那把手槍,終於找到了!”


    誌木認為,他在山崖上檢到的手槍,就是那把之前在他們麵前消失無蹤的私造手槍。這個推測有理可循,但關鍵在於和那起流浪漢命案的關聯性。


    “首先是地點,從這處海角走到槍殺流浪漢的馬背海岸不用太久。然後是時間。這次命案和流浪漢命案隻間隔一個半月,而且兇器都是手槍,一般人都會認為這兩起命案有關。警部,沒錯吧?這肯定是同一個兇手,以相同兇器在連續犯案。”


    “也就是說,撿到私造手槍的某人,在馬背海岸槍殺了流浪漢,又在今晚潛入十乘寺莊園,衝三人開槍,造成一死兩傷?呃,或許吧……喂,手槍給我看一下。”


    戴著手套的砂川警部從誌木手中接過這把問題手槍,小心翼翼地抽出彈匣。colt government 是八連發,也就是說,彈匣裏最多可以裝填八顆子彈。


    誌木迅速計算了開槍次數。首先,造槍者中山章二朝誌木開了兩槍;在馬背海岸,流浪漢的胸口挨了一槍;今晚在十乘寺莊園,依照十一先生的說法是開了


    四槍,所以合計是七槍。


    “應該隻剩一顆子彈了吧?”


    “不,你錯了。”砂川警部不感興趣地說,“剩下零顆。”


    砂川警部把空彈匣拿給誌木看。


    “咦,零顆?但我記得這把槍是八連發……”


    “放心,沒有什麽好驚訝的,或許彈匣裏原本就隻裝了七顆子彈,或者是兇手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多開了一槍。總之,兇手今晚在這裏射光了子彈,所以才會扔槍。假設還有子彈,兇手肯定還有抵抗的餘地。”


    “說得也是。”誌木點頭迴應,“也就是說,子彈用盡且沒有後路的兇手,放棄逃跑之後扔掉槍,站上了懸崖,脫掉鞋子與大衣跳海了?”


    “嗯,這是很合理的推測,正如十一先生先生所說,毫無疑點。隻是,這麽一來……”


    “啊?”


    砂川警部無視疑惑的誌木,像是要振奮精神般說:“總之,先檢查現場吧。”


    對飛魚亭的勘驗完成,砂川警部與誌木刑警,總算獲準接近飛魚亭,誌木立刻大致環視現場。


    案發地點是飛魚亭的露台,神崎隆二陳屍於兩張躺椅與一把陽傘之間。死者年齡二十五歲,高一百八十厘米,勻稱的體格引人注目,長相頗為英俊,可以想象生前很受異性歡迎。右手背上有類似烏賊川市地圖的特殊傷痕,大概是燒燙傷的痕跡,雖然顯眼卻是舊傷。


    身上穿著長袖格子上衣和斜紋布褲,是極為常見的年輕人風格。上衣的左胸處被染得鮮紅,鮮血擴散到周圍的地麵,形成誇張的圖樣。淒慘的現場使兩名刑警啞然。


    “流浪漢是左胸中槍,這次也是相同的方式,果然很像。話說醫生……”砂川警部詢問身旁的法醫,“如何,下定決心繼承海釣旅館了嗎?”


    “呃!”法醫縮起脖子抬起頭,“怎麽又是你,不準因為我還年輕就消遺我,我為什麽要繼承海釣旅館……”


    “死因是?”


    “呃……”忽然改成正經問題,法醫反倒嚇一跳,稍稍緩過勁兒之後作答,“受害者心髒中槍,是致命傷,應該是立刻死亡。”


    “心髒中了兩槍?”


    “不,隻有一槍命中胸口,不過一槍就足以致命。”


    “那麽,另一槍射到了哪裏?”


    “你在找的另一槍,是不是這個?”


    法醫指著地麵上如同黑斑的一個點,砂川警部與誌木刑警,立刻把臉湊向黑點。肯定是彈孔,位於躺在地麵的屍體的頭部附近。看來連開兩槍的兇手浪費了其中一槍,子彈陷人地麵。砂川警部找鑒識人員過來挖出子彈,以便和這連串槍擊案所使用的子彈比對。接著,砂川警部再度麵向法醫。


    “有沒有其他外傷?”


    “頸部有壓迫痕跡,還不知道原因。”


    “是繩索的勒痕?”


    “不,不是那種,感覺像是被某種東西壓住,但也不是手指的壓痕。”


    “真不可靠。”砂川警部稍微挑釁法醫,“話說迴來,推測的死亡時間是?”


    “差不多是淩晨十二點前後。”


    “猜錯就要去繼承海釣旅館了哦。”


    “唔……好啊!錯了就繼承!”


    砂川警部輕拍眼冒血絲的法醫的肩膀。


    “你可以不用繼承。”


    從十乘寺十一先生的證詞推斷,案發時間是晚上十一點五十分之後數分鍾,因此法醫的推論正確,於是砂川警部給出“你可以不用繼承海釣旅館”的鼓勵。


    從屍體上得知的線索隻有這些,期待兇手留下的大衣、鞋子,以及手槍與子彈中,隱藏著更多的線索。


    “看來隻有地麵上的彈孔,以及受害者頸部的壓痕,能成為新證據。”


    砂川警部展露推理本領。


    “從地麵上的彈孔位置來看,兇手一開始是朝著受害者的頭部開槍,受害者當然有所抵抗。嗯,受害者頸部的壓痕,可能是兇手將試圖抵抗的受害者,壓到地上時造成的。兇手壓住受害者的脖子,朝頭部開了一槍,但這一槍打空了,子彈射進地麵。兇手連忙改為瞄準胸口,以第二槍達成目的。依照現有線索可以如此推理。”


    “兇手也挺辛苦的。”誌木使勁點頭,迴應砂川警部的推理,“不熟悉開槍的感覺,確實不容易打中。”


    誌木刑警的這番話,也反映出他接受射擊訓練時的痛苦經曆。


    “嗯,即使是近到嚇一跳的貼身距離,一樣有可能失手。”


    砂川警部的這番話,反映出他在實戰時的痛苦經曆。


    “總之,連做這一行的我們,開槍都有可能打不準,撿到槍的‘臨時槍手’更難打中吧。”


    誌木完全認同砂川警部這種水到渠成的解釋。


    “話說迴來……”砂川警部看著手表說,“時間差不多了,不能讓案件關係人等太久,我們先離開這裏,到主館和案件關係人閑聊一下。”


    “那叫偵訊,偵訊!”


    就這樣,砂川警部與誌木刑警前往偵訊案件關係人,通過他們的證詞,還原今晚這起案件的詳細經過。


    偵訊持續到淩晨三點,終於宣告結束。而當晚時間不夠而沒能確定的幾件事,也在隔天上午逐漸明朗化。


    一方麵,正如砂川警部與誌木刑警所預料的,比對至今發現的幾顆子彈之後,確定現場找到的手槍,和馬背海岸流浪漢命案中使用的是同一把。不僅如此,還證實正是中山章二當時所拿的私造手槍。


    另一方麵,警方還對子彈進行了調查。當晚總共開了四槍,經過比對,確定其中三槍由當晚找到的手槍射出。這裏所說的三槍,指的是朝會客室開的那槍,以及在飛魚亭露台上開的兩槍。在飛魚亭小庭院打傷佐野管家左手的另一槍無法驗證,因為這顆子彈貫穿了佐野的左手之後,就不知去向了。


    調查員隻能推測子彈貫穿之後,描繪出一道拋物線,越過山崖飛進海裏。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可能。既然這樣,或許可以質疑,佐野手臂上的傷是另一把槍造成的,但前提是有人提出這種質疑。


    在懸崖上發現的大衣與鞋子也調查過了。大衣是xl碼,鞋子是二十八號的運動鞋。如果這些穿在兇手身上剛好合適,就表示兇手相當高大。但也可能是矮個子男性身披大一點的大衣。如果真要隱藏體形,一般來說都會選擇大尺寸的大衣,鞋子也是如此。


    大衣與鞋子都是普通品牌,無法查出來源。而且都很新,沒有留下可能透露兇手身體特征的痕跡。不過,從大衣口袋裏翻出的兩個東西,引起了調查員的注意,其一是象征往年某知名摔角手的白色頭套,其二是出租車司機使用的白手套。兇手戴上這個隻露出眼睛與口鼻的頭套,披著長長的大衣,以裹著白手套的手指扣下扳機……


    所有人的腦海中,都能輕易浮現出這幅光景,但實際上真是如此嗎?


    硝煙反應迅速迴答了這個問題。


    開槍時,射出的不隻有子彈,發射子彈的火藥爆炸時,會噴出肉眼看不見的火藥微粒,這種微粒會附在開槍者(距離夠近的話也包括受害者)的衣物等處,這就是硝煙反應的原理。大衣、白頭套、白手套與鞋子,都產生了硝煙反應,因此,兇手肯定是穿著這些開槍的。


    上述事項都是新事實,卻還不足以呈現案件的完整樣貌,各項證據都不夠明確。這天晚上,某人持槍潛入十乘寺莊園,開了幾槍之後無處可逃,認命跳


    崖而死——從表麵事實推理出的結論仍無法變更,新的發現隻有補強效果,並未顛覆這結論。


    不過——應該說正因如此,砂川警部才頗為不以為然。


    “這樣確實合理,但是合理過頭了,簡直像有人刻意呈現的。”


    是這樣的嗎?誌木刑警對砂川警部的話半信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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