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仲夏提出的這個“假設”實在有點露骨了,小海聽著,目光發沉,轉過臉來看我一眼。


    我微微笑了笑,在心裏跟自己說沒什麽大不了的,本來我的原則就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嘛,對付蠢貨有對付蠢貨的辦法,同樣,對付聰明人也有對付聰明人的辦法。


    不用說,譚仲夏肯定是個聰明人。


    現在我有點後悔沒多打聽打聽他的底細和來路,隻知道從上海調過來,不知道別的。搞得不好他精通犯罪心理學,能從任何一個不受意識控製的微表情或者微動作裏讀出名堂,所以,在他麵前撒謊肯定不明智。


    唯有把真話當假話說,再把假話當真話說,真話假話炒成一鍋,才是眼下對付他最好的辦法,亦真亦假,真真假假,你自己分析去。


    我慢悠悠喝幾口茶,才似笑非笑看譚仲夏幾秒鍾,正色迴答他的問題:“如果我想殺人,嗯。我肯定會選擇我恨的,並且是我認為該死的人下手。我會做得滴水不漏,不留一絲痕跡。而且,我還會想辦法說服自己相信,我不曾做過那些事情。”


    我想這個迴答應該是發自內心的,我以前從來沒有想過將來有一天會主動去殺誰,但譚仲夏給了我個認真想想的機會。我想一定就是這樣,做得幹淨利落然後迅速忘記,挺好。


    譚仲夏死定定地看著我。


    我臉上浮起笑,笑得有點得意,然後從桌上抓起一支紅色馬克筆,轉過身把牆上照片上那些兇手留下的線索一一圈起來,腳印、兇器、大衣、標有廠名和地址的棄屍桶,種種種種。


    我告訴他說留下這麽多亂七八糟故意擾亂警方辦案的線索,絕對不是我的風格。而且我是個簡單明了的人,絕不幹嘩眾取寵的事,在命案現場取走什麽或者留下什麽來做身份標識這種,算了吧。還有藝術感儀式感什麽的,嗬嗬,殺人就殺人,搞那麽多花樣,費時費力,真是有病。我這個人連強迫症都沒有,怎麽可能有那種神經病。


    他還是死定定地看著我。


    我撇撇嘴,表示說完了。


    然後我聽見白亞豐在那裏犯迷糊,喃喃地說:“我還是想不明白兇手為什麽要弄得這麽複雜,明擺著都是預謀殺人嘛,可預謀殺人這種事,不是越少人知情,對自己來說越安全的嗎?找個沒人的地方,一刀把對方捅死,除了天知地知再就隻有兇手自己知道,為什麽非要幾個人聯手?就不怕哪個喝醉酒說漏嘴?或者哪天鬧翻了,大家誰也別有好日子過?”


    他這一發問,雖說是把我跟譚仲夏從眼前的尷尬境地裏解救了出來,但又把案情推迴到最開始我們爭論的地方了。


    譚仲夏仍舊認為是有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反社會人格的危險分子組成了一個犯罪團體,他們把自己當成上帝,隨機挑選他們認為有罪但是沒有被人間法律製裁的人來審判、定罪、執行死刑。這樣的犯罪團體除非主謀落網,否則絕不會收手。


    他說他已經讓下麵的人分頭打聽,看最近有沒有可疑的團體到處行動。


    而我就是不能苟同他的判斷,仍堅持認定是仇殺。


    對,那三個死者可能確實互不相識,彼此也沒有交集關係,但不能排除他們各自的仇人因為某個特殊渠道認識了,組成複仇聯盟,進行交換殺人,我替你殺你的仇人,你替他殺他的仇人,他再替我殺我的仇人,這邊在殺人的時候,那邊做好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這樣警察追查起來就異常困難,因為與死者有仇的那個,最可能殺人的那個,是有不在場證明的。大家你幫我我幫你,每個人手上都沾著血,每個人都背著人命官司,彼此製約,固若金湯,誰也不怕誰抖漏出去。


    好,又僵持住了。


    而白亞豐,壓根已經完全混亂,等我們停下嘴來,他幹笑幾聲,揮揮手說:“你們繼續,我喝會茶先。”


    譚仲夏走到牆邊,用手指用力點戳“火燒案”現場的照片,說:“要一個人死得萬分痛苦甚至生不如死的方法有很多種。割肉、碎骨,或者什麽都不做,就讓對方活生生餓死,也是一種酷刑。但是為什麽,為什麽偏偏要選擇燒死?這樁命案的發生的地點的確有點偏僻,但也不至於說人跡罕至。你燒那麽大一把火,火裏還有個活人,會掙紮,會亂動,萬一路過個好管嫌事的,不就節外生枝了?兇手難道連這點風險意識都沒有嗎?!”


    我語塞。


    他又拿手指重重點戳“開膛案”的照片,說:“這樁,更匪夷所思。是你自己從環境證據分析出來的,說兇手是個膽小如鼠的人,犯完案後驚慌失措連路都不會跑了,對不對?好,既然是這麽個人,他想複仇,為什麽非要采取開膛剖肚這麽不合適他氣質的方式?他為什麽不換一種對對方來說一樣痛苦,但對自己來說相對溫和一點的辦法?你能不能給我解釋一下為什麽。”


    我再次語塞。


    討論分析中我一再語塞,譚仲夏倒是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繼續往下說:“我的推理,能解釋剛才的問題。那幾個反社會人格的危險分子組織起一個邪教,以上帝的名義,打著替天行道的旗幟在做這些兇殘的事情。他們可能借用了基督教裏的一些元素,仿造《聖經》之類的也搞出了一個什麽十誡或者幾誡的,來訓誡教徒們,但凡觸犯條例者,均要被打入地獄受怎樣怎樣的刑罰,比如我們現在手頭所接觸的三種死亡方式,有可能就是他們的三種懲罰手段。”


    我搖頭,再搖頭,更用力地搖頭:“不對,不是這樣的,我說不過你,但不能同意你這個說法。”


    他皺起眉毛問我到底為什麽這麽固執。


    我搖著頭歎氣,實在有點解釋不清楚自己到底為什麽這麽固執,但還是努力解釋:“你不懂,在“開膛案”現場的時候,我真能清楚地感覺到兇手的憤怒、仇恨、悲傷和膽怯,這些都是深仇大恨者才會有的情緒,替天行道的反社會人格危險分子不會有這種交纏混雜的感情。”


    我說著,學他的樣子拿手指點戳牆上的照片,一下比一下重,一下比一下用力氣:“我隔著照片都能感覺到那些情緒,可惜就是跟你解釋不清楚。你別以為我怪力亂神,我就是有這能耐!”


    這迴輪到他語塞,但好像沒有覺得我說的那些不可理喻。


    我原本以為他會揪著我的“感覺”問題狠狠作文章來嘲弄我一番,還準備好了反擊的話。結果沒有,他似乎接受這個說法,鬧得我一腔力氣沒處使,隻好穩下情緒在案子上下功夫。


    我跟他說:“你推理的那些,我不是沒有仔細想過,但還是相信我自己的直覺和判斷。以我看過的讀過的和聽說過的案例為經驗,反社會人格的團夥或者邪教組織什麽的犯罪,基本都會在現場留下標記物,比如他們教派的圖騰符號,或者某樣信物,諸如此類的總該有一樣才對不是嗎?否則你殺再多的人渣,把案件做得再完美,不能聯係到一起,也就起不了警醒世人的作用,對他們來說不是白辛苦了嗎?”


    坐在桌子那邊垂頭發呆的白亞豐聽到這裏突然猛抬起頭,站起身,瞪大眼睛看我,激動得要命,點著手指說:“對、對、對、對!江城有件連環命案,就是這樣的,每個現場,兇手都用受害人的血在牆上畫一隻恐怖的眼睛,眼睛裏麵還打個x,所以叫‘人皮x案’,好像到現在都沒結案。”


    我腦袋轟的一下響,立刻浮現半年多前發生在百合路中段快捷酒店那樁被省公安廳接管、在我們這邊不了了之的案件,兇手一刀斃命,眼睛被挖、私部和子宮都被毀得一塌糊塗,床頭牆上有一隻血畫的、打了個叉的眼睛。


    人皮x案?


    江城?


    我記得當時嚴副隊長和劉毅民他們跟我說,那樁案子的兇手是個正在通輯中的流竄慣犯,省公安廳和另外一個城市的刑警隊盯了很久,所以理所當然就接管了過去,可他們沒告訴我說那所謂的“另一個城市”,是江城。


    任何時候,隻要提到江城,我都會條件反射般全身不舒服。


    那是個噩夢樣的所在。很多年前我在那裏住過幾個月,曾眼睜睜看著好好的一家人慘死,非常可怕。


    之前在百合路中段那個命案現場隱約感覺到的不祥,現在又湧上心頭,越發覺得,那案子很可能真的跟我有什麽關係。


    而剛才,白亞豐提到“人皮x案”幾個字的時候,我也清楚地看見譚仲夏腦門上的青筋跳了兩跳,而且突然之間,他的拳頭不自覺地捏緊了。


    白亞豐那幾句話好像無意之中誤碰到了我們兩個人的雷區。


    我扭過臉去盯著白亞豐,叫他把他剛才說的那起什麽“人皮x案”詳細點說給我聽。


    可惜他也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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