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明彬醞釀這首歌足有一個星期了,卻也隻是想了個大概。
寫了大概有兩行,雷明彬看著紙上狂魔亂舞的符號,真是哭笑不得,說這些是字都算是恭維了。
現在還用紙筆搞創作的人已經越來越少,雷明彬也是如此。
寫了沒多少,雷明彬愣是沒了心情。要是歌迷們知道心愛的歌詞被寫成這副摸樣,估計早就沒了聽歌的心情。
算了!
雷明彬將紙揉成一團,隨手丟在了角落。
小屋裏悶熱不堪,雷明彬可不想再待下去了。看了一眼時間,下午剛過四點的樣子。
雷明彬收拾好吉他、音箱還有擴音器,雖然比平時早了些,但也比悶在屋裏強。
出了門,迎麵吹來了一陣涼風,雷明彬深唿了一口氣,這才像是四月該有的樣子。
跟往常一樣在麵館吃了一碗麵,不到五點,雷明彬就來到了老地方。時間還早,太陽還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照得人麵色發紅。
雖然不是周末,但海邊的遊人依舊不在少數。甚至有些不怕涼的,已經耐不住心癢紛紛下了海。
雷明彬一想到這個時候海水的溫度,就不免在心裏發冷,打了一個激靈。還真是有不怕感冒的啊。
在海邊小坐了一會,太陽已經西沉了,天色漸漸暗了下來,路邊的燈逐漸亮堂了起來,雷明彬將隨身攜帶的東西一應擺全,跟隔壁小賣店的老板打了聲招唿,插上了電源。
自從雷明彬在這裏開始表演,不得不說,給小賣店老板帶來了一筆不少的收入。老板也正是看準了這個商機,自願為雷明彬提供起了便利。
雷明彬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在全市最大的體育場舉辦他自己的專屬演唱會。為了適應演唱會的節奏和所需要的體力,他幾乎每周都會來這裏唱一晚,時間一般會控製在三個小時左右,中間會有中場休息。
而每當身邊圍上一圈又一圈的人,加上打在海邊的璀璨的路燈,再配上令人亢奮的音樂聲,雷明彬真的會有一種自己正在舉辦演唱會的錯覺。
今晚,雷明彬更新了曲目,新添了不少原創歌曲。他最近正在著手準備一個唱歌比賽,如果順利的話,一炮而紅也不是夢。不過為比賽而準備的新曲並不十分順利,證據就是一周前就應寫好的歌詞到現在為止也不過寫了四五行。
雖然雷明彬的心情有些鬱悶,不過等著聽歌的人卻是越來越多,因為每周都會來,雷明彬在這一塊也算是小有名氣了。也有不少人每周都會來聽。
雷明彬看著圍上來的人群,裏麵不乏有一些熟悉的麵孔。看著這些,雷明彬欣慰地笑了笑,這也算是對他的肯定。
今晚的演出開始了,與以往不同,這次新加了幾首比較煽情的歌,周圍是一片寂靜聲,似乎每個人都陶醉在優美的音樂聲中。雷明彬心滿意足極了,可以用音樂影響和控製他人的情緒,這是他一直以來的夢想。他想用自己的音樂打動別人,讓每個人都能沉浸在自己的音樂聲裏。
似乎是被音樂聲吸引了過來,雷明彬注意到不遠處有一個嬌小的身影由遠及近,離著他越來越近。
看著她逐漸靠近,雷明彬的心裏開始慌亂起來,有幾個音符都險些彈錯,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了,突然就有種心動的感覺。
眼前的女孩孤獨無助,眼神中寫滿了落寞,像極了他在《雨童》中想要描寫的女主角。她遠遠地冷眼旁觀著,與周圍的人顯得格格不入。她像是一隻受了傷的小貓,無助卻依舊頑強地保持著高貴,就這麽跌跌撞撞闖入了他的世界。
雷明彬看得出,眼前的這個女孩被自己的歌聲吸引住了,整整一個小時裏,她都聽得那麽認真,那麽著迷。直到最後,人漸漸散去了,她也好似還沒有迴過神來,一直陶醉在其中。
那是雷明彬最得意的一首,也是他珍藏的一首,不知為什麽,看到了這個女孩他就想唱給對方聽。可以說,這是專門為她而唱的歌。
天色暗沉了下來,時間已然不早了,周圍的人都已散去,隻剩下了那個女孩。雖然不舍,但雷明彬也該離開了,小賣店的老板也提示過多次,到了該斷電的時候了。
雖然不舍,但雷明彬還是將東西一概收拾好,準備離開了。臨走前,雷明彬想跟女孩打聲招唿再走,可不想讓對方覺得自己是些什麽奇怪的人,想了想,還是作罷了。
雷明彬拿好東西正準備離開,這時身後傳來了一聲喊叫聲,他迴頭看了過去,發現女孩正麵對著自己。
“你的音樂那麽垃圾,怎麽還好意思在這裏賣唱!”
話語聲清晰入耳,雷明彬愣住了呆在原地,環顧了四周,已然沒有其他人,這句話,確實是對自己說的。
“你說什麽?”雷明彬走近了幾步,露出一副難以置信的表情,似乎是想忽略女孩剛剛的話。
“我說你的音樂是垃圾,一文不值,聽你的音樂簡直就是在折磨自己的耳朵。就你這種水平還出來賣唱,別逗了!”
一句句不堪的話像是一把把尖刀,一下下插入了雷明彬的胸膛。
猶如五雷轟頂,雷明彬的血一下子湧上了心頭,腦子被燒得熱熱的,悶悶的,大腦像是短路了一樣,等他反應了過來,自己早已一把攥住了女孩的衣領,將她從地上一把拽了起來。
女孩愣了一下,一時間沒反應過來,呆呆地看著雷明彬。
她的眼神寫滿了孤獨和無助,與剛剛的張牙舞爪判若兩人。
雷明彬一下子後悔了,他不明白自己剛剛怎麽那麽衝動,還好沒有動手,否則他恐怕會後悔一輩子。
雷明彬將女孩放下,羞愧地看向一邊,不敢直視對方,好像做錯了事的人是他。
猶豫了一會,雷明彬抬起頭來,鼓足了勇氣想要道歉。可剛一開口,就感覺到了如同肌膚一般的柔嫩,嘴巴裏多了一個軟軟溫熱的東西,靈活地穿梭在雷明彬的齒齦間。
一副放大了的精致麵容立於眼前,雷明彬傻掉了,這個女孩竟然主動親了自己!
他的心裏亂極了,他想不通女孩到底是怎麽想的,不是剛剛還說討厭自己嗎,怎麽又...
女孩似乎很不滿雷明彬的分神,略施懲戒地咬了一下他的舌尖,緊接著是更加熱情而濕熱的親吻。
雷明彬隻覺自己招架不住了,他的腦袋裏已然亂成了一鍋漿糊。
等雷明彬迴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已經迴到了租住的小屋,而此時的女孩正在浴室裏衝澡。
雜亂的水流聲聽得雷明彬的心裏亂亂的,他不明白自己怎麽會帶一個才認識幾個小時的女孩迴家,甚至他都不知道對方的名字。
他覺得自己一定是哪根神經打錯了,才會幹出這種荒唐事來。他在心裏默默提醒自己,點到為止,絕對不能再錯下去了。
雷明彬從冰箱裏拿出了一罐啤酒,清脆的開酒聲讓他清醒了許多,仰頭喝下了一大口,冰涼的液體流入胃裏,久違的舒服感舒緩了雷明彬體內的燥熱。
沒一會,水流聲停止了,女孩穿著一件寬大的襯衫出現在了雷明彬的眼前,修長的美腿露在外麵,讓雷明彬一下子就看呆了。
屋裏的燈光很暗,女孩的身體在月光的映射下,泛著誘人而細膩的光澤,清透的肌膚吹彈可破。對雷明彬來說,此刻的女孩就像是純潔的仙子一樣,潔白無瑕,而遙不可及。
意識到自己失態了,雷明彬尷尬地咳嗽了兩聲,將啤酒遞給女孩,輕聲說道:“要喝嗎?”
女孩隻是笑了笑,接過了啤酒,便隨意地坐在了雷明彬的身旁,將身體偎依在了他的身上,側著腦袋,枕上了肩頭。
“你...不怕我是壞人?”雷明彬的身體有些發僵,就連說話時,舌頭都有些打結。
“不怕,你都不怕,我怕什麽。”女孩說著,露出了可愛的虎牙。
“可我是男的。”雷明彬解釋道。
“那又怎麽了?”
雷明彬語塞,想反駁卻又不知道該怎麽說。
“放心吧,我不會吃虧的。”女孩笑著,語氣裏盡是坦然的樣子。
雷明彬不知道女孩哪裏來的自信,可跟她聊天莫名地會感覺到舒服。“那你叫什麽名字?”
“你呢?”女孩反問道。
“我叫雷明彬。光明的明,彬彬有禮的彬。”
“名字蠻適合你的。”女孩笑嘻嘻地說著。“我叫朱曉琳。破曉的曉,琳琅滿目的琳。”
雷明彬聽著,心想這個名字也蠻適合女孩的。她確實是一個能讓人頭暈目眩的女孩。
接著,兩人陷入了沉默,雷明彬想找個話題,卻發現不知該如何開口,他並不懂得怎麽搭訕一個女孩。
女孩倒是完全不在意的樣子,一麵哼著調子,一麵喝著啤酒,看上去很是愜意。
“哎,這是什麽?”女孩像是發現了什麽,晃動著鼠標,目光在電腦屏幕上肆意流轉。
電腦本來處於待機的狀態,怕是剛剛不小心動了鍵盤,才激活了電腦。
寫了大概有兩行,雷明彬看著紙上狂魔亂舞的符號,真是哭笑不得,說這些是字都算是恭維了。
現在還用紙筆搞創作的人已經越來越少,雷明彬也是如此。
寫了沒多少,雷明彬愣是沒了心情。要是歌迷們知道心愛的歌詞被寫成這副摸樣,估計早就沒了聽歌的心情。
算了!
雷明彬將紙揉成一團,隨手丟在了角落。
小屋裏悶熱不堪,雷明彬可不想再待下去了。看了一眼時間,下午剛過四點的樣子。
雷明彬收拾好吉他、音箱還有擴音器,雖然比平時早了些,但也比悶在屋裏強。
出了門,迎麵吹來了一陣涼風,雷明彬深唿了一口氣,這才像是四月該有的樣子。
跟往常一樣在麵館吃了一碗麵,不到五點,雷明彬就來到了老地方。時間還早,太陽還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照得人麵色發紅。
雖然不是周末,但海邊的遊人依舊不在少數。甚至有些不怕涼的,已經耐不住心癢紛紛下了海。
雷明彬一想到這個時候海水的溫度,就不免在心裏發冷,打了一個激靈。還真是有不怕感冒的啊。
在海邊小坐了一會,太陽已經西沉了,天色漸漸暗了下來,路邊的燈逐漸亮堂了起來,雷明彬將隨身攜帶的東西一應擺全,跟隔壁小賣店的老板打了聲招唿,插上了電源。
自從雷明彬在這裏開始表演,不得不說,給小賣店老板帶來了一筆不少的收入。老板也正是看準了這個商機,自願為雷明彬提供起了便利。
雷明彬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在全市最大的體育場舉辦他自己的專屬演唱會。為了適應演唱會的節奏和所需要的體力,他幾乎每周都會來這裏唱一晚,時間一般會控製在三個小時左右,中間會有中場休息。
而每當身邊圍上一圈又一圈的人,加上打在海邊的璀璨的路燈,再配上令人亢奮的音樂聲,雷明彬真的會有一種自己正在舉辦演唱會的錯覺。
今晚,雷明彬更新了曲目,新添了不少原創歌曲。他最近正在著手準備一個唱歌比賽,如果順利的話,一炮而紅也不是夢。不過為比賽而準備的新曲並不十分順利,證據就是一周前就應寫好的歌詞到現在為止也不過寫了四五行。
雖然雷明彬的心情有些鬱悶,不過等著聽歌的人卻是越來越多,因為每周都會來,雷明彬在這一塊也算是小有名氣了。也有不少人每周都會來聽。
雷明彬看著圍上來的人群,裏麵不乏有一些熟悉的麵孔。看著這些,雷明彬欣慰地笑了笑,這也算是對他的肯定。
今晚的演出開始了,與以往不同,這次新加了幾首比較煽情的歌,周圍是一片寂靜聲,似乎每個人都陶醉在優美的音樂聲中。雷明彬心滿意足極了,可以用音樂影響和控製他人的情緒,這是他一直以來的夢想。他想用自己的音樂打動別人,讓每個人都能沉浸在自己的音樂聲裏。
似乎是被音樂聲吸引了過來,雷明彬注意到不遠處有一個嬌小的身影由遠及近,離著他越來越近。
看著她逐漸靠近,雷明彬的心裏開始慌亂起來,有幾個音符都險些彈錯,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了,突然就有種心動的感覺。
眼前的女孩孤獨無助,眼神中寫滿了落寞,像極了他在《雨童》中想要描寫的女主角。她遠遠地冷眼旁觀著,與周圍的人顯得格格不入。她像是一隻受了傷的小貓,無助卻依舊頑強地保持著高貴,就這麽跌跌撞撞闖入了他的世界。
雷明彬看得出,眼前的這個女孩被自己的歌聲吸引住了,整整一個小時裏,她都聽得那麽認真,那麽著迷。直到最後,人漸漸散去了,她也好似還沒有迴過神來,一直陶醉在其中。
那是雷明彬最得意的一首,也是他珍藏的一首,不知為什麽,看到了這個女孩他就想唱給對方聽。可以說,這是專門為她而唱的歌。
天色暗沉了下來,時間已然不早了,周圍的人都已散去,隻剩下了那個女孩。雖然不舍,但雷明彬也該離開了,小賣店的老板也提示過多次,到了該斷電的時候了。
雖然不舍,但雷明彬還是將東西一概收拾好,準備離開了。臨走前,雷明彬想跟女孩打聲招唿再走,可不想讓對方覺得自己是些什麽奇怪的人,想了想,還是作罷了。
雷明彬拿好東西正準備離開,這時身後傳來了一聲喊叫聲,他迴頭看了過去,發現女孩正麵對著自己。
“你的音樂那麽垃圾,怎麽還好意思在這裏賣唱!”
話語聲清晰入耳,雷明彬愣住了呆在原地,環顧了四周,已然沒有其他人,這句話,確實是對自己說的。
“你說什麽?”雷明彬走近了幾步,露出一副難以置信的表情,似乎是想忽略女孩剛剛的話。
“我說你的音樂是垃圾,一文不值,聽你的音樂簡直就是在折磨自己的耳朵。就你這種水平還出來賣唱,別逗了!”
一句句不堪的話像是一把把尖刀,一下下插入了雷明彬的胸膛。
猶如五雷轟頂,雷明彬的血一下子湧上了心頭,腦子被燒得熱熱的,悶悶的,大腦像是短路了一樣,等他反應了過來,自己早已一把攥住了女孩的衣領,將她從地上一把拽了起來。
女孩愣了一下,一時間沒反應過來,呆呆地看著雷明彬。
她的眼神寫滿了孤獨和無助,與剛剛的張牙舞爪判若兩人。
雷明彬一下子後悔了,他不明白自己剛剛怎麽那麽衝動,還好沒有動手,否則他恐怕會後悔一輩子。
雷明彬將女孩放下,羞愧地看向一邊,不敢直視對方,好像做錯了事的人是他。
猶豫了一會,雷明彬抬起頭來,鼓足了勇氣想要道歉。可剛一開口,就感覺到了如同肌膚一般的柔嫩,嘴巴裏多了一個軟軟溫熱的東西,靈活地穿梭在雷明彬的齒齦間。
一副放大了的精致麵容立於眼前,雷明彬傻掉了,這個女孩竟然主動親了自己!
他的心裏亂極了,他想不通女孩到底是怎麽想的,不是剛剛還說討厭自己嗎,怎麽又...
女孩似乎很不滿雷明彬的分神,略施懲戒地咬了一下他的舌尖,緊接著是更加熱情而濕熱的親吻。
雷明彬隻覺自己招架不住了,他的腦袋裏已然亂成了一鍋漿糊。
等雷明彬迴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已經迴到了租住的小屋,而此時的女孩正在浴室裏衝澡。
雜亂的水流聲聽得雷明彬的心裏亂亂的,他不明白自己怎麽會帶一個才認識幾個小時的女孩迴家,甚至他都不知道對方的名字。
他覺得自己一定是哪根神經打錯了,才會幹出這種荒唐事來。他在心裏默默提醒自己,點到為止,絕對不能再錯下去了。
雷明彬從冰箱裏拿出了一罐啤酒,清脆的開酒聲讓他清醒了許多,仰頭喝下了一大口,冰涼的液體流入胃裏,久違的舒服感舒緩了雷明彬體內的燥熱。
沒一會,水流聲停止了,女孩穿著一件寬大的襯衫出現在了雷明彬的眼前,修長的美腿露在外麵,讓雷明彬一下子就看呆了。
屋裏的燈光很暗,女孩的身體在月光的映射下,泛著誘人而細膩的光澤,清透的肌膚吹彈可破。對雷明彬來說,此刻的女孩就像是純潔的仙子一樣,潔白無瑕,而遙不可及。
意識到自己失態了,雷明彬尷尬地咳嗽了兩聲,將啤酒遞給女孩,輕聲說道:“要喝嗎?”
女孩隻是笑了笑,接過了啤酒,便隨意地坐在了雷明彬的身旁,將身體偎依在了他的身上,側著腦袋,枕上了肩頭。
“你...不怕我是壞人?”雷明彬的身體有些發僵,就連說話時,舌頭都有些打結。
“不怕,你都不怕,我怕什麽。”女孩說著,露出了可愛的虎牙。
“可我是男的。”雷明彬解釋道。
“那又怎麽了?”
雷明彬語塞,想反駁卻又不知道該怎麽說。
“放心吧,我不會吃虧的。”女孩笑著,語氣裏盡是坦然的樣子。
雷明彬不知道女孩哪裏來的自信,可跟她聊天莫名地會感覺到舒服。“那你叫什麽名字?”
“你呢?”女孩反問道。
“我叫雷明彬。光明的明,彬彬有禮的彬。”
“名字蠻適合你的。”女孩笑嘻嘻地說著。“我叫朱曉琳。破曉的曉,琳琅滿目的琳。”
雷明彬聽著,心想這個名字也蠻適合女孩的。她確實是一個能讓人頭暈目眩的女孩。
接著,兩人陷入了沉默,雷明彬想找個話題,卻發現不知該如何開口,他並不懂得怎麽搭訕一個女孩。
女孩倒是完全不在意的樣子,一麵哼著調子,一麵喝著啤酒,看上去很是愜意。
“哎,這是什麽?”女孩像是發現了什麽,晃動著鼠標,目光在電腦屏幕上肆意流轉。
電腦本來處於待機的狀態,怕是剛剛不小心動了鍵盤,才激活了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