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多小海龜,得起多少條名字啊?之前那些備選的名字都能派上用場了吧?”


    “為什麽入選的名字裏還有叫阿偉的啊?阿偉死了,多不吉利啊!”


    官媒的小編迴複:“這二十個名字都是初選時票數最高的前二十名,是網友們投出來的。”


    要不說沙雕網友歡樂多呢?讓他們起名字,還真的什麽稀奇古怪的名字都能選出來。


    九月初,在保護區申辦工作開展兩個月後,終於通過了層層審核、考察和評估,確認成立。


    行舟島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正式成立!


    網友們心心念念的海龜們的名字也定了下來。


    作者有話說:


    吳律師:你咋這麽煩?


    島主:我隻是覺得快到年底了,你的服務還有好多次,不讓你多服務幾次,豈不是浪費了?


    吳律師:……


    ——


    第44章 app大變更


    1號雌海龜因是第一隻上岸產卵,並在周圍海域生活的綠海龜,因此命名為“一一”;2號雌海龜則因常上岸曬太陽,因此得了個“暖暖”的名字;雄海龜的名字就起得有些敷衍了,畢竟它被認為是爽完就跑了渣龜,因此叫“爽爽”。


    後來上岸產卵的棱皮龜也分別擁有了它們的名字,——胖胖和悠悠。


    這兩隻棱皮龜之所以有如此名字,胖胖是因為它比較貪吃,有次吃撐了沒法消化就爬上岸,最後靠龍峰和萬敏等人幫忙,才重新養好身體,迴到海裏。


    網友們紛紛做了表情包調侃:“誰來給它上上課,告訴它再好吃的東西也不能多吃啊!”


    至於“悠悠”則是因為愛出門旅遊,根據追蹤記錄顯示,它曾跑到了惠市的海域去串門,沒有上岸就迴來孵卵了。孵卵後,最近又跑到了灣灣去,並且正在迴來的路上。


    ……


    保護區成立後,海神假日app的界麵突然發生了變化:


    【部分海洋功能區類型發生變動,變更為特別保護區。】


    【該區域內,開發利用程度發生變化,新增海域管理要求、海洋環境保護要求。】


    【行舟島海域使用麵積調整,增加100公頃特別保護區特殊用海。】


    【島主開發該區域權限受限,增加40公頃海洋使用權作為補償!】


    對於此變動,李瑤林是懵逼的,她一直以為行舟島的可使用麵積是一成不變的,沒想到還會因她的規劃而發生變更。


    而且她設立保護區那麽久了,都不曾發生過變化,怎麽突然就有變動了?


    小人魚說:“[野生動物生態保護區]是屬於島主權限內的‘項目’,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護區。”


    李瑤林隱約明白了小人魚的意思:“以前我設[禁漁區]的時候,你便提過,親和係數提高到一定程度,該區域便能升級為特別保護區。所以這個‘特別保護區’就是現在真正意義上的保護區吧?


    “可是[野生動物生態保護區]的親和係數隻有17點,應該還不足以升級吧?我是否可以理解為,升級為真正意義上的保護區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係統的親和係數,使得該區域的生態環境達到成立保護區的標準;另一種則是通過官方的蓋章認證?”


    小人魚給她發了朵花花,說:“(o゜▽゜)o☆[bingo!]請島主再接再厲,努力經營發展海島,讓海神有一個愉快的假日!”


    “不過這些變更通知都是什麽意思啊?”


    【部分海洋功能區類型發生變動,變更為特別保護區。】


    這部分她能理解,就是原本行舟島所擁有的那70公頃海域的用海性質是“休閑娛樂用海”,後來她把行舟島北部,即舟頭那邊的23公頃海域劃給了保護區,所以保護區成立後,那23公頃的海洋功能就變成了“特別保護區、特殊用海”。


    剩下的字她都認識,可是拚在一起,她有些看不懂是怎麽迴事?


    小人魚解釋:“‘該區域內,開發利用程度發生變化,新增海域管理要求、海洋環境保護要求’是指,因特別保護區的用海性質發生變更,同時按照相關政策要求,該區域將有強製性的海洋環保要求。”


    “也就是說,以前環保靠我自覺,現在哪怕我不自覺,政府也會有強製性要求?”


    小人魚點了點它圓圓的腦袋,又說:“至於‘島主開發該區域權限受限’,是指哪怕你是擁有開發權限的島主,想要肆意開發該區域時,也要受到一定的限製,將不再像現在這樣,想在哪裏開發潛水基地就開發哪裏。”


    “所以這條規則才是對我最大的影響。”李瑤林說,“我說呢,係統怎麽會這麽大方給我補償40公頃的海洋使用權。不過為什麽是40公頃,而不是23公頃?”


    “島主忘了除了那23公頃的海域之外,還有5公頃的島陸麵積?”


    小人魚一番解釋說明,李瑤林才明白這個用海麵積是按使用金的標準來衡量的。


    比如:行舟島的島陸“年租金”是2.51萬元/公頃,5公頃就是12.55萬元。這些錢可以租用於開發娛樂用海麵積17公頃左右,加上那23公頃的海域,一共是40公頃。


    就跟拆遷一樣。拆掉值錢的房子,卻沒有等價的迴遷房作為補償時,就按拆遷款的多少給補償價值相等的土地。


    至於那100公頃特殊用海則是官方劃給特別保護區的,李瑤林對該區域的開發權限同樣受到嚴格的限製。


    那是否說李瑤林設保護區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其實不然,從app的信息就能看出來:


    【島嶼】行舟島


    【島主】李瑤林+


    【麵積】4.3平方千米(430公頃:島陸麵積220公頃/海域麵積210公頃)


    【開發進度】基礎設施+32%(水庫1個、公共廁所3間、簡易碼頭、大門、電力係統、2km公路、遮陽亭、便利店、員工宿舍、招待大廳建築群、孵化房、度假屋10間)


    遊樂設施+5%(3級海釣場、3級白色沙灘、1級潛水基地)


    環保設施+35%(禁漁區、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


    【經營等級】3級+


    【評級】無


    【海神滿意度】29


    ……


    李瑤林依舊擁有特別保護區的5公頃海岸線(沙灘)及123公頃海洋使用權,——隻是按照特別保護區的“保護優先、適度利用”原則,將被限製開發,——她還額外獲得了40公頃海洋麵積補償。


    好比拆遷的時候,李瑤林的房子和土地被征收了,按房子和土地的價值,她得到了等價的土地作為補償。但是由於該房子和土地的性質特殊,李瑤林依舊享有使用權,雖然不能給房子裝修改造,但住在裏麵還是沒問題的。


    總之一句話,李瑤林賺翻了。


    唯一讓李瑤林遺憾的是作為補償而新增的40公頃海域並不是她想選哪兒就選哪兒的,係統自動以行舟島為中心,將非保護區的海域均勻地囊括了40公頃進來。


    打個比方,行舟島是一個足球場,而周圍的海域就是足球場旁邊的跑道。現在有40公頃地可以讓她開發,如果讓她自己選,她或許會在足球場的南邊建個籃球場;可係統沒給她選擇的機會,自動將四條跑道擴充成了八條跑道。


    沒多久,李瑤林就拿到了官方更新了相關信息後的新證書,而且官方的口徑也是要給她一些補償。


    李瑤林:“……”


    也不知道該說是係統在官方那兒有人,還是官方那兒有係統的人,要不然咋這麽配合和效率呢?


    但從係統不允許她對外透露係統存在的情況來看,大概是前者吧!


    ——


    特別保護區的管理工作並非行舟島負責,在成立之初,油市便成立了一個班組“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管理站”來管理保護區。


    但因保護區位置的特殊性,及行舟島在這其中發揮的作用,油市官方決定跟行舟島共同開發建設,隻收取門票收益的百分之五作為保護區的“經營收入”。


    對此,李瑤林是沒有意見的。雖說保護區能成立是因她的開發建設、治理汙染,吸引來了海龜等產卵棲息,但她從未將行舟島及海洋當成是她的私有物。


    增加的海洋使用麵積足以說明係統認可她的做法,而增加的2點“海神滿意度”更是說明了海神對此事也是樂見其成的。


    至於被分出去的門票收益的百分之五,其實也沒有多少錢,門票從來都不是行舟島的收益大頭,以每天一萬元來說,也才隻有五百元屬於保護區的收入。


    而且李瑤林發現保護區的運營成本降低了!


    【海洋生態特別保護區(市級)】


    親和係數:17


    汙染指數:30(3級汙染)


    運營成本:500元/天


    李瑤林合理懷疑這部分成本被轉移到保護區的支出裏麵去了。


    後來她看到了保護區管理站的年度決算報告時,發現裏麵有一項是“環保支出”,數額剛好與保護區所收的行舟島門票總收入的百分之五一致。


    當然,這都是後話了,此時的她暫時沒有去關注這方麵的事。


    等管理站的班組成員出來時,李瑤林才發現幾乎都是她的老熟人。


    站長是油市這邊安排的自然資源部門的一位科員,李瑤林去市裏開會時與他見過麵,後來官方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工作時,他們之間也有過交流。


    他負責統籌保護區的工作,也負責跟行舟島方麵交流合作,共同商討保護、開發的計劃。


    在他之下是三個副站長,其中一個副站長是之前來協助李瑤林成立保護區的岑穎達,負責保護區的保護管理、調查監測工作。


    第二位副站長漁業部門碧灣新區執法支隊的潘隊長,他身兼數職,負責維護保護區治安、監督漁民不會在保護區進行違法活動的工作。


    最後一位副站長則是已經在這兒開展工作許久的龍峰。據悉他是自己申請調過來的,因為資曆合適,又有職稱,所以被正式調任保護區的副站長,負責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工作。


    萬敏在這兒掛了個虛職,隻負責科學研究工作,而不負責具體事務,畢竟她在惠市的保護區是有本職工作的,又是海洋大學的教授,平日忙得很,這邊的小保護區還暫時供不起她這尊佛。


    岑穎達來保護區上班時,遇到李瑤林,說:“還好是特別保護區,不是自然保護區,不然李總就得放棄這裏了。”


    “特別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是有區別的,最直觀的區別,——前者的原則是“保護優先,適度開發”,而後者會受到更加嚴格的管理,幾乎不允許開發,別說被李瑤林劃出來的區域了,隻怕是連整座行舟島都被禁止開發。


    李瑤林說:“就是想設自然保護區也不符合條件呀!”


    自然保護區的重點在“自然”,也就是它的原始性,就好比以原始森林為主的自然保護區。而特別保護區比起保護其原始性,倒不如說側重於恢複它的生態、環境。


    眾所周知,行舟島與惠市的海龜灣不一樣,它本就不是海龜的產卵地。開發前的生態環境也不怎麽樣,直到李瑤林開發治汙,改善、恢複了海洋環境,才吸引了海龜、海鳥等前來產卵棲息。


    因而比起“自然保護區”,這裏更合適成為“特別保護區”。


    李瑤林沒說出口的是,如果這裏真的要被劃為“自然保護區”,那就跟拆遷一樣,官方總得給她補償吧?這座島的價值能讓她成億萬富婆了。而且她還可以跟係統說,她是被迫賣島的,不是她主動賣島的,怪不到她的頭上去!


    小人魚:“……”


    島主你還沒打消賣島的念頭呢?


    這是好了傷疤忘了疼,又忘了“海神滿意度”在-100的邊緣反複橫跳的驚魂一幕了嗎?


    作者有話說:


    島主:不賣島是不可能的……


    海神:?


    島主:我的意思是,賣島是不可能賣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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